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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新生代作家丘晓玲的著作:《不离不弃》(电子版)

2008-3-25 23:08| 发布者: huangchunbin| 查看: 10127| 评论: 0|原作者: 丘晓玲|来自: 客家风情网

二、念  叨

 


爱的条件

        爱不是没有条件的,虽然爱情是唯心主义,但没有身外华衣光环罩一圈,总是交付得不稳妥,诸如道理众所周知,下层物质决定上层建筑,我们勇敢言爱,这勇敢也是在特定环境下的一往无前。爱很脆弱,柴米油盐磨砺之下,它夭折得有多快,所以亲爱的,为了保护我们之间的爱情,你尽量挣到多多银两,不让它在粗糙的贫寒里溲溜了。
        有太多爱情故事,说贫贱夫妻苦尽甘来,但你知道,那仅仅属愉悦现实里极度罕见的患难见真情,值得我们倡导,高呼的口号如“实现世界大同,实现共产主义”,仅此是美好的愿望,美好的意淫。我更相信贫贱夫妻百事哀,纵然你穷,纵然我有多愿跟你福祸同当共享,纵然心志仍在坚持,但,我只此一次的人生,青春,美丽,被生活魔爪揉搓得跟旧桌布无二样,即使现在不悔,盼到白头时,甜甘还不来的时候,我一定会后悔,我一定恨你入骨,毁尽我人生的真凶。
        你不能凭此骂女人势利,女人爱钱,如是男人贪色,你的鄙夷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让你一生忠诚于糟糠,哪怕色心也不可起星点,如同透视你体内构造,而发现子宫并不是你的零件。(引画眉原话:男人的忠诚,如子宫并不是他的零件)。没有女人这般打击,你尚泥水中浑浑噩噩不知终日,激将你飞黄腾达的,正是这样的看低与衡量。
        而你的残忍又何曾低过我?女人要德才兼备,要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如大长今般,隐忍善良美丽温柔,世间食尽烟火的女人们,绝大部份难以挑此大梁。这样天仙似的人,说实话,你也遇不上,遇上了你担不起,所以你遇上的,都是中庸之姿。作为交换,女人同样可以问你月薪多少?家境如何?底气不足,那就好好加油吧。
        其实多愿意平淡日子里的相濡以沫,但万物见涨,唯不见储蓄满出盆钵,如何高枕笑谈,如何不忧心忡忡,因我持掌油米,入不敷出之事,足以生出一条又一条皱折,破坏我原本美好容颜。
        当然,月薪不可一概而论你的才华与前景,但我想确知,这不会是海市蜃楼空寄望一场,比起如此虚无飘渺的盼想,抓在手,近可触摸,更有安全感。
        爱情,现实,原就不是相等同的两难,成全它,得付它多少昂贵的成本?所以,尚没有见面,我第一时间问,职业?月薪?家庭?因日后与之打交道的,全是这等谷子芝麻的烂事,容不得我假装清高淑女,淑女也要吃饭穿衣,也要有殷实家底保有这幽幽淑女仪。
        看,爱在这样的环境,便有了身外之物限制,我们哪可熊纠纠气昂昂甩开现实,只怀抱爱情?

 


不拥有,是为不失去

        爱情其实是多悲伤的事。有台词说:只因时间不对,所做便是贪求。何止是时间,人,事,诸如种种,都足已让爱成为一次奇遇的花火。——来不及拥有,已然失却。
        有多少爱便铸就多少恨,很多时候不是不争取,只因到最后都是无果,如同时辰一到便化成逝水的冰凌,唯有看淡,淡到心底一记痕印。明知了结果,便只好变成薄情之人,只好选择坚硬这颗柔软的心。
        “没有永恒吸引的谜题,总会被猜透,所以不需渴求恒久而新鲜的趣味。”最后都是怨怼,既如此,便要无心于结果,用心于过程,一切随遇而安。更且的承诺,它在宿命面前,都会是无效信。——它只见证爱曾经来过,无法保有无尽变数的将来。
        有人说,如果要让他离开你,就对他说:“我爱你。”保准再也见不到他。原来不过是猫捉老鼠的游戏,原来如此不可求,一求便是了结,一求就是劫。
        所有感情不必急于见分晓,很多时候,行至水尽都是厌弃。情尽份,便是无望寒冷,冷至心脉,冷成无情。其实哪是无情,是情深必然寿夭,只好不求,也不敢去求。那么惧怕失去,所以不再贪妄拥有。
                                  

 

 

分手之后

        不要寻求真相,当他起意弃绝。强末的感情是春逝花败,菩提心也无可逆。尽管他给的理由如此啼笑皆非,但他还是给了,没有蒸汽一般凭空消失;尽管悲愤凝结成夺命连环腿,直踹心窝几乎命绝。纠缠、讨好,只会让你在人眼中更低下去。此时的尊严是至宝,一如简•爱抬起她的头,对他说,你以为我穷,不美,就没有感情和尊严吗?这是你为自己赢得最后的掌声。
        他曾经的深宠,眼里只看定你一个,但不爱了,连同被他迷恋盛赞过的笑靥,都会变成扑克牌脸让他厌烦。对他的一腔热情被人家当作了狗屁,所以真相,寻求到最后也无非是发现床前金尽。
        有多爱必就有多恨。怀中揣剑,策马在他必经的路口,将他截下,一决高低,恨不能将他杀千刀,将他与新欢碎尸万段,让他悔都不能。但其实这把剑,除了刃伤自己,哪可真的杀他泄恨。要知道,爱情,菊开那夜说过,爱情是互相欣赏,别说坚贞这个词,所谓的坚贞,只是外界的诱惑不够而已。如此,每个人都有无限河山风景,他离开,你又可一路芬芳向天涯。
        郎心已死,节哀顺变吧,留恋没有任何意义,倒不如,绕开他毁尽的现场,对自己说,杀不死我的,使我更坚强!
                                 

 

 

好女不跟婆斗

        世上有一本帐,是天下最糊涂的帐,如八爪章鱼般纠缠不清的烂帐,对了,就是婆媳帐。
        女人一结婚,最大的挑战就是处理婆媳关系。不是所有丈夫的母亲都是蛮不讲理的母亲,也不所有丈夫的妻子都是心胸狭隘的妻子,但共有一个男人,关系微妙,稍有差池便微言丛生,丈夫是夹心的馅,需多少智力才可左右平衡,绕过可能的暗礁化险为夷?
        有人说,婆媳是上辈子的母女。经过浩繁相隔后,因为一个男人的牵引,才同吃一桌饭,同饮一缸水。但油盐日子,有喜上眉梢,也有含忿心头。新妇身上烙的是她家的味道,但每家咸淡不尽相同,能对上口,毕竟少,只好彼此心照不宣地凑合。婆婆在家里多少有点像垂帘听政的官,新上任,总需有她的威严,慈爱是要在威严之后才会有的。媳妇听话孝顺,是福气,但一低眉顺眼,便从此不可吭声,有一声吭,前面再乖巧,好媳妇形象立马被烧毁,而且,一味的乖顺会腻人,让人觉得不是可弈的对手,日久了还叫人往门缝瞧,是所谓的有福也有气。
        逆反顶撞更是下下策,现代新女性,早不知唯命是从为何物,只知道“我的地盘,我作主”,婆婆最最见不得的,就是谋反窜位的媳妇。一个强,必得一个弱,谁甘示弱?媳妇不甘,婆婆作主了几十年更不甘!于是战火连连,不得安宁。丈夫更是如履薄冰,偏向谁都不可饶恕,公有公理,婆有婆理,谁都有理,唯一没理的是丈夫。
        媳妇要像薛宝钗,左右逢源,见风使舵,心横一把精致的游标卡尺,进退自游刃有余,为人处事柔里有刚,令人如沐春风。可惜如女儿国的贾府,也才出了薛宝钗一个精致女子,大部份女人还是在摸爬滚打。
所以为避不必要的麻烦,大部份男女一结婚就选择买房,好女不跟婆斗,眼不见耳不闻,有空常回家看看,还其乐融融,何乐不为呢?
        漫长而持久的家庭生活如煮一锅烧不开的粥,谁家没有敏感疑窦里的鬼火烁烁?谁家主妇又不是左手幸福右手阵痛?好似,有这样一本帐薄,才是平凡柴米生活的幸福见证吧。

 


花心基因


   
        一往情深、至死不渝在许多眼中是优点,所以琼瑶剧中为爱情折磨到死去活来的男女赚尽天下同情的泪水。
         其实,按照自然法则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原则而言,花心,更适于生活。
        痴心者往往为一棵树而放弃整座森林,在一棵树上吊死,一不小心惨遭滑铁卢只会在心力交瘁中枯萎。花心之所以更适合生活,是感情原本属于生活的一部份,并非全部,萌生平常,结束也潇洒,如莆公英,一有风吹草动便四处播种,桃李满天下。所以花心的基因拥有强盛的生命力。
        不是说要三心两意去花,而是化痴心的被动为花心的主动,爱到八分为宜,该出手时就出手,见招接招,见招拆招。
        爱的真相很残酷,你我相遇是三生有幸,但也不是万世不毁,谁也不是谁永远的唯一,并且感情无样板,不用艳羡别人鸳鸯蝴蝶双栖双飞,走到金婚银婚的,很大部份靠容忍。所谓海枯石烂、地老天荒只是空气开出的花,为这虚渺的誓言死守,很动人,但也很愚蠢。
        感情的世界永远只能自扫门前雪,学一学花心在感情中游刃自如,那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爱便爱了,不爱就走,挥一挥衣袖,干净利落。
                                       

 

嫁给谁?

        恩格斯曾说过,没有爱情的婚姻不道德。我相信爱情,相信太多负心郎花心男群堆中仍有一个好好先生被女人们所遗忘而留下来,仿佛上天特意为我准备。已经万事俱备,只欠这么一个人,驾来祥云将我娶走。
        但爱情之路艰难,并不逊于攀蜀道。总也是在郎情妾意的互错中兜兜转转。我是如此遵循道德,只要有爱,天地不过等闲。只是,只是她们说,谁会傻到嫁给心爱的男人。————让他亲见你如何从×小姐变成×师奶,也让他在你手里从追风少年变成了平庸的谢顶男。何其残酷,一旦占有,爱情就将在油米碗瓢的磕碰里苟延残喘,或不外朝亲情的方向去,或成一堆残骸,佳偶成怨偶,最终惨遭处决。
        真正的爱情,是秋水伊人隔岸眺望,是良辰虚设蚀骨相思,也是水月镜花朝欢夕死。爱情,原来只宜于心头纠缠,不适于生活中应用。如博友的诗句:薄酒可以忘忧,丑妻方能白头。
芸芸众生中择定的那一个良人,要非关爱情,只是愁煞我心,不嫁给爱人,要我嫁给谁?
        他身家千万,我无力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每天只一心一意做侦察,比专业更专业;他是尚待机遇垂青的热血才子,没有爱情,对不起,我贪图你什么?他帅比金城武,而我只信奉一生一夫一妻,狠不欢迎别的女人来分享他,更把外遇与离婚当成万世不遇的恶梦。不爱他,鸡蛋中都可挑出恐龙骨。
        从来都是儿女情长英雄气短,把爱情从婚姻中剔除,我真不知要嫁给谁。
                            

 

戒爱情,得永生

        爱之于情,如鱼之于水。无论是人家撒网,还是自己自投罗网,一旦中情毒,便如上了砧板的肉,任宰任割,听天由命。
        如当年翁美玲之死,爱他到自绝的地步,而人家对她的死不过抱歉了一生,唯唯诺诺了一生。奈何他是锦衣薄幸郎,无法一直制造爱情荷尔蒙让她赖以生存。
        爱情不过是神秘感的游戏,越不了解,越想一探究竟,等到一览无遗,也不过如此,从此丧失兴致。而且周围尽是粉紫乱碧,得手之后哪可阻止他难自禁地再撒网?所不幸的,早了,他尚玩兴十足;迟了,他又已归家归室。
        爱情没有种瓜得瓜一说,它的规则里也可种瓜得石块,或是他要的是哈密瓜,而你在他眼,不幸恰好是青瓜。也或是你无视他的家室,不管不顾,奋身扑火,虎口探险,却成人家嘴边令人垂涎的外快,不赚一把,实在太可惜。
        不惜将爱与年华廉价地打发,只为验证“原来,负情是你的名字”。
        如《茉莉花开》里的茉,为他信手拈来的好,承担他的逃逸后终生的孤清。任是抱着当年尸骨,至死仍手握他当年所赠的香水,到头只是换来唏嘘,一着差子,全盘皆输。
        无非就像打麻将,“不认真没乐趣,太认真又易伤心”,但毕竟是赌局,小打小闹可怡情,犯不着押上一生,动辙生死相见。戒除修身,随遇而安,更是永生之道。

 


局 限

        席慕容也有她的不力,所以她写:“一定有我所不了解的”。而我的不了解,是对井蛙不可语天。
        螃蟹蹲在阳台上,不知她在玩什么,我走近,立马全身寒毛倒立————是一只正在地上蠕行的虫,肥硕胖胖,我背抵墙,歇斯底里叫:“爸!爸!”势如生死关头的救命声声。
        它应该不具攻击性吧?————我是说,我不知它的身份、来历,无法得知它是否身带剧毒。而螃蟹,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家伙正心无城府用手去碰它雷达般的触角,并以为乐趣。
        是的,我对所有软体蠕行生物恐惧有加,尽管它们看起来如此温顺。但,我的恐惧深植,如此难以自拔,来因是学生时代曾对姆指粗的青虫有过蓦然一惊。那惊,便自此如刺,在我往后的岁月里,只要一见那软绵的肉虫便立即苏醒,狠狠蜇我。
        所以,我做的家务里,从不包括洗菜与拣菜。常常洗着菜,便发现一弓一弓逃命的菜虫,但逃命的何止它,也有我啊!触电般扔掉手中所有,如临大敌跳开去。当然还有绝高分贝的尖叫配音,以令场面更加生动。在这一点上,我俯首承认,螃蟹都比我胆大。
        老爸闻声赶来。咦?不过一只蜗牛嘛!我探头探脑看,蜗牛?可是,可是它背上没有壳!怎么会是蜗牛?!虽然头部像蜗牛。可身形却像水蛭!
螃蟹巴眨着眼,看看我,看看爷爷。而我,如此气愤,蜗牛我怎么会不认得?老爸白我一眼,有一种蜗牛本来就没有壳的!没有壳的蜗牛?生平我是第一次见,也是第一次听,不会是老爸哄我的吧?
        而其实,我局限又何止只关于蜗牛。
        拉着螃蟹的小手散步。小家伙不安份,东蹦蹦西跳跳,我走得懒累,唤她,快来看,这里有含羞草哦!她一颗小脑袋凑近看那丛我发现的含羞草。我气定神闲的,含羞草可是很怕痒痒的哦,一挠它它就缩起来的。螃蟹睁大眼,伸手要摘,我拦住,它会疼到哭鼻子呢,看姑姑挠它痒痒。我伸出指,悄无声息地贼般偷袭它。看吧,奇迹将要发生。
        …… …… ……可是为什么?它竟然无动于衷?!这明明,明明与我在母校植物园所见的含羞草一模一样,可为什么眼下的这棵含羞草在我轻触、乱碰、猛戳之下仍无知无觉,不敛起它的叶,不制造出我与螃蟹都万分期待的惊艳来?
        气愤!只好对螃蟹说,这是不羞草!螃蟹撅起嘴巴,显然不满意我无法施展奇迹。但我也多想知道,它怎么就不怕痒不含羞了,是我错将冯京认作马凉?还是它因污染基因突变而神经短路迟钝了?这个谜,一定留在了螃蟹的童年记忆。
        不能再说了,再说等于自认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实际上,也就是吧。皆因我从来“不问窗外纷纭事,但求世间未见书”,如此井蛙,目力所及只这一片方圆天地,视野不外望天上云舒,看庭前花开,什么大千世界,也是浓缩成纸间阡陌————自是局限的我呀!
                                

 

 

恋爱乌龙记之饕餮

        关于拍拖,好似谁都有那么一两桩最让人不能忍受的乌龙事。
        比如麦叔叔的情侣座过于狭小,咬了一口汉堡后抬头就看见了对方外露的鼻毛,肯爷爷处的光管太亮,轻易就发现同伴指甲里的黑垢,或者是香喷喷的炸鸡块比手掌还大,不论是初萌爱意的小恋人,还是进入实质阶段的情人又怎敢轻易在爱人面前张开自己垂涎欲滴的血盆大口?两难间唯选择安全系数较高的百事可乐,才不至于大快朵熙之后对残留在嘴角的食物不知不觉。
        民以食为天,但恋爱却大过天。葛记狗肉排挡因出名的好吃,环境脏乱些倒可以原谅,却有一点,吃狗肉煲时一定要嘱咐老板把狗肉焖烂些,否则由于狗皮太韧,不小心筷子一滑,将滚烫的汤汁溅到喜欢的人眼镜片上,最后导致一拍两散的结果谁承担得起?
        吃麻辣串串要过瘾还得啤酒相佐,啤酒适时可以助兴,过时可以败兴,不沾一滴又让人觉得不经世面,于是往往喝到两颊烧若桃花、口吐珠玑时,不知对方已脸色微变。待回家对镜,哪是以为中的美丽,分明是一双红过兔子的醉眼。
        佳肴美味与谁共享滋味太不相同,如果眼前的这位正是看到你饭后来不及剔净的齿间的一枚菜叶而小心提醒你,过后仍一如既往疼你的人,恭喜你,你终于找到了真正的爱情,抛开所谓的形象,饕餮眼前美食吧。

 


美丽是祸水

        有些事实必须直面,比如失恋,也比如日渐萎残的容颜。
        有些女子是被时光雪藏,十年如一日保有巧笑倩兮的音容。倒是旁观她们的我,从青涩少年到力不从心的现今,仿佛一夜间老了少年心,这中间隔有多少岁月无法一一板算,她们仍然风华绝代,我却被逼入荒年里踌躇了。
        从哪里看到的,说岁月,在某些人那里是财富,在另外的人那里则是灾难。一样的女儿身,岁月的馈赠却如此天差地别,给她们优雅,给我的是一地黄花狼藉。我穷毕一生也无法办到的事,在她们,只需美人勾唇一笑。
她们被赦免了风吹日晒之苦,赦免了为人事倾轧的江湖之争,可以为一件霓裳而千金散尽,也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皮肤吹弹欲破,还不忘日日敷涂搽抹,如此,想不美都难。
        而我不能,我的每一分钟都如此珍贵,写作,阅读,已占尽我大半精力与时间,这还不包括恋爱——膝下尚无臣,是不是因我忘了抽空修饰容颜?我的每一分钱也如此重要,家用零花暂不计,我害怕失业淘汰生病的变故,因而钱给我多大的安全感。我且念念不忘充电,学费一笔又将耗去我多少血汗?我也渴望风情万种,美丽得连女人的步子都吸住,所以偶尔烧钱慰劳爱美一颗心,却在事后悔到肠青。更且日日睡眠不足,为做一个补水美白面膜而花费一下午的时间?太昂贵奢侈。
        以至于现在不敢轻易对镜,自知倦容满面,眼神困顿,毛孔粗大,鼻子布满芝麻黑头。这是岁月给我的痕迹,我正慢慢丑陋朽去。
        她们是人尖女优,是人间天仙,男人对她们趋之若附,却也不得安生,总是走马观花挑换,如择尽高枝的蝶,非得一个精彩的结果不罢休。好不容易安稳下来,才从此深居简出,淡出爱情你追我逐的江湖。如是娇媚不老的妖精,一般男人不能消化。
        所以当看到报上登载李嘉欣与她新欢的相片,那一刻有心酸与难过。但漂亮过分了,容易招小人。如“貂婵最后死在关羽刀下时,关羽说,太美丽了,一看就是祸水”,如倾国倾城的杨玉环,太美丽了,以至于天下都不容,被赐死。又如某电视台的女主持,太美丽了,招来了杀身之祸。
        原来,美丽是折寿的因迹。遂心安,因我的平淡,我的普通,我的朴素,而躲过了种种劫难,得以安稳久藏。如此,我便确知将来的他爱我,一如杜拉斯所言:跟你年轻时的花容月貌相比,我更爱你沧桑后的容颜。

 


                                
男人,又为何不做情夫?

        日前有人在《民营经济报》商务闲情副刊上,以指摘的语气质问天下所有被骗入围城、困在围城或甘心入围城的女人:为什么女人结婚之后,一定要用老婆的态度对待老公,而不是用情妇的态度呢?
        换言之,即男人爱情妇而烦老婆,是老婆对待自己老公的方式有问题,还是那个老生常谈的“家花不如野花香”。
        名为落花嫣然的作者说,情妇不烦人,男人最怕黄脸婆像唐僧念咒似地唠叨;情妇永远光鲜,不会穿宽大的睡衣、脸上贴满小黄瓜站在男人面前;情妇永远以男人的意见为意见,而不会像家里那个身形微胖的女人一样,关键时刻跟你说水龙头坏了、下水道塞了;老婆也总在抱怨男人“没出息”,而情妇只要给她小恩小惠就感动得泪眼生花。
        所以,毕加索有情妇,尽管他是两袖清风的艺术家,克林顿有情妇,韦小宝更实现了男人追求毕生的理想,妻妾成群,和谐共处。
荒谬!
        轻轻松松将男人的花心,归咎于家花的不解风情与庸俗,男人爱偷吃,是因为老婆烦,是因为男人忙活了一天回到家,老婆没有情妇的侬侬软语及艳妆妖娆,让男人失去视觉享受,诸如等等。不如作个角色调换,把情妇娶回家,让她呆在油烟滚滚的厨房,洗刷打理,把老婆当情人一样供养起来,相信不久后的情妇即成让人审美疲劳的黄脸婆。男人何其聪明,知道家的琐碎巨细可将金枝玉叶消磨成俗不可奈的妇人,所以,大多有偷吃的胆,却无破釜沉舟的勇气。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归根到底,人,总有喜新厌旧之心。
        有男网民在网上说:“不可能一辈子只吃一盘菜吧?!”这句发言受到众网民的追捧,所以并非这盘菜不好吃,而是男人的胃口大,要有餐前酒开胃,主食缤纷,餐后再佐以甜点、水果,这样全方位的享受才是色香味俱全。偏偏一夫一妻制让男人失去齐人之福,唯有偷吃才可弥补缺憾。但偷吃必定遭遣,所以抱怨老婆没有情妇的吸引力与善解人意。落花嫣然如果是位女性,为男人的偷吃寻找理屈词穷的借口开脱,实在有胳膊往外拐之嫌。
        为什么不让男人以情夫的态度对待老婆?
        用落花嫣然问女人的语气问男人:很奇怪,为什么男人不想想,女人对你的抱怨,是否你对她的冷淡,她在用女人嘴皮子的方式试图唤起你对她的关注?情夫对女人从来都关怀倍至的吧?!很奇怪,恋爱时她一声咳嗽你都紧张半天,为什么成了自家人以后反倒充耳不闻?很奇怪,为什么婚前的你勤劳幽默,现在回到家不爱说话,只看报纸,看到她不开心也不再说笑话逗她开心?与漫长的婚姻相比,恋爱只是短暂的一瞬,男人在恋爱时把自己乔装成多情的王子,结婚了就“革命已经成功,同志无需努力”,也懒得对已经上钩的鱼再施鱼饵。婚姻如此平实平淡,试问自己都不能做到每天以恋爱的心态对待老婆,为何要求女人要以情妇的方式处处迎合男人?
        其实,婚内外心,几乎不可避免,长长一生时间,谁也难保证婚后不会遇到比配偶更适合自己的人,是取是舍,应该是对家庭、对自己,也是给对方和未来的一种责任心,而并非偷着享用别人的爱情而回到家又是好好先生模样。

 

 

你的悲伤恕我不奉陪

        我亲见过他与她的爱情。有一个过字,是因已成为过去。他们相识,相爱,再到分手,每一步我都了如指掌。但我的见证,仿佛是编撰这个苦情剧的蹩脚作者,他不断问我,她怎么想的?她说了什么?他对她怎么样怎么样……………———活脱脱一个男版的祥林嫂。
        一开始我无限同情,替他在她面前说他的心意。她只默默,不置一言,是十头牛都拉不回的妾心如铁。后来我慢慢懂得,那是她终于从爱情中看清他,最终作了诀择,无论谁都不可干预的诀择。
        我开始回避他咄咄逼人的追问。因我如此害怕看人家血淋淋的伤口,那般触目惊心。我尚都有自己一锅熬不开的烂粥,让我这般心力交瘁,让我浴血而亡。恕我乏术分身去顾及人家夭折的情事。
        都是现实生活中疲于奔命的凡夫俗子,喋喋不休地追究,如同唐僧念咒般,最终令自己遭所有人唾弃。连当事人都不为所动,旁人又如何力挽狂澜?
        所有憾事都自有它的可恨之处,既遭厌弃,便值得反省。面壁静心,躲开所有好心的慰问,更不以此博同情,如同歌词中所说:把所有悲伤留给自己。跌倒之处东山再起,只因知道,告慰只是暂时,所有伤痛仍需自己直面。勇于承担,亦是超越。
        把泪憋成血,独自饮下,是谁都不可回避的必经之路。从刀口爬起,以微笑封口,面向世人,便是重生。

 


平常地爱

        世上其实没有惊天动地的爱情,之所以惊天动地,也只是人心为它歌为它泣。一如人生本无意义,所有的意义都是后来人为地加上去。
        赴死成全的爱情佳话,因为它的缺,满足给世人所有想像咏叹的空间。就连童话里的公主与王子,一旦步入婚姻就划上句话,俗套生活里的故事之尾不提也罢。
        人心的浪漫,是越不可得才越美,得到的,一方一寸都轻车熟路,最后的下场是沦为无睹。俗世平常,平常里容不下过份的风花雪月,人间烟火之地,从来都衬不了起舞弄清影的凄美。
        往前一步是熊熊大火,往后一步是合宜的取暧,不是非得焚烧才有价值。失却了此人,仍有彼人替代,无法替代只是感情的盲让眼睛失了明。
        所有的决绝都是一时之勇的痛快,最难得的,而应该是收拾一新面带微笑,与无关爱恨的那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因那颗日趋渴望安定宁静的女儿心。现实生活何其匆促,爱情圣洁,如果失却生活的安稳衬底,就只是一场空话与臆想。
        时光迢迢几十年,当新人作古,曾经满心花香不复甜美,失去了爱情陷入五谷生活,你会发现,真正水落石出的是日益饱满的果实正缀在你刚好够得着采摘的地方。

 


亲爱的饭粘子

        有句话怎么说的了?说红地毯通向的前方是厨房——女人最后的归宿与封地,所以有张爱玲的名言,老婆是嘴角的饭粘子。女人所嫁的,原是男人身后的一切。
        《绝望主妇》热播,会否引得主妇们绝望的共鸣不得而知,亦舒喻示的婚姻如黑社会,许多内幕不便明说。这里面的痛与痒,佛曰:不好说,不可说,说不得。但却不影响女人婚后以他为圆心,围绕着作三百六十度的转动,洗衣煮食,焦忙里渐忘曾经的公主矜贵。
        爱之于一人,本就是肌肤之亲,本就是一蔬一饭,以爱的名义得以在他家厨房洗洗切切、烹炒蒸炸,因她是上帝从他身上取下的肋骨,离他的胃最近的肋骨,才知他的咸淡喜好。
        当人间有佳肴自手下诞生,满足他的口舌之欲,鞍马劳顿又算得什么,当爱他至深,能与他安居乐业,为他奉上一场骨肉饕餮亦再所不惜的吧。
        窃以为,床前明月光不食人间烟火,落不到实处,做他的饭粘子更来得理直气壮,总归明月一入家门还得在滚滚油炊里跌价成饭粘子,他未必蠢至破釜沉舟的地步;总归还可以在渴望有朝一日得以扶正地位的明月光眼前一脸幸福地挽他的臂,心安理得食他家的饭,着他家的衣,磕磕拌拌中与子偕老;总归有一天,他的脑瓜子在儿孙绕膝之时,明白眼前唠叨的老婆才是最亲爱的。
        最亲爱的饭粘子。
  

                  

情人眼里出榴莲

        那是很久的事了。公司的女同事,躲在屏风后面悉悉簌簌,我好奇,探头看究竟,却吓得她花容失色,我问:“上班干嘛呢?”她颊边鼓出一个包,含糊道:“嘘,吃糖。”一股热辣的香扑鼻而来,如情人炽烈,“好香,什么糖?我也尝尝。”女同事做贼也似地塞给我一把,玻璃纸一拆,便那股香,吮在口,舌头如浸在蜜糖般麻醉。
        张姐送资料,还未走近便捂鼻:“呀,这么臭!”我正嗫嗫犹豫送她几颗贿赂一下呢,她瞪我:“你吃榴莲糖?”榴莲糖么?是榴莲?从此,这个名字便如印泥烧成瓷,存在心间。
        当榴莲在超市隆重登场时,传说中的水果之王,硕大,穿一粗糙荆裙,甚是黯淡无光,走近,却有如火如荼的香热热笼罩。表相狰狞如蟆蛤,与旁摆喜人的草莓一比,榴莲全然失分,价格倒不菲。
        第一次相见,便扫兴而归,只称了一斤鲜艳的草莓,回家放在雕花的玻璃盘,越看越爱,莹莹欲滴,仿佛里面的肉汁鲜美丰盛,洗好了吃,小心放在嘴里,舍不得大力嚼,而居然寡淡无味,真辜负了那如此鲜艳似血的颜色,一斤吃完,嘴里淡得出鸟来。
        再遇榴莲,我站在那宠大的香气中犹豫不决,水果店老板极力赞它:“一只榴莲三只鸡,囊还可以炖汤呢。”一狠心,便买下一只,吭嘁吭嘁地扛回家,还翼翼小心避开它满身的刺。
        妈妈皱眉:“咋这么臭?”我奇怪:“香呀,怎么臭?”操刀开膛破肚,又失望了,个头这么大,能吃的就那么几瓣芯?!妈妈受不住熏,远远躲开,我大快朵熙,那滋味,啧啧,胜过雪糕的香美,好似中文里的词汇用尽,也找不到合适的形容,才吃了两瓣,便胀得不行。那夜连睡眠都有了榴莲香。
        有一种男人,是榴莲型的,外表平淡无奇,内在却芳香满溢,识香的女人才会爱上,不爱的,一见便嘘之以鼻,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眼里也出榴莲。男人不能像草莓,再光鲜也没有用,没有营养,也无滋味,草莓只适合养眼。
        生活其实有多累人,那么便让榴莲暧胃,长出白胖模样好在生活的战场上拼命。人情亦凉薄,找一个榴莲男人来爱,才有结结实实的幸福吧。

 


十八禁之吃相

        一盘香螺炒得油辣泼了一室似的,芫荽清香扑面而来。我只管看人家夹起香螺,用力地吸,吃壳里的肉。嘘……嘘……嘘……声音此起彼伏。
        你不吃啊?他们忙里偷闲问我。我忍笑,仿佛掖不住的秘密即将昭然。我的头摇成拨浪鼓。如果香螺有更好的吃法,它确是道好菜肴,佐啤酒,吃吃喝喝地,跟一班老友就可以消磨掉若干时光。
        看他们吃得欢,我收起笑,脸色凝重,沉着嗓子,魅魅地说:“你们听我说,可别恶心啊。”无动于衷,继续嘘嘘嘘。“螺的身体里面会长很多寄生虫,它们高温下不容易死亡,如果人吃下去……”话未说完,嘘声换成了苦笑,继而起哄:“你不是吧?!”
        恶作剧之恶,也恶不过丑吃相吧?
        家里吃饭,母亲不止一次说我,啧啧,跟猪吃食似的。立马闭了口,把所有声响闷回喉咙里,乖顺孩子的吃相就要低头、无声。但这并不妨碍我下一次吃饭时继续肆无忌惮,直至母亲又啧啧起来。也留意过同桌家人的吃相,好似并不输我啊,后来想通了,如此吃相只宜放在家,家才让人安心,豪无禁忌。换作与同事朋友们,哪怕只是一盘香螺,仿佛自己那张嘴成了金口,轻易不开启,唯恐对礼仪忘乎所以,授人以笑柄。
        而《无穷动》里的那几个中年女人,如是海吃海喝的女鲁智深,张着血盆大口,啃一把鸡爪。那吃相之恶,是《圣经》里七宗罪的贪,简直十恶不赦,也是众生百相的真实,最终任谁都逃不过毫雪入墨池。
        所以有人说,新妇上门第一要禁吃的,就是鸡爪。想想得有多少事迫使我们做地下工作者啊,包括吃鸡爪。

 


世上只有穷女人

        杂志上一个由丑小鸭蜕变成天鹅的女子说,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我撇一撇嘴,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穷女人。
        我如此深切体会过,看到商店玻璃窗里袅娜的女装,我眼中的渴望,与卖火柴的小女孩看到蛋糕般,那种向往,又不可得,是疼到骨头里,敲敲打打,便粉碎了那么卑微的心愿。谁家女子不爱着红装?当满街都是美娇娥。一个赛过一个,小洋装的优雅,百褶裙的翩跹,我缩在灰扑扑的陈年旧衣里,心里的妒意,是不是十里开外也可闻到?
        我是葛朗台,在生活的庄严下自觉地夹起尾巴做人。叶倾城尚也有这般感受:钱,令我的人生有根基。钱也让我倍感安全,比任何一个男子的肩膀更稳妥,至少它不知背弃为何物。而我总也忧心忡忡,仿佛是处暗伏杀机的江湖,失业,生病…………种种名目意外,哪一样不用这万恶的钞票垫底?有它,我才有绵薄之力作抵挡,不至跌得更惨。相比于动辙几百的金羽霓裳,不过是养他人眼的投资,劳民又伤财。
        谁不向往锦衣玉食?谁又不懂得生活品味?当营生那么庞大,开支也如发酵的馒头,自动缩水的岂止是银包?还有这一颗自动放弃扮美的女子的心。“挣钱犹如针挑土,花钱好似水推沙”,唯在人前虔诚说,不要看我资源有限的外表,要看我华光的内里。但,人家一眼之后已经失去探究你内里的耐心。人人都是视觉动物。
        灰姑娘都贫困,都有连自己都厌弃的寒酸,那般令人齿寒的字眼。但我是流自己汗,吃自己饭的人,自知此命卑微弱小,但也只投奔五谷烟火,而不投奔穿戴行头。是为一句:不苦尽,哪甘来?当我坐拥钱堆时,我也可由灰扑扑的尘土里挣脱出来,一身高贵优雅示人,那才是十足的底气呀!

 

谁是谁的今生

        家家有本难念经,其中是不是亦有女大未嫁的隐痛?
        并非思想前卫到要将单身进行到底,相反,是一步入成年之列,思嫁之心便切切。无奈红尘三千,轻易入不了法眼,入得眼来又阴差阳错地失去。这样那样地,渐渐成了过期杂志,即使你内容丰富、耐人寻味,但新书急不可待抢占市场,曾经光华黯淡,又不肯掉价出售,唯一便被束之高阁。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男人入错行尚可东山再起,重建雄风,仍能赚得勇气可嘉的美誉。而女人不小心嫁错,那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重觅爱人,已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任她再美好,经过了一个错误的男人,在他人之眼她就是下市的水果,滋味不减当年又怎样,因身上有过一次失败的烙印,成了讨价还价的污点。当然,万事没个绝对,也有的女子初婚之人是混混登徒,再婚竟遇爵候,或者麻雀攀高枝,嫁入豪门,但毕竟是太少了,所以不列入此文探讨的范畴。
        而常常的是,十有八九都不如意,作坏的打算才不至于跌得更惨,所以谨慎挑选不为过吧?在江湖中女性处境悲观,却不由宽容,谁不是当年一刀一枪地厮杀过来呢?谁都没有例外。
        成全美好姻缘,还得那个谁谁与你一道。人海滔天,你分花拂柳苦苦泅渡而寻,皆无功而返。过期杂志纵然被埋没,或被冷藏,但冥冥中有天机,他是雨天里奔进报亭的路人,本不相识,他却在阅尽千帆后,将眼定在你身,读来不择于手,终于把你从花花绿绿的书海捞起,揣入怀中。就是他了。
        佛自天机破晓之际微微一笑。

 

外遇之伤

        是报上的一则新闻。
        从发现他的外遇开始,她忍辱负重六年。哭过,闹过,只是他心肠化为铁石,她的泪和极力挽回都成为阻拦他快意花丛的怒恨,所有曾经的芙蓉帐暧,曾经的枕前发愿,都在他的薄情里变得一文不值。
        想到同归于尽,宁为玉碎也不为瓦全。是真的动了手,在熟睡时,手刃了这夜夜相伴的亲夫。一床血腥,她枕席而眠。
        曾也是小女初长成碧玉,得他不择于手的深爱;曾也是人之初性本善,不忍踩死一只毛虫,更怕见宰鱼杀鸭。而要如何计起她对他下手时的寒冷无望?定是强悍之魔与柔弱天使的交锋。那张负情的嘴脸,越爱便越恨,恨到无从追念两人往日恩宠,索性赔上此命,方能甘心。
        一开始都是,人世间有万紫千红,我独独爱你那一种,恨不能化为牛皮糖,但感情从来都是,粘在一起太久太久,必将失粘性而开始稀释,开始心生他念,直至弃如敝履,直至清空为零。
        有谁可见这世上的爱情,是十年如一日般回肠荡气、可歌可泣?天天如此,也折腾到累死。所以总归回到平淡,不起一丝波澜,得过且过。吵架、冷战是所有恩爱夫妻所有温馨家庭都必得经历的,幸福从不可设计撰写,莫测无法逻辑推理,因而里面有多少黑幕不为外人所知,很多时候都是委屈求全。到头来无非也就是两条路可走,要么甘于平淡余生,不见得仍相亲相爱,只是习惯成自然;要么彻底破坏,冒险一博,从新来过。
        当他蠢蠢欲动以身试法时,可以痛哭,却不可以拿他的错判自己的罪,不是他起了外心,就当自己是遭厌弃的旧衣,就当人生从此万劫不复。恨自难消,更需争气,我信奉自我完满,不依赖他人,容颜在年岁里消损,却在历练中日益丰盈优雅。相信自己,相信他,让他来亲手摁灭这外遇的春心,他温良,必然记取糟糠旧日柔情旧日好,他浪子心难收,便是孽障,走了,更好!
        缺点可包容,错误也可谅解,但绝不纵容,绝不姑息。有些伤害不容有两次,且有了暇污的婚姻感情,如何也算不得是完璧,他犯有前科,虽不至日日翻查他的信息与聊天记录,总也会无端怀弓蛇影,一锅热粥就毁于一颗老鼠屎上。
        外遇之伤,成本付出何其大,不要以此探测爱人的胸怀,尤其是女人的胸怀,更不要无聊时顺手拈来游戏一番,往往想抽身而退时,它成了利器,伤的何止是你一个人?
婚姻是平淡无趣的白开水,外遇是貌似琼浆玉液的毒药,是取是舍,聪明人自有他的分寸。

 

 

围城痛痒

        据书云,所有的男女关系,除了婚姻,都没有好下场。所以相对于爱情天马行空的浪漫,婚姻落实到了生活,更稳妥让人心安。
        套上了那只世上最小的手铐——戒指,立马从天堂回到人间,其中失落,莫过于如同雾里看花,近看却一团麻。责任、义务和磕拌中得出真理如金子般闪光,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诫蠢蠢欲试者:婚姻更多的是忍受,而恋爱更多的是享受。但回到最开头,所有的男女关系,发展到最后,要么皆大欢喜,要么无声无息,得到好的下场,仍然只有婚姻这条路。
        终于有一个人吵到你心烦意乱,再没有了孤家寡人的冷清;终于有人肯从你父母手中接管起你的衣食住行,将你负责到底;也终于可以明目张胆同床共枕,不必担心小欢片刻被家人撞破。没有人能够遗世独立,我们都向往凡俗的幸福。这凡俗的幸福婚姻里囊括了吵架、斗气、吃饭、散步、洗衣和睡觉。
        恋爱时满山都是猴子,却唯他是百般本事的孙悟空。一涉及婚姻,那曾经的孙悟空打出原形,也不过是猴子,甚至是比猴子更惹人厌烦的猩猩。而温婉的小家碧玉也何时成了戾气的麻辣霸王花?
        有古诗“非他是他,是你非你,两世夫妻,开花结子。”开花结果的意思就是恋爱结婚生子,然后白头偕老,而白头偕老的意思却是“认识了三天,相爱了三个月,吵了三年架,忍让了三十年。”
相对于婚姻的安心,许多爱情更像豆腐渣工程。如所有人所渴望的安稳平淡那样,我如此希望有朝一日为那个孙悟空套上世上最小的手铐。                            

 


未婚男,品貌端,请与我联系!

        凌晨时分,外面吵吵闹闹的,母亲披衣下床,我转一个身又睡了回去。
        早饭时,母亲说是邻居的女儿嫁了,入门时间选在早上六点。我看了母亲一眼,她正好也在看着我,眼中期期艾艾,我低下头喝粥,嘟囔了一句,怪不得这么吵。
饭后上网,母亲走过来,支吾着,我一想肯定又是为那事,于是装成很忙碌的样子,让她看着办吧。但她还是问了:“丫头,你现在是有还是没有?”我继续聚精会神地码字,:“什么有没有?我有点忙。”她叹了口气:“唉,你现在都多大了呀?”我不吭声,置身于事外。女大不中留,还留着谁看了都窝心。
        其实真置身于事外是不可能的,那毕竟是我自己的人生大事,但又有什么办法,爱情婚姻也讲求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哪是我可以说了算的?
        我的老大难问题已升级为家里难念的经。母亲在不断敲木鱼叨叨念咒般让我快找个好婆家嫁掉,而我,对感情事是完全的唯心论者。缘份啊缘份,它让我何时靠岸我才可以扬帆一路高歌去,它不吹东风,我万事俱备空张一张帆又何用?只好继续我的飘飘荡荡。
        母亲曾气愤地骂我,某男有什么不好?你到底挑剔人家什么?相亲之后我PK掉下文,母亲便会怒我不争。某男有什么不好?想想无非就是细节问题,比如说话、穿衣滥俗不堪,比如指甲长长,藏污纳垢,又比如身高学历等等,别人眼中的微暇,偏在我这放大了无数倍,一看灰心,再看恶心,仿佛我是放大镜般抓住人家短处不放,总之一句话,对不上眼,没电!
        但回头看看自己吧,也是个毫无特别之处的小人物,自闭木讷,尚且挣扎在温饱线上,男朋友尚待靠相亲这最后的途径来实现。即使胸怀鸿鹄又怎样,那点小志向,拿不上台面,不能当饭吃,凭啥挑肥拣瘦的,一想便要低到尘埃里去。但总不能灭自己士气长人家威风,更不能草草了事吧,恩格斯都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基于此,我就是不想做个有道德的人都不行。
        于是渴望藏载了我秘密的树洞向天下未婚男公布我其实的贤良淑德,别让表相的破絮遮挡了那双发现下面一颗珍珠的眼睛。而终究,树洞只可以听我吐一番乱七八糟的芝麻心事,而无法八卦到牵线。虽有宽以对己严以待人之嫌,如果有奇迹发生,谁不希望呢?
        现在的情势是这样,酒香也怕巷子深,吆喝一声总不是坏事,更且女人不像酒,越陈越抢手,得赶在自己尚甜美之际销售出去,所以在这里小声地广告一下,未婚男,品貌端,请与我联系!
        (呵呵,这不都是写文章嘛,别当真四处找我电话号码了!^_^)

 

 

贤 妻

        《孔雀东南飞》里有诗句:君家妇难为。难为的,是婆与媳,和新妇一手厨艺的吧?
        不是哪个女子都有如此鸿福,可以嫁刘仪伟,把厨房三餐当成事业,做强做大,扬名天下。
        我要求尚低,对自己。——会烧一盘煎鱼,一碗豆干和清汤,如此,且已让我如同身披金甲圣衣,待战厨房的战士。
举刀拍蒜瓣,长发微蓬,那背影,是不是俨然持门户的悍妇?我十指也曾柔荑,只是家事里渐布横纹,皱同抹布。逢看书中形容女子玉手十指如葱,便将砧板切得更响。十指如葱,哼!想必并非贤妻,只有不沾一滴阳春水才可得纤手如玉。
        姜丝状如筋条,仅作配料,去鱼腥,不必果真细如丝吧?开火,开油烟机,厨房便成轰隆作响的机房。我奔忙其中,一副贤妻样。炉火紫蓝,长舌如舔。油滚起来,便将剖净的鱼尸丢进祸内,“油”澹澹兮生烟,沸腾处噼哩啪啦,我跳开一米外(分明笨拙,胆敢自称巧妇,还脸不燥心不跳),不过是怕滚油溅起一滴灼我本已难堪入目的双手。
        心有余悸将鱼翻身,轮番这般。——身陷囹圄也就如此?被人掏空五内,油煎火熬,最后葬身人腹,只余剔不净尸肉的一堆白骨。
        蒜泥与姜丝过油至金黄,淋鱼身,滴酱油,高压祸里蒸好,就是一道家常菜。
        焖豆干也就是绿葱红番茄配上白豆干,先解了眼馋,但我的秘密,要伴上蟹黄椒酱,啧啧,那滋味才叫绝,直教人把舌头吞掉。是劳动果实,分外香甜。
        是谁说,厨房是女人最后的封地。当我决心嫁他,便自此收心做他的田螺姑娘,弄花香满身,油烟也熏我一身呛味,生在平民家,奉他一桌晚归后的粗茶淡饭,微笑看他如台风过境般扫尽碗蝶,继而横眉一叱,去,顺带把碗洗了!而他一声遵命,就乐颠颠奔赴我的战场,打扫余灰。——嘻嘻,田螺姑娘也有小性子的。
        却是想入非非,不如送佛送到西,饶我不下厨,赐一个刘仪伟负责油米事,而我负责闲静读书,绛唇撮成圆,吹气饮茶。贤妻,是,大多女子都妄想做刘仪伟式男人的贤妻吧。

 


现 实

        他们摇头叹气,说,现在的女人真是越来越现实了。气是为女人越来越不简单,越来越难搞定而叹,头是为世风日下,怒世人,尤其是女人只认钱不认人而摇。
        套一句狄更斯在《双城记》里的话: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对,就是这个世界,胜为王败为寇,不理性,不聪明,不伶俐,不现实,是什么命运?就算盛世繁华荣昌,有人的地方便成江湖,有江湖便有恩怨情仇,任你荣国府可不经乱世饥荒颠沛流离,柔弱如黛玉者还不是照样葬身华贵。更且,这世道并非荣国府,处处还刀光剑影,不现实,何以立足?爱情?!呔!那是十八少年才有的美好情感,二十八不说这些,二十八想的是如何争上游,爱情这般奢侈,不是我等可以挥霍的,中了镖,无异于缴械投降,委身为臣。
        生活是庞大的十字架,除了养精蓄锐背负它,剩余的力气要好好爱自己了。怪女人越来越现实、越来越难搞定?怎不说说自己为什么不争?不让人家觉得选择了你才没有辜负自己,不让她衡量再三后还是觉得你最好?没有资本让人爱,还怪什么别人现实不爱你?长得帅?算了吧,皮相终究是副臭皮囊,你值几斤几两,最终还得靠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我从不赞同以势利眼看人,更不赞同始乱终弃。但,我说你总得有让人爱起来的好品质吧。事业成功与否并非衡量一个人好孬的全部砝码,却也关键,这与勤奋、努力、进取、坚持和机遇密不可分,事业不尽人意,要么是机遇尚未垂青,要么就不曾努力或不够勤奋,这也就罢了,烟酒赌嫖有沾吗?坏脾气吗?会否动辙拳脚向女人?看看,这么多因素让人忐忑,其中只要一票便足以否决你,不然,让她爱港片里的烂仔人渣有什么区别?
        真话从来刺耳,但不踩痛你,你知道自己值得一扶?你知道什么是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是成人的悲哀,却很现实。
                             

 

 

相见不如怀念
----致分不清喜欢我人还是喜欢我文的网友

        有一些相见会悔不当初。那个在思念仰慕里翻炒了无数遍,几乎炒出爱慕味道的人,当真的站在面前,会成为一个惊叹号,是对现实真面目的巨大失落的惊叹。如是远观一朵花,近看一团麻。
        我勤奋读书写作,会在素稿阡陌里蘸墨成书,字里行间有美艳的词句,一个个小故事里藏着我精致锦绣的女儿心。但,我即便是清香为骨,娇艳为魂,却仍敌不过今生这副平凡肉身,就连王朔,也在小说里戏谑地说,心灵不美可以陶冶,长得不美那就没招了。真是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渠沟。
        又怎可以此评定一个人的肤浅,当我也深有体会时?养眼是比养心重要,而他长得一对抱歉的灯泡眼,或委琐的神态,一眼定乾坤般,所有先前的他的上进,他的才华,竟抵挡不了对他第一眼的失望,全然被推翻。所以,全部宿怨归为缘份。而缘份就是相视一刹那的心念,是花火,还是死灰,无关他的才华、他的人品,那是旁事。
        我写的字清淡如菊,笔妙总由心妙,但不要对我的外表有期望,文字是我的内心世界,能带给我皮相稍微改善的,也许只是所谓气质这般虚无缥缈的东西,与我的五官是否协调精致、高矮胖瘦无关。所以,不要期望我人如其文,不要说与我惊艳一见。
        我与路头所有下班的住家女子一样,长发疲惫蓬乱,脸色油黄,衣裙皱如抹布,还有当日的微汗隐约。这样的我,忌胖却贪吃,爱美且虚荣,小气同时胆子也小,梅城不大也认不出路,永远对电脑病毒头疼,与我笔下素手轻提骑马灯、衣袂翻飞的女子有怎样的不同,也许几年之后,我手中的骑马灯换作了刚从菜市新宰的腥血滴滴淌淌的一袋鲜鱼蔬肉,在与菜贩讨价还价后,旋身之际一脚踏进水洼,身上丝毫不见现实从来不容的半点柔弱。这就是生活对所有人最最沦丧又最最精心的算计。
        我相信男女间的一见钟情,而那机率却仿佛低微到小数点之后,不是没有,是难以指望。期望回报的一见,其实多半是劳心费神事,我所有美好与恶劣的品质,哪可在凡胎肉眼里一秒盖棺定论。所以我知道,不如不见,不如困守孤城中追念。
 

 

心软才做姐

        第一天上班,跟她友好一笑,她一双眼好奇又冷漠地打量我,从头到脚,从脚到头,如同扫描仪。
        李总走来叮嘱一声便走了,她形同扑来,问,李总跟你说了什么?他怎么认识你?势如拷问,我一笑带过,他曾是我的老师。啊~~~她恍然。
        后来茶水间里遇她,她甜腻叫我——玲姐,但其实在1.68米的她面前,我显得单薄娇小几乎不胜风力,况且我刚工作,谁大谁小还有待查证,而我的资历也是白纸等写,她一声姐字,便将我钉在了前辈的份上,热情近乎得几欲难以招架。
        再后来,她玲姐玲姐叫得更欢。玲姐,帮我填一下月报表;玲姐,有没有碳粉,先借我一盒;玲姐,这个报告帮我拟个稿。总是想,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吧,举手之劳而已。只是,我帮她整理好文件时,一回头,人家正猫着身在吃零食。
        上了半天班了,还不见她来,电话打过去问,那边浓稠着睡意的声音,玲姐,我病了,给我请个假。她的话里没有一个请、好吗、谢谢这类词,不是商量让我帮她请假的口气,分明是她已经决定好,只是把这个决定告诉我,让我去执行。
        公司培训,人事部加班。她说,我晚上有活动呢,玲姐,你帮我顶一下班。公事还需公办,我对她说,请你跟经理请假吧。她跟经理怎么说我无从得知,只是后来经理笑眯眯地对我说,阿玲,你就辛苦一下吧。而其实我下班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何止是一下?那么多的琐碎资料,分类复印装订派发,全是我一人做好,我来的时间比她短,工资与她一样,也同样是行政助理的职位,就因为我无故被她叫了声姐,便全然扛下这些不明不白又看似理所当然的事。————原来这个姐,如此骑虎难下,难以担当呀!
        公司例会结束,她送做好的会议纪录给经理,回来却一脸委屈,万分地讨好我,玲姐,记录你帮我修改一下好不好?我也闲来无事,改好递给她,她说,经理要急用的,你先送经理办公室吧,我正忙着呢。却迎面撞了火墙,经理将我送去的记录摔在桌上,厉声道,这么小的事你们都做成这样?!但……但记录一向是她亲手做的呀!我讪讪退出来,才明白过来,她叫我送去的原因是前线火警,我这个白痴笨蛋帮人家善后还帮着背罪。————雷锋不死于非命的话,也该活活被气死的吧?
        我该恨谁?上司?他日理万机,如何分身管这些芝麻事?她?她唤我姐,她就是小辈,照顾小辈,不至气血攻心的地步吧?也显得我这个“前辈”忒小气了。我只能恨我自己,懦弱到无招架之力,恨自己心软,只稍她磨一下,就点头不迭应承。谁让我是人家的“姐”呢!

 


幸 福

        论坛上发表的帖子,她在声声讨伐,婚前的他是怎么样左甜心右蜜糖,婚后又如何原形毕露。这类感情,看得太多,说实话,也许我冷血,我一丝同情也没有,甚至嘴角有笑,残忍地想————人笨怪刀钝。
        你不厌倦这般整天粘乎乎,人家也不会吗?定定要叫你甜心,你才不至于联想他不爱我了?太甜,总会让味觉失聪,感情亦同此理。
        总需要有一寸距离,远了不好,系不稳他人,太近也细细琐琐令人心烦,总就要这样,婚姻不像恋爱热火朝天,或者,根本就是恋爱是幻像,只有婚姻是落到实处,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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