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人在中山 发表于 2004-10-26 09:15:42

发全国通缉令吧!!!!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0:24:43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06:36
楼主你千万不要这么早“自首”还是考虑好再“自首”吧???

像我现在虽然被“婚姻缘”通缉。但是凭我会藏匿以及闪躲技术那么好来说,我仍然自由自

在的逍遥婚外中!
:D:D:D:D:D:D:D:D:D:D:D:D:D

我可没说我去自首,缘份的事,顺其自然才是真的.

缘份来的时候,只要好好珍惜就是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喔.:P:P:P:P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0:33:21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0:24
我可没说我去自首,缘份的事,顺其自然才是真的.

缘份来的时候,只要好好珍惜就是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喔.:P:P:P:P

姻緣來的時候我也逃不掉囉!:D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1:07:21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0:33
姻緣來的時候我也逃不掉囉!:D

那就对了,缘份的事,有时候真的逃不悼的.

所以你要打消你继续作逃犯的念头吧.投案边唔系一件坏事.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1:22:27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1:07
那就对了,缘份的事,有时候真的逃不悼的.

所以你要打消你继续作逃犯的念头吧.投案边唔系一件坏事.

要我棄暗投明嗎????:D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1:23:54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1:22
要我棄暗投明嗎????:D

自己的事,自己决定吧,旁人只会作参考,最终决定权在你.:)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1:45:34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1:23
自己的事,自己决定吧,旁人只会作参考,最终决定权在你.:)


決定好了!剛剛!:D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1:46:42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1:45
決定好了!剛剛!:D

你的决定旧什么,自首,..............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2:14:34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1:46
你的决定旧什么,自首,..............

自首但是不親自投案!:D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3:19:19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2:14
自首但是不親自投案!:D

自首,但不亲自投案,这不是矛盾吗??????????????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3:32:21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3:19
自首,但不亲自投案,这不是矛盾吗??????????????
哈!我講笑概!:D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4:17:42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3:32
哈!我講笑概!:D

刚上去社去,看到人家叫我不要讲白话,

可能平时打习惯的原因吧.所以你也不要在这里说白话,还这里一个清静.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4:34:18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4:17
刚上去社去,看到人家叫我不要讲白话,

可能平时打习惯的原因吧.所以你也不要在这里说白话,还这里一个清静.

好!否則的話會變成客家通緝犯!:D

小珍珍 发表于 2004-10-26 14:37:16

Posted by 丫林 at 2004-10-26 14:34
好!否則的話會變成客家通緝犯!:D

但是在这里,我也没有看到谁在讲客家话了,全是国语,

那他(她)们又是什么什么"犯"呢?

台湾客家人阿林 发表于 2004-10-26 14:55:29

Posted by 小珍珍 at 2004-10-26 14:37
但是在这里,我也没有看到谁在讲客家话了,全是国语,

那他(她)们又是什么什么"犯"呢?

跟我們一樣!

我們是一級通緝犯他們是二級!: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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