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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幽壹

“邓玉娇案”考验中国司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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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7 09: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邓玉娇案的审判结果是各方妥协的结果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这个结果不在情理中,却又不出意料之外,可以说这样的判决结果,充分显示了各方利益博弈,互相妥协的结果。一方面从法院宣判的“罪行”来看,仍然是维持 “防卫过当”及“故意伤害罪”的控罪和审判,而不是民众普遍要求的“无罪释放”,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顾及了“权力”的颜面,表示其并没有完全屈从于“民意”。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免除处罚”的结果,却又体现了出于对“民意”(尤其是网络民意)的顾忌,算是给足了“面子”,照顾到了民众的感受。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民意”左右了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

邓案宣判结果出来后,网络上欢迎呼声一片,这个结果令为之呼喊、奔走了近月的普通网民们很兴奋,大家都在纷纷传递这个好消息。我认为,这可以理解为是一次网民的胜利,是广大网民们的持续高压关注,才十分艰难地得来了这样一个结果,事实又一次证实了网民的力量有时可以很强大。

不过这样的胜利,毕竟太过偶然和侥幸,并不是每个案子每个人都会像邓玉娇这么幸运,可以得到全国网络和平面媒体的持续深入界入,很多时候是被“暗箱操作”掉的。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引人发问:如果这个案件没有被媒体曝光,没有引起网民的高度关注,其结局会怎么样呢?邓玉娇最终还会是免除处罚吗?

从大家的欢呼雀跃的情况来看,可见这样的结果是多么的难得。因此,幽壹觉得网民们还是且慢欢呼,还是继续推动中国社会继续向真正的“法治社会”迈进吧。到了真正的法治社会,就不应该再出现这种要网民来代审的怪现象了。况且,现在还仅是一审,后续的审判怎么样变化,还未可知呢。

总之,幽壹觉得这种审判结果,可以从中看出具有很浓的互相妥协的痕迹。不过虽然一审出来了,但是对此案的关注仍不能放下,因为仍有不少不明之处,例如那个邓贵大的同伙黄德智,究竟该当何罪?是否应该对其提起诉讼呢?(QQ:33079930)



幽壹

2009年6月16日晨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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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0: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法》第二十条 第二款。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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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0: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民间对当局的判罚表示不能接受,质疑当局暗箱操作。要求“无罪、无刑、无病”的民众认为邓玉娇不应该背负“故意伤害”的罪名及“心境障碍”的不利结论,并说,邓玉娇案真正应该审判的对象是黄德智、杨立勇等地方官员,而不是邓玉娇。

     对于邓玉娇案的庭审结果,民众指巴东法院还是选择了暗箱操作,不仅把开庭时间搞得很神秘,迟迟不公开开庭日期。而且,除了几家官方媒体被允许旁听外,其它媒体的旁听申请均被巴东当局以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毕为由拒绝。民间质疑,这样的审理公正性何在?何来合法性?官方媒体旁听是不是内定的?

     关注邓玉娇案的大陆著名律师们在庭审后的第一时间纷纷发表博文,表达对巴东法院当庭做出对邓玉娇“有罪免罚”的质疑和遗憾。

     北京刘晓原律师的博文《对邓玉娇“有罪免罚”判决的看法》中直指,一起全国广泛关注的案件,竟然当庭作出判决——“有罪免罚”,可想而知都是事先已经定好了。法院作出的是免除处罚判决,这个判决的前提是邓玉娇有罪,即法院认定的故意伤害罪。

      邓玉娇前任律师夏霖在博文中说,对于邓玉娇尚背负“故意伤害”的罪名及“心境障碍”的不利结论,以及此案程序上的诸多严重问题,我们深表遗憾。

      北京律师雄志表示,这个判决前提条件是认定邓玉娇有罪,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判决结果,巴东县检察院如果认为判决刑法轻了,可以在10天之内提起抗诉,检察院不抗诉的话,邓玉娇就应该恢复自由了。

      对于邓玉娇是否能彻底恢复人身自由,雄志律师表示,不是很清楚这点。他说:鉴定她为“心智障碍”,总体上来说,邓玉娇是属于精神病之类的,那么按照刑法第18条规定,法院可以指定家长或监护人对她进行看管和治疗,必要的时候,政府可以强制治疗,但不是必须强制治疗,究竟必要不必要,由政府判断了。现在真不好说,有没有强制治疗的必要。我觉得邓玉娇恢复自由的可能性相对比较大,因为她“具有部份刑事责任”,不是完全丧失刑事责任能力。我个人认为强制治疗的可能性不大。

    “在中国能有这种判决实属不易,与舆论监督、网民形成的舆论压力分不开,导致最后法院不管是有罪无罪很快可能会恢复她的自由。”

痛批法院的无稽判决

     对于当局的判决,声援邓玉娇的民众并不认可,人们要求的底线是邓玉娇“无罪、无刑、无病”,没有将淫官黄德智、邓中佳绳之以法,不给烈女恢复清白,民众不接受。

     民众纷纷表达不满:“可笑的判决,他们懂得快刀斩乱麻了。”“今天审判对象的主角错了。”“这么轰动的案子没有中央定调没人敢开庭,结果早就内定了。我们还是被涮了!虽然免除处罚,但还是有罪的,而且黄德智等人仍然逍遥法外!”“难道法院审判的时候证人和物证都不要出示吗?怎么从头至尾大家都没见过证人和物证,不敢出来吗?”“几个淫官只有黄德智被剥掉了党员的皮,是不是以后在中国推坐就不犯法,因为被推坐的心境障碍,悲哀!”

     “法庭的判决捅了中华民族一刀,是中华民族的羞辱……”“面对这个结果,善良的人民真的是悲愤交加!还没有结束!必须是无罪!起诉三鬼!起诉巴东政府!”“如果没有广大人民的支持,邓玉娇会怎样?前几年的事实已证明,这就不用说了。我们不满他们的所作所为,为什么不处理黄德智、杨立勇等。”“这是一个早已经导演好的剧本啊!有罪不说,而且玉娇还将面临民事赔偿之诉——因为刑法上的正当防卫条件那么宽松尚不能被认定,何况民法上较为严格的标准??”

     “狗屁判词!滥用法律!!前后矛盾!! 我还有疑问:黄得智到底伤在哪里?为什么他不作为证人出庭?留个尾巴干什么?现在首要的是要求检方把起诉书公布出来,还要求把法院的判决书公布出来。”“玉娇无罪,心智正常,正当防卫!现在的结局是正义良知的惨败!为了我们的兄弟姐妹,玉娇一定要无罪定案!!”“现在是有罪无刑的结论,邓玉娇终身都得背负着曾经犯罪的恶名。”

     “玉娇现在照样有罪,黄德智、邓中佳还逍遥法外,杨立勇还在职位,记者被打,罗加久受伤我们就这么认了吗?说玉娇有心智障碍就是说他们有权随时对玉娇进行“保护性约束”,太阴险毒辣了!”“我感觉邓玉娇自由是空想,不可能让她自由出入。”

心系邓玉娇安危

     邓玉娇事件发生后,她在一个月中所遭受的种种迫害,令善良的民众更加看清了残暴和无耻。很多网民都在为邓玉娇的未来和安危设想。

     民间表示:“邓玉娇已经背上莫须有的罪名,我们不能让她再被暗害。邓贵大的同事曾放言:即使邓玉娇无罪释放,也要弄死她,我听了觉得很恐怖。如果玉娇以后有难,跟黄德智和邓中佳、邓贵大脱离不了干系!!!”

    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联系上邓玉娇,把她接出巴东,给她找好学校或者工作单位,以及住宿的地方,甚至让她出国。等玉娇安全以后,再追究巴东一案各个人员的责任。”

    网民认为,“事情还没有完,网友们继续努力,我们不承认该判决;希望高人继续人肉当地公安及涉案人员;他们玩阴的,我们就和他们玩到底。”

     当局玩弄庭审日期 民众要唱“国际歌”

     邓玉娇自6月5日被正式起诉到法院后,案件审理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邓玉娇的支持者们多方打听才在15日下午核实了开庭日期,但被拒绝旁听。

    之前,民间盛传开庭日期在20日,于是志愿者们再次发起组织自费旅游团,准备在开庭前赶到巴东给当局施压,让邓玉娇知道民众对她的支持。临近开庭前几日,网民才得到未经官方证实的开庭日期,即6月16日。大批计划19日到达巴东的人士显然错过了开庭日期。

    但是志愿者旅游团之一,团长罗加久表示,仍然有大部队在15日集结到了湖北省会武汉,一旦当局给邓玉娇判刑,他们立即开展大规模示威抗议行动。

    16日一早,罗加久等志愿者陆续到达巴东县法院,不断的将现场的最新消息发布出来。其中的一部份消息是:在邓玉娇案开庭后,法院前人山人海,很嘈杂。如果我们早点把大部队带过来就好了。

    消息说:“有人建议在邓玉娇出来的时候,我们唱国际歌,我们在考虑中。有多个网友打来电话,表示非常关注我们安全情况。网民提醒说,如果安排一个人喊:玉娇加油,很可能被警察给摁住痛打,再拖上车拉走,所以要多人一起喊才安全。但是我们大部队不在巴东,巴东的人又不想全部暴露,所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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