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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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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2: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源日报讯记者吴拓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下称《条例》),12月25日上午开始,我市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两天的2014年《条例》宣传暨工作业务培训班。全市各单位近300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省高院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费汉定,河职院高级工程师凌财进和广州市海珠区信访局副局长邱世华3位专家,分别从“信访改革与诉访分离”、“河源市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贯彻《条例》的若干实践”和“法治思维在信访工作中的运用”等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辅导。其中,费汉定结合条例具体内容,详细阐述了《条例》提出的诉访分离制度,即把可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诉求从普通的信访事项中分离出来,不作为普通信访事项进行受理和办理,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着力推动了信访制度回归本原。专家们用生动的事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条例》的重要意义、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并结合条例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据悉,《条例》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它是第一个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第一个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地方性法规。

编辑:黄剑锋

                [责任编辑:yfs001
来源:http://edu.gmw.cn/newspaper/2014-12/29/content_1032992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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