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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具有客家魅力的桂东南次中心城市

2011-5-13 23:14| 发布者: huangchunbin| 查看: 1730| 评论: 0|原作者: 温达勤 |来自: 广西日报

摘要: 2010年举办个第三届博白客家文化节(图片来源:客家风情网)   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条件。目前,广西博白县城镇化率仅为30.5%,低于全区9.5个百分点,低 ...

 

 

2010年举办个第三届博白客家文化节(图片来源:客家风情网)

 

 

 

  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条件。目前,广西博白县城镇化率仅为30.5%,低于全区9.5个百分点,低于全国16.5个百分点,城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博白县要建成桂东南次中心城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2015年争取达到35万人左右”。博白在城镇化建设中必须按照自治区的定位要求,结合作为世界最大的客家人聚居县实际,进一步凸显客家文化特色,打造具有客家魅力的桂东南次中心城市。

 

  一、坚持科学规划与优化布局并重,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

 

  规划是城镇化建设的龙头和灵魂。要立足于打破城乡规划分割格局和“农村建设无规划”局面,坚持把城镇规划摆在城镇化建设的先导位置,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的各项规划。一方面,严格执行并不断优化县城区规划。强化县城区总体规划(2008-2025)以及部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管理,抓紧编制各项专项规划,确保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加强县城客家特色建筑的规划设计,进一步把客家特色元素融入城镇建设。另一方面,加快编制村镇规划。启动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力争用3年时间,努力实现乡镇和村委会所在村屯、中心村以及交通干线沿线50户以上自然村的规划全覆盖。对小城镇的规划,要紧密结合自身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合理确定人口规模、建设范围和产业方向,以此引领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力推进城区建设,增强城区带动力

 

  中心城区是一个地方的窗口,也是城镇化建设的龙头和重点。打造具有客家魅力的桂东南次中心城市,城区建设是重点。目前,博白县城建成区面积仅为15.3平方公里,实现到2015年县城区建成区面积拓展到32平方公里的目标,5年内县城区框架要扩大16.7平方公里、年均扩大3.3平方公里以上,县城区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紧紧围绕实施“以南流江为轴心,西扩南进东联北调”的县城区发展战略,把拉开县城区框架作为县城区建设的重点,坚持扩容与提质并重,坚持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同步推进,坚持把完善设施与塑造特色有机结合,使县城经济繁荣、交通方便、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具有客家魅力。为此,要做到以项目建设拉开县城区框架,以客家元素塑造城市特色,以组团式开发提升城市品位,以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三、扎实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形成新型城镇体系

 

  发展小城镇是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中心城区而言,博白小城镇的发展更为滞后,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短腿”,必须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均衡推进小城镇的建设。一方面,以重点镇建设辐射带动小城镇均衡发展。重点建设好龙潭、文地、英桥、旺茂、沙河、江宁、东平等7个列入玉林市“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镇,促进各个重点建设镇走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高效建设的轨道,辐射带动其他小城镇发展。另一方面,坚持基础设施先行,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城镇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推进,增强城镇的集聚带动作用。抓好自治区开展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改革的机遇,加大财政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的投入。同时,大力打造具有客家特色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发展。

 

  四、加强引导,创造条件,形成农民快速有序向城镇集中的良好态势

 

  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千方百计为农民向城镇集中创造条件,是打造具有客家魅力的桂东南次中心城市的重要工作。一方面,降低进城门槛。按照“降低门槛、用活政策、简化手续”原则,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外来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逐步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改革依附在户籍上的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在就业、子女上学、租住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使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居民享受平等的待遇。另一方面,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创造公益性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容量。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扎实做好转岗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维权服务等工作,使进城务工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五、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

 

  城镇管理水平决定城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文明程度。要坚持依法管城,加强城乡规划执行的监督管理,把城镇建设与土地的节约使用、产业的优化布局、人居环境的改善结合起来,坚决杜绝无序建设、不按规划建设的现象,保障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深化城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镇执法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城镇管理的各种制度和措施,促进城镇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大力整治市容市貌,深化拓展城乡风貌改造、城乡绿化、城乡清洁“三大工程”,深入开展争创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活动,营造优美和谐的城乡人居环境。

  

                                                                                        (作者温达勤系中共玉林市委常委、博白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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