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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纷乱走向成熟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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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9 22: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纷乱走向成熟需要一个过程

    2012年9月15日至16日(周六、日),因为日本政府近期的“非法购买钓鱼岛事件”,中国大陆各省共有数十座城市爆发“反日游行”。在游行的过程中,多座城市出现一些不好的苗头,比如借口“爱国”打砸日系车或日系商铺,甚至还出现个别城市有人纵火焚烧日系车车行的现象。这些暴行,使本来应该大快人心的“抗日游行”,反而成为各方辱骂的“丑行”。

    总的来说,其实这次街头运动并不是全都那么不堪。例如深圳,据参与游行的一些朋友反映,总体秩序还是好的,大多数人都是平和、有序地边走边喊口号,参与打砸的只是极少数人。可是,正是这极少数人的不法行为,使这次游行的性质起了变化,遭到民众的普遍质疑。

    上街公开表达政治诉求,其实本来是公民依应法享有的一项权利。只是在我国,因种种原因,公民一直未能享受到这项《宪法》规定的权利。这次“反日游行”,对于不少国民来说,恐怕还是生平首次走上街头,参与街头运动。因此,笔者觉得出现一些乱象也并不奇怪。

    当然,笔者说这些,并不是要为那些施暴的暴徒找借口,更不想美化他们。不管他是以“爱国”的名义,还是以其他什么高尚的名义,打砸就是打砸,不管是谁,只要违法了,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因此,从事件一开始到现在,笔者一直要求公安部门必须尽快将这些不法之徒抓拿归案,并且要彻底查清这些人的来历。

    爱国和为爱国而上街表达诉求,这本身并没有错。对于国家,谁都有爱的权利。问题是:究竟什么才是爱国?像上述那种打砸的方式,能跟“爱国”扯上关系吗?爱国不是流氓的庇护所,更不是暴徒的挡箭牌。不管被打砸的对象是谁,本国同胞也好,在华的日本人也罢,都是违法的,公权力必须立即介入,及时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惩处。

    任何时候,以“爱国”之名去打砸他人的财物,都是绝对不允许的。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自由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你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哪怕目的再崇高),去逼迫别人做他自己所不愿意做的事。因此,一个人是否“抵制日货”,应该由每个人自由选择,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权,绝不能以群体利益的名义强迫其遵从。

    少数暴徒的不法行为,并不能抹杀民众上街的意义,更不能由此抹黑民众主导的街头运动,污蔑自由民主制度。撇开一些无法证实的“阴谋论”不谈。单纯从民众主导的街头运动本身来说,它必然需要一个由纷乱走向成熟的过程。它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一下子就完美地进行。在它成熟的过程中,必然会有一些不好的东西出现。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只要经历过多几次的实践洗礼,民众主导的街头运动必然会成真正熟起来,展现出文明、平和、理智、有序的一面。

    问题是:这类街头运动会不会又是多年难得一见,从而成为参与者不可多得的“回忆”呢?它能否成为民众的一项像吃饭喝水晒阳光一样的基本权利,经常进行呢?如果不能的话,那任何赞美或批评这次游行的言论,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它仅是一个“孤例”而己。(QQ:33079930)

幽壹微的新浪微博:http://weibo.com/youyi009

      幽壹
2012年9月18日晨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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