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9|回复: 2

宋朝岭南科举第一位进士古成之,五华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前天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春风化雨行 于 2025-7-24 23:08 编辑

古成之(947-1007),字亚奭,号紫虚,出生于河源,是宋朝岭南文学家、书法家、诗人。

他生于世宦之家,为梅州古氏开基祖。宋端拱元年(988 年),古成之考中进士,为同科 28 人之一,是宋朝以来广东第一位中进士者,被誉为 “岭南首第”。宋太宗曾称 “广州举士者,始于成之”

古成之曾在罗浮山隐居读书 10 多年,“力学不怠,淹贯群籍”。他历任真定府元氏县尉、青州益都县知县、秘书省校书郎、绵州魏城县知县等职。任职期间,他勤政爱民,兴教助弱,政绩卓著,如在绵州魏城县令任上,曾安抚难民、招集流民、创立学校等。

其文章诗词堪称一枝独秀,为南粤首倡,著有《古成之文集》三卷、《删易注疏》十卷。清代《广东文征》将其《汤泉记》列为宋代文章之首。他的诗作还获得苏东坡很高的赞誉,苏东坡谪居惠州期间,曾写古风祭奠他。

古成之的事迹在《河源县志》《惠州府志》《广东通志》等均有详细记载,广东多地建有倡南书院等以资纪念,广州市中山四路的 “古氏书院” 内还悬有 “岭南首第” 横匾。
2025-07-24_214531.png


古成之自幼聪慧,苦读不倦。“时或吟咏以自适,出语惊人,文誉动四方。” “宋初干戈甫息,岭峤文风未振,每取士合一路以一人荐。”(光绪《嘉应州志》)“岭峤即指五岭。
宋《选举志》规定:参加考试的学生,必先经过当地州府的考试,合格后始由州府送至京师,参加礼部考试,称为“发解”;待礼部考试合格,再参加皇帝亲试之殿试,合格方为及第。
增城、河源均属于广南东路,群籍博览、文才震远近的古成之自然成了州府推荐的最佳人选。
宋太宗雍熙元年(984),秋试开始,督府劝驾诗中有“寰中有道逢千载,岭外观光只一人”之句(光绪《嘉应州志》),足见古成之的荣耀。
次年二月春试,古成之一举成名,有司(宋代行政组织名)奏以梁颖第一、古成之第二。
岂料,以张贺、刘师道为首的北方学子嫉妒南方人的才华超越北人,便在传胪(即皇帝按甲第唱名传呼召见)前夜,邀成之夜饮以贺,暗地里将哑药置于酒食中。
第二天胪唱开始,古成之却在皇帝面前口不能言,皇上怒其不恭,令人将他逐出殿外,然而又爱惜其才,便宣谕曰:“卿宜勉学,以图后举”。
端拱初(988年),古成之再次参试,朝廷放榜以程宿等二十八人为进士,所谓上应二十八宿。古成之排在十九。“宋兴,广州举进士者自成之始『志初”(光绪《嘉应州志》),成为宋朝以来广东第一位中进士者,被誉为附“岭南首第”

古成之逝世后,祠祀于广州学宫,羊城(广州)、河源、惠州一带, 均建有倡南书院,以资纪念。今广州市中山四路有一古旧建筑,原为“古氏书院”,设有试馆,书院内悬清同治十年(1871)状元梁耀枢撰的“岭南首第”横匾,足见古成之首倡岭南文化的影响。
2025-07-24_230630.png









广州市古氏书院,又称古家祠、倡南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文德社区中山四路230号,2012年11月公布为越秀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
2025-07-24_214349.png
  • 建设年代
清朝康熙年间,道宪蒋伊(江苏人,清[1673年]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监察御史、广东督粮道参议,河南按察副使、提督学政等职。他一生秉公正道,体察民情,廉洁清苦,敢于向皇上直谏,有“公明第一”之称,康熙皇帝赐“怀荩兴文”匾一块)

从《广东通志》中得知古成之的生平事迹,仰慕古成之是宋朝开粤进士,称他为“岭南第一人物”,便命古成之裔孙,应建祠崇祀。于是,广东古氏裔孙,踊跃捐资,在广东省城内药王左边石大司马祠相连左片,建立宋校书郎古成之祠。
原祠正门横匾书“古氏书院”,内设祭祖堂、试馆等。并订立十五条祠规,由广东古氏宗亲轮流管理,每年可供参加科举考试的广东籍古氏裔孙居住。
据记载,书院内原悬有清朝同治十年(1871年)状元梁耀枢(广东顺德人,是广东历史上的三大状元之一)撰写的“岭南首第”匾额。
2025-07-24_214416.png
书院原对联为:
破荒才学开先路;
不朽声名启后人。

派衍湘江,甲第郎官彰粤海;
徽流绵竹,乡贤名宦著羊城。

再第春官,渊学鸿裁,文藻尚延天禄誉;
数临花县,魏城绵竹,政声长系蜀人思。

东粤孝子,西蜀良臣,子道臣道,子臣道著东西地;
南岭神仙,北宋进士,仙风士风,仙士风流南北天。

清朝末年,朱执信、谭馥、赵声、葛谦等革命志士,在古氏书院设立广州起义机关部。民国“国共合作”时期,古氏书院又是古大存等宣传革命统一战线思想的主要活动场所。

  • 修广东省城祠序【梅州序】


昔紫阳先儒云:士庶立祠,序昭穆而敦孝弟。有国家培养,有朝廷风化,由来尚矣。况我仙祖,诗礼传家,文章华国,绵竹号循良之史,天家隆校书之名,洵有宋来,紫虚先生也。所以康熙年间,蒙道宪蒋讳伊,披阅省志,知仙祖为开粤进士,爰命裔孙须建祠崇祀,此羊城之祠所由立也。讵知年深月久,墙崩瓦解,秀灵等久切修整之志,又虑独力难持,值己卯(1759年)大科之年,不惮自春伹秋,遍商族众,于七月廿七日齐集祠内,面立合同,公议每房各津银壹百两,以为起修资本,如有不津银及津银不齐者,均不得并祀,亦不得住祠,殊凛凛也。兹有嘉镇、傍江、古劳、惠乐,凑津有银四百余两,以修成全祠。工成,应镌碑额,定厥成规,并别津银有无多寡,以彰孝思,以杜假冒。因以太祖升座日,公竖祠内,有垂奕禩而不替焉耳。
大清乾隆廿五年(1760)庚辰仲春廿五日

  • 产权变更情况


古氏书院(古家祠)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30号(旧门牌惠爱东路230号),测量7区1段2467地号,土地面积61.7044市井(约685.6038 平方米),1948 年5月以“古氏书院尝业”名义办理房地产登记。
1954年4月30日古氏书院申请办理中山四路230号房地产登记,由于档案上注明“封建财产接管,注销此业”,故未给古氏书院核发房地产所有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城市墟镇封建性房地产的几点意见(草案)》([1954]粤民字第366号)及广东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公产房不得随意占用的通知》(粤革建[1979]288号)中关于“封建性财产”的认定,是“旧社会里以其收入供祭祀、扫墓、子孙入学等用的封建性财产",所有权性质“是属于姓、房或村的共有财产",应予以安管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对封建性房产(包括祠堂、善堂、书院、会馆等)一律收归国有,由政府统一管理。

  • 保存现状


古氏书院(古家祠)旧址仅保留中座和后座,内部部分木结构保存较好,青砖墙、花岗岩石脚、绿琉璃瓦、滴水剪边。中座保留部分博古架垂脊,山墙上还有灰塑草尾纹。
古氏书院的左右路建筑在上世纪 80年代建房时被拆除,头门因建设商业中心也被拆除。中座和后座之间有违建,砌筑有砖墙、砖柱,搭建了二楼,分隔多个房间作为民居使用。部分青砖外墙已损坏,用红砖代替,外墙被涂上白色涂料。
古氏书院旧址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纳入了广州市越秀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线索,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12年11月公布为越秀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
2014年,由政府出资进行了修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春风化雨行 于 2025-7-24 23:04 编辑

《略忆罗浮》
          古成之  
忆昔罗浮最上峰,当年曾得寄仙踪。
凭栏月色出沧海,欹枕秋声入古松。
采药静寻幽涧洗,寄书𬮈仗白云封。
红尘一下拘名利,不听山间午夜钟。


《五仟观二首(其一)》
             古成之
玄元分古观,南镇越王城。
五石空留穗,群仙不记名。
丹砂虽久炼,鸡犬自长生。
槛簇鳌头景,门通鹤胫程。
烟霞沿砌起,花木逐时荣。
古井涵虚碧,疏钟入竹清。
𮎰芜延野色,寒溜入秋声。
丹灶封苔老,芝田积雨平。
风光齐岳麓,音信接蓬瀛。
愿得身从此,乘云到玉京。

古成之,字亚奭。入宋,登端拱二年进士,卒官绵竹令。南汉书有传。
按:
成之未仕南汉,而当刘氏未灭时,半生隐居罗浮。忆罗浮诗,或入宋登第后作也。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汤泉记》
   古成之
过水北十余里,得白水山。 山行一里,得佛迹院,中涌二泉,其东,将所谓汤泉,其西,雪悦。二泉相去步武间,而创甚,殆不可酬。以西泉解之,然后调适可浴,意山之出二泉,专为浴者计坎?!

或说炎州地酷热,故山谷多汤泉。或说地中出硫磺,水性即温。彼不闻南北临潼汤泉,乃在其西,炎州余水,未必皆然,即地性之说,固为失之。叫直且,水中,水不能温,则硫磺之论亦未为得。吾意温泉在天地间,自为一类,'受性本然,不必有物然后温也。

凡物各求其类,而水性尤耿介,得其类,虽千里而伏流相通;非其类,则经过十字旁午而不相入。故二泉之 间,不能容寻丈,而炎凉特异,盖亦无足怪者。吹气为寒,吁气为温.而同出于一口,此其证也。

临潼之水,在开元、天宝时最为知名,恩幸宠遇,震耀一时,然自是以来,是非口语亦纷纷矣。此泉出 自东南万里外,非山僧野叟支之所游息,则骚人迁客之所啸咏,宠辱何自而至矣。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存档|手机版|返回页顶|客家风情——客家人·客家网 HakkaOnline.com

GMT+8, 2025-7-26 05:15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akkaonline.com

手机扫码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