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4:40:33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4:37
我有可能會這樣閃電結婚后!

如果沒有辦法閃電結婚的話,我只好繼續當逍遙婚外的婚姻通緝犯!:P

难道你想在一个月内认识一个"她",然后在这一个月内结婚,叫做闪光结婚,也不错的喔.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4:43:10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4:40
难道你想在一个月内认识一个"她",然后在这一个月内结婚,叫做闪光结婚,也不错的喔.


像我那位48歲的朋友一樣!

盡量不給我父母知道!呵呵!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4:44:44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4:43
像我那位48歲的朋友一樣!

盡量不給我父母知道!呵呵!

WHY?????????

难道他(她)们的父母对他们有仇吗?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4:53:55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4:44
WHY?????????

难道他(她)们的父母对他们有仇吗?

我啦!不是他!

閃電結婚會學他!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4:56:57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4:53
我啦!不是他!

閃電結婚會學他!

像你这种人,没有一点新情感.

所以你继续做一辈子婚姻"逃犯"了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5:01:22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4:56
像你这种人,没有一点新情感.

所以你继续做一辈子婚姻"逃犯"了

有呀!先逃亡再說!:D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5:04:28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5:01
有呀!先逃亡再說!:D

一逃的话,就是十年八年.难道这十年里,你就真的不需要亲情,友情了吗?:o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5:06:09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5:04
一逃的话,就是十年八年.难道这十年里,你就真的不需要亲情,友情了吗?:o


逃亡最須要的是“路費”!:D:P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5:07:13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5:06
逃亡最須要的是“路費”!:D:P

自力更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5:21:08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5:07
自力更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逃亡期間都藏匿在朋友家跟朋友要吃要喝要行要住的!:D:o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5:36:00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5:21
逃亡期間都藏匿在朋友家跟朋友要吃要喝要行要住的!:D:o

你不是准备逃十年八年吧,不是准备一辈子吧.:o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5:38:01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5:36
你不是准备逃十年八年吧,不是准备一辈子吧.:o

沒有那么久,逃得越久刑會判得越重!:D:P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5:40:56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5:38
沒有那么久,逃得越久刑會判得越重!:D:P

你已经招供了,26那年去自首投案,
一等良民的表现了.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5:42:48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5:40
你已经招供了,26那年去自首投案,
一等良民的表现了.

會的,只要不被判死刑,我都會去投案的!

但是如果是死刑的話,那狠抱歉我會繼續逍遙婚外的!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6:11:24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5:42
會的,只要不被判死刑,我都會去投案的!

但是如果是死刑的話,那狠抱歉我會繼續逍遙婚外的!

你也是一个凡人,你此终都是要去自首的,

坦白从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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