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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第二届客家新山歌创作演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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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7: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弘扬客家文化,传承客家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梅州”的发展战略,努力打造集客家文化之大成的“世界客都”和全球客家人的心灵家园这一目标,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拟定在2008年6月至9月期间举办“梅州市第二届客家新山歌创作、演唱大赛”活动。旨在借助2008年中国客家山歌旅游节这一契机,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群众创作喜闻乐见的山歌红段子,下载和传唱山歌红段子,创作更多更好的客家新山歌,为山歌节预热。通过活动,推出客家优秀作品和创作、演唱人才,挖掘、传承、发展客家山歌,做强做大客家山歌,唱响“绿色崛起新梅州”。

此次大赛由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梅州分公司主办,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梅州日报社、梅州市广播电视台、梅州市戏剧家协会、梅州市音乐家协会协办。

大赛时间:2008年9月上旬

大赛地点: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厅

征集作品及演唱要求:(一)词、曲应具有客家山歌特色,内容健康向上,有鲜明的时代精神,有创新的艺术表现手法。要求创作者对词、曲的客家山歌特色作出文字说明。(二)近年来未公开发表或未参加过评选的作品亦可参赛,要求作品要词、曲完整,不能只送词或曲。(三)演唱方法不限,形式为男女声独唱、对唱、重唱(不包括合唱及器乐曲等)。(四)演唱语言采用客家话。(五)所送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六)参赛作品词、曲要求A4纸打印,一式15份。(七)征稿截止时间:7月31日前。作品邮寄梅州市委宣传部文艺科(联系人:熊启亮,电话:2248785)。

奖项设置:(一)词、曲创作设优秀创作奖10名,奖金为3000元。(二)演唱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金分别为1500元、1000元、800元。


梅州日报:http://www.mzrb.com.cn/news/0806/18/0806180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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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9: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山歌大赛要推成出新,既不能脱离原生态山歌而过于"现代",又不能守旧成全盘照搬的老山歌风格,配器也有有特色,要使人一听就有一听如故,老泪纵横之感.

再则,词也既不能太小家子气,也不能只歌唱爱情和单歌唱梅州,要唱大客家.又不能只唱所谓的新生活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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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19: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州以外的可以参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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