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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客家夥房變遷之探究——以竹田鄉福田村為例(吳婷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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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7 12: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灣客家夥房變遷之探究

以竹田鄉福田村為例
吳婷蕙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客家文化研究所研究生

摘要
在台灣客家地區,有一種集宗祠與居住功能的建築稱之為夥房(伙房),它是傳統的客家民居,從建構形式中可以看出夥房除了具防禦的功能外,還實際考量到建築的風水觀。在空間的配置上,分出公共與私有的空間,兼顧到宗族凝聚力,並清楚的表述家族組織中人的尊嚴與道德觀。
本研究是採俗民誌訪談法,實際進入田野,參與觀察並配合資料的蒐集,探討現今客家夥房的現況及夥房內在結構的變化,了解夥房形成的社會背景及客家夥房變遷的原因。
關鍵詞:六堆、文化、竹田、客家夥房。
台灣客家夥房變遷之探究

以竹田鄉福田村為例
吳婷蕙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客家文化研究所研究生
一、
前言
原鄉[1]的客家先民在遷徙、拓墾中,為了適應天然的惡劣環境、防禦外敵的入侵,與族人相互扶持共營生活,於是建造了土樓和圍籠屋。遷徙台灣後,因天然環境、氣候、建築材料取得難易、地方匠師技術等因素,逐漸發展出具有客家建築特色的民宅
夥房。夥房的建構與當時的時代背景、經濟狀況、社會文化等因素,有很密切的關係。一般來說,台灣北部的客家夥房在建築無形中會到受閩南建築的影響;南部客家建築除了延續原鄉傳統的客家建築外,也融合在地的文化,創建出新的形式夥房;走過歷史的夥房雖然老舊,卻是客家建築的標本。

台灣客家夥房是客家文化薈萃之地,但現今客家夥房卻逐漸的式微。筆者希望透過此次的田野調查,了解客家夥房形成的社會背景及變遷的原因。探討是否因為環境變遷、夥房的建築設計、內部的交通動線和宗法制度等,影響了族人居住的意願,或因人際關係的互動、個人隱私權的保有等因素造成夥房居住人口逐漸外移,期望能對這些問題做一番探究。
文獻回顧
(一)六堆的開發
父祖代代口耳相傳的戰火成長經驗,讓六堆人對於族群及鄉土,一直保有高度的認同與向心力,再加上強烈保守的民風與濃郁的客家風俗,「六堆」彷彿成了台灣客家的另一種圖騰。[2]《六堆傳家寶典》一書指出:六堆不是一個行政區域,而是同一族系之精神上的認同感。[3]高雄縣、屏東縣境內的客家庄,我們總稱為「六堆」,它主要分怖在屏東縣竹田鄉、內埔鄉、萬巒鄉、麟洛鄉、長治鄉、高樹鄉、新埤鄉、佳冬鄉,高雄縣美濃鎮、杉林鄉、六龜鄉等鄉鎮,客家人在這些鄉鎮人口中所佔的比率不一。
六堆開發史上的文獻紀錄首先在《台灣文化志》一書寫道:
康熙二十五、六年間開始,廣東嘉應州之鎮平、平遠、興寧、長樂等縣           民,渡海來臺灣,企劃於府治附近從事拓殖時,發覺已歸閩人佔有而無餘土,僅於東門外邊墾殖菜園,正求活路時,於下淡水溪東岸流域發見有未拓草地存在,乃相率移此,協力從事開墾,……。康熙六十年朱一貴起事時,糾合現在之十三大庄、六十四小庄,誓起義為官軍出力者,號稱一萬三千餘人。所謂六堆部落之起源在此時。[4]
早年的中堆(竹田鄉)舊稱「頓物」「頓陌」,客語指囤積貨物的地方。「中堆」是六堆聚落中最早開發的聚落,由於所處位置優越,……,直接和原鄉的客家人進行貿易,沿岸聚落發展迅速,商業繁盛一時,中堆聚落很快成為六堆客家聚落中重要樞紐位置。[5]因為是六堆地區最早發跡的之地,對文風非常重視,保留著傳統的空間架構。中堆聚落在日治時期明治三十七年(1904年),阿猴廳改正街庄時,行政中心由二崙庄轉移至頓物庄,從此頓物庄成了中堆聚落的行政中心。[6]大正九年(1920年,民國九年)台灣地方制度區域改正時中堆的「頓物庄」正式定名為「竹田庄」,光復後改稱竹田鄉。
(二)六堆地區的夥房
高屏六堆一帶的客家民居有以「夥房」稱呼,我們常在南部六堆地區的客家聚落看到許多圍屋形式的老夥房,這些老夥房在當時建築空間配置上,大多具有防禦與宗族凝聚力的功能。夥房的外觀與內部的空間涵義,通常會與居民的生活文化息息相關。中堆聚落在拓墾成庄初期經濟狀況大多僅足溫飽,因此無法建造大型的夥房,夥房的建立與客家族群源自對原鄉祖先的崇敬及同姓氏聚居,甚至是有血緣文化關係,由於是祭祀共同的祖先,各房後嗣則團結整合為一群體;所以夥房是集宗祠與民居為一體的建築物。它可以清楚表示當時人們傳統觀念的形態和演變,宗法制度下人在家族組織中地位、尊嚴與倫理道德觀念[7]
客家夥房的建構上都離不開風水術的法則,客家祖先堅信:「頭風水、二屋場」,客家建築會在夥房的前面建築半月池、玉帶水,後面建化胎,並安置「五行石」,化胎模擬靠山的作用,並承接祖山龍脈,藏風聚氣,形成一條風水軸線,庇祐後代子孫生生不息,家吉興旺。[8]夥房的主體建築物構成的元素有正身、橫屋、禾埕、廳下(祖堂)、間房(房間)、廊間、灶下(廚房)、天井等。正身直接面對禾埕,與其他房間互不相通,其中的「廳下」(祖堂)位於正身的中心,是夥房最重要的空間,禁忌與禮儀最多,廳下除祭拜祖先牌位外,神案底下還祭拜土地龍神、楊公墩;廳下與橫屋的「間房」(房間)配置是按輩分大小來分[9],無形中將長幼有序的倫理觀念融入其中,也由祭祀活動中感受到對祖先的崇拜具有高度的認同感與凝聚力。其特色為各房間的門一定面向禾埕。「廊間」在客家伙房的建築中是屬於較特殊的空間,客家匠師稱「過水廊」、「轉溝廊」,它連接間房與廚房等空間,兼具飯廳、客廳、通道的功能,可說是夥房內人際關係互動的空間。「禾埕」顧名思義即為曬穀場,農忙時期以曝曬稻米及其他農作物為主,在夥房內是屬於家族主要的戶外活動空間,它被正身與橫屋包圍。
三、福田村夥房的現況
??? 在日治時期,楊屋角庄、竹頭角庄屬竹田西勢庄管轄。光復後竹頭角楊屋角合併成一村,改名為福田村。[10]福田村的居民大都是客家人,就以客家話音譯當地的土名為「楊屋角」及「竹頭角」兩個庄頭所組成。
福田聚落的大夥房
福田聚落的各夥房以前曾住著許多的族人,有的夥房曾住二、三百戶之多,老一輩的客家人稱以前傳統的夥房為大夥房或老夥房。當初建夥房時其規模是依當時的財力、家族人數,甚至社會地位來建造這「大家園屋」[11]。福田村有四座老夥房,分別是陳姓夥房、劉姓夥房、曾姓夥房和鄭姓夥房,依筆者訪談加上夥房族人口述搬遷的世數[12]來推算,都超過百年,因為時間的洗禮和社會的變遷使得這四座走過歷史的老夥房都呈現出不同的風貌與命運。
(一)陳姓夥房
陳姓夥房是下竹頭角最大的夥房,保存也較完整,它的建築是座東朝西,為四堂二橫式的圍屋。後來子孫繁衍眾多,又在隔壁另建第二座二進與二橫屋的圍屋,稱為「新屋」,以應後代子孫居住。陳姓第十六世(約乾隆四十年)碩仟公從廣東蕉嶺來台定居於當時的和順林庄,直至十八世明鳳公時,才由何順林庄遷居下竹頭角,並建立田園家屋基地祖堂。[13]在陳屋夥房的祖屋的牌樓上掛著「武魁」匾額為同治年間所有,第一進前掛著「文魁」匾額為道光年間所有,祖堂屋門額上掛有「貢元」匾額,也是道光年間所有。
(二)劉姓夥房
劉姓夥房位於下竹頭角庄,是下竹頭角庄兩大老夥房之一,年代較陳姓夥房要早幾年遷來竹頭角。夥房的格局為一堂二橫式的三合院建築。夥房內的祖堂是重新改建的;右邊的橫屋因無人居住而損毀;左邊第一式的橫屋顯得很老舊,目前有一戶住家;左邊第二式橫屋住有兩三戶人家;因為老一輩族人的凋零及夥房破損重建的關係,使得現今的劉姓夥房已看不出原來老夥房的的歷史,
(三)曾姓夥房
曾姓夥房位於楊屋角,外表看起來非常老舊斑駁,殘破不堪,歷史年代顯得非常久遠,其建築為一堂二橫三合院式建築。夥房內一片寂寥,夥房前兩旁的橫屋也被重新修建過,住家的門戶大都上鎖,夥房的住家都已損毀,夥房正身的屋頂有部分被修建過,大半屋頂已損毀,牆壁斑駁,地面上舊瓦灑落一地。因夥房空間不適於住人,故曾姓夥房人不是外移,就是到附近田地裡蓋房子居住,目前夥房內只有一戶人家。
(四)鄭姓夥房
鄭姓夥房因重修過,從外觀看不出是老夥房,進到裡面發現夥房內能留有祖堂未重建前的遺跡(泥磚矮牆),夥房的建築為二堂二橫式的圍屋。前有一寬闊的禾埕,祖堂屋後仍可見到化胎,兩旁的橫屋只有一兩間是損毀的,後面的圍屋保存還算完整。鄭姓夥房跟其他三座夥房不同之處在於夥房內橫屋損毀較少,夥房內住戶有十戶之多。
客家夥房對曾住在夥房的離鄉遊子而言,曾經是童年最快樂的地方,隨著環境的變遷,發現這幾座走過傳統與現代的老夥房的外觀已呈現斑駁、損毀、甚至傾倒,危害公共安全;走進夥房裡,人去屋空,房門深鎖,在這廣大的空間裡,更顯得老夥房的落寞、滄桑。
四、夥房內在結構的變化
當初福田村的老夥房在建築之時,是各姓夥房的祖先,披荊斬棘,篳路藍縷,為後代子孫奠立良好的根基。夥房剛建好時,張燈結綵,先人歡心的對歷代祖先上香祈求,庇祐後代子孫薪火相傳。如今夥房內的祖堂裡依舊供奉著歷代的祖先牌位,夥房內除了「廳下」有重新修建外,老夥房大多外觀老舊,內部損毀。走過歷史的老夥房是否會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環境的不同而有所改變或堅持。
(一)空間結構
1建築格局
老夥房在建築上具有防禦的功能,後方常會種植大片的刺竹林。為維護自家生命財產的安危,所以夥房的大門較窄小,盜匪不易進入,僅能供行人或腳踏車通行。夥房格局的設計上,有許多曲折且狹長的巷道,顯示當初建構時的結構與格局配置上有其功能及意義。但因環境改變,加上一些天災、人為因素使得夥房內部的居住品質下降,與現代化的建築品質、設備相比實在相差太遠,因此有能力的族人,在外購屋落地生根,加速族人遷離夥房。
2.族人的風水觀
筆者曾聽老一輩的族人說,夥房的正身與橫屋因為宗族及風水的關係,在建築上會有所限制,如兩旁的橫屋不可高過正身。再者,居住空間不足,夥房族人想在原地重建新房(樓房),但土地所有權位置常發生爭議,並涉及到公共空間(祖堂、禾埕)利用、其他族人空間的限制,及族人受風水觀念的影響下,造成重建上的限制及困難。
3.夥房的公共安全
隨著時代與環境的變遷,農業沒落,夥房內的族人留在農村沒有發展,工商社會都市化,吸引著農村的青壯人口到都市和加工出口區就業,年輕人湧向都市向外發展是必然的趨勢。加上近幾年來氣候環境的變化,颱風季節造成夥房內淹水,悶熱的空間必須加裝空調設備,加上內部的格局設計不佳等種種因素,使得夥房的人口往外遷移,子孫在外開枝散葉。現今夥房內許多的房子因無人居住,老舊、年久失修、損毀,甚至造成公共危險、髒亂。
(二)宗法制度
1.宗族祭祀凝聚力
??? 祭拜祖先是客家人凝聚宗族力量的方式之一,如遇有婚喪喜慶,年節祭典,都會熱鬧的祭祖慶祝,表達慎終追遠的精神。夥房雖然日漸凋零,但因後代子孫感念夥房曾經陪他們走過無數的歲月,帶給他們許多的歡樂與懷念。雖然搬離了夥房,仍然注重祖先崇拜,每到年節祭祀活動,每個房頭的大家長會帶著子孫回到夥房內參與活動,所以族人並沒有忘本,祀凝聚力也不因搬離夥房而減弱,反而因族人漸?,達到敬祖聚族之效果。
2.族人在外開枝散葉
在老一輩觀念裡,都希望家人能聚在一起生活,相互照顧、扶持,但隨著時代的變遷,家中成員成家立業後,都希望有獨立的生活空間;筆者曾聽過有句客家俗諺:「樹大就要分枝」,意指兄弟間因有自己的家庭、事業,基於大家能和諧相處,還是能各自獨立較好。年輕人在外地就學、工作,有成就時,便在外購屋定居。隨著大環境的改變,農村的農業沒落了,工商業的發展,吸引著年輕人到外地工作,甚至與外地人通婚;忙碌的生活,南北奔波,來回花費時間,於是就在外落地生根,使得夥房人口逐漸的外移。
3.隱私權的保有
夥房裡的族人聚居在一起生活,個人隱私權並沒有被突顯出來,但隨著生活型態的改變,人際互動頻繁,觀念不斷的創新,個人隱私逐漸被重視,夥房內部的生態也產生微妙變化。住在大夥房內,人多事雜;居住在夥房的族人一舉一動,無形中會受到夥房制度的約束,因此也造成族人搬遷夥房的意念。
五、結語
客家夥房是夥房人的心靈歸宿,從傳統的簡單樸實到現代的繁華進步,科技進步所帶來生活上的方便,相對的也失去了傳統中的某些價值。老夥房建構出的空間格局,已不足以滿足現代人對住家品質的要求,曾具有防禦功能的橫屋小巷讓住在夥房裡的人,感到交通不便;房子損毀要改建,也因為風水觀念而受限;夥房族人雖凝聚祭祖之心,達到敬宗聚族之效,但在尊重隱私權的今天,對夥房人而言,他們的一言一行,無形中似乎也受到宗法氣氛所約制。
?全球氣候環境的改變,一些天然、人為的災害,使得居住在夥房內的人必須忍受炙熱天氣、水災淹水、屋頂漏水、屋瓦掉落等生活上之隱憂與不便,再者,夥房內的居住空間不足,迫使著族人遷移夥房。現今的夥房逐漸在凋零,代表著早期生活記憶的遺跡將不在復存,許多的因素結合下,它獨自走向黃昏,其間存在著多少的落寞與孤寂。客家夥房是客家文化重要的資產,它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損毀,也會隨著科技文明的進步被忽視,期望讓許多的夥房能予維修保存。更希望能藉由專業團隊的進駐規劃,將閒置夥房規劃成民宿活化利用。
六、參考書目
專書
伊能嘉矩(1991)《臺灣文化志(中譯本下卷)》台中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
施添福(1999,再版)《清代在台漢人祖籍分佈和原鄉生活方式》南投縣:台灣
省文獻委員會。
曾喜城(1999)《台灣客家文化研究》屏東縣:屏東平原鄉土文化協會。
徐正光主編(2000)《聚落、宗族與族群關係》台北市: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李明恭(2001,再版)《竹田鄉史誌》屏東縣:作者自印本。
曾彩金等著(2001)《六堆客家社會文化發展與變遷之研究-古蹟與文物篇、建築
篇》屏東縣:財團法人六堆文化教育基金會。
劉還月(2003)《台灣的客家人》台北:常民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黃永達(2004)《台灣客家讀本》台北市:全威創意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房學嘉《2006第一屆台灣客家研究國際研討會》(比較視野下的客家文化:以粵
台客家建築文化為重點分析)。
曾秀氣《六堆傳家寶典》(2008)屏東縣:美和出版社
學位論文
林正慧〈清代客家人之拓墾屏東平原與六堆客庄之演變〉(1997),國立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蔡淑貞(中堆聚落文化景觀的圖式與重構)(2005),私立東海大學景觀學系研究
所碩士論文

[1]
指粵、閩、贛、邊區。


[2]
劉還月《台灣的客家人》(台北:常民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3.2),頁84


[3]
曾秀氣《六堆傳家寶典》(屏東縣:美和出版社,2008.9),頁65


[4]
伊能嘉矩《臺灣文化志》中譯本下卷(台中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1.6)頁142。


[5]同上註,頁12。

[6]蔡淑貞《中堆聚落文化景觀的圖式與重構》(2005),頁43。

[7]
房學嘉《2006第一屆台灣客家研究國際研討會-比較視野下的客家文化:以粵台客家建築文化為重點分析》(2006)。


[8]曾喜城(六堆客家伙房的社會文化意涵)(2006)。

[9]廳下左側正間為最長者,右側次之。

[10]
李明恭《竹田鄉史誌》(2001),頁14。


[11]
參見黃永達《台灣客家讀本》(2004),頁468。


[12]
一般推算一世為二十年。


[13]參見財團法人六堆文化教育基金會《六堆客家社會文化發展與變遷之研究-古蹟與文物篇》(2001)頁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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