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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首对夫妻为买二套房假离婚 房到手老妻觅新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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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9 14: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海底世界 于 2013-4-19 14:09 编辑

本报讯 昨日上午10时许,福州杨桥东路某小区内,一男子“理直气壮”地撬门,并称自己是房内女主人的丈夫,可房内女主人却不“认账”,还报警求助,让警察帮她赶走门外“小偷”。民警赶到后也一头雾水,“哄”了一番,男子才吐出实情:两人为了多买一套房假离婚,不料房子、车子划到女方名下后,女方不愿复婚,还和别人好上了。

“丈夫”想进屋里 “妻子”报警赶人

昨天上午10时许,鼓西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电话:“警察,我家来小偷了,正在外面撬门!赶紧来,快点把小偷弄走!”电话那头是一名女士,自称姓刘,民警明显感到她焦躁不安。


几分钟后,民警赶到刘女士所在的小区。民警刚进入刘女士的住宅楼,就听见楼上传来一阵阵吼声:“我知道你在里面,你跑不了,快开门!”

民警循声上楼,见一男子站在刘女士房门前,手上握着一把菜刀,口里仍不断叫骂,“什么小偷,我是她老公!”民警示意男子先放下菜刀,但男子明显怒气未消,见到民警后,还迟迟不愿放下菜刀。

在民警的再三劝说下,男子将挥舞的菜刀收起。随后,男子眼看房间也开不了门,民警一时也不散去,就向民警“交代”了实情。

为买房假离婚 不料“妻子”玩真的

男子姓潘,50多岁了,同事朋友习惯称他为“老潘”,和同龄的刘女士已经结婚三十余载。2010年,和老婆商量买第二套房子。朋友“指点”老潘,双方可以“假离婚”,省去很多费用。夫妻双方考虑到反正是假离婚,买了房之后再复婚也不迟,也就是几个婚姻登记处的手续费而已。

2010年年底,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房子、车悉数归于妻子名下。让老潘没想到的是,本来是一盘“好棋”,如今,却落得“人财两空”。

去年,老潘打算复婚,但妻子总以各种名目拒绝。上个月,老潘一打听才知道,妻子在外面“有人”了。昨天,老潘在刘女士住房外“守人”,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民警现场拨打了刘女士的电话,对方这才支支吾吾承认老潘说的是实情。

民警生怕两人见面出意外,先是“哄”老潘到楼上呆一会,趁这空当,民警悄悄带刘女士出门,避免双方“挥刀相向”。随后,老潘在民警的劝说下,情绪恢复正常,“都这样了,怎么复婚,只能告上法院,看能不能争回点财产!”


福州的老潘今年50多岁了,与妻子共同走过三十余载的婚姻。近来,老潘想购买第二套房,他自认为做个假离婚,就能按买首套房的标准少支付相关费用。老潘便与妻子刘女士商量后办个假离婚,刘女士欣然同意。老潘觉得两人是假离婚,不用分居,但已经变成前妻的刘女士却找了个借口回到娘家便再也没回来。

老潘觉得不对劲,后来才发现“假离婚”后,刘女士迅速找了一个60多岁的男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老潘要求与刘女士“对话”,但是刘女士一直避而不见。昨日上午,老潘打听到刘女士与新欢在北大路某新村一单元房,遂提刀前去谈判。刘女士见状赶紧报警。鼓西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老潘一边大喊刘女士的名字,一边拿着刀撬门锁。见到民警,老潘更是激动了,他要求民警帮他“捉奸”。

民警将老潘带到楼上谈心,老潘告诉民警他房子没买成,妻子却假戏真做,离婚后马上和另外一男子好上了。趁民警和老潘谈心的时候,刘女士和她的男朋友离开了。

民警提醒,不要因为一点小利益,就用自己的婚姻、家庭作赌注,那样容易导致人财两空。而且,在法律中,也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解除了。在离婚期间,一旦发生什么变故,造成反悔,要求强行恢复婚姻关系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http://fj.qq.com/a/20130419/0000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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