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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深圳成立“公车私用”事件“民间联合调查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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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10: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议深圳成立“公车私用”事件“民间联合调查团”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副主任房某,周末开着公车在罗湖区的大望村与市民宋先生的车子轻轻地碰撞了一下。本来么,这种事在深圳根本不算什么,每天都在发生着。可是其接下来大叫“我是政府的车怕什么”(房某哥哥后否认有说过此话)的表现,才真正触怒了包括广大网友在内的社会公众,并由此引发了深圳市民对她“公车私用”的讨伐。

    关于房某涉嫌“公车私用”这起事件,近期官方联合调查组所得出的“房某此行属公务行为”结论之后,引起了深圳民众的广泛质疑。我看了近期的报道之后,则始终有点看不太明白,那就是假设房女士此行真的是“公务行为”,那末为什么房女士的哥哥又会渗杂其中?据“3.20”事件联合调查组27日通报称:“翻查了房女士与房女士的哥哥及房女士哥哥的朋友史先生的电话通讯记录可以作证,房女士等人去大望村是事先约好的公务行为。”

    我想不明白的是:既然是“联系南屏敬老院居家养老项目”的公务行为,为什么会扯上房女士的哥哥及她哥哥的朋友呢?这里边是否涉及到“暗箱操作政府工程项目”的行为呢?这里面是否存在“猫猫腻”?以往香蜜湖街道办是否存在领导亲戚介入“公家项目”的事情?

    至于说到房某是否涉嫌“公车私用”的问题,幽壹认为:既然广大民众对官方联合调查组调查出来的结论如此不信服,意见如此之大,那么历来自吹“敢为人先”的深圳,在这方面可不可以学习一下云南省昆明,组织一个由网民和社会人员共同组成的“民间联合调查团”,由“民间联合调查团”负责对整个事件进行调查,并要求调查团将调查资料在网上公诸于众,以接受广大网民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最后由“民间联合调查团”拿出最终调查结论呢?在这里要说的是,这个“民间联合调查团”的成员必须由民众公选而来,绝对不能由官方或半官方的机构指定。

    总之,希望深圳方面能够早日查清事实真相,给社会公众一个交待。查清事实真相后,对房某该严处就严处;该奖励就奖励(周末时间加班办公)。

    说起来,“公车私用”问题跟“公款吃喝”问题一样,是一件多年来社会公众一直高度关注,却又一直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关于推行“公车改革”的呼声已经有不下二十年的历史了。这么多年以来,政府方面也一直在小修小改着,可是改来改去,最终还是换汤不换药,始终解决不了“公车私用”这个实质性的问题。如我这样的普通民众,要不是这次事件的唤起,则早就对此麻木了。

    其实就算房某这次真的是“公车私用”,也只不过是深圳每天发生的万千次中的一次而己。因此这次就算政府部门对房某进行严肃处理了,其也不过是一个个案而己。它除了能对“公车私用”现象稍为起到警示威赫的作用,唤起民众对“公车私用”现象的关注力度之外,对解决“公车私用”这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多大的实质性作用。

    要彻底解决“公车私用”问题,只有尽快推动“公车改革”才行。

    对于公车改革的方向,我个人比较倾向于一些网友的意见:直接取消绝大部分公车,对确实有需要用车的公务员,通过每个月制定标准,定额发放交通费用补贴。对于确有需要而保留的部分公车,则全部喷上统一的颜色,标上统一的标志,并在车身外部挂上固定牌子,标明该车属于哪个政府机构,以便随时可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QQ:33079930)

      幽壹
2010年3月30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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