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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客家傳統服飾的文化特質(作者:楊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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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7 12: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臺灣客家傳統服飾的文化特質
楊舜云
中央研究院亞太區域研究專題中心

「苗栗園區海外研究——東南亞客家研究先期計畫」專任助理




摘要
本文將客家傳統服飾視為客家文化的表現形式,首先,從微觀的層次思考客家傳統服飾外觀脈絡本身,將焦點放在服裝的色彩、質地和樣式等元素,分析這些元素的性質,以及它們組合而成的整體形象,來了解客家傳統服飾的物質性特色。其次我們將分析的層次放大到社會,探討客家服飾與客家社會之間互相建構的關係,看客家傳統服飾如何反映並支持客家族群的社會現實。然後再把分析的層次放大到客家的歷史文化脈絡,整合思考客家族群的服裝、歷史和文化之間的關連性,以求能透視客家傳統服飾的外觀形式,更深層的了解客家傳統服飾所蘊含的文化思想、意識等精神文化。
關鍵字:客家服飾、客家文化、傳統服飾、服飾文化
一、前言
服裝是饒富社會文化意義的可見物質。除了具體可見的物質特徵之外,還牽涉了社會和文化意義,是一種「文化的表現形式」(Kaiser, 1997, pp. 74-79),可以表現出文化中人類所製造、行為和認知的物質、社會和精神事物(Damhorst, 1999, pp. 3-5)
目前有關客家服飾的研究,雖然大致上已經將客家「傳統服飾」的款式、形制、結構等特質勾勒清楚了,但大多只聚集於服飾本身的物質面,因此本文嘗試將客家傳統服飾放入客家的歷史、社會和文化脈絡中一併討論,以期能在服裝形貌描述之外,更進一步地探索出服裝物質性特徵所蘊含的非物質文化特色。
二、臺灣客家傳統服飾的物質性特色
一般我們所說的「傳統客家服飾特色」,主要都是針對女裝而言,因為客家男子所穿的服飾,與閩南男子的服飾並沒有太大的差異,而客家婦女和閩南婦女的服飾卻是一看便能分別。其中最明顯的差距在於髮型和天足、纏足之別(蘇旭珺,2000),衣物本身的形制結構,基本上仍是大同小異,均以直線剪裁、平面構成,上衣也以開右衽的大襟衫最為常見,所不同的是客家婦女服飾之用色、用料和裝飾都較為簡單樸實,下半身搭配的也以褲裝為主,極少穿裙。
就上衣的形態來看,無論客家或閩南人都常使用立領,但客家人的領子通常不會太高,甚至無領(圖1)的款式也頗為常見,不像閩南婦女常使用裝飾性強的高領(國立歷史博物館編輯委員會,1995,頁8)。相較之下,客家服飾的低領,不僅看起來較樸實,穿起來也有較好的舒適性和較少的束縛性。上衣開襟的方式,無分閩、客都以右衽大襟最為普遍,但是在內襟(上衣右前身大襟覆蓋處)的剪裁,客家婦女為了節省表布用料,即使是禮服仍常見「短襟」或「接襟」的作法,但如此一來,就會造成內襟短缺的「缺裾」現象(圖1),與閩南婦女的禮服強調用完美無缺的「五裾[1]齊長」,來象徵「五福齊全」的作法有很大的差異(圖2)。
圖1 「缺裾」的客家女衫資料來源:陳達明收藏,筆者拍攝。 圖2 「五裾齊長」的閩南女衫資料來源:鄭惠美,《台灣南北客家婦女大襟衫比較研究》,頁186。
袖子的部分,閩南婦女的大襟衫少有反折袖設計,但在客家大襟衫上,卻很常見,尤其是六堆客家婦女,會刻意將大襟衫的袖子做得長過手腕,穿時將袖口向上反折20-25公分,以暗釦、別針或布紐固定,便能形成一袋狀空間,方便隨身存放一些小東西(圖3)。除此之外,客家婦女的衫褲,還有一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只縫釦絆,而不安釦子。平常只用祭拜後留下的香腳固定衣物(圖3),遇年節喜慶等重要場合,換上金屬釦子(圖4),便能讓「平日常服」變成「正式禮服」,一衣可以二穿。
圖3 香腳別釦藍衫資料來源:鄭惠美,《藍衫與女紅》,頁29。 圖4 造型別緻的鎏金釦資料來源:陳達明收藏,筆者拍攝。
其次,在材質方面,傳統客家服飾多以棉、麻為之,絲綢料只用於正裝。有趣的是,從傳世的客家禮服中可以發現,即使有能力做綢緞衣衫的客家人,仍不厭其煩地在外觀看不到的地方,像是反折袖的內層、大襟衫的內襟、襖的襯裡布,剪接其他便宜的布料或是用零星碎布拼拼湊湊,以節省綢緞的用量,極盡節約之作法,與「稍有能力便喜歡穿綢緞」的閩南人(國立歷史博物館編輯委員會,1995,頁8),正好形成強烈的對比。再就材質本身的性質而論,棉、麻織品的光澤度、平滑度均不如絲織品,但都有良好的強力,耐洗又耐磨,比絲織品更容易保存。相較於綾、羅、綢緞等絲織品的貴氣,舒適、堅實、耐用的棉、麻織品,算是一種比較「平民」的材質。
在服裝用色和裝飾風格方面,有別於閩南婦女服飾用色明亮鮮麗,裝飾繁多(蘇旭珺,2000。頁36),客家婦女服飾常用藍、白、黑三色,除了喜慶禮服會使用較鮮豔的紅色之外,均偏向低調、中性、不鮮艷的顏色。緣飾使用也頗為節制,常以本色或黑色為緣,十分簡潔樸素。
下裝的部分,客家婦女除了結婚穿的嫁衣、生產用的產裙和往生時的壽衣會準備裙裝之外,一般都以褲裝為主(宋佳妍,2002,頁41),穿裙子的頻率遠比閩南婦女少。褲子是以平面構成的合襠褲,因其褲襠寬大,而有「大襠褲」之稱。形制結構與閩南婦女的外穿式褲子相似,但客家大襠褲通常是用黑色素布製成,褲管比閩南女褲窄而短,也沒有閩南女褲鮮明的用色及精緻的刺繡、鑲緄和織帶裝飾,不僅看起來較為簡樸,也更方便活動。
最後,是客家婦女在外觀上最被人津津樂道的一項特質——維持天足。光緒24年《新竹縣志初稿載》:「粵人雜俗:閩與粵大同小異,閩女多纏腳,粵女則纏腳者少。」由此可知,纏足與否在臺灣早期幾乎成為辨別閩、粵婦女重要的特徵(鄭惠美,2006,頁65)。單就外觀來看,相對於纏足對婦女身體的戕害、行動力的限制,以及呈現出來的傷殘美,維持天足的客家婦女顯然是較自然、健康、無束縛性的外觀,也有較佳的行動能力。
整體而言,相較於閩南婦女傳統服飾「綢緞、緄邊、刺繡、顏色等的爭奇鬥艷、滿目繽紛」(國立歷史博物館編輯委員會,1995,頁10),以及纏裹變型的三寸金蓮,客家婦女的傳統服飾不論在形態、用色、材質或搭配出的整體外觀風貌都更為簡單、樸實、低調、少束縛性。所以不論是田野訪談所聞,或文獻史料上的描述,「簡單樸實」四個字幾乎可以說是人們在描述客家傳統服飾特色最常使用的形容詞。
在中式服裝相同的形制基礎上,立領、右衽、大襟、緄邊和布紐等元素是閩、客傳統服飾共有的基本元素,並不能夠將其中任一元素列為客家服飾的特色,然而,當我們將形制、材質、色彩、各項設計細節和著裝的身體組合起來——乾淨的素顏、不束胸、不纏足、自然健全的身體,穿上寬鬆舒適、素面無紋、質地堅牢、用色低調、裝飾簡單、高機能性的衫褲——整體外觀脈絡呈現出一種簡約樸實、健康自然、富行動力的風貌,的確迥異於臺灣閩南婦女的整體外觀形象。誠如客家文獻所強調的:「客家婦女向不纏足,身體碩健,而運動自由,且無施脂粉及插花朵者。這亦其獨特的民俗特色」(劉佐泉,1991,頁128),這或許更有可能、也更有資格成為客家服飾的特色。
心理學裡的「完形(Gestal)」概念,強調「全象大於各部位的加總」,指出人類對於視覺圖像的認知,是一種經過知覺系統組織後的形態與輪廓,而並非所有各自獨立部份的集合(Kohler, 1998)。同樣的道理,我們從客家婦女傳統服飾所知覺到的特色,是來自於所有設計元素、各部分服飾和身體的組合,所創造出來的整體形象,而不在於一連串各自獨立的外觀元素。所以就服裝外觀本身的物質特性來看,筆者認為相較於閩南或其它族群婦女的服裝外觀,客家婦女樸實無華、健康自然、富行動力的整體外觀形象,比大襟、盤釦、緄邊等元素的加總,更能凸顯出客家服飾文化的特色。這樣的特色,不僅與我們印象中刻苦耐勞、勤勞節儉客家婦女形象頗為相襯,還和昔日客家人的社會、歷史脈絡整合、互動,創造出更饒富意義的文化內涵。
三、臺灣客家傳統服飾的社會性特色
接下來我們將分析的層次放大到社會。在我們世俗的觀念裡,一般認為女性是柔弱嬌貴、文靜優雅、需要被保護的,所以相對於色彩暗沈、線條俐落、少用飾物的男性服飾,女性的服飾往往色彩明亮、線條圓融、質地細緻、富於裝飾,甚至還帶有束縛性,以襯托並塑造出符合傳統社會規範的女性化氣質,譬如臺灣早期閩南婦女色彩鮮麗、裝飾複雜,偏好絲綢等華麗材質(蘇旭珺,2000,頁36),並將雙足纏裹成「三寸金蓮」的傳統服飾外觀特色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這樣的服飾看起來華麗嬌貴,卻會限制女性的活動力,從而把女性塑造成附屬於男性的裝飾品,以支持父權社會中「男為主體,女為附屬」的性別角色定位(葉立誠,1997;趙平、呂逸華,199,頁147-152)。
相較之下,客家婦女的傳統服飾及其所塑造出的整體外觀形象,似乎就不太符合一般既定的「女性化氣質」,她們不僅看起來積極、強健,典型的「藍衫、黑褲、天足」之裝扮,和客家男子的服飾也頗為類似,只有在裝飾細節,及衣服的長度上有些許的差異,並沒有對比強烈的性別二元區分。雖然看似奇特,然而只要把客家傳統服飾外觀放入客家的社會、歷史脈絡中一塊兒思考,即會發現一切都搭配的合情合理。
回顧文獻史籍中的客家人,長久以來,他們幾乎都受迫於生存處境的困窘,而不得不輾轉遷徙,向其他的地方另求發展,所以有人稱客家是「遷徙民族」(劉還月,1991,頁80),也有人說他們是「東方的猶太人」(高宗熹,1992),描述的就是客家人顛沛流離的移墾經歷。建立在移墾、農耕基礎上的客家社會,需要靠大量的勞力來支撐,因此不單單男子要下田耕作,客家婦女也被要求要「耕田力役,無異男子」。又因為客家居地田少地瘠,耕作不敷糊口,許多客家男子不是遠走他鄉,另謀生計,就是以讀書考取功名為志,把家中大小事務及田事農務都交給客家婦女掌管(高木桂藏,1992,頁30;羅香林,1992,頁106;羅肇錦, 1993,頁33),更讓客家婦女不得不「內外兼備」、「婦兼夫職」(張維安,2001)。所以客家社會對於客家婦女的教育特別重視「四頭四尾」四項婦工,這其中除了包含和其他族群婦女一樣,負擔燒飯煮菜之「灶頭鑊尾」,裁縫女紅之「針頭線尾」,以及侍奉公婆、教養子女之「家頭教尾」等工作以外,客家婦女還被要求要上山下田之「田頭地尾」(邱彥貴、吳中杰,頁108)。昔日客家女子從小就必須學習這些事務,學會了才能獲得族人的認同(陳運棟,1992,頁19)。由此可知,傳統客家婦女的角色是相當勞苦的,相較於其他族群的女性而言,她們被賦予更繁重的工作。
所以,為了適應困窘的生存條件,及移墾的生活形態,客家婦女無法「錦衣、羅裙、纏足」,因為絲綢衣料不僅昂貴,也不好保養。裙裝、纏足則會限制她們的活動,尤其是纏足,還可能讓她們變成寸步難行的殘廢,連日常生活都需要有人服侍[2],這對於生活條件困苦的客家人來說,根本是一項既奢侈又沈重的負擔;相反的,客家婦女必須穿著質地堅牢的棉布衫褲,因為棉布便宜、舒適又耐洗、耐磨、耐穿,才禁得起客家婦女終日勞動穿用,並節省置裝費用。「穿褲裝、維持天足」也是必須的,因為穿褲裝、維持天足能夠活動自如,才可能讓客家婦女「耕田力役,無異男子」,成為「客家家庭的支柱」(羅香林,1992,頁241)、「生產工作上的要角」(鍾鐵民,1991,頁131)或「精力充沛的勞動者」(引自雨青,1987,頁39)。除此之外,客家婦女也不能像一般婦女那樣在外觀裝扮上爭奇鬥豔,因為那會造成時間、精力和金錢的浪費;反之,更重要的,是在物資有限的情況下,發揮巧思增加服裝的實用效益,譬如大襟衫的反折袖設計,可充當隨身存放物品的置物袋,就不用另提包袱增加累贅,能增添她們勞動時的便利性。
了解了客家的人文歷史背景,我們再回過頭看客家婦女有別於一般「女性化氣質」的無束縛性簡樸服裝,及堅強、健壯、有行動力的整體外觀形象,發現它不但不顯得唐突,甚至還十分合適,先前的矛盾就有了合理的解釋:移墾生活的困苦,不允許客家婦女穿著嬌貴的華服,她們必須做最簡樸的打扮,來節省家庭開銷,甚至還要實際參與生產勞動,提高生產所得。也就是說,在那麼困苦的生活條件下,客家社會期待客家婦女能共體時艱,平日不化妝、不纏足、不穿華服,不要在衣著打扮上花費過多的時間、金錢和精力,而全心全力地投入生產勞動。將客家婦女傳統服飾放入客家的社會、歷史脈絡中,一起思考,我們發現客家婦女被賦予的性別角色,不是妝扮華貴以彰顯男性親人社經地位的裝飾品,而是一個勤儉、能幹、具有實質生產能力的勞動者。所以客家婦女「非典型女性化氣質」傳統服飾外觀,其實是因應客家現實生存脈絡所需而發展出來的適應策略,它反映了過去客家人因生存條件窘迫,讓婦女必須投入生產勞動的情形,正好呼應了客家族群史上那段篳路藍縷的奮鬥史。甚至,不只是單純的反映,它良好的功能性還能促進客家婦女的身體效能及工作效率,幫助客家婦女稱職地扮演好客家社會賦予她們的社會角色,這對客家社會結構和文化特色的建構,都是十分重要的。
客家婦女對於客家社會結構和文化特色建構的重要性,可以從許多討論客家族群文化的文章中得到印證。如黃榮洛在〈年初二才過年──從客家禮俗特性漫談客家人〉一文中說:「客家婦女是家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也是一根很重要的家[]支柱。客家婦女,在那個僅靠勞力支撐的農墾社會生活環境中,實在太重要了。(引自張維安,2001)」另一位筆名心根的作者在《婦女半月刊》發表的〈值得注意的廣東客家女子〉一文則提到:「客家婦女是家庭的重心,家庭組織賴之鞏固,子女教育賴之維繫,男子事業賴之鼓勵,而客族之光榮,亦賴之發揚!(引自羅香林,1992,頁242)」這兩段引文,都十分推崇客家婦女對於其家庭和社會的重要性,而客家婦女之所以那麼重要,主要是因為她們能夠為家庭付出大量的勞動力,「四頭四尾」樣樣包辦,既主內又顧外,就算不依靠男人,也可以獨自經營家庭生活。如此一來,客家男子就能無後顧之憂的離開家鄉另謀發展,建立起「男外出發展,女留家務農」的性別分工模式,來改善原本困窘的生活條件,或是專心讀書,考取功名,來提升原本的社經地位,成就客家人「耕讀傳家」的理想。
由此看來,客家婦女能不能稱職地扮演一個勞動者,對客家家庭的維繫、客家社會結構的建立和都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她們不僅是家庭支柱,也支撐著客家農耕社會的運作。因此所多討論客家族群文化的文章均大力推崇客家婦女的勞動能力以及沒有虛華矯飾外觀,並將之強調成一項十分重要「客家的特性」,羅香林(1992,頁242-243)在《客家研究導論》中曾提到:「她們從沒塗脂畫眉纏足束胸以取悅男子,也沒故意擴大臀部的規模,增高兩乳的身份以誇耀人世;所以到過中國的西洋教徒,都口口聲聲說她們好!」劉佐泉(1991,頁126)也有類似的看法:
尋常一般婦女,大都願作男子的玩物整日塗脂抹粉,除了替丈夫生育子女外,衣食住行,一切都仰給於男子。惟有客家婦女,刷洗了這個恥辱,她們不僅不依靠丈夫,大都能獨自經營家庭生活的,她們因肯勞動,一切都有辦法……。
因為客家婦女節省了在外觀的穿著打扮上所耗費的時間、金錢和精力,又能付出大量勞動,獨自撐起一個家,才受到那麼多的讚揚。美籍傳教士Smith曾發表一篇關於「中國客家」的文章,文章中對能「役男子之役」(胡娜,2005,頁122)的客家婦女特別讚賞,他說︰「客家民族是牛乳上的乳酪。這光輝,至少有百分之七十應歸功於客家婦女」(雨青,1987,頁40;陳運棟,1992,頁16;高木桂藏,1992,頁178;高宗熹,1992,頁119)。他的看法,普遍被用作頌揚傳統客家婦女的資料,也幾乎被所有討論客家族群文化的文章所引用,不管歷史上的客家婦女是否真的比其他族群的婦女更為獨立、能幹、堅韌、強健,這樣的形象都已成為客家人自我認同的一項重要特質。曾有客籍學者認為客家婦女作為一個勞動者,成為族群的特色,可能是其他族群所沒有的。「客家婦女」在「客家人的特性」中具有一個重要的地位,如果把客家婦女的特性抽出,「客家人的特色」可能就無法完整建構出來(張維安,2001)。
把客家婦女傳統服飾外觀放入客家的社會和歷史脈絡中一起思考,我們看見客家傳統服飾、外觀與客家社會、歷史和文化彼此牽連,互相建構的情形。歷史上客家人的生存情境,孕育出客家婦女別具特色的服裝外觀風格,而客家婦女的傳統服飾外觀形象,不僅反映,也支持了客家人的歷史、社會和文化的建構,彼此相輔相成,更加凸顯了客家婦女傳統服飾的特色在於用樸實無華卻有良好功能性的服裝,塑造出獨立、能幹、堅韌、強健的女性形象。這樣的特色對於歷史上顛沛流離、歷經千辛萬苦的客家人而言,無疑是十分重要的。
四、臺灣客家傳統服飾的精神性特色
再將分析的層次放大到更大的歷史、文化脈絡,整合思考客家族群的服裝、歷史和文化之間的關連性,我們發現許多討論客家文化的文章裡,不斷強調地「勤儉」之客家精神或客家本色,也體現在客家婦女傳統服飾上。以服飾本身的設計而言,客家婦女的傳統服飾,無束縛性又有良好的活動機能性,還有可以隨身存放東西的反折袖口袋,能展現她們的身體效能並提高其工作效率,方便她們從事大量的勞動工作,這就是「勤」的體現;服裝的形制單純、線條簡潔、質地堅實、用色低調、甚少裝飾,在造型上簡化了所有的繁華富麗,卻能在最節省物資的原則下,讓服裝發揮其最大的實用效益,以避免時間、精力和金錢的浪費,便是「儉」的體現。
最初客家婦女可能因為生存條件使然,不允許她們穿著有束縛性的華服,而不得不穿著方便她們日常勞動的簡樸服裝,然而,當「勤儉」二字,在客家社會被強化成不論貧富貴賤都必須具備的美德,特別是評價婦德的標準之後,簡潔樸實、富有行動力的外觀形象也隨之被道德化為良家婦女合宜的裝扮,反之婦德則會遭受質疑:
客家人傳統來講,說真的怎麼去打扮?打扮會被人罵。……。因為那時候好像說你去打扮是莫名其妙,莫名其妙打扮自己的話,好像我們客家話說“ㄏㄧㄠˊ”,“ㄉㄥˊㄏㄧㄠˊㄋㄚ˙ㄋㄚ˙ ”好像說你本身到底是幹什麼的?就說有什麼企圖?為什麼這樣刻意的打扮自己?你打扮自己的話,人家以為你搞什麼啊!甚至認為你這樣做是不是有什麼……,甚至人家會人為這種人像風月場合的女人。以前那時候,50年前的話,那真的會讓人感覺說:哇!那個……,如果說我女兒或我太太這樣,那會被人家笑死!(10.txt:72-86)
在多數的社會裡,「男性行動,女性裝扮」(Berger 1972 as cited in Barnard, 2004, p.151)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從這段訪談內容看來,在早期客家社會裡,婦女若非特殊喜慶而打扮自己,卻是一件「莫名其妙」之事,甚至連婦德都要遭受質疑,這的確是很特別的。再對照客家文獻中一再頌揚的女性形象:不化妝、不纏足,衣著儉樸,勤於勞動的「健婦」形象,便不難理解為什麼受訪者會說「莫名其妙打扮自己」的婦女會引人側目、遭受質疑或「被人家笑死」——因為這樣的行為,有違「勤儉」的美德。
就「打扮」這個動作而論之,首先必須要有打扮用的材料,譬如說化妝品、珠寶首飾和華美的衣服都是基本的配備,但是這些東西都必須花錢去買的,甚至要花大錢去買,算是一種「奢侈品」,所以婦女打扮會讓家裡付出「無益的開銷」(羅香林,1992,頁246),增加家裡的經濟負擔,對客家人而言,是很不節儉的。除此之外,打扮勢必要花費許多心思和時間,挑選「打扮配備」要花費心思和時間,化妝、造型搭配也都需要花費心思和時間,如此一來就會佔用了婦女操持家務和農事的時間,還可能影響她們操持家務和農事的專注力,甚至為了要維持好不容易打扮好的成果,許多粗活都不能做了,既不勤勞,也不夠節儉。所以,在那個需要婦女「先家人之憂而憂,後家人之樂而樂」,犧牲自身的物質享受,全心全力的投入生產勞動的傳統客家社會(林成子,1981,頁110),社會輿論會不斷灌輸客家婦女,不應該在外貌上花太多心思、以簡潔樸實為美的觀念,從服裝上去教化她們養成勤儉的美德,也用勤儉的意識去約束她們的衣著外觀。
在「勤儉」意識的規範下,「社會輿論以為婦女們是應該耕田作地的,不會耕作的女人是可恥的」、「就是十萬以上的人家,其婦女大體都還不能放棄農務」、(羅香林,1992,頁107)「許多有錢的人家,其男女尚是整日價在赤足操作」(羅香林,1992,頁244)。這似乎意謂著,無論貧富,有「勤儉」美德的良家婦女,都應該終日勤於勞動,為了家人節省自己在物質上的享受。她們既「沒閒」裝扮自己,也不可能穿著會拘束身體、限制行動、又怕弄髒、弄破的昂貴華服去做粗活,因此,客家婦女不論貧富,日常穿著一切以簡潔樸實、方便勞動為原則。如此一來,在兩相對比之下,平日化妝打扮,穿著束縛性華服的婦女,就似乎像個不會做事又奢侈浪費的女人,所以才會被懷疑是懶惰無能、不事勞作,只靠虛飾外貌去勾引男子的風騷女子。因此,客家婦女不論貧富,幾乎都穿著類似款式的大襟衫、大襠褲,沒有特殊節慶不會刻意打扮自己,尤其是不能穿著有束縛性的華服。即使是家境較好的人家,也頂多是選用質感較細緻的材質、金屬製的釦子或是加鑲織帶,鮮少有束縛性、炫耀性的穿著打扮,以免引人測目。
除了濃妝豔抹、花枝招展會遭到非議之外,因為「勤儉是美德」意識的強化,在六堆客家庄,甚至還衍生出一個衣著禮俗,它更是強調了客家文化中的勞動人觀。早期由於客家社會民風保守,客家婦女的傳統服飾有「行不露臀,坐不露股」之規定,因此大襟衫的衣長往往都長至膝蓋。日常勞動時,為避免彎腰工作時弄髒垂下的衣襟,便把前襟提高紮入褲腰形成「前襟短後襟長」的造型,以方便勞動。這原本是為了方便工作的自然動作,到後來竟演變成除了喜慶、祭祀、拜神等重要場合為表隆重之外,不可隨便把衣襟平放下來,否則會被視為懶惰,並且遭受長輩嚴厲的指責(鄭惠美,2007,頁184)。在此「前襟短後襟長」的?衣造型,已經演變成一種表示該名婦女正在「工作中」、「勞動中」的象徵,相對的,前後平齊的衣襟就代表她目前並非處於「工作中」、「勞動中」的狀態,所以,平日把衣襟平放下來,會受到長輩嚴厲的指責,這就意謂著,六堆客家人要求他們的婦女一年到頭,從早到晚都必須?著衣襟勤奮地勞動,時時刻刻身體力行「勞動的美德」,不能稍有懈怠,才是有德行的女人,否則,在非特殊場合把衣襟平放下來,就有偷懶、工作不夠勤奮的嫌疑,會招來「懶惰」的罵名。換言之,客家婦女必須時時刻刻呈現「勞動中」的狀態,才能表現自己是個充滿勞動美德的好女人,否則就是懶惰、敗德,會招來責罵。由此可見,方便活動的外觀和勤儉的形象對傳統客家婦女的重要性。
從上述的討論,可以知道過去客家社會對於婦女勤儉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的,幾乎已經將它強調為客家婦女必備的一項德行,並藉由社會化的歷程延傳、建構成為客家人集體共享的文化意識。在勤儉意識的制約下,昔日客家婦女無論貧富,均不敢虛飾外貌、衣著奢華,日常服裝以簡潔樸實、方便活動為首要考量,終至約定俗成,養成了客家人講求經濟實用、不尚虛飾之美的衣著觀念。甚至直到今日,客家婦女已不再於日常生活中穿著客家傳統服飾了,許多受訪者仍表示偏好素雅的服飾,不敢穿得「太花俏」或「太性感」。這顯示潛藏在客家婦女簡單樸實、保守低調的傳統服飾形式之下的某種「文化中根深柢固的抽象觀念」(Kaiser, 1997, p.75),依然左右著客家人對服裝美醜、對錯、好壞的認知,它顯然是客家服飾文化十分重要的一項精神內涵。從此一觀念發展出的客家服飾,在造型上,簡化了所有的繁華富麗的裝飾細節,強調服裝在實用性、舒適性、機能性和耐穿性之功能的表現;在視覺美感上,反對虛華矯飾,偏好乾淨、簡約、素雅、自然之美,並崇尚堅強、獨立、能幹、積極的女性外觀形象。這些文化特質,不只來自於客家服飾的構成元素,更是客家服飾元素、整體外觀脈絡,與客家社會、歷史、文化脈絡之間,彼此協調、互動、整合而呈現出來的結果。
五、結論
過去學術界對於服飾文化的研究已指出,我們必須服飾外觀放在它衍生的脈絡中思考,才能真正理解特定外觀的文化意義(Kaiser 1990)。同理可證,若沒有將客家傳統服飾置於它原生的脈絡中思考,便很難真正體會它的過去的風華,以及它饒富意義的文化內涵。所以欲探究客家服飾的文化特質,不應只專注於衣服本身的顏色、材質、形狀或是尺寸,更要將服飾放回它的原生脈絡,了解傳統服飾所有的知覺元素如何與人的身體、身處的社會情境,以及更廣泛的文化歷史脈絡,互相連結、交錯、組合、協調而呈現出來的社會文化意義,才能透視服飾的物性,理解其所蘊含的文化深度。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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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horst, M. L. (1999). Introduction. In M. L. Damhorst, K. A. Miller & S. O. Michelman (Eds.), The Meanings of Dress (pp. 1-11). New York: Fairchild Publications
Kaiser, S. B.(1997)。服裝社會心理學(李宏偉譯)。台北:商鼎文化出版社。
Kohler, W.1998)。完形心理學(李珊珊譯)。台北: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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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裾」指的是衣服前後幅下垂部分,前衣身下襬左、右兩裾,及後衣身下襬左、右兩裾,再加上右前身疊襟處下襬一裾,總共五片,稱「五裾」。閩南婦女禮服五片同長,故稱「五裾齊長」,客家婦女上衣疊襟處(內襟)短缺,則稱「缺裾」。

[2]
柯基生(1995, pp. 94-95)把纏足對婦女行動的影響分為五個層級:第壹級:生活行動與常人無異毫無痛苦。第貳級:家居行動正常,不能遠行,遠行足部會疼痛。第參級:家居行走常須扶牆摸壁,出外扶杖而行或須人扶持。第肆級:雙足無力寸步難行,須跪行或由人抱行。第伍級:雙足疼痛臥床,不堪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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