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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物语—神秘乡野之“地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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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8 10: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旧文章了,原发在和讯博客:http://leaxian.blog.hexun.com/8561911_d.html


      :) 清明节里说清明,清明节里说死人。

       清明节本是人们祭奠先人的日子,在这里说死人,实在是有些不妥,我想起每年的这天,就会有一队队系着红领巾的小朋友,在老师的带领下,列队登上我们学校的后山顶上,那里长眠着为民族解放献出年轻生命的革命先烈们,那里建着记念碑,记念亭,我们课余也会上去看看烈士,并不限于这天,他们牺牲后就葬在这里,守卫着青山绿水,目送着一届又一届的莘莘学子走出校门,奔向祖国的四面八方。   

        他们的牺牲换来今天的幸福生活,后人没敢打扰他们的安宁,因此客家人流传千年的“二次葬”不能用在烈士们身上!

        我们翻开资料可知:“二次葬”,是客家人最普遍采用的葬俗,山区多挖洞穴墓,平原地区多挖仰穴墓。其共同点是在人死入土安葬3年或5年,甚至更久以后,重新起死者遗骸之残骨於地下,另再埋葬。这种作法是要待人体软组织完全腐烂和分解後,再打开棺罂、捡骨,用白酒洗净,然後按人体结构,脚在下、头在上、屈体、装入陶罂(罐,俗称“金罂”),盖内写上死者世系姓名,有条件的将“金罂”葬入新坟,无条件造坟的将“金罂”寄放在安全的山间岩洞中,或在山坎上挖一小龛寄放,如村中筑有集体“阴城”的,则寄放于“阴城”。安葬先人很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福荫后人,因此,要安葬先人的主家首先要请风水先生选择阴宅地点选定吉日,这种墓式选在山地荒坡上,先葬尸体,三五年后把死者骨骸盛入金罂重新安葬。这种二次葬,亦称为“洗骨葬”或“捡骨葬”,为绝大多数客家人所采用。

        而客家人的祖墓是坐椅地堂式。这种坟墓是依山势或坡地而建成,前低后高、左右象靠椅扶手的形式,墓碑前一般有半圆形旱池叫坟堂,也叫做地门堂,这就是今天所说的“地门堂”的故事。

        数千年中华传统,人死后讲究的是“入土为安”,现在是把人葬了,三五或十头八年后,又重新掘墓开棺,再“拣骨头”,装入“金头缸”,然后再择日修坟做“地”。在田间地头,或是荒山野岭,建“阴城”筑“地门堂”实在是一种很不好的感觉,想想我们就在田间劳动,累了,在田头休息一会,身旁山坎就挖着数个半开洞,放着一排“金罂”,里头就装着先人的骸骨,大家一起休息烧烟,和老祖宗们聊聊天,这感觉实在是不妙;想想犁田耙地,倘若不小心撞破先人安息的“金罂”,那可是大大的不敬!幸好客家人多大胆者,对此习以为常,不以为怪,今天在我们农村,田间地头的“金罂”或“地”早已不见踪影,听大人们说在六七十年代文革运动时期全给“清剿”了,挖出来,全部搬到山上去安葬,本来山区地少,在那个勒紧裤带饿着肚皮的年代,死人怎能占据着活人的天地,全把坟墓变成了良田。

        这确实是移风易俗,还了田间地头一个干净,虽然说白了是被逼出来的,大群人走投无路,饿急了总能做出一些骇人听闻的事情,这事情在那个年头并不新鲜,就像北方一些平原地区,大炼钢使得树木砍光,最后到门板棺材板都拿来烧火了,南方多山,不愁柴火,那掘出来的棺材板往往就扔在田间地头,大人们就拿来架在一些小水沟上,方便通行,小时候我们就不时地踩着这样的“桥”到地里去干活,那棺材板踩着还一晃一晃的,不过结实得很,又浸油又上漆了嘛,呵呵

        其实“二次葬”并非客家人的专利,中国许多民族都使用这种形式的土葬,尤其是南方各民族,而且历史悠久。如《墨子·节葬》就曾记载“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在近现代,这种类型的葬法仍很普遍,有的是在第一次土葬后,捡骨、洗骨,再进行第二次土葬,有的则是把树葬等遗留下来的遗骨进行二次土葬。在中国北方,有些民族在第一次埋葬时往往采用树葬形式,当尸肉腐烂后,他们还得将从树上落下的骨骼再一次埋葬,这后者常使用土葬形式。如清代有的仍留在关外老家的满族还有风葬之俗,“东北边境人死,以刍草裹尸,悬之于树。俟其将腐,解下,敷以碎石,薄掩之,如其躯干之长短。”。赫哲、鄂伦春族也如此,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说,鄂伦春人死后先树葬,“待皮肉腐烂,骨坠下,然后拾起埋入土中”。赫哲人“死以锦片裹尸下棺,以木架插于野,置棺木架上,俟棺木将朽乃入土”。

        在南方,有些民族是先土葬几年后,再将遗骨取出,用水洗刷后,再重新土葬。如清代云贵的有些民族,在死者埋葬数年后,“发墓开棺,取枯骨刷洗,以白为度,用布裹骨复埋”。。清代普马人“不论男女,俱埋于掌房之下常行走处。每日以滚水浇之,俟腐取出,以肉另葬,骨刷洗净,用缎带盛之”,“藏于家,三年乃葬”。有的地方这种洗骨再葬的形式也会重复几次,如清末的“六额子”,“人死年余,延亲族祭墓,发冢开棺,取骨洗刷令白,以布裹之。复埋三年,仍开洗如前,如此者三次乃已。

        闽粤台三地的闽南、客家、广府人多有这种捡骨葬的风俗。当他们决定捡骨再葬后,通常需请风水先生择日发墓开棺,并请风水先生或土公(专门处理丧事的人)来捡骨,先把骨殖按人形排在铺于墓埕上的草席中,用朱笔点过,以串其“神”。而后从脚部开始,依人骨顺序把骨骼一一放进“皇金瓮”中,并在瓮盖内写上该死者的生卒年月等,或写上死者的姓名等,再择日选地,重新埋葬。而在未找到“风水宝地”安葬前,往往把“皇金瓮”寄于他处。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有捡骨再葬之俗,如土家族“其死丧之纪,虽无被发袒踊,亦知号叫哭泣。始死,即出尸中庭,不留室内。殓毕,送至山中,以十三年为限 ……     

        今天的中原大地三千年来没发现“二次葬”,陵墓都深埋地下,建地宫,置大量陪葬品,以致盗墓横行,不过想来这种称为第二次埋葬的方式,在中国是很久以前即失传的风俗,唯有客家人继续保存。 保存这种风俗的埋由,除了客家人是生活在深山里以外,另一理由是客家人经常迁居。为了不抛弃祖先的骸骨,因此在逃亡或移民海外时一定会將遺骨带走。于是就产生了洗骨改葬和篤信风水的遺俗。 无论客家人身在多么遥远的外国,在有生之年一定会將遺骨带回故乡。而遺骨在搬运时是相当方便的。

        “发墓开棺,取枯骨刷洗”想来是一件恐怖的事情,我想在於岭南由于气候湿热、土壤水份多、细菌活跃,尸骨不易保存;所以捡骨也就成了一件可行的事情,不像沙漠或干燥之地,尸体多年不腐,发墓开棺弄不好会碰上大棕子,来个“鬼吹灯”,那可真非吓死活人不可,“拣骨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听说要择日沐浴更衣,还要专人,且拣骨头放在瓮里时,骨头要按顺序放,否则鬼半夜会叫,还有就是检骨者不能直接经大门返家,必须往外边 “尿缸角头萦一转”,呵呵,这当然是大人们用来吓唬小孩子的了,在我看来,人到了百年之后,尸体腐败,是符合常理的,从自然来,交自然去,做成了木乃伊,那才是违反自然规律的,再说都是自家先祖,是亲人,有何可惧!由於岭南民族迁徒频繁。但祖先崇拜使人们对不能近处祭拜祖先感到遗憾,如对先人有极深的亲近感情,不思远离,便只能捡骨便於携带。择地安葬,例如光绪年刊的《嘉应州?》卷8《礼俗》篇称,客家人“负其亲骸来此相宅,道以罂盛而葬之。嗣又以流移转徒之不常,恐去而之他,故相传为捡骸之法,以便带欤”。客家先民自中原一路飘泊南迁,有的历数百年方定居下来,把祖先的骨骸放在瓮里,带到新的栖息地,先在大树下、岩石下、山下挖一个穴洞放置起来。如果暂时定居下来,便请“地理先生”找个好“风水”,将其埋葬。若再次迁徒又如上次,不断迁徒而不断迁葬,如此一来,不只是累积了多次土葬的经验,也形成风俗了。

        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第一册有提及一种信仰上的观点,以为∶“血肉是属於人世间的,灵魂可离开肉体而单独存在,并且永远不死。因此,皮肉虽已腐烂掉,即说明灵内已分开,灵魂则已进入另一世界了。并且,人们还十分盼望死者的肉质尽快烂掉,以便迁移骨骸,举行正式的埋葬,使家庭成员在另一个世界早日得到团聚。”(页51,人民出版社,1976)所以说“二次葬”也是为了彻底断绝死者与社会集体生活的联系和互相渗透,使灵魂得安息。

        上面说到田间地头的“金罂”都搬上山去了,有的做“地”建坟了,也就安息了,但是大量的“金罂”还留在山上。客家多山,山多山货,所以上山,是我们孩童时代最为频繁的节目之一,上山了就难免会遇上“金罂”,会遇上“地”,还常在“地门堂”休息,山高林密,草木繁华,大多“金罂”放置长久,灌木浓密,就难于发现,每当“映山红”遍野或是“当泥”(山捻子)等野果成熟的时候,嘴谗的我们便会上山采摘,很多坑坑旁边的“当泥”又大又黑,但是又不敢去摘,那真是难受极了,有次我在一棵杨梅树上摘杨梅,爬得太上梢头了,结果成杈枝木折断,连人带木掉到一个窟窿里,砸烂了一只“金罂”……

        那次可真的吓傻了,呵呵,不过此后见多了也就觉得没什么,一次我们去摘荔枝,拿着长长的勾子勾下荔枝来,结果刚好掉到一只“金罂”后面去了,我那个胆大的伙伴居然一手扶着“金罂”,一手伸到后面去摸荔枝,谁知荔枝没摸到,反而摸出个……来!汗!高中时我们学校依山而建,林木葱葱,教学楼宿舍通往食堂的路是沿山道而开的,有次下了大雨,造成小滑坡,崩出一个“金罂”来,小女生们看得尖声大叫,抱头鼠蹿,呵呵

        客家先民辗转流离,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岭南,开山凿石,筑坝屯田,大多贫困,所以安葬逝者也大多从简,还是“二次葬”,一般也就不在墓室放置陪葬品的,所以“摸金校蔚”在这里就毫无用武之地,客家山区墓葬没听说有盗墓贼,一次葬时空空而下,待到捡了骨头,“金罂”里面除了骨头,啥都没有。待到择了吉地,安葬做了“地”,还是这个样子,上面说客家人的祖墓是坐椅地堂式。这种坟墓是依山势或坡地而建成,前低后高、左右象靠椅扶手的形式,墓碑前一般有半圆形旱池叫坟堂,现在则多筑一亭子的,像惠州西湖孤山的苏东坡爱妾王朝云墓,小时候我们爬山累了就坐在地门堂休息,坟堂有时蓄满了水,还有蝌蚪游来游去,那时当然还不知道有不能坐在地门堂正前方的习俗,更不能再墓碑上玩耍,可是那时大家还是兴高采烈地爬上“地凸头”(墓顶)沿着粉刷得光滑的“椅扶手”滑下来,不亦乐乎。

        孩子们是纯真的,眼睛没经世事,是干净的,所以孩童的眼睛往往能看见不干净的东西,“捡骨头”或是族中的联家大祭,小孩子不可到场,“地门堂”成年人切不可胡乱坐下,就像“捡骨头”,听说是不能把牙齿装入“金罂”的,惟恐咬着后人;三牲五果等祭品摆上,祭奠之时,孩童不可观看,据说能看到灵魂重现,这想来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不过我自小跟着大人翻山越岭祭拜先人,却从来没看见什么,呵呵,大概是生来不具法眼,一个凡夫俗子,没办法看见那么高深的东西!   

        又是一年清明节,又是人间四月天,我照例是在外面,没有回到家乡,祭祖拜宗的种种过程,种种仪式,都渐渐地淡忘,唯有那儿时的故事,还深深地刻印在脑海之中,我又想起了我的奶奶,她离开我们已三年了,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年代,在她去世的那个年月,“二次葬”早已变了,埋进去一个人,出来是堆骨头,这是什么感觉,我爸妈都是共产党员,共产党从来就不迷信,家乡虽然经济落后,观念却异常开明,追悼会后,大家在火葬场,含泪目送她老人家升入天堂……

        人,赤条条来到人间,生命的最终都是一盃黄土,生命最苛刻的地方就在于它会走向死亡,只要有死亡就不可避免,再长久的生命也会显得短暂,辉煌的尽头终究是无尽的黑暗,大自然赋于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每天享受生命又每天丧失它,我们无法增加生命的长度只好追求他的高度,一却伟大的创造在生命的意义上以呈现出矛盾状态,忠实生命又想战胜生命……奶奶勤劳一生,洞察人世,操劳到老,她留下来的精神世界,就到达了她生命的高度,就足以我们享用一生。

        子孙不孝,未到墓前,但在心里惦着,永远

后记:

        
        我们只谈风物!不去讨论“拣骨头”的利弊,在我的家乡揭西,随着火葬的推行,今天“二次葬”已基本上消声匿迹了,但  “金罂”依然存在,装的不再是骨头,而是骨灰,墓葬也开始按村划山而葬,像现在城市的墓园,粤东山区处处山陵,乱葬岗的现象将渐渐消失,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现在的农村娃娃们进山,但愿再也不会砸烂“金罂”,或掉进窟窿,广大肥沃良田,但愿再也不会看到棺材板……



"当泥"(山捻子)



惠州西湖六如亭王朝云墓


附录:参考网页:

         马来西亚槟城媒体 二次土葬的风俗

         www.perangmedia.com

[ 本帖最后由 leaxian 于 2008-8-18 10: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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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8 13: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除了客家,没有发现其他汉族族群保留有二次葬习俗。但在隋唐,整个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即南蛮(莫徭)地区,二次葬仍然极为普遍。

由此可见,客家文化含中有苗、瑶、壮、畲等民族文化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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