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016|回复: 4

唐宋文学背景中的木客民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14 11: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唐宋文学背景中的木客民族



[摘要]木客是一个基本消失于宋元之际的南方远古民族,属古越族系于越族后裔。木客曾广泛分布于古三苗国所属区域,自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则与另一远古民族山都人一起杂居,而主要活动于赣闽粤客家源流区。唐宋文学背景中的木客具有生动、丰富、独特的民族文化特征,如嗜好音乐、诗歌和米酒;民族经济则以伐木作器、畲田稻作为主。随着民族间交流的不断深入,木客与来自中原地区的汉民族长期融合,最后成为客家先民的主体民族之一。

[关键词] 木客  山都  于越  唐宋时期  伐木  畲田  稻作  客家


[正文]

作为古越族的后裔之一,木客是一个早已消失于宋元之际的南方远古民族。魏晋南北朝之后,木客开始被史家及方志著作者们一直忽略,以至后人对木客的了解和认识非常有限,甚至将“木客”视为怪兽、鬼物。幸而唐宋以降的文学作品大量地艺术再现了木客民族的生活习性和民族文化,让我们尚可以清晰地还原木客民族生动的民族个性,也让我们从中探寻到客家与木客之间血缘、文化诸方面的内在传承关系。
随着客家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关注并研究木客民族的学者越来越多。这方面的开拓者当属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蒋炳钊先生,其《古民族“山都木客”历史初探》首先指出,“山都和木客是一个民族”,并确认包括“木客”在内的“山都”是中国古越民族的一种。(1)万幼楠教授在《赣南“赣巨人”“木客”识考》一文中则指出,“赣巨人”(即“山都”)与“木客”是同一人种民族,始初称为“枭阳”,秦汉时称“赣巨人”,魏晋南北朝称“山都”,唐宋称“木客”。山都和木客是一种黑矮人民族,乃海洋尼格罗系黑人种中尼革利陀族属下的分支。(2)罗勇教授在其《“客家先民”之先民—赣南远古土著居民析》一文中颇有见地的指出,“山都木客是古越族的后裔,是一个现已消亡了的古代民族”;“古越族與山都、木客均是贛南歷史上不同時期土著居民的名稱;他們受南遷北方漢族文化的影響而與時俱變,以至最後爲漢族文化所完全同化,成爲客家民系的一因子。”(3)
本文将对“木客”民族的源流加以探讨,并以唐宋文学作为历史背景,对木客民族的文化特质作简要的概述。

一   木客是古越族系于越族的后裔


(一)山都与木客原本是两个不同种民族


将山都与木客自然联系起来,并视山都、木客为同一民族,这种观点在学界非常普遍。上述学者之外尚有彭明瀚博士,其《枭阳新考》一文认为,枭阳、赣巨人、山都、木客是不同时期对赣地远古先民的不同称谓;东周时称为“枭阳”,汉初称为“赣巨人”,南北朝以后则称为“木客”、“山都”。(4)郭志超、董建辉的《赣东南悬棺葬及其族属》一文则认为,“木客”是对伐卖木材的“山都”人的特称,“木客”仍属于“山都”民族。(5)
认为山都、木客是同一个民族的依据是充分的,古代文献往往将山都木客并称。如邓德明《南康记》记载:“雩都君山上有玉台,方广数丈,周回尽是白石柱,自然石覆,如屋形也。四面多松杉,遥眺峨峨,向像羽人之馆。风雨之後,景气明净,颇闻山上有鼓吹之声,山都木客,为舞唱之节。”(6)如《太平寰宇记》“汀州府”条引《牛肃纪闻》曰:“地多瘴疠,山都木客,丛萃其中。”又如《闽都别记》载:“山都木客,凡深山大潭皆有。木客会吟诗,人皆羡之。”更有直接把山都当作木客者,如明末杨慎《太史升菴文集》云:“山魈一足之怪。《家語》所謂山之怪夔罔兩。王肅云:夔,罔兩,似夔而非夔也。夔亦一足,罔兩字一作魍魎。唐小說大且足叟,自稱太上隱者。作詩云:酒盡君莫沽,壼乾我當發。城市多嚻塵,還山弄明月。東坡詩云‘山中木客觧吟詩’,即指此詩。”(7)
其实,山都、木客是两个不同种系的民族。
山都民族属于尼革利陀(Nigrito)矮黑人种,俗称棕色人种,而木客民族则属于华南类型蒙古利亚黄种人。现存尼革利陀种系分支民族主要分布于斯里兰卡、印属安达曼群岛、马来半岛泰马边境、菲律宾群岛、巴布亚新几内亚群岛等地。根据对塞芒人(Semangs)、库布人(Kubus)、阿埃塔人(Aetas)、安达曼人(Andaman)等的比较研究,可将尼革利陀人的种族特征概括如下:身材矮小但体格匀称,男性平均身高低于150cm,女性平均身高低于142cm;肤色褐黑(即棕色);头发略带鬈曲(即拳发);体毛发达;鼻矮而宽;唇厚而稍微外突;深目(即眼窝深陷);颧骨较平。文化特质方面,主要表现为巢居为主,基本没有永久、固定的居所;葬俗以树葬(一说鸟葬)为主,兼行火葬、水葬,骨葬、罐葬等土葬方式则非常少见;以狩猎、捕鱼、食物采集为主要经济方式,尤其嗜好虾蟹;多神信仰,确信万物有灵,祖先祭祀、雷神祭祀是主要的宗教仪式,原始而古朴,萨满巫术盛行,但尚未出现职业巫师;社会形态仍处于氏族阶段,部落作为基本的生产单位,人数一般在40~60人之间,即由8~10直接血缘家庭组成;独木舟是其主要交通工具;与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仅限于以物易物,用椰子、兽皮等向外界换取食盐、铁器等。
根据历史文献对山都人的记载,山都人的体格特征与现存塞芒人、安达曼人等尼革利陀人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如干宝《搜神记》云:“庐江大山之间,有山都,似人,裸身,见人便走。有男女,可长四五尺,能啸相唤,常在幽昧之中,似魑魅鬼物。”(8)祖冲之《述异记》则云:“南康有神,名曰山都,形如人,长二尺余,黑色赤目,发黄披身……此神能变化隐形,猝睹其状,盖木客、山犭参之类也。”又如曹叔雅《庐陵异物志》载:“庐陵大山之间,有山都,似人,常裸身,见人便走,自有男女。可长四五尺。能啸相呼。常在幽昧之间,亦鬼物也。”(9)“大山穷谷之间有山都,人不知其流绪所出。发长五寸,而不能结,裸身。见人便走避之,种类疏少,旷时少见。然自有男女焉。”(10)邓德明《南康记》:“山都,形如昆仑,通身生毛,见人辄闭眼张口如笑。好居深树中,翻石觅蟹啖之。”(11)。可见山都人的身高、肤色、头发等都和现代尼革利陀人非常接近。至于民族习俗、宗教、文化等方面的比较,相互之间的亦颇多共性,如嗜好虾蟹、巢居等。笔者在《山都传说与山都文化初探》一文,对山都人的民族文化尝试着作了较全面的探讨,认为山都人以巢居、采作、舞唱、鬼巫为代表的山都文化,远远高于中非俾格米人甚至尼革利陀人的现今文化水平。
山都之所以常常与木客相提并论,乃是因为山都民族与木客民族自三苗时代开始就相互融合。矮黑人即尼革利陀人大约于60000~80000年前作为最早到达中国次大陆和东亚地区的现代智人(即人类学的现代人),大约于35000~50000年前在黄河流域与体格更为强大的蒙古利亚人遭遇,经过数万年的人种替代,除了赣闽粤客家源流区以外,矮黑人几乎在中国次大陆绝迹。矮黑人与蒙古利亚人的融合造就两大人类亚种,其一为马来人,他们身上矮黑人的成分多于蒙古利亚人的成分;其二为华南人,即华南蒙古利亚人,包括百越、百濮、南蛮等众多古代民族及其后裔,他们身上蒙古利亚人的成分多于矮黑人的成分。木客族作为古越民族之一,显然属于后者。三苗时代,山都、木客的大本营当在鄱阳湖一带,汉初所设枭阳县故地(今已沉陷鄱阳湖中)应该是山都、木客的地望所在。三苗被大禹彻底灭国之后,木客族与山都族相继逆赣江而上,先到达赣江流域中部的庐陵(今吉安地区)、临川(今抚州地区),继而到达赣南、闽西,由此再迁徙到粤东潮州(今潮州、梅州地区)。两个民族之间经过长期杂居、交往,甚至互通婚姻,大约在中唐时期,山都民族便彻底木客化。因此,唐宋时期的“木客”基本就是原来山都、木客共同的后裔。

(二)从“雩都”得名说起:作为于越族后裔的木客

雩都县(即今于都),“汉高帝六年(公元前200年),使灌婴防赵陀,立县于此,后皆因之。”(12)雩都的得名缘由雩山,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云:“雩山,县北三十五里。高耸干霄,盖古望祭之山也。雩水出其下,县因以名。”(13)可见雩都立县因为雩水,雩水得名又因为雩山,雩山的得名则因为它是“古望祭之山”,更确切地说雩山乃远古时期人们祈雨祭祀的地方。然而,居住此地善于祈雨的土著到底属于哪个民族?
答案无疑是于越。
于越,即东夷于人与江南、东南土著古越人结合而成。民族学家何光岳先生认为越人是夏禹之裔少康之后,属百越中的一支,亦即文化最发达的一支,大约在商代中叶与东夷族的於(于)人部落结合而为于越。(14)但笔者更赞同陈国强、蒋炳钊等先生之观点,于越“是地道的江南水乡土著民族”,而非夏人后裔或与楚民族同源。商周文化对于越文化确有一定影响,但“于越地区的印纹陶遗存,始终不见中原商周文化最具特征和大量出现的鬲”,这是于越土著说的重要佐证之一。(15)作为古越族系(即百越族系)主体民族之一,春秋时代以前,于越族主要分布于古扬州之会稽(今浙江宁绍平原)及句吴地区(今杭嘉湖地区)、瓯江水系(今温州、台州地区)。随着越王句践大越王国的不断强盛,部分于越人不断往南开拓、迁徙,其中一支就在春秋时代早期到达了赣江流域上游的雩都。
古越即百越,据宋代罗泌《路史》记载:“越裳、骆越、瓯越、瓯凯、且瓯、西瓯、供人、目深、摧夫、禽人、苍梧、杨雩、桂国、损子、产里、海癸、九菌、稽余、北带、仆句、区吴,是谓百越。”(16)其中绝大多数应属远古南部中国的土著民族。而越人之所以被称为“越”,是因为他们习惯于使用一种主要用于伐木、烧畲的石斧,即钺。甲骨文作“戉”,是石斧缚在木柄上的象形文字。由于原始社会时期石戉的作用很大,幾乎每個男人身上都有一件到几件大小不同而作用各异的石戉,所以石戉被当成神物来祭祀,当作工具、农具、兵器来使用,当作部落氏族领袖的权威象征。(17)于部落即於部落,以乌鸟为图腾,为东夷九族鸟夷的一个分支,起源于山东半岛。甲骨文有于、盂方。盂方即于夷,又作邘国。于夷可能发明了一种盛饭的陶器“盂”,所以得名。又因为于人之巫师善于求雨,故“于”字上方加“雨”便为“雩”。雩禮、雩祭亘古就有,《禮》曰:“雩祭,祭水旱也。”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则曰:“大旱雩祭而請雨,大水鳴鼓而攻社,天地之所為,陰陽之所起也。”芋、盱、汙、雩等皆于夷、于越所迁地方所得名。
于夷祖地在今山东章丘市於陵城,乃春秋齐国的於陵邑,汉代之於陵县。其南迁至越人所在地的迁徙路线是,逆黄河而上至菏泽、曹县,再进入河南商丘、睢阳及安徽亳州,然后一支向西到达河南南阳之泌阳,一支继续向南到达淮南寿县、巢湖一带,与土著越人相融合。于人、越人相融合的后裔便是于越。于越南迁到达雩都的迁徙路线是,由古会稽、古寿县渡长江至安徽当涂于湖一带,然后继续溯长江而上到达鄱阳湖地区余干县一带。到达余干的时期应该处于商代,笔者猜想樟树吴城文化遗址、新干大洋洲文化遗址就是这支于越人与同样来自中原的虎方、戈氏与当地土著古越人共同缔造的。进入西周后,于越人再次往南迁徙,其中一支到达洞庭湖地区后,又分成三支,一支逆长江而上经三峡进入巴蜀之地;一支溯湘江而上逐渐分布于湖南长沙、永州—广东连州—广西昭州、恭城等地。另一支则由鄱阳湖地区溯抚河、盱江到达南城、南丰、广昌等地,最后沿赣江上游贡江水系之琴江(石城县)、梅江(宁都)到达雩都,尚有一部分由南城一带迁徙到武夷山地区;第三支则同样由鄱阳湖出发,逆赣水而上到达赣江中游的古庐陵(今吉安)地区。关于南城一带土著属于越族系,清代学者章炳麟曰:“盱水出南城县西北流,迳南昌县西,宜亦古杅国地。”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专设有官名“芋尹”者,显然是芋、杅、盱、雩之类郡县一级的地方长官。
春秋时期,于越人在江西、湖南、湖北、四川、广西、广东、福建、浙江、安徽的环状分布正是古三苗国的势力范围所在。三苗灭国之后,分化为古越人、百濮、南蛮三大族系。
大越,即于越国,实质上也是一个古越系民族共同体。其最强盛之时,涵盖了于越、杨越、瓯越、东越、闽越等。而木客族的先民可追溯到于越。“木客”一词源于句践时代,最早的文献记载乃《越绝书》:“木客大冢者,句践父允常冢也。初徙琅玡,使楼船卒二千八百人伐松柏以为桴,故曰木客。去县十五里。一曰句践伐善材,文刻献于吴,故曰木客。”(18)关于“木客”的得名,《吴越春秋》有不同的解说,句践十年大夫种献计曰:“吴王好起宫室,用工不辍。王选名山神材,奉而献之。”于是,“越王乃使木工三千余人入山伐木,一年,师无所幸。作士思归,皆有怨望之心,而歌木客之吟。一夜天生神木一双,大二十围,长五十寻。阳为文梓,阴为楩楠,巧工施校,制以规绳,雕治圆转,刻削磨砻,分以丹青,错画文章,婴以白璧,镂以黄金,状类龙蛇,文彩生光。乃使大夫种献之于吴王。”(19)据史载,正是这棵天生神木令吴王阖闾心旌摇动,“遂受而起姑苏之台。三年聚材,五年乃成,高见二百里。行路之人,道死巷哭,不绝嗟嘻之声:民疲士苦,人不聊生。”(20)无论“木客”得名缘于“伐松柏以为桴”还是入山伐木以求神材不得“而歌木客之吟”,都说明木客乃于越人中最擅长伐木、木雕的一支,播迁到四川、湖南、广西、广东、福建、江西、安徽的也正是这支于越人。当中绝大部分于越人在秦汉时期汉化了,或者又融入到了其他越系民族,如闽越、瓯越、滇越、南越,只有少数长期聚居在山地的于越人保留着于越人本来的文化,以至成为了木客。
木客作为一个民族,始于魏晋南北朝。南朝宋邓德明《南康记》云:“木客,头面语声亦不全异人,但手脚爪如钩利。高岩拘掊,然后居之。能斫榜,牵着树上聚之。昔有人欲就其买榜,先置物树下,随量多少取之。若合其意,便将去,亦不横犯也。但终不与人面对交语作市井。死皆知殡敛之,不令人见其形也。葬棺法,每在高岸树杪,或藏石巢中。南康三营代舡兵往说亲睹葬:所舞倡(通“唱”)之节,虽异于世听,于风林啸响,类歌吹之和。义熙中,徐道复南出,遣人伐榜以装舟舰。木客乃献其榜,而不得见。”(21)顾野王《舆地志》:“虔州上洛山,多木客,乃鬼类也。形似人,语亦如人,遥见分明,近则藏隐,能斫杉枋,聚于高峻之上,与人交市,以木易人刀斧。交关者前置物枋下,却走避之,木客寻来取物,下枋与人,随物多少,甚信直而不欺。有死者亦哭泣殡葬,尝有山行人遇其葬,日出酒食以设人。山中有石墨可书。”(22)郭仲产《湘州记》则曰:“平乐县西七十里,有荣山,上多有木客。形似小儿,歌哭衣裳,不异于人。而伏状隐现不测。宿至精巧。时市易作器,与人无别。就人换物亦不计其值。今昭州平乐县。”(23)
上述文献表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木客,无论外表形态,还是民族语言等,都与当时当地的汉人或汉化越人没有太大的本质差别。由于长期山居,处于封闭状态,木客仍较多保留着商周、春秋之际于越民族的习性和文化,如岩居或巢居、树葬或悬棺葬、伐木作器、踏歌舞唱、畲田稻作等。
自商周至南朝二千余年,于越民族经历了无数深刻的历史变革,期间赣地有吴城、余干、新干等于越方国的建立与消亡,江、浙、皖、闽乃至齐鲁南部则有大越国由弱渐强,遂称霸于春秋而最后却又被楚所灭。《史记》曰:“(周显王四十六年即公元前322年)楚威王兴兵而伐之,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北破齐于徐州。而越以此散 ,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 。”(24)秦汉之际,于越民族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三种形态:其一,于越王族后裔从此避居浙江临海一带(古东瓯地),渐往闽北迁徙,至無彊后七世身为闽地君长的摇佐汉高祖灭秦有功,被封为东越王;而同样有功于汉的闽越首领无诸被刘邦封为闽越王;另一越王后裔织于汉高祖十二年三月被册封为南海王,领赣闽之地。而上述诸侯之国悉在汉武帝时期被灭,存亡不过百年。经此,于越族与分布各地的瓯越、杨越、闽越、干越等相继融合,并迫于汉文化的强势,渐渐丧失越人的民族个性和民族文化,于汉末三国时期统称为“山越”,又旋即汉化。其二,居江浙、闽粤沿海一带的于越人,在大越灭国之后,被称为“外越”。这部分于越后裔大部分由海路迁徙到台湾、海南、菲律宾群岛等地,与当地土著融合成为马来人种之南岛语族。居台湾(古夷州)者称“山夷”或“东夷”,乃当今台湾原住民高山九族的先民;居海南者与儋耳融合成为俚人,乃当今黎族之先祖。其三,留居古三苗之地、基本不受当时社会文明影响、固守本民族文化者,这些于越后裔大分散、小聚居,即使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仍处于无君长之部落文明阶段,尚未进入阶级社会。这些于越后裔就是自魏晋南北朝开始被称之为“木客”者。

二   唐宋文学背景中的木客文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木客民族散居在南朝各地,基本与当时的社会发展不相往来,处于一种封闭或半封闭原始部落状态。唯一记载木客卷入南朝历史的古代文献,乃邓德明的《南康记》:“义熙中,徐道复南出,遣人伐榜以装舟舰。木客乃献其榜,而不得见。”关于这段历史,《晋书》著述颇为翔实。卢循姊夫、主将徐道覆趁刘裕北征广固这个千载难逢之机,劝卢循将兵北上欲夺天下。“初,道覆密欲装舟舰,乃使人伐船材于南康山,伪云将下都货之。后称力少不能得致,即于郡贱卖之,价减数倍,居人贪贱,卖衣物而市之。赣石水急,出船甚难,皆储之。如是者数四,故船版大积,而百姓弗之疑。及道覆举兵,案卖券而取之,无得隐匿者,乃并力装之,旬日而办。遂举众寇南康、庐陵、豫章诸郡,守相皆委任奔走。”(25)聚居赣南(古南康郡)一带的木客,为了不让大批伐船材的营民、舡兵骚扰其所居山地,自献其榜(按,船桨),却终于还是没有走上那个风云变幻的历史舞台。木客献榜“而不得见”,让木客从此更添几分神秘和怪异。
宋齐梁陈不足二百年,对于有着千余年甚至数千年历史的木客民族而言,不过是一场风雨,没有给木客人带来更多中古文明的冲击。开始令木客民族波澜暗涌的是唐朝,真正让木客凤凰再生的是宋代。尽管自宋代开始,《太平广记》、《太平御览》、《太平寰宇记》等类书编撰者,都不同程度地将木客视为鬼物,但更能代表唐宋文明的唐宋文学还是大量地流下了木客民族的文化印迹。

(1)山中惟木客:中国远古山地民族


积水焚大槐,蓄油灾武库。惊然丞相井,疑浣将军布。
自怜耳目隘,未测阴阳故。郁攸火山烈,觱沸汤泉注。
岂惟渴兽骇,坐使痴儿怖。安能长鱼鳖,仅可燖狐兔。
山中惟木客,户外时芒屦。虽无倾城浴,幸免亡国污。

         苏轼《咏汤泉》(《苏轼全集》卷二十二)

根据不同民族聚居地的地理环境差异,相对于海洋民族、大河民族、草原民族而言,木客显然属于中国远古山地民族。目前,中国的山地民族主要分布于中国东南部和西南部,如畲族、高山族、瑶族、土家族、苗族、侗族、哈尼族、彝族、佤族等,他们至今以山地为家园,秉持着山地人的顽强、自信、率真和浪漫。
唐宋时期木客活动见诸于文献者,仍然以赣闽粤客家源流区为主,其次是从长沙到广西东北部的古三湘地。广义而言,上述区域均属于东南丘陵地形,是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湿热山地,森林资源丰富而耕地及可耕地稀少。以赣南为例,2004年森林覆盖率为74.2%,是我国重点商品林基地之一。而人均耕地面积仅0.3亩,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内林木种类繁多,起源古老,大量保存着第三纪植物区系珍稀品种。有杉树、樟树、枫树、松树、楠木、板栗树、南酸枣、杜仲、乌桕等乡土树种1000余种,竹类30余种,灌木650余种。赣南(古南康、虔州)境内森林繁富,自六朝以至唐宋都是如此。《太平寰宇记》卷一百八载赣县竹管峒“丛篁万顷,三十余里无杂殖”;载赣县空山“多材木果实,……所出物,百倍于他山”;载安远县归美山山顶“有杉枋数百片”、欣山则多桔树、异竹;载于都县梓潭山,梓树、樟树众多,而宵山则“多杉松,下有莞笋”。唐宋时期闽西(古汀州)的地理环境与赣南一样山深林茂,《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二“汀州”条引牛肃《纪闻》云:“江东采访使奏于处州南山洞中置汀州,州境五百里,山深林木秀茂,以领长汀、黄连、杂罗三县,地多瘴疠,山都木客丛萃其中。”“其树皆枫松,大径二三丈,高者三百尺。”
但唐宋时期赣南仍然是北方统治者指认的蛮荒地之一,官员贬谪、罪人流放此地均属常事。贾岛《送南康姚明府》有诗云:“版籍多迁客,封疆接洞田。”(《全唐诗》卷572-73)唐宋之时赣南地区之所以被视为蛮乡,主要有三大因素:一是气候湿热,往往与岭南并称“瘴海”、“疠乡”;二是交通孔道艰险,绵延山路根本不适合北来民众,赣江乃唯一通道,但三百里赣石却又令人惊恐万分;三则当时该地区主体居民为“蛮夷”,即包括山都、木客在内的今畲族、客家之先民。赣南交通险阻情况直到中唐之后才略有改善,唐德宗贞元时,路应出任虔州刺史,“凿赣石梗险,以通舟道”,(26)大大降低了之前过往船只多败没于赣石、险滩的恶劣程度,因此才有后来大量的中原人以及来自赣北、赣中早已被汉化的越人后裔往赣江上游及其支流迁徙,进一步促进赣闽粤客家源流区的经济开发。
木客作为赣南、闽西、粤东三地区最早的开发者,是今天客家山地文明的主要奠基者。由于山都、木客筚路蓝缕、艰苦卓越的贡献,上述地区到秦汉时期才得以略见于史籍。雩都之所以于汉高祖六年被设立为上述三地区第一个郡县,就在于有了大量的于越后裔的存在。这些于越后裔当中一部分早在春秋时期便已经深入到山体内部人迹罕至之处,开垦畲田、伐木作器;他们就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被称为“木客”者。即使到北宋时期,赣闽粤客家源流区内大山深处的土著依然是木客。因此,宋代“木客”便渐渐成为深山、高山居民的代名词。宋代文学作品中的“木客”较唐代文学作品之“木客”含义稍有差别,唐代“木客”完全专指木客民族,而宋代“木客”除专指木客民族外,还可能包括少量来自北方而深入木客聚居地的汉人,或畲族、瑶族先民。但木客作为山地民族的属性没有改变,随着木客与汉族、畲族先民不断发生血缘和文化等全面的交流、融合,木客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大,渐渐从单一的高山走向了山间谷地、平地。
木客传承给客家的是一种山地精神。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木客在游耕、刀耕的基础上一代接一代不断架设畲田,在伐木作器这一传统民族经济基础上,于唐宋时期开启了客家源流区的山地稻作文化。到了唐宋时期,木客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开始接近周边早已汉化的“村民”或外来“营民”。木客民族的性格也在这个时期内趋于成熟,成为木客民族的精神实质:坚韧;仁爱;热情;自强;自信;率真;乐观;柔顺;团结;和谐。基于一种感恩的民族心理,从于越到木客,从木客到客家,他们都是世界上最怀恋乡土的人,对世代相传的山地的热爱甚至成为一种信仰、一种崇拜。

(2)酒尽君莫沽,壶倾我当发:木客的酒文化

酒尽君莫沽,壶倾我当发。
城市多嚣尘,还山弄明月。

李公佐仆《木客》(《全唐诗》卷862_17)

几乎所有的山地民族都以稻作农业为经济主体,而深厚的稻文化往往所直接表现出来的就是酒文化。木客在整个豪放、刚强的唐代最令人叹为观止的,一为酒,二为诗。而代表着唐代文学最高成就、中华民族至今无法企及甚至永远不可跨越的正是浩瀚唐诗。感染着那个英雄时代的浪漫气息,木客民族一改过去几乎完全自我封闭的生存战略,主动接近、学习并逐渐使用汉语。从唐代开始,木客民族可能同时使用古越语(或吴越语)和汉语。两种语言长期地同时使用或交叉使用,到了宋元之际便形成一种客家方言,即客语或客话,通俗而言即客家话。
其实不仅仅只有木客好酒,唐人皆好酒。李白《行路难》:“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又《将进酒》:“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愿以名驹、貂裘换人美酒一解千愁者,在唐代除却李白大有人在,杜甫、贺知章、张旭、王翰、高适、白居易等,虽然并非人人都具有李白“酒仙”、“诗仙”之名,却同样有“醉卧沙场君莫笑”的豁达、“天子呼来不上船”的狂放。艳羡美酒,淡泊功名,此乃唐代第一时尚。不沉迷酒色,拿得起放得下,这又是那个时代时尚中的时尚。全民族都能达到如此境界的,或许唯有木客。“城市多嚣尘,还山弄明月。”乐得市井酒色却不为城市浮华所动,仍然渴盼与山中明月对映成双的,是木客。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曰:“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古者仪狄作酒醪,禹尝之而美,遂疏仪狄。杜康作秫酒。”可见中原汉人所作之酒非木客、客家人的米酒,而是“秫酒”,即高粱酒。中原文化自唐代以前基本上视酒为凶物,凡好酒之人必遭疏远、迁谪或放逐,禹之属臣仪狄、晋之阮籍莫非如此。晋代葛洪《抱朴子·酒戒》云:“目之所好不可从也,耳之所乐不可顺也,鼻之所喜不可任也,口之所嗜不可随也,心之所欲不可恣也……夫酒醴之近味,生病之毒物,无毫分之细益,有丘山之巨损。君子以之败德,小人以之速罪。”中原虽然经有汉一代,民族个性颇为张扬,却在酒的问题上苑于礼数,多加收敛,这也是儒家对人性百般禁锢的具体表现之一。唐代以前,酒的用途大凡为三种,一为祭祀奉献,二为典礼宴客,三为医疗救治。相对于庶人、百姓而言,酒不过是治病疗伤的药引而已。东汉名医张仲景《伤寒论》卷六辨少阴病脉证并治法第十一,对用苦酒汤治病作了具体阐述:“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言语,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苦酒汤方:半夏十四枚、鸡子一枚,右二味,内半夏,著苦酒中,以鸡子壳,置刀环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差,更作三剂。”在妇人杂病脉症并治中则云:“妇人六十二种风及腹中血气刺痛,红兰花酒主之。红兰酒方:红兰花一两,上一味,以酒一大升,煎减半,顿服一半,未止再服。”按,红兰花即红花,除治妇人此病外,还能治跌打损伤之瘀血作痛、妇女痛经、月经不利、闭经等症。葛洪主张酒戒,所著《肘后备急方》却又多用酒。如治卒心痛方第八:“桂末若干、梅末二药并可章用,温酒服;东引桃枝一把,切,以酒一升煎取半升,顿服,大效;苦酒一杯,鸡子一枚,著中合搅饮之,好酒亦可用;苦参三两,苦酒升半,煮取入合,分再服;白鸡一头,治之如食法,水三升煮取二升,去煎汁取六合,内苦酒六合,入真珠(即珍珠)一钱,复取六合内末麝香如大豆二枚,顿服之。”
木客民族却从不禁酒,无论居家,还是赶墟市、访亲友,无论婚嫁生育,还是丧葬圆坟,客家人都必用酒。顾野王《舆地志》载虔州(今赣州)上洛山木客“尝有山行人遇其葬,日出酒食以设人。”可见隋唐时代的木客,在葬礼中备有一定数量的酒,以供来客凭吊、路人经过饮用。客家先民这种张扬个性、百无禁忌的民族精神,为后来客家人坚韧、自信、乐观、率真性格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著作于五代的《稽神录》曰:“鄱阳山中有木客,自言秦时造阿房宫采木者也。食木实,遂得不死。时就民间沽酒酣饮。为诗一章云:酒尽君莫沽,壶倾我当发。城市多嚣尘,还山弄明月。”(27)其中所言木客“自言秦时造阿房宫采木者也”当属讹传。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淮南王刘安上书谏攻闽越言:“越人欲为变,必先田余干界中,积食粮,乃入伐材治船。边城守候诚谨,越人有入伐材者,辄收捕,焚其积聚,虽百越,奈边城何!”(28)西汉盛世之时,江西东北部的余干地区尚属闽越统辖之地。韦昭注《汉书》曰:余干,“越邑,今鄱阳县也”。可见鄱阳山中木客并非来自中原、为避秦纪苛政的汉人,而是地道的于越后裔。入山伐材造船以及稻作,可谓是古越人数千年来的优秀传统。至唐末五代,居于平地的于越后裔已经汉化,而依然深居大山者则被称之为“木客”。由于那个时期木客的聚居地主要集中于赣闽粤边区,赣东北的木客已经非常罕见,也有可能是当地的木客为了能顺利融入汉人社会,将自己贴上“阿房宫采木者”的标签。但无论如何,鄱阳一带的木客给世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沽酒酣饮,好为诗章。
木客作酒通常都是米酒。未兑水的叫“酒娘”或“酒子”,兑水再经炭火煨过的则名曰“水酒”,实际上就是一种“黄酒”。对于木客来说,酒不是什么奢侈的东西,而是一种老少咸宜的四季饮品。木客米酒皆家酿,且酿酒的好手多为女子。
木客作酒所见诸于唐宋文学最著名者,名曰“松花酒”。苏轼谪居惠州时,多深入罗浮等岭南大山,时常遭遇木客,并感慨赋诗。其《次韵定慧钦长老见寄八首》之一云:“铁桥本无柱,石楼岂有门。舞空五色羽,吠云千岁根。松花酿仙酒,木客馈山飧。我醉君且去,陶云吾亦云。”诗人对木客所酿造之松花酒评价极高,竟以“仙酒”冠名之,可见宋代木客酿酒、醅酒技术之高超。关于木客善作松花酒,还可参见元末明初太史高启《赠醉樵》,诗云:“川钓已遭猎,野耕终改图。不如山中樵,醉卧谁得呼。采山不采松,松花可为酒。酒熟谁共斟,木客为我友。”(29)
木客造“松花酒”的历史颇悠久。所谓松花酒,并非以松花作原料或以松花为酒酵、酒曲,而是一种以松花果作醅酒炭火、将普通水酒再加工而成的一种黄酒。这种醅酒技术的发明者,笔者认为当属木客无疑。木客民族入山伐材一般不砍伐松树,一来松树、梓树、豫章(即樟树)往往是木客之兄弟民族山都人巢居的首选树种;二来木客只有造龙舟、船只才用到不下于数十围粗的巨松;再者,木客的社树多为松树。木客所聚居的赣闽粤边区却又是盛产松树的地方,珍惜自然、善待自然乃木客的著名本色,于是拾松花果取其“木实”(即松子)而食,更用松花果来醅酒,自然成为木客人一举而多得的事情。木客民族的松花酒文化随着木客与汉人越来越广泛的交往,迅速向四方传播,中原及其黄河以北地区松树稀少,所以北方文士们更是对松花“仙酒”艳羡不已。
《全唐诗》不乏“松花酿”、“松花酒”之类充满酒文化色彩的诗篇。如唐代刘长卿诗句:“犹怜负羁束,未暇依清旷。牵役徒自劳,近名非所向。何时故山里,却醉松花酿。回首唯白云,孤舟复谁访。”(30)又云:“本家关西族,别业嵩阳田。云卧能独往,山栖幸周旋。垂竿不在鱼,卖药不为钱。藜杖闲倚壁,松花常醉眠。”(31)诗人对归隐生活的渴盼,原来并非志在躬耕、垂钓,而在于可以“松花常醉眠”。有唐一代经安史之乱、黄巢之乱,多有避世山林者。这些原本属于文人、士大夫或官宦之家的隐者,在战乱结束后很快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其中一些避居木客所聚居之山林者,回到中原后,便将木客的松花酒文化带到了北方。晚唐乃至整个五代,“松花”这一文化事象频繁出现在文学作品中。卢纶《山中一绝》云:“饥食松花渴饮泉,偶从山后到山前。阳坡软草厚如织,因与鹿麛相伴眠。”(32)可见那个时代采松花“食木实”已非木客民族所独有之能事。作为一种生活时尚,采食松子、醉饮松花渐渐成为人们主动追求的事物。姚合《采松花》有诗云:“拟服松花无处学,嵩阳道士忽相教。今朝试上高枝采,不觉倾翻仙鹤巢。”(33)隋唐五代作为中国历史上又一个民族大融合时代,文化的兼容不只是单向地非汉族文化臣服于汉族文化,而是一种双向互动、兼收并蓄,北方汉人学木客“服松花”便是佐证,同时木客从隐居者那里学会了吟诗作赋及其儒学。
木客所发明的松花酒之所以迅速传播并成为一个时代的风尚,有以下三个主因:其一、北方一直以高粱、小麦等作酒,这种酒“酒味甘辛,大熱,有毒,雖可忘憂,然能作疾。然能作疾,所謂腐腸爛胃,潰髓蒸筋。”(34)松花酒作为米酒却酒性温和、清醇,醉而不伤身、不上头,全无“腐腸爛胃,潰髓蒸筋”的成分,因此备受百姓、文人、士绅、商贾、官宦们的赞许。其二、松花酒作为黄酒之上品,具有暖胃、驱寒的功效,尤其对于病患之中不思饮食的人,松花酒还可暂且充饥。如白居易所诗:“风疾侵凌临老头,血凝筋滞不调柔。甘从此后支离卧,赖是从前烂漫游。回思往事纷如梦,转觉馀生杳若浮。浩气自能充静室,惊飙何必荡虚舟。腹空先进松花酒,膝冷重装桂布裘。若问乐天忧病否,乐天知命了无忧。”(35)诗人简直把松花酒当作治病的良药了。其三、中唐以后,中国的经济重心开始南移,稻作文化已经普及到整个南部中国甚至触及黄河流域,于是稻谷成为替代高粱的第一粮食品种。水稻产量也开始大幅度提高,即使山高地深、土著疏落的赣南也成为主要的水稻产地之一,区内粮食不仅可以自足,而且还可以就近外运到岭南地区。(36)
木客的酒文化对今天的客家产生了深厚的影响。客家酒文化作为客家的重要民俗,首先表现为饮酒的普遍性,但凡客家人,不分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能一次喝上一两碗土产的米酒;其次凡客家民俗活动则不分红白喜事都与酒有关,名曰“做酒”,而赴各种宴席则统称为“食酒”。小孩出世三天之喜曰“三朝酒”;满月之喜则曰“满月酒”;满周岁之喜则曰“过周酒”;老人壽辰之喜曰“做寿酒”;完婚娶妻之喜曰“结婚酒”;新房竣工之喜曰“出水酒”或“圆屋酒”;而捡金再葬(即二次葬)之喜则曰“圆坟酒”……其三,客家人至今保留着家酿美酒的优秀传统,但凡客家聚落之女性几乎没有不会酿酒的。宋代之酒不仅因为高酒税变得奢侈起来,更剥夺了民家造酒(即所谓“私酒”)的权利。然而赣南地区却唯独不可以禁止,更波及整个客家源流区都不再禁酒。如宋哲宗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夏四月辛丑朔。壬寅,户部请南安军不禁户酒,从之。”(37)

[ 本帖最后由 yuanxianmin 于 2008-8-26 20:09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1: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3)山中木客解吟诗:一个诗性的民族

回峰乱嶂郁参差,云外高人世得知。
谁向空山弄明月,山中木客解吟诗。

苏轼《虔州八境图》八首第八(《苏轼全集》卷九)

木客善吟,这是木客文化又一个重要标志。唐宋之人,无论官宦还是士族,无论文人还是墨客,对木客民族的认识都非常有限或者片面,但对木客的诗性人生却又表现得高度一致:企及或艳羡。如《闽都别记》所载:“山都木客,凡深山大潭皆有。木客会吟诗,人皆羡之。”
唐代以前,诗歌向来都是贵族文学,尚未普及到庶民阶层。究其原因,一为诗歌本身在经历了春秋战国杀戮不止的烽烟之后,人性中的真善美大多已经被泯灭或隐藏起来,致使原本来源于民间的诗歌暂时失去了平民创作者和平民传诵者,浪漫的《诗经》时代一去不复返;二则有汉以来“赋”的风靡,使人们甚至只习惯于华丽和虚无的文学表现形式,而民间却永远只有质朴自然、形象真实的东西才能够被感化。唐诗的空前繁荣,主要在于汉唐精神的成熟。作为民族文化的底蕴,它唤醒了中华民族的自信、张扬、豪迈、率真、强健、浪漫还有寬容。唐太宗之所以对突厥征伐不已,乃恥于“先帝跪而臣之”,(《唐書·突厥傳》)并賜岑文本以詩曰:“雪恥酬百王,除凶報千古。昔乘匹马去,今驱万乘来。”(《全唐詩》卷1-22)一代君王如此热血气概,何等浪漫!可见唐代社会是一个文武合一、刚柔并济的时代,是一个人民身心健康、充满诗意的时代。
木客民族显然被那个时代感染。如果说魏晋南北朝时期木客民族开始接触汉文化是为了族际间必要的沟通,那么唐宋时期木客民族对汉文化的谙熟则意味着木客从此走上了一条通往客家的必然之路。
文学当属民族文化的最佳载体,而诗歌则是文学的最高形式。木客几乎整个民族均能作诗或吟诗,足见其民族文化底蕴深厚。一个被史家、史迹所忽略民族,并不意味着其存在的次要。木客民族坚韧、自信地向前发展着,正如凤凰涅磐,其再生之日人们唯有赞叹和崇敬。今天,客家人广布天下,客家文化备受推崇,正是由于包括木客在内的客家先民们不遗余力的结果。木客是一个嗜酒的民族,大凡能饮酒的民族,其体力必强健,其性情必率真,所謂“嗜酒見天真”也。木客民族浪漫情性之可愛,缘于其內心有着虽然清贫却丰富多彩的生活,真實的情感,淡泊功利。然当其感情冲动,理智不复能克制之时,则也容易流而为任诞、狂放,这恰恰可能就是宋元以降赣南地区“民多争讼”的内在原因。
木客在诗歌方面享有盛名自宋代开始。宋代诗歌作品中不乏对木客“暗吟”、“对诵”、“愁吟”等的描绘:
宋代仇远《怀古》诗云:“吴岫月明吟木客,汉宫露冷泣铜仙。何时一酌桃源酒,醉倒春风数百年。”(按,本文凡未标注出处的宋代诗歌皆出自《全宋诗》)春秋乃至秦汉,吴岫、越地均有大量的木客先民活动其中,木客山、木客大冢便是木客民族曾经生息于此并留有“善伐”英名的历史见证。诗人籍怀古之名,表达出对木客避居深山而怡然自在的羡慕。
宋代白玉蟾《夜漫漫》诗云:“雷声初散天成霁,雨改青山颜色翠。清猿啸夜月濛胧,木客暗吟悽怆意。”木客作为行吟诗人,虽颇有作诗、诵诗的雅兴,却并非职业,而纯属一种为满足精神需求而滋生的民族嗜好。由于居住环境极其边鄙的关系,木客不可能象都市中的文人们一样,往往聚集一起而吟诗作乐。秉性率真、内心豪迈却孤独的木客,大多只好顾自吟诗,顾自欣赏,顾自享受诗歌创作或诗歌吟诵所带来的心灵愉悦。这便是木客的“暗吟”了。这类诗歌往往意境“悽怆”,容易穿透读者或听众的心灵,从而引起共鸣。
宋末赣州宁都县籍诗人曾丰《题盘古山》诗云:“清风扑袂冷飕飕,吹到盘山最上头。石室少开嫌俗看,莲花时落任僧收。铜人阅世几寒暑,木客嘲风谁唱酬。故老相传半疑信,粥盂茶碗慰吾游。”作为山都与木客的著名聚落之一,《南康记》等历史文献所载盘古山木客的“舞唱”是一种群众性的大型民俗活动:酬神、赛神时大型傩舞表演过后,接着是几乎人人都参与进来的所谓“踏歌”,即载歌载舞。傩舞过程实质就是邀神、娱神,女巫以蹇步作婀娜舞蹈,舞中带“唱”,女巫一唱,赛会者则一和,即“酬”。诗句中“木客嘲风谁唱酬”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木客诗歌更具有民歌特色,多属于乐府诗,或曰“歌诗”。
所谓“歌诗”即可以入乐、入舞之诗。(38)木客作诗与“时”无关,而多切近木客日常生活之“事”。诚如白居易《与元九书》所云:“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诗歌作为木客民族文化的核心之一,语言更需要质朴、通俗,内容更需要糅合民众的生活气息,表现形式更需要适合广泛传唱、传诵。今天,许多客家山歌原创者依然表现出惊人的诗学才赋,尽管未经系统的诗学教育甚至未经任何启蒙,却可以出口成章,并不乏诗歌的深刻意境和生动意象。这与客家先民之一木客族人善作诗、吟诗唱酬有着极其深刻的渊源关系。
由于历史的久远,文学形式的兴衰、更替也是各呈一时风流。替代唐诗的是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诗歌再也未能成为整整一个时代、整整一个民族的精神风尚。来自民间的木客诗歌,《全唐诗》中清晰可考的只有两首,均署名李公佐仆作。其一,《木客》:“酒尽君莫沽,壶倾我当发。城市多嚣尘,还山弄明月。”其二,《留诗》:“我有衣中珠,不嫌衣上尘。我有长生理,不厌有生身。江南神仙窟,吾当混其真。不嫌市井喧,来救世间人。苏子迹已往,颛蒙事可亲。莫言东海变,天地有长春。”(《全唐诗》卷862_17)这首木客诗是典型的、“为事而作”的“歌诗”,乐府格调,语言通俗,所言之“事”乃“不嫌市井喧,来救世间人。”这个主题与始于唐而盛于宋的江南木客、五通神信仰有关。曾知赣州府的南宋名臣洪迈所著《夷坚丁志》载曰:“大江以南地多山,而俗禨鬼。其神怪甚佹异,多依岩石树木为丛祠,村村有之。二浙、江东曰五通;江西、闽中曰木下三郎,又曰木客;一足者曰独脚五通。名虽不同,其实则一。”(39)据祝穆《方舆胜览》曰:“五通庙在徽州婺源县,乃祖庙。兄弟凡五人,本姓萧。每岁四月八日来朝礼者,四方云集。”可见遍及江南乃至四川、两广的五通信仰,其源流出自江西婺源,而婺源以及整个古徽州亦曾经是木客世代生息的地方。
木客民族虽有诗学盛名于唐宋,但流传下来可考为木客而作的诗歌作品却甚为稀罕。除上述两首诗歌作品,尚有明末邝露所著《赤雅》录得两段诗句,载曰:“木客形如小儿,予在恭城见之。行坐衣服,不异于人。出市作器,工过于人。好为近体诗,无烟火尘俗气。自云秦时造阿房宫采木,流寓于此。予尝见其赋《细雨》云:‘剑阁铃逾动,长门镫更深。’又云:‘何处残春夜,和花落古宫。’按唐诗:‘酒尽君莫沽,壶干(《全唐诗》干作倾)我当发。城市多嚣尘,还山弄明月。’木客所作也。苏长公云:‘山中木客解吟诗’。然则诗学渊源,其来远矣!”(40)对于邝露所引诗句,清代大学者纪晓岚将《赤雅》编入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时,于编撰序言中提出了如下质疑:“叙木客一条,旣称为秦时采木之人,何以能作律诗?所称细雨诗‘剑阁铃逾动,长门镫更深’一联,何以能用汉唐故事?是则附会涂饰,不免文士之积习矣。”
笔者认为,广西恭城木客自称“秦时采木之人”与前面所提到的鄱阳木客自称“阿房宫采木者”的由衷是一样的,但更有可能是讹传,并且是以讹传讹。木客自称秦人后裔,还见诸于赣县、兴国县上洛山一带木客:“兴国上洛山有木客,乃鬼类,形颇似人。自言秦时造阿房宫采木者,食木实,(遂)得不死。能诗,时就民间饮食。”(41)《全唐诗》所录木客诗为“歌诗”,邝露所引木客诗为律诗,这符合木客民族是一个诗性民族的基本逻辑。木客并非全部与世隔绝,也并非一直与世隔绝。经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历史动荡,民族之间的融合不断加强,木客民族也逐渐地主动从高山走向低矮的山地,与前来拓地垦荒的营民、村民进行广泛的民族间交往,甚至互同婚姻。因此,木客谙熟汉唐故事当属情理之中。所以纪晓岚后来也不得不默认木客对于诗学的精通,其《阅微草堂笔记》卷三载有一则清代南方木客(木魅)与秋谷先生隔窗论诗的故事,选摘如下:“秋谷与魅语时,有客窃听,魅谓渔洋山人诗,如名山胜水,奇树幽花,而无寸土艺五谷;如雕栏曲榭,池馆宜人,而无寝室庇风雨;如彝鼎罍洗,斑斓满几,而无釜甑供炊灶;如纂组锦绣,巧出仙机,而无裘葛御寒暑;如舞衣歌扇,十二金钗,而无主妇司中馈;如梁园金谷,雅客满堂,而无良友进规谏。秋谷极为击节。又谓明季诗,庸音杂奏,故渔洋救之以清新;近人诗,浮响日增,故先生救之以刻露。势本相因,理无偏胜,窃意二家宗派,当调停相济。合则双美,离则两伤。”(42)故事里,木客(木魅)对渔洋山人(43)诗歌的评论既形象,又深刻,使得秋谷先生“极为击节”,足见木客族人对诗歌具有天生的领悟力。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1: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4)木客无家住箐中:古代中国最擅长伐木与作器的民族

山径欹危细栈通,孤村小店夕阳红。
竹郎有庙临江际,木客无家住箐中。

陆游《纵游深山随所遇记之》(《陆游诗全集》卷五)

木客民族是人类木器文明最优秀、最顽强的传承者和守望者。人类文明进程中的石器时代,其本质实际就是木器时代。(44)当人类进入青铜文明甚至铁器时代后,木客先民仍以伐木、作器作为本民族的主要经济方式和生活方式,直至唐宋时期,木客才开始渐渐成为一个农耕稻作为主的山地民族。
木器的制作与加工,在某种程度上受制于石器制作工艺技术以及石器工具的运用;而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则又可能启迪了石器制作加工技术的产生和发展,即由简陋石器向精细石器发展。考古发现河姆渡遗址所出土石器并不多,加工也不精致,多是石斧、石锛和石凿,它们的主要功用在于砍伐树木和加工木器,而非原始农耕工具。跨湖桥时期的石器磨制则不再粗糙,同样是石斧、石锛和石凿等伐木、作器工具,从这些遗址出土了大量木器以及干栏建筑来看,木器已经成为那个时期古越人的主要生活用品。与木器同存的是骨器,传统学说认为骨器与石器一样,是原始稻作工具。河姆渡遗址大量出土了大型哺乳类动物肩胛骨所制作的骨耜,更有可能是建造干栏建筑挖土所用的工具。笔者认为,古越人的干栏建筑是木器文明的最高成就,换言之,古越人是人类木器时代最优秀的民族之一。
关于远古人类进入农耕社会所使用的工具,笔者认为同样始于木器,又或是木器、石器并用,亚洲先民尤其如此。地球上至今仍使用木器作为主要劳动工具的民族还有巴西边境的威土土人、西南非洲的霍屯督人、澳洲的塔斯马尼亚人、大洋洲的美拉尼西亚人和1949年前中国云南的独龙族以及南美查科地区还处于原始状态的印第安人等。原始状态印第安人所使用的工具与武器,是一种上端较粗、下截扁平、尖端磨得锋利的木棒,既掘土棒。河姆渡文化遗址中有种类繁多的木器,如木矢、木矛、木碗、木桶、木匕、木桨、木铲、木槌、木卷布棍,木齿轮器、木经轴、木器柄等,并且木器加工技术良好。木矢、木矛的前端已用火烧法硬化;木桨上有雕刻花纹;木碗、木桶上有一层生漆涂料。
魏晋南北朝伊始至唐宋时期,赣粤闽地区以及岭南地区的汉人习惯于将以物易物、做小买卖的土著居民称之为“客”。如柳宗元《柳州峒氓》诗云:“郡城南下接通津,异服殊音不可亲。青箬裹盐归峒客,绿荷包饭趁虚人。”(45)这里,柳宗元把拿山货到墟市交易换取食盐的广西瑶族先民称之为“峒氓”、“峒客”。顾野王《舆地记》载上洛山木客“与人交市,以木易人刀斧”,可见木客的民族称谓与他们的营生技艺有关。到明清时期,则凡经营木材生意者一概称之为“木客”,“木客”一词开始不再仅仅指代木客民族。
唐宋时期,木客与居住平地汉人之间的交易逐渐频繁,交易的商品不再局限于杉木、木枋、木榜等木材,更多的还是木客所制作的木器。因此,木客人的日常生活主要体现为“伐木”和“作器”。
伐木一词最早见于《诗经·伐木》:“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水。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生。神之听之,终和且平。”宋代程灏注云:“山中伐木,非一人能独为,必与同志者共之。既同其事,则朝亲好成朋友之义。伐木之人必有此义,况士君子乎?故赋伐木之人,敏其情,推其义,以劝朋友之道。燕朋友故旧,则歌之所以风天下。”(46)可见伐木是一项群体性很强的劳动,虽然有所分工,但更多地是强调相互合作。因此,伐木历史达数千年之久的木客民族,便形成了一种极强的内在凝聚力。其主要表现就是一种近乎博爱的亲情,一种无间的团结精神,一种惠及一切生命的、本质的关怀。笔者认为,今天客家人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范,直接源自木客民族等客家先民荣辱与共、生死相依的共同开拓和共同进取传统。在传统的客家地区,南来北往者都是客,都可以享受到米酒的慰籍,体味到客家乡音的内在感动。这一古朴民风的传承,若没有千百年民族文化的浸染,则早就淹没于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
木客伐木作为民族经济活动的主体,其功能主要有三。
其一、以木材、木器市易盐铁等生活必需品,如上洛山木客“以木易人刀斧”。起初,木客的交易活动均局限于木客聚居区内,与临近的村民、营民设“墟”而“易”。进入唐宋社会后,木客的交易活动有不断向外拓展的趋势。唐代豫章(今江西南昌地区)、信州(今江西上饶地区)与扬州同为中国三大木材交易中心。(47)《太平广记》卷三百三十一“杨溥”条引《纪闻》载曰:“豫章诸县,尽出良材,求利者采之,将之广陵,利则数倍。天宝五载,有杨溥者,与数人入林求木。”赣江流域上游的古南康、古虔州作为江西最主要的木材原产地,木客所伐木材当然也走水路流向豫章市场,以满足木器逐渐商品化的需要。唐代之际,长沙一带木客活动亦相对比较频繁。唐代诗人张祜《送韦整尉长沙》诗云:“远远长沙去,怜君利一官。风帆彭蠡疾,云水洞庭宽。木客提蔬束,江乌接饭丸。莫言卑湿地,未必乏新欢。”(《全唐诗》卷510-27)诗句“木客提蔬束,江乌接饭丸”形象描绘了木客女子手提盛着饭菜的竹篮向江边走去,码头上编扎木排准备放排的木客男子看见送饭的木客女子,赶忙上岸,伸手去接香喷喷的饭丸。
其二、为构建居住所需房室而伐木取材。人类亘古以来就以树木作为最主要的建筑用材,西汉刘向《新语》曰:“天下人民,野居穴处,未有室屋,则与禽兽同域。于是黄帝乃伐木构材,筑作宫室,上栋下宇,以避风雨。”(48)客家先民时期即唐宋时期的房屋是单一竹木结构的干栏建筑,陆游诗曰“木客无家住箐中”便是这种居住方式最好的记述。“箐”指山间大竹林,也指竹木丛生的山谷,木客所居竹楼、木屋或棚屋渐渐形成的村落即“箐砦”,指竹木丛中的山寨。随后,由于人口激增,木材供不应求,加上民众迁徙的周期趋向于缓慢,客家地区的建筑才逐渐过渡到土木结构、土石结构等,进而聚族而居,于明清时期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客家围屋。
其三、伐木以烧畲及开辟道路、建设村落。由于木客所居环境四面皆山,结庐山上,四通八达的山路都是木客们筚路蓝缕而开辟的。唐代诗人魏叔伦《留别道州李使君圻》诗云:“山回千骑隐,云断两乡遥。渔沪拥寒溜,畲田落远烧。”(《全唐诗》卷273-104)宋代名臣司马光《和利州鲜于转运公剧八咏·山斋》诗云:“烧转望畲田,响答聆伐木。惊麏挺走险,鸣禽嘤出谷。”这些诗句都生动而形象地描述了农耕民族伐木烧畲的景象。
木客民族历史悠久的伐木活动,还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伐木民俗。木客每每结伙上山伐木,都要举行伐木祭祀仪式。所祭祀者,山神也。砍伐第一根木头,须由行家里手动斧,事先选定砍对象,于凌晨对着木头杀鸡,并在木上系上三张纸钱,然后缠头绑腰,口念24个节气,意为四季平安,人妖鬼神互不侵犯,一鼓作气把木头砍倒。客家人把这种传统仪式称之为“开山”。开山以后,接着分组上山采伐,每组2一3人,各备斧头、钩刀、木钩、绳索等伐木工具。一二人斩除树木周围的荆棘杂柴,一人执斧伐木。斫口要做到“链锅底,碗锣脚”,即木头下端要像鼎锅的底;树兜断面要像下凹的小锣,便于储存雨水,加快萌发新枝。砍下的树梢应倒向山顶。接着别除旁枝,留下顶梢,以加快水分蒸发,待木头晒干后再运出山场。
木客的伐木民俗更多地表现为一种语言禁忌。木客在伐木过程中,最忌直呼同伙姓名;进山伐木谓“走山”,砍树要倒“上山”(树尾朝山顶方向);上半天不随便开口讲话,认为说斧会遇虎,叫虎会遭虎吃,叫蛇会遭蛇咬,刀为凶器,说刀会遭凶。木客伐木忌讳讲不吉利的话,在伐木的日子里都必须说“行话”(即行业委婉语)。如“骑马”即穿草鞋;“包文拯”即饭杓;“大菜”即猪肉;“量米”即吃饭;“起雾”即抽烟;“草树”即溜树;“溜公”、“草流”即蛇;“铁子”即刀斧;“软子”即藤条;“灰团”即石头;“大猫”即老虎。放排时,忌说“撬”,认为木排搁浅才会撬;忌说“韭(久)”,水运只图快,忌把筷子放在碗上,那样预示搁浅;行船忌说“饭”(谐音“翻”);江河险处也不能直说,必须用“排排哟,溜溜”的歌声表示。
与木客善伐木直接相关的,乃是木客善“作器”,以木器制作闻名于世。明代邝露《赤雅》所载广西恭城木客“出市作器,工過于人”(40),可见当时木客之木艺非常精湛,卓越超群。木客作器传统,更可追溯到南朝时期。郭仲产《湘州记》所载广西平乐木客:“宿至精巧。时市易作器,与人无别。就人换物亦不计其值。”(23)
随着唐宋社会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原本蛮荒之地的中国东南赣闽粤三省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重心。上述三省地区中心都市的兴起与扩张,需要大量的木材和竹木制品。有宋一代,广州、泉州、赣州、漳州、潮州等更成为中国宋代海洋文明的核心地区。赣州虽然不是直接的出海港口或“番舶”到达目的地,但赣州造船业的发达直接为广州、泉州等地官、民商贾提供了大量的所需船只。
木质造船业是古代工匠文明的结晶,其制作技巧标志着木制器物的顶峰。虔州造船场,在当时全国十一个造船军州中名列第一,造船数量最多。如宋真宗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全国造漕运船2916艘,虔州605艘,占五分之一。当时,虔州漕运发达,“金银、香茶、犀象、百货亦同之,惟岭表陆运至虔州而后水运。” (49)
木客作器除舟船之外,主要是木屋、竹房以及木制家具或竹制家具,其中竹制品更自上古以来便闻名天下。赣南、闽西、粤东一带上古时期乃古路国辖地,竹制品成为当时路国诸侯进贡周天子的贡物。《逸周书》卷七王會解第五十九有载云:“禽人菅,路人大竹,長沙鼈。”所述乃周成王大会诸侯及四夷于成周洛邑,全篇所言,正是周礼职方及四夷贡献之事。其中有“路人大竹”一条, 《逸周书集注》孔晁云:“路人,东方之夷,贡大竹”。何秋涛云:“路、露、骆古字并通。夏、殷露伯即周初路人,盖越之支而封于闽地者也。路人在东南,闽地也在东南,考其方域,正为密合。史言闽越东瓯姓骆氏,后子孙又姓露氏,皆原于此。露氏谱不能言其初,故第及露余侯耳;今福建汀州府武平县东北有露溪,一溪七湾,俗呼露溪七渡,引流而东,也日大顺岭溪。又北人长汀县界,下流入汀水,至广东潮州府人海。汀、潮皆古闽越露溪,当即故路人国地也。大竹者,其竹之大异于常竹也。《一统志》载汀郡土产如竹锁、竹丝器及纸之类皆竹所为,故成王时以大竹充贡”。(50)何秋涛所注疏路国仅指汀、潮有失妥当,“大竹者,其竹之大异于常竹也”亦非常牵强。笔者认为,路国辖地即赣闽粤客家源流区,所贡“大竹”并非“大异”之竹,而是用大竹纤维精工织就的“竹布”。竹布在宋代被皇家冠以“虔布”之名,成为国家级对外交流的顶级礼品,足以说明赣南(古虔州)竹布织造技艺的精湛。郭伟川先生认为上述路人应属于本地的原始土著—— 畲族,笔者以为未必尽然。畲族称谓始于南宋,其先民当为木客或“莫徭”,而莫徭并非当地土著,能确定为赣闽粤客家远流区土著身份的唯有木客。
唐宋时期木客的竹制品,有竹轩(竹制凉亭)、竹筵(竹片席)、竹筒簟(竹床)、竹笼(如鸟笼、鸡笼)、竹篮、竹箱等,是木客人日常生活用品的主要组成部分。
至于木客民族的木制品,更是不可胜数。众所周知,进入宋代以后,中华民族一改数千年跪坐、席地而坐的生活传统,凳、椅逐渐成为家居生活必不可少的物品。明代邝露《赤雅》所载广西恭城木客“出市作器,工過于人”,所指“作器”便是以小巧为主要特色的木制家具。关于这一点,元代归隐文士邓玉宾《河传令》可为佐证:“竹冠顶按。更竹作水瓶,至今常将手盥。竹杖竹篮,竹笠竹车竹钻。竹林中,竹笛鸣,声自唤。木鞋衬脚真热暖。木做盘儿,镜磨明圆满。木箸木匙,木杓木盔木碗。木阴间,木牛耕,田三段。”(《全元曲》散曲)
木客所作木器,不在于奇,而在于巧妙、在于精细。如木屐的制作,选材精良,木质坚韧,更加以防腐、方蛀处理,可历年穿着不破。也正因为如此,木屐成了木客文化的一个重要主题。关于木屐的来历,赣南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春秋之时吴越相争,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成为其阶下囚,在灵岩山中忍辱负重,被拘禁了三年。勾践回到越国后,卧薪尝胆,不忘国耻,励精图治。他利用吴王夫差沉缅酒色,由范蠡在若耶溪畔访得美女西施,献给吴王夫差。西施从小爱穿木屐在溪畔石上浣纱,到了吴国后,夫差为讨得西施欢心,在灵岩山上造了一座富丽堂皇的馆娃宫,天天与西施逍遥作乐。他为取悦西施,还想入非非,用名贵的梓木,在馆娃宫中造了一条“响屐廊”,让西施和宫女们穿了木屐在上面来回走动,听取那木琴般的美妙音响。最后,吴国终于被越国灭亡,夫差自刎而死。这段传说表明木屐乃古越族创造,而木客正是古越族于越人的后裔。
穿着木屐成为一种生活时尚,与醉饮松花酒成为人们嗜好一样,当从唐代开始。唐诗有云:“十年木屐步苔痕,石上松间水自喧。”(秦系《山中枉皇甫温大夫见招书》,《全唐诗》卷260_19)贯休《寒夜思庐山贾生》云:“石膏粘木屐,崖蜜落冰池。”(《全唐诗》卷829_33) 寒山《诗三百三首》云:“桦巾木屐沿流步,布裘藜杖绕山回。自觉浮生幻化事,逍遥快乐实善哉。” (《全唐诗》卷806_1)到宋代后,木屐更甚至成为一种奢侈品。陆游诗《买屐》云:“一雨三日泥,泥干雨还作。出门每有碍,使我惨不乐。百钱买木屐,日日绕村行,东阡与北陌,不间阴与晴。青鞋岂不佳,要是欠耐久;何当踏深雪,就饮湖桥酒?”
就木客木器制作工艺而言,当以“凿雕”为主。凿,即使用旋凿加炭烧方法,其制成品多数为容器,如木杯、木盒、木盘、木卮、木樽等,最常见的是耳杯和圆盒。耳杯古称羽觞,有圆耳、方耳两种。圆盒多为弧壁,也有直壁。除圆盒外,还有方形、矩形木盒。雕,即使用镂雕、透雕、浮雕、圆雕等方法,使木器成为兼实用性和艺术性为一体的器具。春秋末期,公元前322年楚威王兴兵伐越,杀越王无强,大越国从此四分五裂,“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 。”而大越国原来的工匠艺人则可能集中迁移到楚国都城一带,继续从事伐木作器的营生,为郢都、章华台的建造克尽所能。木客先民当在此迁移之列,为绚丽多彩的古楚文化留下了光辉的一页。目前已出土的楚国雕刻木器,件件都是令人心旷神怡的工艺品。如江陵望山一号墓出土的一件高158厘米、宽18厘米的彩绘木雕座屏,雕刻成蟒、凤、雀、鹿、蛙等共55种动物,镶嵌其间,和谐一致,相映成趣,是一件高水平的工艺珍品。又如江陵天星观一号墓出土的车辕上,雕刻有龙首,使这件实用的木器具上,又增添一点艺术装饰,更富有神韵色彩。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1: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5)居逢木客又迁家:畲田稻作的木客

德星芒彩瘴天涯,酒树堪消谪宦嗟。
行遇竹王因设奠,居逢木客又迁家。
清斋净溲桄榔面,远信闲封豆蔻花。
清切会须归有日,莫贪句漏足丹砂。

皮日休《寄琼州杨舍人》(《全唐诗》卷614_4)

畲田即刀耕火种。唐宋时期人们将从事畲田稻作的族群称之为“輋”或“畲”。闽西、闽南称畲田民族为“畲”,赣南、粤东则称之为“輋”。近代历史学家傅衣凌先生在其《福建畲姓考》一文中指出:“唐宋以后,汉人来者益多,越民之强悍者被迫入山,因得峒寇、峒獠之名,又以其烧山地为田,种旱稻,刀耕火种,因名为畲,赣粤两省则写为輋,即种畲田之人也。”(51)“畲民”一词最初则是南宋期间出现的孝宗淳熙十四年到度宗咸淳五年(1187—1269年)刘克庄所写的《漳州谕畲》一文中。
历史上的畲田民族除畲族之外,也包括其他一些以畲田稻作为特征的民族,如瑶族、苗族、壮族等其他许多南方少数民族。虽然学界至今对畲族的族源存有较大争议,但唐宋时期赣闽粤边区的土著即木客,其中一部分成了今天的畲族先民,这是无可非议的事实。客家学者吴永章甚至直接将木客解读为畲族。(52)关于木客与畲族的渊源关系,清代学者杨澜的观点更为可信:“唐时,初置汀州,徙内地民居之,而本土之苗,仍杂处其间,今汀人呼为畲客。”(53)
畲田民族的特征是,“习惯火耕,喜迁移,得名畲。因为要和一般业农的人民区别,所以叫他们畲人、畲民,因为他们来去无常,所以叫他们畲客。”(54)概括而言,其民族特性有二:一则刀耕火种,二则不断迁移。木客民族兼有上述二种民族特质,固然可将木客视为历史上的畲田民族。
始见于《隋书》地理志中的“莫徭”,乃当今苗族、瑶族、畲族的共同先民。唐代,古长沙国属地之连州一代的木客往往与莫徭杂处,互通婚姻。诚如刘禹锡《莫徭歌》所云:“莫瑶自生长,名字无符籍。市易杂鲛人,婚姻通木客。星居占泉眼,火种开山脊。夜渡千仞谿,含沙不能射。”(《全唐诗》卷354_4)诗中描绘莫徭民族零星散居于山地,寻找到水源(“泉眼”)后便开始伐木,构建木屋、竹房,继续着刀耕火种的传统生活。与莫徭长期和睦共处的木客,虽然专长于伐木、作器,但同样有着悠久的畲田稻作历史。顾野王《舆地志》所载虔州上洛山木客:“有死者亦哭泣殡葬,尝有山行人遇其葬,日出酒食以设人。”这就说明南北朝时期赣南地区的木客已经掌握了种植旱稻或水稻的技术,其主食为米饭,而米酒便是木客人的日常饮品。
唐宋时期,汉民族的农业经济已经非常发达,因此畲田耕作方式相对比较粗放。根据唐宋文献对畲田的描述,其耕作过程大约如下:在初春时(春分前后)先将山间树木砍倒,等砍下树木干燥之后,选择适合春耕的时间放火焚烧,用柴火灰作肥料,趁火灰尚热之时开始播种覆土,之后便几乎不再做田间管理了。中国历史上经典的刀耕火种主要是指中国南方亚热带、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条件下以游动耕作和砍烧山林为基本特征的山地旱作的耕作方式,即人们所说的“砍烧制”、“游耕制”。所谓游耕,指的是从事畲田稻作而迁徙移动的不定居生活。畲田即“山麓之陆田”,畲田上所种作物都是旱地作物。唐宋时期,畲田作物主要有禾(即旱稻、火米)、粟、豆、芋等。
木客一般居住在山腰以上的高峻地带甚至山顶,而其开辟的畲田则处于山麓或山腰。因而从事畲田稻作的木客人,日出则下山耕作畲田,日落则上山回家。唐人诗句“断沙雁起金精出,孤岭猿愁木客归。”(陈陶《旅泊涂江》,《全唐诗》卷746_15)讲述的就是木客们于暮晚时分成群结队回到山上,引起同样生息在山上的猿猴们的骚动,一声声凄厉的啸鸣显得是那样的哀愁。
木客畲田稻作的生产工具为“刀”和“斧”。“刀”有畲刀(即柴刀)和镰刀(即禾镰),畲刀主要用来砍伐杂木以烧畲,禾镰刀则用于收获(即割禾)。斧头则用来砍伐大树。顾野王《舆地志》言上洛山木客:“能斫杉枋,聚于高峻之上,与人交市,以木易人刀斧。”这表明上洛山木客当时尚未掌握铁器打造技术,而需要通过以物易物的买卖方式与外界进行沟通,换取生产所需的“刀斧”工具。木客与人交易的物品是“木”,而非谷物,并不表明木客没有农业生产。木客烧畲不是将所有伐倒的树木付之一炬,而是将杉树、樟树、梓树等大木加工成木材(即“杉枋”),与外界的“营民”、“村民”进行交易。后来更直接加工成精巧的木器,换取食盐、布料等生活物品。苏轼官任惠州时所作《次韵定慧钦长老见寄八首》诗句云:“松花酿仙酒,木客馈山飧。”木客馈赠与诗人的“山飧”自然就是山中出产的米饭和野味。又《咏汤泉》诗云:“山中惟木客,户外时芒屦。”所描写时常穿着草鞋(“芒屦”)的木客,同样侧面表现了木客畲田稻作的生活场景。
木客的畲田稻作与前面所论述的伐木活动一样,都是一种集体性很强的劳动。由于居住的分散,这种劳动日的选择全在事前就已经约定,往往这家完了,接着便是下家,由东家提供酒食,劳动工具则基本自带。集体劳动过程中为了提高劳动兴致、驱散疲劳,同时传播民族传统文化,还往往有人专门于其中负责唱念做打,且歌且舞并伴有祭神场面。宋代王禹偁的组诗《畲田词》(《小畜集》卷八)将畲田稻作的劳动场面描绘得非常生动、有趣,如描写东家设酒食招待畲客,“杀尽鸡豚唤劚畲,由来递互作生涯”;描写畲客互助劳作,“北山种了种南山,相助刀耕岂有偏”;描写畲歌、鼓笛表演给畲客劳动助兴,“大家齐力劚孱颜,耳听田歌手莫闲”、“鼓声猎猎酒醺醺,斫上高山入乱云”、“畲田鼓笛乐熙熙,空有歌声未有词”。木客等畲田民族的传统生活虽然清贫,却处处显得浪漫和快乐。所以这种近乎隐逸的生活方式,往往成为古代文士的艳羡。如宋代诗人张嵲《与陈去非夏致宏孙信道游南涧同赋》云:“却羡畲田人,春晴斸烟岫。”
但宋代政府却对畲田稻作的耕种方式加以反对。《宋史·食货志》载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公元1011年),北宋政府对畲田做出规定:“火田之禁,著在礼经,山林之间,合顺时令。其或昆虫未蛰,草木犹蕃,辄纵燎原,则伤生类。诸州县人畲田,并如乡土旧例,自余焚烧野草,须十月后方得纵火。其行路野宿人,所在检察,毋使延燔。”虽然在法律上还允许畲田的存在,但对火田的时间作出了规定,必须在十月收获以后才可以火田,这与畲民在春季放火烧畲有着本质的不同。这个禁令除了说明当时政府已经认识到畲田对于环境的破坏之外,对于一些名义上归其统治之下的一些畲田民族,并无行政的约束力。
畲田民族一般三年一迁,基本上居无定所。唐宋以前,赣闽粤客家源流区人口稀少,可给畲田稻作的山地资源非常丰富,木客民族尽管经常性举家甚至举族往还迁徙,但都没有超出赣闽粤边区范围。直到中唐安史之乱后,大批中原汉人南迁鄱阳湖、洞庭湖一带,接着逆赣水、湘江而上,到达木客人、莫徭人世代生息的地域。人宋以后,由于金元的进入,北方人口因躲避战乱再次大规模纷纷南迁,更掀起了中原汉人移民的高潮,出现了自“建炎(1127—1130)之后,江、浙、湖、湘、闽、广,西北流寓之人遍满”的情形。这些南迁的居民加上先前移民的后代便形成了对山居畲田民族的包围圈。(55)
随着汉族经济的进一步向山上发展,包围圈日益缩小,而处在日益缩小的包围圈中的畲族“刀耕火种”的游耕农业的继续存在,由此引发的畲汉之间的民族冲突也就在此难免。于是从唐宋以后,就出现了一系列的所谓的“蛮僚之乱”或“畲贼之乱”。畲汉冲突的起因在于土地之争。畲民认为,自己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是外来的汉人掠夺了自己的土地。而汉人则认为,畲民占据着山田,使自己无以在山区安家立业。明代,一度巡抚南赣各州政务、军事的王阳明对当地汉人的处境这样描写到:“处处山田尽入畲,可怜黎庶半无家。”(56)诗中所描述的赣南畲民,当中很大部分就是后来的客家。所谓“黎庶”就是尚未融入畲族、客家的汉人。畲汉冲突导致两种结果:其一,畲族的汉化,成为客家先民;其二,畲民向外播迁到闽北、赣东、浙南,继续保持畲田稻作的民族传统。
木客民族的命运与畲族略有不同。赣闽粤边区的木客从唐代便开始汉化,主动接近并学习汉族文化,将汉文化与木客文化有机融合,由此创造出客家文化的雏形。与畲族最终被迫接受汉文化不同,木客在传统的畲田稻作上迅速掌握了梯田耕种技术。从此,火田改造成了水田,并随着精耕细作农业技术的发展成熟,木客人不再随时搬迁,而逐渐习惯于定居生活。由于文化的相互可兼容性,木客与南迁到来的汉人,似乎从未有过大规模的冲突。木客的汉化与畲族的汉化一样,成为了客家先民。就此而言,今天赣闽粤边区的客家原本就是这片土地上的土著,只是发展到“地狭人稠”之后,客家人开始大规模向外播迁到粤西南、广西、台湾、四川等地,才出现“客居他乡”的客家族群。
由于非赣闽粤聚居区内的木客长期与莫徭族系各民族共处,进入唐宋时期后,在聚居区内木客人不断汉化的同时,湖南、广西以及广东连州地区的木客便逐渐与苗族、瑶族、壮族同化。宋末,广西昭州、贺州一带的木客,尚且保留着独立的民族个性,继续与瑶族杂处。如文天祥所记载,“秦孟四所出没巢穴处,其山重冈复峤连跨数州,林翳深宻,荟蔚延袤,山猺木客聚族其间。将四面而裹之,则山脚绵亘,无合围之理。将赭山而蹙之,则林木踈旷,无延燎之势,我军望之遥遥,空驻山下而彼之轶出他境,猖獗自如。且如近年尝遣二将曰吴、曰孙屯驻屏山者,年余仅能免静江境内之扰,而不能禁昭、贺诸州之剽掠是也。”(57)文天祥于咸淳九年(公元1273年)为湖南提刑,督师围剿昭州、贺州一带秦孟四之乱,于咸淳十年出任赣州知府,对宋末木客民族是较为了解的。后来文天祥在赣南、吉安兴师勤王抗元失败被擒,坐在牛车被押解元都路过南岭时,曾为诗一首《又呈中斋》:“风雨羊肠道,飘零万死身。牛儿朝共载,木客夜为邻。”该诗表明宋末元初在边鄙的南赣山岭上,依然有木客生息的踪影。木客也曾参加过文天祥的抗元斗争,对这位民族英雄自然崇敬有加,白日不敢贸然前往探视,只有夜晚偷偷地给他送去酒食,躲在暗处为他守候。
木客民族传统的畲田稻作文化并没有随着木客的消亡而中断。客家不断将木客的稻作文化发扬光大,以牛耕代替畲刀火耕,将谷地、山坡旱地改造成水田和梯田,由种植旱稻到栽种水稻,由粗放耕作到精耕细作。

代结论:通往客家之路

青石冈西下,灵泉产药苗。
山英如有待,木客可相招。
蝉带风移树,尘随马度桥。
扬鞭吟旧句,归路不知遥。

贺铸《汤泉道中》(《全宋诗》)

虽然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木客在宋元之际已经基本消亡,但无论其作为畲族先民,还是直接作为客家先民,木客族的历史都不应该被忘却。
畲族自称“山客”、“山哈”,意为居住在山里的客人。畲族祖地凤凰山,在今粤东丰顺、饶平、潮州交界处,主峰凤髻,山顶状如凤冠,故有此名。凤凰山跟福建武夷山同一走向,是由于太平洋板块及欧亚大陆挤压扭动隆起而生成。山多花岗岩、流纹岩,但不象海岸丘陵那样裸露,山坳土层发育较深厚,利于种植和耕作。
畲族从凤凰山至福建、江西、浙江频繁地迁徙,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聚居方式,在山区森林间搭寮居住,主要从事狩猎、种山。畲族《起源歌》里述说了迁徙的缘由:“田差难种吃,田好官来争;官多难生养,思量再搬迁。”
清嘉庆《云霄厅志》(云霄厅即今福建漳州云霄县)中载有云霄镇五通庙情况:“石柱镌有盘、蓝、雷氏字样,盘、蓝、雷氏系陈玉钤(即陈元光之子陈政)所征蛮僚,庙柱为蛮所舍,则建庙必在开屯之先。云霄宫庙,维此最古。”在河南固始人陈元光(公元657—公元711年)父子征服畲民开辟漳州、潮汕之前,云霄及其周边广袤地区皆属畲民聚居地,其所建造的五通庙乃主祀五通神之庙堂。其建造时间早于唐高宗遣陈元光开漳时代,说明畲族五通信仰已经非常广泛。
宋代开始乃至清代,汉族地区尤其是杭州、苏州等江浙地区,五通崇拜也非常盛行。据清代惠栋《九曜斋笔记》卷二“五通神考”引祝穆《方舆胜览》曰:“五通庙在徽州婺源县,乃祖庙。兄弟凡五人,本姓萧。每岁四月八日来朝礼者,四方云集。”所载徽州婺源县即今江西省婺源县,与整个徽州地区一样,都曾经是木客民族、畲田民族的聚居地,五通祖庙在婺源县未见其它典籍记载,或可信,或可不信。最早记载“五通”的,是讹传柳宗元所著《龙城录》,载曰:“柳州旧有鬼名五通,余始到不之信,一曰因发箧易衣尽为灰烬,余乃为文醮诉于帝,帝恳我心,遂尔龙城绝妖邪之怪,而庶士亦得以宁也。”但成书于唐代的《龙城录》并未将五通当成神灵,而视作鬼魅一种。可见在畲田民族聚居地区,五通为神,而在汉族聚居区或其它少数民族聚居区,五通为鬼。
五通与木客乍看似风牛马不相及,实际上颇有渊源。南宋时期,曾官任赣州知府的洪迈在其所著《夷坚丁志》“江南木客”条载曰:“大江以南地多山,而俗祀鬼。其神怪甚佹异,多依岩石树木为丛祠,村村有之。二浙、江东曰五通,江西、闽中曰木下三郎,又曰木客,一足者曰独脚五通。名虽不同,其实则一。考之传记,所谓林石之怪夔、罔两及山魈是也。”
事实上,宋代的木客民族已几经迁徙,遍及了广东、福建、江西、浙江、江苏等整个中国东南地区。但宋代的木客民族,其聚居中心仍然是赣闽粤边区,即后来客家的大本营、源流区。木客民族之所以被视作鬼魅,除了木客民族少与他民族接触、沟通有关,更重要的是唐宋以后的木客民族已经是山都、木客的民族共同体。而山都人及其深厚甚至令人恐怖的鬼巫文化,并没有随着山都民族解体到木客民族中而消逝,而以五通信仰的形式被保存了下来。从畲族先民早在唐代便开始兴建五通庙这一史实,我们可以确定唐代闽南、粤东地区的畲族应该是木客民族的一部分。
同一时代,聚居于广西东北部、湖南南部、广东西北部即古湘中地区的木客民族,则不断与今天的瑶族先民杂处、融合,成为今天瑶族的一部分。
值得关注的是,无论赣南、闽西、粤东这些畲民族传统的聚居区,还是湘南、桂东北、粤北瑶族传统聚居区,都曾经是木客民族的主要活动范围。前者后来成为了客家大本营,是目前海内外近一亿客家人的源流区所在,后者则不仅是瑶族的世居地,也大量分布着从客家源流区迁徙过去的客家人,彼此杂处的情形,与唐宋时期莫徭、木客共同生息的情景几乎没有二致。
“山英如有待,木客可相招。”自安史之乱后,从中原地区不断迁徙到来赣南、闽西、粤东的汉民族,与木客民族的交融首先是和谐的,而少有争斗甚至战争。相反的是,汉民族与木客民族、畲民族自南宋末年随文天祥“勤王”抗元开始,一直到整个元代、明代中期,都不乏并肩战斗的历史记载。或反抗外族侵略,或反抗官府残酷压迫,血与火的洗礼,使得原本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民族相濡以沫,不仅互通婚姻,而且文化共享。正因为如此,才形成了既有中原古音特色,又有古越语韵遗存的客家方言,即客语。而客语正是客家民系的灵魂所在,所谓“宁卖祖宗田,不卖祖宗言”,正是客家先民与客家木客族先民、畲族先民共同经营出来的客家文化精髓之一。
木客、畲族都是极其善良的民族,热情、好客的民族习性,不仅将一批批来自中原、流离失所的汉民接纳了下来,而且彼此尊重,长期融合。
客家大本营地区的畲民族最迟在明代中期以前,基本上全部汉化,更准确地说是客家化。而其中亦有少数顽强保留畲田民族习性的,则不断向福建中部、北部、东部迁徙,继而迁徙到浙江南部地区的金华、丽水、温州等地区。如闽北地区的霞浦是我国畲族主要聚居地之一。据当地畲族诸姓谱牒记载,自明代初年后,畲民相继进入福宁治境(今霞浦县),直到民国时期,外地畲民才渐次停止迁徙活动。当时入境畲民主要分布在霞浦县西部、中部山区,后沿及南部、东部的沿海山区和半山区。据清代卞宝弟《闽峤輏轩录》记载:“霞浦畲民崖处巢居。”但在历次全县性文物普查中,尚未发现畲民“巢居”之遗址。畲民族迁徙来霞浦之初,是否“巢居”过,目前尚无其它史料可考。畲民迁徙到霞浦后,乃是结草为屋,当地人俗称“草寮厝”。该生活习性即陆游诗中所谓的“木客无家住箐中”。这种竹木草房多为临时搭盖,结构简单,多呈“介”字状。顶端一根横木,四周四根柱子,或四周夯筑二米高土墙,中立一根柱子,架料用竹或竹片缚成框格型,屋顶用芦草或稻草打成草片铺盖。直至清末到民国时期,霞浦畲民族聚居地区才出现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的建筑,较仍留守在闽西等核心地区的畲族兴建祖庙、祠堂要晚二百年以上。
木客民族一部分融合到了今天的畲族,一部分直接融合成为客家,而绝大部分首先成为了畲民族的木客,最后仍然进一步融合成为客家。因此,唐宋文学背景中的木客不仅是客家民族共同体的主体民族之一,也是畲族、瑶族先民之一。
不管是成为了客家,还是成为了畲族、瑶族,其曾经独具魅力的木客文化,如嗜好音乐、诗歌和米酒,以及精于木器制作、畲田稻作等等,都完好地被客家、畲瑶民族所传承。


注释:
(1)蒋炳钊:《古民族“山都木客”历史初探》(《厦门大学学报》1983年第3期;《东南民族研究》2002年8月)
(2)万幼楠:《赣南“赣巨人”“木客”识考》(《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P83-86
(3)罗勇:《“客家先民”之先民—赣南远古土著居民析》(《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
(4)彭明瀚:《枭阳新考》(《殷都学刊》2003年第二期)
(5)郭志超、董建辉:《赣东南悬棺葬及其族属》(《南方文物》2000年第一期)
(6)南朝宋,邓德明:《南康记》(《太平御览》卷一七七,台下;《艺文类聚》卷六二,台)
(7)明代,杨慎:《太史升菴文集》卷五十九,木客吟诗
(8)晋代,干宝:《搜神记》(卷十二)
(9)见《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九,庐陵县
(10)见《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九,泰和县
(11)南朝宋,邓德明:《南康记》(《太平广记》卷三百二十四,鬼九)
(12)(13)清代,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八,江西方舆纪要六,赣州府,雩都县
(14)(17)何光岳:《百越源流史》第二章,于越的来源和迁徙(江西教育出版社,1989年12月)
(15)陈国强、蒋炳钊、吴绵吉、辛土成:《百越民族史》第五章,于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5月)
(16)清代,章炳麟:《春秋左傳讀》卷八,芋尹
(18)晋代,袁康:《越绝书》卷八,越絕外傳記,地傳第十
(19)(20《吴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第九
(21)南朝宋,邓德明:《南康记》(《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四·神鬼部·鬼下)
(22)见《太平寰宇记》卷四十八,地部十三,南楚诸山之“上洛山”条
(23)转引自《太平广记》(卷第四百八十二·蛮夷三·木客)
(24)汉代,司马迁:《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句践世家
(25)唐代,房玄龄:《晋书》列传第七十,卢循列传
(26)见《新唐书》卷一百三十八《路应传》。又《韩昌黎集》卷二十六《路公神道碑》:“(路应)选刺虔州,割隶雩都作县安远,以利民属;凿启滩石,以平赣梗。”
(27)五代,徐铉:《稽神录》补遗卷,木客条
(28)汉代,班固:《汉书》卷六十四,严助传
(29)明代,高启:《缶鸣集》(明代《列朝诗选》甲集第四之上)
(30)唐代,刘长卿:《奉使新安自桐庐县经严陵钓台宿七里滩下寄使院诸公》(《全唐诗》卷150-1)
(31)唐代,刘长卿:《夜宴洛阳程九主簿宅送杨三山人往天台寻智者禅师隐居》(《全唐诗》卷150-21)
(32)唐代,卢纶:《山中一绝》(《全唐诗》卷279-49)
(33)唐代,姚合:《采松花》(《全唐诗》卷502-5)
(34)宋代,朱翼中:《北山酒经》卷上
(35)唐代,白居易:《病中诗十五首之枕上作》(《全唐诗》卷458-2)
(36)参见《新唐书》卷一百八十五《郑畋传》:“(唐僖宗干符初年)交、广、邕南兵,旧取岭北五道米往饷之,船多败没。畋请以岭南盐铁委广州节度使韦荷,岁煮海取盐直四十万缗,市虔、吉米以赡安南,罢荆、洪等漕役,军食遂饶。”
(37)宋代,李焘:《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五
(38)参见吴相洲《唐代歌诗与诗歌—论歌诗传唱在唐诗创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引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
(39)宋代,洪迈:《夷坚志》丁志,卷第十九,“江南木客”条
(40)明代,邝露:《赤雅》卷上,“木客”条
(41)明代,张岱:《夜航船》卷十八,荒唐部,“木客”条
(42)清代,纪筠:《阅微草堂笔记》卷三,滦阳消夏录三
(43)王士禛,字贻上,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山东新城人。顺治戊戌进士,初授扬州推官,行取礼部员外郎,改翰林院侍讲,官至刑部尚书。谥文简。有《渔洋》、《蜀道》、《蚕尾》、《南海》、《雍益》等集,合为《带经堂集》。其《题施愚山卖船诗后》诗云:“…哀哉此下民,鞭朴分安逃。鲁山与阳城,斯人竟难招。江西饱乱离,白骨填蓬蒿。石田废不治,遗黎杂山魈。一二老寡妻,茕茕困征徭。…”由此可管窥渔洋山人之诗风格质朴、自然清新。
(44)参见张鸿奎:《人类原始社会有个木器时代》,上海《社会科学》,1980年第4期;任凤阁:《木器先石器问世考》,中国世界古代史研究会原始社会史分组第一次学术讨论会论文,1982年;李克:《人类早期文明:木器时代─—关于人类社会存在“木器时代”的假说》,《潜科学杂志》1982年第1期;周星《最初的工具和人类历史的第一章》,《西北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
(45)唐代,柳宗元:《柳州峒氓》(《全唐诗》卷352-5)
(46)明代,解缙主编《永乐大典》卷一万二千十六,二十有友“交友”
(47)参见刘玉峰《唐代商品性农业的发展和农产品的商品化》(昆明《思想战线》2004年第2期,P109-118)
(48)汉代,刘向:《新语》道基第一
(49)元代,脫脫:《宋史》卷一百二十八,食貨志,漕運
(50)参见郭伟川:《论古揭阳与闽西南及赣南的关系》(《广东史志视窗》2005年第二期,P38-45)
(51)傅衣凌:《福建畲姓考》(《福建文化》第2卷第1期,1944年)
(52)吴永章:《客家民俗中的畲、瑶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5月,P26)
(53)清代,杨澜:《临汀汇考》卷三《畲民》
(54)董作宾:《说畲》(《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2卷,第14期,1926年)
(55)曾雄生:《唐宋时期的畲田与畲田民族的历史走向》(《古今农业》2005年第4期,P30-41)
(56)明代,王阳明:《桶冈和邢太守韵二首》(《王阳明全集》静心录之八)
(57)南宋,文天祥:《授刑节制司与安抚司平冦循环歷》(《四库全书·文山集》)

本文系作者业余从事客家源流研究的结果,由于素与客家研究学者、专家缺乏联系,未能在发贴之前得到专业人士的批评与指教,实为憾事。敬请您的指导!谢谢!


附:作者(袁贤民)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769-88493333-109
移动电话:13380158398
电子信箱:yxm@mirage.com.cn

[ 本帖最后由 yuanxianmin 于 2009-4-22 11:49 编辑 ]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14 20: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一定看过《枪、炮与病菌》吧?

我看过了那本书,都将我的世界观改变了,其实随波逐流有何不好?人活在世界上,基因传承比文化传承更重要吧!

你说呢?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存档|手机版|返回页顶|客家风情——客家人·客家网 HakkaOnline.com

GMT+8, 2024-5-2 08:04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hakkaonline.com

手机扫码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