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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刑拘网民是“广东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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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10: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揭阳刑拘网民是“广东之耻”

    据《广州日报》3月31日报道:3月22日,广东省揭阳市一网民因朋友的摩托车被民警扣留,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这位网友以“报警人”为名,在当地一家论坛上发帖质疑并辱骂派出所全体民警。3月29日下午,揭阳市东山公安分局在同一论坛上发帖回应:“东山警方已就此进行调查,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的‘报警人’予以行政拘留。”

    从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中可以看出,该网友仅是因为其朋友的摩托车被派出所扣留,在索要无门的情况之下,才在当地的论坛上发了一个长约500多字,名为《police扣留摩托车合法么?》的贴子,公开质疑派出所扣车是否合法,其后在情绪激动之下,在回贴中使用了一些过激的辱骂语言,但是并没有针对任何个人,也没有指名道姓,只是痛骂了整个派出所而己。各位网友大概清楚,其实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凯迪、天涯、南方网等网站上上演着,对于网络世界来说,这是十分稀松平常的一件事情。倘若骂骂政府官僚机构就要被刑拘,那恐怕就是再建十倍宽敞的刑房也不够关人。

    说真的,当初乍一看到这条新闻,幽壹心里还很怀疑,因为实在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发生在广东。最近几年,广东在省委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的大力推动之下,正在大力倡导“网络问政”,推行“网络民主”,并先后由省府主导了“省委书记约见网民”、“省直机关网络新闻发言人”、“集中处理网友交办事务”等轰动一时的“网络问政”事件。试想,在这样一片“网络问政”发展得欣欣向荣的景象之下,谁会相信广东竟然会发生网民因言获罪的事件?

    近年来,尽管国内针对网友的“跨省(县)抓捕”事件可谓层出不穷,但是幽壹总是天真的以为:这种事情应该不会发生在广东,因为广东一来省领导重视网络,对网络言论持相对开放的态度;二来广东网络发达,干部和民众的法制意识都相对较强。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最终还是发生了这样一起“刑拘网友”的事件。

    作为一位关心广东网络发展多年的老网民,如果幽壹没有记错的话,这是十几年来,首次在广东发生的网友“因言获罪”事件,之前可以说是闻所未闻。伟大的揭阳警方,一不小心就创造了一个“广东第一”。可惜这个“第一”是一个十分可耻的“第一”,绝对称得上是“广东之耻”。

    为它破坏了广东多年以来的极不容易才创造出来的宽松网络环境,败坏了广东网络环境的名声,给外界传达了一个极不好的信息,那就是:连广东这种自吹是中国“网络问政”先锋地区的地方,竟然也发生了这种愚昧的“因网络言论而刑拘网民”的不良事件。总的来说,这起抓捕网民事件极大地破坏了广东的名声,让整个广东为之丢脸,广东民主也为之蒙羞。

    尤记得,温总理曾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全国“两会”上说过: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难道揭阳警方这样做,就叫做“创造条件”吗?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在今年初的第三次网络拜年贴中,也曾提到要广东网民继续“打好铁,造好砖”,继续推动广东“网络问政”的前行。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网络民主”?试问在这样的网络环境之下,谁还敢上网发贴监督政府?因此,揭阳警方这样冒然刑拘一位普通的网民,难道不是在扯广东的后腿吗?

    谈到这里,幽壹不禁想问一下:揭阳警方这是在向谁“示威”?作为一名普通网民,幽壹是不是有理由相信:揭阳警方这是在借故公开“恐赫”网友,公开打压“网络舆论监督”,是在制造一种“网络恐怖”?他们究竟想在吓唬谁?

    在此,幽壹郑重呼吁,第一、希望全体广东内外的网友都行动起来,一起声援这位揭阳网友。我觉得如果我们今天听任揭阳警方这样无端冒然“抓捕、刑拘”网友,那么明天这种事情可能随时都会发生在你我他身上;第二、揭阳警方应该立即向那位被刑拘的网友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揭阳,请你尽快用实际行动洗涮你所创下“广东之耻”吧!(QQ:33079930)

        幽壹
2010年4月2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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