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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故乡人故乡事故乡话(温立三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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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10: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立三  当代语文教育家。江西石城人,1967年出生,1989年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至人民教育出版社工作,从事语文课程教材的研究和编写。主编过多套中学语文教材,出版专著《语文课程的当代视野》,发表论文上百篇。对鲁迅及其作品有较深入的研究。业余创作大量散文、随笔、小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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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文章均摘自:http://blog.sina.com.cn/wenlisan

说不尽的故乡人 (2007-03-01 21:29:47)
   分类:岁月故人

故乡人最勤劳。无论春夏秋冬还是阴晴雨雪,每天天刚蒙蒙亮,随着公鸡的打鸣,各家在朦胧的曙色中就吱呀吱呀地开了木门。鸡出来了,扑腾着翅膀,尽情抖松在鸡埘里挤了一夜的一身鸡毛;狗出去了,飞快跑到三岔路口,提起一条腿痛快地方便,顺便侦察一下昨晚夜行人路过留下了什么气味。男人吸着卷烟走向茅厕,这时也许有人起得比他来得还早,于是晨曦中如几尊座像静静地蹲在茅坑的木桥上。持家好坏全看女主人。她们起得更早,在别人的睡梦中她就爬上了阁楼量米,当家人起床时,灶下已是热气腾腾,米饭已经捞起,锅里正在熬粥。姜为四季良药。姜米汤也已准备好,单等男人喝半碗下地去。

一会儿,田埂小道上,陆续出现了荷锄头挑粪担的农人,碰面互相打个招呼,询问新一天劳动的去向。只要会走路的小孩,大都被赶出了家门,或上山放牛割猪草,或下菜地拨杂草,或去水边割鱼草,三五岁小孩便在灶下帮母亲烧火做饭。当太阳升两至个晾衣竿时,主妇对着田野山川大声吆喝:“回家吃饭啦!”谁都辨得出自家主人的声音,便纷纷回去吃早饭。别人在呼拉拉地吃喝,主妇却还忙碌着喂六畜家禽,“咯咯咯……”所有的鸡也都听得出自家主人的声音,便纷纷跑回自家抢糠食。饿了一夜的猪早等得不耐烦了,用嘴使劲拱着猪圈里的横梁。挑着担食的女主人的到来让它激动不已,哼哼乱叫。

吃完早饭抽一根烟,男人们又扛着锄头下地了,一干就是晌午太阳偏西。

即便是在七月里日头最毒的时候,中午也不休息。午饭过后,男人便在家中的自留地里忙开了,女人则蹲在地下使劲搓洗那一脚盆早泡上的脏衣服,然后挑着去河埠头或池塘边浣洗,再串在那几根长竹竿上晾晒像万国旗。松发伯对上塘边那几块菜地用力最勤,每天都要光顾两三回,把那一块私地当成一块织锦去描龙绣凤。傍晚收工,不是根据太阳是否下山夜幕是否拉上,而是看星月是否出来,家中是否掌灯,晚饭是否做好。我童年数次跟随大人摸黑在地里浇菜锄地收获庄稼,以致回家路上经常摔进路边的沟里。壮年时候的父亲,常常把农活干到星月西沉万籁收声。有一次,他竟凌晨子丑之交才收工回家,此时人已睡熟鸡叫头遍。

    故乡人最纯朴。即便是同村的人,只要上你家里来,主人必定热情地拿出家里的老米酒招待你,有的还掏出珍藏在床底下的鸡蛋一枚,做一碗酒酿蛋给你吃。如果你走的时候脸不红嘴不油,主人就觉得心里过意不去。“嘴都没有啜湿一下。”意思是来到她家嘴唇是干的,离开她家的时候嘴唇还是干的,这对任何一家的女主人来说都是一种耻辱。如果是远方来的亲戚朋友,那更是倾尽家中所有好好招待,腌在盐缸里的猪膏,埋在灰堆里的鸡蛋,甚至快要下蛋的母鸡和土鸭,都毫不犹豫地拿出来。我亲眼目睹姜新来为了一个来访的远房亲戚,一家三代兴师动众挤下自家池塘捉鱼,直惊扰得水溅鱼跳,最后抓出两条大草鱼提回了灶前打鱼丸炒辣椒。平时谁家做了好吃的,女主人一定给全屋每家各送一碗。到了年底,各家都做油豆腐,炸煎丸,蒸肉丸,烧鱼块,炒薯片,统统都给每户盛上满满一大碗或一烧箕让他们品尝。正月里,一家的客人是全村共同的客人,必请来家里喝上几杯米酒。头年年底村里谁家出嫁的姑娘,正月初二与丈夫一道回了娘家,全村各家都要轮流请新婚夫妇吃饭,一家的姑爷成了大家的姑爷。又过几天,每家又轮流请全村其他各家主人吃饭。故乡的民风,淳朴得令人感动。

故乡人最节俭。从小奶奶就告诉我,米谷神不能浪费,否则会遭雷劈,所以吃饭时饭粒不小心掉到地上,要赶紧捡起来放进嘴里吃掉。若个别饭粒被沾在身上带进了茅厕,那你必被骂成下辈子投不成胎做不成人。家乡的男人,晚上睡觉从来都是光着膀子,哪怕是数九寒天也是这样,爷爷说这样衣服就不会磨坏,身上的皮肉是磨不坏的,即便磨了也能长,而衣服是破了就破了,就再也长不回去了。队里有个姜门岭,一年有大约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光着上身劳动和生活,秋风来的时候,他的肤色与非洲黑人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他那黑色的腰背,可能因俯身干活时任由太阳暴晒的缘故,黑得像家乡的乌梢蛇,那表皮光油水滑得让所有经过的液体都留不下任何痕迹。这种节约真是别具一格。也有节俭得过头的,如松发伯两次赤身裸体下茅坑捞取掉下的钱物,高射工每次揩屁股仅用一根稻草,草鞋婆佬吃发臭的剩菜一直吃到病倒也不放弃。不过,那时候的家乡是那样的贫穷,一年到头无休止的劳作,仍然食不裹腹衣不蔽体,能不节俭吗?

故乡人最善良。故乡人从古到今就信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以家家热衷修桥补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故乡人最懂得这一点。童年时代通往大由街的那条小路全用大鹅卵石铺成,两边的田坎也用厚厚的青砖砌上,如哪里少了一块,必很快有人补上。父亲告诉我,这都是爷爷那一辈自发修筑的,以免人们下雨路滑的时候摔倒。通往外村的几条小河上,哪家搭建的木桥,一年总有几次被山洪冲走,但每次水退不过多久,总见又一座崭新的木桥架在上面。人们都说这叫做积德,能在以后子孙身上或自己的下辈子得到回报。来到大城市后,我发现城里人对路边的叫化子非常冷漠,他们脚下的钱罐里真是目不忍睹,但记忆中故乡人对叫化子从来出手大方,宁肯自己少吃,也要给他盛上满满一碗珍贵的米饭。我在上一年级时,亲见一家女主人把一碗油汪汪的炒猪肉赶给了叫化子半碗,这个幸运的人立即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吃大嚼,我则在旁边偷偷吞着口水,心里暗暗羡慕这门职业。做我家乡的叫化子真是幸福啊。

但故乡人并非完美无缺,这之中给人最突出的印象是虚伪。

夫妻之间明明每天晚上脱得精赤条条颠鸾倒凤,但一到天亮穿上衣服就装作不认识啦!不到万不得已不互相说话,那情形简直就像现在的一夜情。吃饭不能坐一块,上街不能走一路,男的前面走,女的后面跟,前后一定相隔三五十米。若走得太近,这一对夫妇就会成为当天晚上全村人讥议的对象,中心意思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不正经。已经进入80年代了,一对刚结婚的年轻乡干部,就因为中午关门呆在自己屋子里,别人就猜测他们此时一定是在干那事,白天还干?人们得出的结论是:那女的真不要脸。若哪个女人屁股长得大了点或走路腰肢摆动幅度大一点,就说她想勾引野男人或者已经上身啦。实际上,这些议论别人的女人,自己往往就是骚妇一个,村里三五十岁的妇人大多被人私下里传是谁谁谁的“伙计婆”,家乡话把情人叫做“伙计婆”。有一个女人被人称作棉花疮婆,其得名的由来,就因她与不止一个男人有过性关系而染上了一种叫做“棉花疮”的性病。故乡的许多人,当面显得道貌岸然或像个节妇烈女,其实背后一肚子男盗女娼。

甚至家乡人对菩萨也极端虚伪。别看家乡几乎每一座山头上都建有尼姑庵或和尚庙,但真心信佛者并不多,大多因走投无路转而向神佛求助。有一次,我亲耳听到一个农妇对乌石山上的几尊佛进行了激烈的抱怨:“我把家里的一副磨石都捐给你了,你却让我还穷成这样!”言下之意是她付出的与得到的严重不成比例。

最生动的虚伪表现在饮食上。过年了,有些人家明明没有鸡肉,主妇却偏说“今年家里鸡都很多啦。”其实待客的桌上连一片鸡毛都没有。大多农村妇女明明食量很大,这本无可非议,劳动人民嘛!她却偏显得很斯文,食量小,吃人家东西的时候,一开始吃就说饱了,但半天不愿意放下碗筷,明明想吃却非要人家夹给她吃,你如果不三番五次像打架一样,把菜硬塞到她的碗里埋到她的饭里,过后她心里会对你有意见。在这方面māng婆可作为一个代表人物。别人家有谁做生日吃擂米茶,她吃完第一碗就说吃饱了,吃不下了。这时候,不了解她的人还以为她是家里酒醉肉饱之后来的,就信以为真不再劝她。她这样悻悻地回家,没过两天就到处说这家人的坏话,什么小器啦,什么难吃啦,甚至把陈年旧事都拿出来数落人家。而知道实情的人就明白,她离吃饱还差十万八千里呢!便使劲劝她一碗一碗再一碗。她为了面子,先把碗藏起来,东家问:“碗在哪里?”她这时候嘴里还说吃饱了,但又赶紧告诉主人她的碗放在钵子后面,于是又添上一碗。在反复的劝说中,十几碗下去了,māng婆便忽地从地上抓起一把泥土往碗里一洒,懂得她的人知道:她这回真的是吃不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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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叶落不归根 (2007-02-08 14:04:17)
   分类:岁月故人

曾亮明是我母亲的本家,按辈分我应该叫他舅公,他的老婆自然就叫舅婆。老头是个屠夫。在我的家乡,屠夫往往兼做厨师,遇有谁家红白喜事,杀猪掌勺两项都归他一人负责。杀完猪再进厨房加工炒作,就不用再换人了。50年代初,祖国各行各业急需人才,教育领域也是这样,曾亮明被招入河斜小学当了伙夫。他虽然杀猪不眨眼,性格却很温和,从不跟人起急,人们也很愿意接近他。正当这时候,他在婚姻问题上脑袋发了昏,性急之下娶了个解放前夕逃到台湾的国军弃妇为妻,这为他晚年生活埋下了不安的种子。

在50年代后期和“文革”期间,这弃妇曾挨过不少的盘查和几次批斗,要她交代与前夫的接头暗号和变天阴谋,但终因死不认账外加证据不足,仅止于剃几次阴阳头和游几次街。曾亮明本来三代赤贫根正苗红,却因娶了这个女人而受了些牵连。60年代末,为防止他对革命的后代进行反革命的宣传,公社革委会让他回家做了几年农夫兼屠夫。70年代初气候稍变又回到了河斜小学的厨房。

1986年,这对老夫妇已年过六十,家中也已儿孙满堂。此时亮明舅公已经退休,有一份尚可的离休工资。在农村,能过六十者便称长寿,可以无憾矣。这对老夫妇自己把棺材和石料都准备好了,单等哪天携手走进另一世界。靠男人的收入和女人的持家,老两口的日子过得简单而舒心,邻居见他们同进同出,形同一对老兄妹。母亲感叹说:“亮明哥和亮明嫂真是头世修来的福啊!相比之下,正文哥和草鞋婆、māng哥和māng嫂,他们天天打架,那样的日子才叫受罪呢。”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想到此时台湾和大陆重新变成了兄弟,并且是越来越好啦。过去,那些与台湾有关系的人家,罪犯似的连头都抬不起来,现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人上之人。人们嘴上都挂了一串名单,对谁家的台湾亲戚了然于胸。早以为骨头化成灰的人,背着装有金银财宝和大把钞票的大小口袋,老态龙钟却穿着时髦,突然出现在了老家的村口。亮明舅婆的前夫曾先文没有搞这样的突然袭击,而是提前半年让先行返乡的老兵带来口信,好让家乡的亲人有足够的时间做好迎接的准备。

亮明舅婆得到这消息的第一反应是百感交集,结发的丈夫居然还活着,这是多大的一个惊喜!继而又陷入了深深的忧愁,该怎么办呢?自己已是后夫之妇,我将如何处理这棘手的关系?她于是去征求邻居诚新婆佬的意见,这七十多岁的老太婆人老思想新,对亮明舅婆的终身大事富有见地:“你应当与明亮离婚!”理由是,从台湾回来的人一般都比较有钱,你老公在那边三十多年没有另娶,一定是一直惦记着你。据说台湾人都很有钱,所以他应该有不少积蓄。有了这些积蓄,你的后半辈子将会过得比现在好得多。半夜回到家里,亮明舅婆看着身边呼呼大睡的老屠夫,眼前浮现出丈夫曾先文英俊潇洒的脸庞。“不知他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她自言自语地说。权衡利弊到后半夜,她终于打定了主意:离!

当她第二天把这决定向丈夫表达的时候,亮明舅公简直是惊呆了,他骂了一句“你这个婆佬发神经病”后,就急急找他的三个儿子商量。二儿子曾建筑是个语文老师,毕竟读过几年书,于人性的优劣略有研究,在婚姻问题上通情达理:“看来母亲还是对自己的原配有感情,那就让她去吧。至于父亲您的养老是不会有问题的。”亮明舅公平时就比较听这二儿子的意见,便依了他,让自己在61岁的时候变成了一个孤佬。

我早在80年代初就开始研究命相,并深信不疑。当时我对这件事的评价是,这对亮明舅公来说,完全是命,怨不得任何人,谁让他当初娶一个逃兵的弃妇?娶了也就罢了,谁知道社会的形势会发生这样的变化?还有,谁能料到曾先文在外几十年对结发妻子念念不忘?并且,说亮明舅婆看重钱也罢,说她想与原配丈夫重续旧缘也罢,谁让他命中碰上这样一个女人呢?我的结论是,亮明舅公的这一婚姻变故,完全就是命运导演的一次偶然事件。

亮明舅婆离开了这个住了几十年的旧家,在小溪背租了一间简陋的二层土屋,过起了独居的生活。她以三峡之上望夫石的姿势,每天在门口张望,期盼丈夫曾先文战场上迟到的归来。一个秋天的傍晚,曾先文一袭牛仔服,两个皮箱两个大包,终于出现在门口。当女人迎出门的时候,夕阳的余晖正照在归人的脸上,这使先文婆佬觉得丈夫没有多大的变化。他们的相见并没有人们预料中的抱头痛哭,而是默默走过木桥进了二楼那间破旧的屋子,关上了房间。

    他们在屋子里如何重温旧梦我不得而知,邻居也无所觉察。给乡人的大致感觉是,最初一段时间,比之亮明舅公的时代,自然是恩爱更上层楼。一块上街,一块买菜,一块散步,一块走访那些仍然活着的老邻居。还把整个秋季排得满满的,隔几天游一个几十年来梦中的地方,八十四坑、八卦岭、猪婆寨、乌石仙、莲花山、古心段、下伊、罗田、焦坑,都留下曾先文海外归来后的蹒跚足迹。

期间,曾先文想起了老婆当年的遗腹子,问这孩子现在在哪儿。“你说的是瞧眼吧?他在柞龙的关帝庙里当和尚。”先文婆佬不以为然地说。曾先文何尝知道,自己这儿子连名字都没有,靠生就一双斜视眼而被大家叫做瞧眼,即斜着眼睛瞧人之意。也许是我孤陋寡闻,用动宾结构的词作人名,特别是以某种眼神来命名,在全国还真是少见。他们这儿子,自打一生下就被老婆扔到鸡胁背的茶亭里,被一救苦救难的老和尚捡回庙里养大。这瞧眼虽然残疾,却见多识广,能说会道。他多年跟着老和尚,学会了做法事,人家做白喜事,必请他上门超度亡人,这瞧眼是既会唱又会拉,尤其把那铙钹敲打得出神入化而远近闻名。这一切曾先文都完全不清楚,老婆也故意瞒他。但毕竟思儿心切,他要把儿子从庙里接回家。

“都四十多了,接回来不好吧?”先文婆佬向来没把这瞧眼当儿子,表示反对。

“我是他的父亲,让他住在庙里我脸上无光。况且,总得给他成个亲,才算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曾先文的态度很坚决。

先文婆佬拗不过丈夫,便把瞧眼接回家。离开关帝庙的那一天,他表现出恋恋不舍的神情,几次回头用眼瞧他多年居住的地方。

中年的瞧眼平生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生父,虽感陌生却心里高兴。以后的颇长一段时间里,瞧眼用生动的言辞向父亲描述自己丰富而辛酸的人生经历,听得曾先文老泪纵横,叹息连连,从此对老婆的人品产生了一些怀疑,为他最后的人生归宿埋下了伏笔。

一家两代终于住在了一起。在曾先文眼里,这漂散的三口之家总算是破镜重圆了。他拿出从台湾带回的积蓄的其中一部分,在中街热闹处买了两间住屋改善了居住条件,又租了一间店面做起了生意。据传他在台湾退伍后做小本生意,学会了一种富有台湾特色的包子手艺。这包子店的生意还算不错,每天早上都有不少人来店坐吃,中晚也有不少人光顾。

1988年寒假,我回乡过年,一天上街经过曾先文的包子店,正好看见瞧眼在前面走,一穿花衣裳的呆子在后面远远地跟着,人说那就是瞧眼的媳妇。我站定观察了一会儿,瞧眼三番五次停下来回头斥骂他的媳妇,意思是不要总是一出门就跟着他,后来还捡地上的石头恐吓她。这疯子便跟跟停停,停停跟跟,瞧眼不回头赶她时就趋前,瞧眼唬她时就装作往回走。上水婆佬在他的店门口发话了:“这先文哥真是造孽,不娶这门亲事倒好。现在好了,家里多了一个疯子,闹得不得安宁。”

其时我还在外地读书,家乡来人,时不时听到曾先文家的一些新情况。如,那个疯女人终于被退回娘家啦;先文婆佬与儿子瞧眼经常对骂啦;曾先文与他老婆经常打架啦;曾先文的积蓄花光啦;等等。半年后,当我再回家乡时,发现那个包子店易主了。于是我跟父亲有如下的对话:“曾先文呢?”“回台湾了。”“先文婆佬呢?”“一个人过。”“那瞧眼怎么办?”“回去当和尚了。”这圆镜重破让我一时感到非常吃惊。

我猜想曾先文重返台湾的各种原因中,没有一条可以拿得准,但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对自己的回乡感到极度的失望。你想,在外漂泊几十年最后打定主意叶落归根,但没等这片叶子落到地上,却又不得不漂回异乡。“宁可独自死在外地,也不再呆在家乡。”这肯定是曾先文临走时的想法。

    第二年,传来曾先文客死台湾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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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尊菩萨和一个人的命运 (2007-02-17 18:40:17)
   分类:岁月故人

菩萨出神不是说菩萨发愣,而是家乡过年期间的一种民间祭神活动。这种活动用一句话来表述就是,菩萨去各家各户巡游视察,保佑他们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大吉。

我从没注意过这小小的木刻菩萨除游神之外的一年绝大多数日子里放在什么地方,也许呆在暗无天日的祠堂角落里?也许族人供奉在神龛上的那身上落满灰尘的神像就是它?我只注意被两个汉子抬着走村串户的木菩萨。我经常想,如果让一个人坐在轿上被人当成菩萨抬着走,那可就风光八面了。但人们偏要把一尊毫无生命气息的木菩萨当成神来对待,小小的我真是想不明白。

大概从正月初三开始,这菩萨出神的活动就开始了。队伍颇为壮观。所有游行的人都披红戴绿,类似城市里的盛装表演。最前面是铜锣开道,让前方其他所有鬼神回避三舍。接着一把三面铳跟上。这菩萨真是霸道,鸣锣不够,还要放铳。什么是三面铳?一根铁棍,一头焊上三根半尺来长的铁管,这三根铁管充当了三管枪膛,里面塞满火药,每到一家,便点燃引线,高高举起,连放三铳,谓之三面铳。这声音震耳欲聋,吓得鸡飞狗跳,确实可以显示菩萨的威力。这放铳的目的也应该是驱逐鬼怪吧?放三面铳的人需要一定胆量,所以这角色往往由具有打猎经验的青壮男子担任。几家过后,那三面铳手变成了一个非洲黑人,硝烟把他熏得满面尘灰烟火之色。仅变色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角色有危险,如果三面铳引线太短或举不及时,人就可能被炸伤。有一年姜南昌的一只左手掌被这东西给炸飞,从此他的篾匠手艺给废了,只好老老实实种地了。一件祈福吉祥的祭神活动演变成了一出悲剧。三面铳手站在路边放铳的时候,这边一队童子上来了,也是穿红着绿,一人手举一面彩旗,时不时左右招展。我没有考证这童子的象征意义,大概应该是给每各家送去来年添丁增口的祝福吧?

    菩萨过来了。这木菩萨坐在轿上,由两个男子抬着,它也就一尺多高,端坐神台之上,眼睛直视前方,脚下是缭绕的香烟和闪闪的蜡烛。这菩萨一来,活动的高潮就到了。它在每户人家门口停下来,下到地上供人祭拜。这家主人早就作好准备,门口放一台子,上列牺牲祭品。早已拿在手上的一串鞭炮响起来了,表示对尊敬的菩萨光顾的欢迎。这边的活动总管上来与主人握手寒暄,大都是新年发财高升之类的客套语。临走的时候,主人塞给总管一个红包,表达对菩萨光临寒舍送福的一点意思。有一年,我父亲竟把钱塞给了当年的革委会主任赖汉光跛子。原来这一年的活动总管竟然是他!当他瘸着一条腿健步走来与我父亲握手时,我愣了一会,心想,改革开放竟让一个老共产党员曾经的革委会主任变成了唯心主义者,这实在是没有料到的巨大变化。待赖汉光转身向下一家走去,苏年旺的老师姜海潭在一旁解说,这赖汉光在他失意多年之后,意识到年轻时候的所作所为对不起广大菩萨,便决意改邪归正,与他老婆一起吃斋念佛并修桥补路;组织这菩萨出神是他皈依从善的重要表征。看到他现在与菩萨相处融融,我自然忆起关于他曾经与菩萨交恶的一段故事(请参阅拙作《跛子主任赖汉光》一文)。岁月和命运能把一个人改变成这样,不能不说是神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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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大哥您好吗? (2007-03-06 22:50:03)
   分类:岁月故人

    大哥今年52。在这样的年代,这个年岁并不算老,人生刚刚过半。但大哥明显老了。当我上次回故乡看见他的时候,真是有点不认识了。头发已经花白,脸比以前黑瘦,皱纹爬满额头。就是那眼神没变,还是那样真诚,那样纯朴,那样温暖,那样让人感动。那双世上最善良的眼睛啊,虽久经人世沧桑和人生折磨,却看不出一点对这个世界的不平和怨恨,看不出一丝对周围人事的圆滑和虚伪。
    大哥生不逢时。在他出生后的第三年,父亲就因那句“苏联迟早要变修”的所谓反动言论而被打成右派,作为“五类分子”被遣送回老家接受劳动改造,家境从此由小康坠入困境。大哥跟着父母收拾家什从县城回到了爷爷住的乡下,由城里娃变成了乡野仔。在同学的辱骂声中,大哥以优异成绩读完了小学,这成了他一生中最高的学历。大哥因家庭成分不好而被永远剥夺了读书的权利。那时候,大姐二姐二哥三哥三姐均已依次来到了这个世界,爷爷奶奶年迈体弱,无力自养,母亲工资微薄,仅买油盐,父亲农活不熟,辛苦劳动一年也值不了几个钱,全家十来口人,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困境。于是大哥稚嫩的肩膀上,早早便挑起了帮助父母养家糊口的重担。
        母亲一生中无数次泪雨滂沱地回忆她的第一个儿子十岁开始下地种田的凄凉景象。
        我大哥这个当时相当于吃奶都还不知饱的小孩,个子刚及大人的胸部,从此就跟着一群农民踉跄下地干活了。这是怎样一幅悲惨的画面。父亲特意替他打制了微型农具:锄头要比别人的短小,犁头要比别人的轻便,尿桶要比一般的低矮。每天队里给社员记十分工分,大哥每天却只挣他们的一半。这时候父亲熟悉农活没几年,又得教会大哥种田技术,耕田耙地播种莳秧耘禾复禾割稻秋种,样样活都必须学,否则就不配当农民;家中自留地里的施肥种菜收获更要精通,否则就更要挨饿。老家的小牛犊初学耕地的时候,总要连哄带打十天半个月,才能让它伏伏帖帖拉犁耕地。大哥其实比初学耕地的小牛犊还幼小,但他从小听话,不必打也不必骂,每天老老实实跟着父亲下地干活。我十岁的时候,每逢农忙季节也得下地劳动,但我只是充当大人的配角,也就是提提稻秧捡捡稻穗,即便这样,傍晚回家的时候也是累得东倒西歪。每到这时我就设身处地想想大哥,当时的他身体是如何的劳累,心情是如何的压抑。
        那年头,全国人民响应毛泽东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的号召,大江南北大兴土木兴修水利,把祖国的大好河山挖得坑坑洼洼不忍目睹。“文革”第二年,大由公社就动土修筑沙坑水库。就像给秦始皇修长城,给明皇帝修皇陵,12岁的大哥和10岁的大姐双双被队里征去与成年的社员一起挑土方,天天吃住在工地上。早饭前要向毛主席像请示,表达赐给食物的感谢;晚饭后要向毛主席像汇报,忏悔自己今天吃得多干得少。他们的年龄比别人小一半,所干的活却不能比别人少。两个月之后回到家里,兄妹俩已面目全非,难以辨识,母亲一手抱住一个,号啕大哭。

        那年月,老文盲满眼都是,新文盲层出不穷。队里有个小孩叫做九把秤,小学一年级读了五年,也算不清一加一等于几。这种人在队里不少,家里是根正苗红,就是读书不成器,这样的人倒也安心务农。可我大哥不是这样,在父母的影响下,他从小立下了成才的志向。但哪想到雏燕刚飞就被折断了幼翅,他心里的痛苦只有自己最清楚。
        自懂事起我就知道大哥是个与众不同的农民。大哥喜欢看报。我来到这个世界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天花板上贴满的《参考消息》,这是大哥劳动之余的爱好。一个身处偏僻乡野的农民,生活穷困潦倒,却关心天下大事,这实在让许多人不能理解又让许多人望尘莫及。但我理解大哥,他是得了父亲的遗传,他从小就喜欢知识。大哥喜欢唱歌。我现在还记得,每当从地里收工回家后,他就在窗前放声高唱《阿哥阿妹情意长》和黄梅戏《天仙配》及革命现代京剧曲目,每每这时候,大哥就眉飞色舞,特别开心。这简朴的文化生活,成了大哥无尽的艰苦劳作后的短暂放松。大哥喜欢朗读。那时候的农村家家通广播,大哥对里面传出的声音是心驰神往。广播一响,他就聚精会神跟着学说普通话,广播说一句他跟一句,久而久之,他的发音竟比教小学语文的母亲还要好。他诵读起《参考消息》国际新闻来,堪比公社的播音员。70年代末,据说家里来过一个外乡人,拿腔拿调打起了普通话,大哥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仿佛让家人听着空谷足音,后来客人自惭形秽,遂露出他瑞金土话的原形。
        大哥其实骨子里流淌着城市文明的血液,有着对现代文明与生俱来的向往。他的弟弟后来一个个考上了大学,大哥在替弟弟们高兴之余,总是黯然神伤,感叹自己命运不济,今生再也不能像我们一样享受在城市里读书生活的快乐。每个寒暑假回家,大哥都要求我们详细讲述大学生活,问我们周末是否跳舞,平时是否看电影,同学是否谈恋爱,假日是否逛公园。大哥听着听着,眼中流露出无限的神往之情。出生在一个错误时代的不幸的大哥,就这样靠弟弟的描述,只能通过想象获得城市生活的乐趣。他本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得到想要的东西,但一个丑恶的时代无情地剥夺了他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丑恶的时代你可知道,生命对于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啊!
        岁月匆匆如流水,不知不觉大哥已年过半百,他的两个儿子也早已大学毕业,又一茬人成长起来了。而大哥仍在老家自食其力,天天蹲在路边做他的小本生意。愿大哥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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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时候我们还不懂事 (2007-03-07 15:45:16)
   分类:岁月故人

  
    我初中有两个同学长相特别。阿发枝指,大拇指开岔,每边六个手指,双手共12个手指;阿根枝趾,尾脚趾后头还长着一个尾脚趾,双脚共12个脚趾。因为觉得惊奇,大家便感到兴趣;因为感到兴趣,人们就想从中取乐。手生的位置比脚高,手暴露的机会比脚多,所以阿发的枝指比阿根的脚趾曝光率更高,一见阿发的面,大家的眼睛就盯住他的双手,有的还拉过手来一遍遍抚摸端详。那时候我们孤陋寡闻,不知道这世上双头婴儿连体姐妹鱼腿人身的人无奇不有,便惊讶于阿发这一个拇指怎么能分出两个,在感叹这生命奇迹的同时,又生出这阿发实在是非我族类的感觉。大家这异样的眼光和古怪的表情,自然使小小年纪的阿发经常感到窘迫而自卑。上课的时候,坐在他附近的几个同学,总盯着他放在课桌上的两个枝指,每每被阿发发现后,他便赶紧慌乱地把两手垂到桌子底下。

    在我的记忆中,同学对阿发的枝指好像没有当面发表过过多的难听之词,这大概由于这是阿发住在镇上的缘故吧?在我们老家,住在镇上的人虽然也是农民,但因为接近乡政府所在地,在街上能时时见上衙门里的人,所以心里更具优越感,抬头得更高,乡下的农民也一般自觉地仰视他们。我班上的同学大多来自乡下,相比于阿发身体的缺陷,我们的社会地位更让自己自惭形秽,所以,大家对阿发的取笑显得比较的含蓄与节制。

    阿根则是来自乡下的农民的儿子,这让我们对他的嘲笑肆无忌惮。阿根家距学校十几华里,爬山涉水得走一个多小时,所以他不像阿发一样走读,而与我们一起寄宿学校。他的社会地位及与我们的朝夕相处,使我们一天到晚有更多的自信与机会关注他的枝趾。因为他的脚趾头比常人多两个,所以穿的鞋要求比常人的宽大,否则脚就挤不进去,即使挤进去了,也相当于穿小鞋而很不舒服。这样,他母亲给他特制的那双布鞋成了大家玩弄的对象,一会被人踢到寝室的这边,一会被人扔到寝室的那边,跟着鞋飞来飞去的鞋影,阿根光着大脚从寝室这头跑到寝室那头,又从寝室那头跑回寝室这头。他先是骂,再是求,最后哭,大家这时候才愉快地收手。这几乎成了晚自习后就寝前夜夜必做的游戏。

    天气转暖了,每个人的脚丫都裸露在外,让人一览无余,长长的夏天便成了我们捉弄阿根的最好季节。一般的凉鞋他穿不进去,家里就特意为他买了一双成年尺码的蓝色泡沫大拖鞋。每当他踢踏踢踏拖着鞋走进教室,人们都对他的12个脚趾行注目礼,阿根感觉到了这一点,便快走几步坐在自己的座位,把双脚藏在自己的座位底下。上课的时候,桌脚下的人脚在鞋里都憋不住,便从鞋里出来歇歇气,凉鞋拖鞋就横七竖八满地都是。阿根的拖鞋因此经常失踪。几个捉狭鬼上半身正襟危坐,脸上显出认真听课表情,但下半身干得热火朝天,他们的脚正在进行一场玩阿根泡沫拖鞋的游戏。下课之后,别人最多也就从三五张桌子之外能够找回自己的鞋,阿根却怎么也找不着了,他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鞋这时候已孤零零地躺在教室的某一个角落里。就这样,阿根在众目睽睽之下光着枝趾走出教室走向厕所,这引来又一阵哄堂大笑和注目礼。

    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心里本知道自己生理的特别之处,再加上同学的取笑,他于是更加内外,性格也古怪,从不与同学来往,也很少与别人交谈。他越这样,人们便越捉弄他,越捉弄他,他就越痛苦。有一天,同学对他的捉弄达到了高潮,它是如此的让我刻骨铭心,以至于我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只要一想起来心里就隐隐作痛。

    午睡起床了,大家纷纷走向教室上课。一进教室,人人看见黑板上不知是谁画上的一双六趾大脚,大脚外套一双泡沫塑料大拖鞋。不用任何文字注释,一看便知道画的是阿根的脚。这有创意的图画,犹如一阵凉爽的风,让每一个进教室的人都高兴而且舒服,顿时把午睡刚起的慵懒一扫而光。大家在异常活跃的教室等待着阿根的到来。头遍铃声响过,阿根穿着泡沫拖鞋的大脚终于出现在教室门口,迎接他的是全班同学的一阵哄堂大笑。阿根感觉这笑声可能与他有关,便略一迟疑,不知发生了什么。当他接着迈脚进教室后,立即发现了黑板上的绘画,他的这一发现让这时的教室更加热闹。我在一堆人里笑逐颜开,同时我观察到阿根的脸色急剧变化,先是突然一阵红,接着是一阵白,随后一直苍白着脸色,表情十分痛苦。他在教室门口站了几秒钟,一时仿佛被什么钉住了。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冲上讲台,拿起黑板擦使劲把黑板上的图画擦掉了。在整个过程中,他背后的笑声一浪高过一浪,飞出了教室,飞向外面的松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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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对胯裆间的事向来思维活跃 (2007-02-13 15:20:22)
   分类:岁月故人

敬老院像鲜花一样开遍了神州大地,社会对鳏寡孤独者真还讲点人道。居住在大由敬老院里那些等死的人,虽然仍需尽可能地自食其力,如上水癫佬放牛,连秀婆佬养猪,汉光瘸子种菜,根星聋婆做饭,就连māng婆瞎子也得每天摸索着洗碗扫地,但敬老院解决了这些人生存的最基本问题,不至于像草鞋婆佬一样被饿死在床,即便死了也公家管埋。

不幸的是,这一座孤独的敬老院被一群冷漠的乡民所包围,这一群可怜的弱人,经常被人嘲笑受人捉弄。这其中的两个苦人让我无法忘记。

女姑在我的眼中永远是一个苍老的女人,但我现在觉得她也就三四十岁,也许是愁苦和麻木使她从未年轻过。进敬老院的人,要么年事已高无依无靠,要么身体残疾衣食无着,要么两者兼而有之,女姑属于最后一种情况。她的残疾有二。一是两腿长短不一,走路行进间总要右脚先划一弧线后脚才再跟上;二是年轻时因尿道感染导致小便失禁为夫家所弃,故经常湿着裤裆浑身骚味出现在人的面前。敬老院的瘸子瞎子聋子呆子三五成群,但这第二方面的残疾女姑是独一无二。

中国人虽然向来贫穷长期吃不饱饭,但在胯裆的问题上向来思维活跃,富有创造力和生命力。这女姑也许是不甘寂寞,也许有一些简单的买卖,她每逢初一十五都要去集市上凑热闹,但每次都成为别人娱乐的对象。只要她一出现,立马便围上一堆年轻后生和一些中老年色棍,前呼后拥盯牢她的前后裤裆,检查是否有湿湿的一块尿迹,并使劲吸着鼻子闻闻空中飘散的异味。有人高声说:“女姑,你又赖尿啦?穿了几条裤子啊?”这其实等于废话,那年头谁不是荡荡光腿或屌儿郎当底下一条裤子呢?女姑听惯了类似的言语,不理,张三便开李四的玩笑,李四则开王二麻子的玩笑。张三问:“女姑,你老公是谁?是不是这个李四啊?”李四问:“女姑,你老公是谁?是不是这个王二麻子啊?”“女姑,你老公青面瞎怎么没来呢?”这边李四追打张三,王二麻子追打李四,人群里爆发出愉快的笑声。这之中时常夹杂一个叫做廖大由的少年跟着一脸淫笑。这个廖大由后来竟混迹上海并经常对童年这一幕进行深刻反思,这让当时围观的许多人万万没有想到。

他们说的那个青面瞎也在敬老院,但他不是女姑的老公,女姑的老公早就跑到另一个农妇身上耕种去了。青面瞎从小孤儿一个,没有自己的姓名。青面是他的外号,这外号的来历,得名于他年轻时喝酒后的脸色。一般人酒后或者脸不变色心不跳,或者脸红脖子粗,而他对于酒的反应却是脸色越喝越青,鼻根和嘴巴周围一带尤其严重。年轻时有酒可喝,看来口袋里曾经有过几个铜钱,但不幸得了青光眼,并且越来越严重,世界在他眼里如太阳落山之后层层拉上了夜幕,最后终于变成了月色朦胧的晚上。这时候敬老院收留了他。

余生也晚,当我有资格在那条丁字大街上四处蹓达的时候,青面瞎已经满脸皱纹了。但家乡人老得快,不能跟城里比,三四十岁的乡下人相当于六七十岁的城里人,乡下人脸上开始起皱纹的时候也大约就是三十多岁。所以此时的青面瞎很有可能也就三四十岁年纪。但这并不妨碍看客们对他的捉弄。青面瞎跟女姑一样爱赶集,也许是害怕流言蜚语,故他们从不取长补短一起上街。从敬老院到集市大约两里地,当青面瞎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与女姑裤裆的湿迹相应的是他身上的土痕或泥巴,人们一看就知道是走路跌交的结果。乡里男女老少几乎人人认识他,他一出现在桥头,就开始有人对他高声喊:“青面瞎,你又摔交啦?怎么不让女姑牵着你?”“青面瞎,女姑裤裆的尿骚味好不好闻?”喊的人脸上露出猥亵的笑意,旁的人立即明白了言外之意,便群起笑之。青面瞎对此早已习惯,不停下,继续探路摸索前行。

在成林叔小店喝上一钵糯米酒外加三两炒花生,这是瞎子赶集必做的功课。然而这次他酒没下肚却先来了内急,便急急摸向店旁边通向后院过道上放置的一排尿桶。这一情景不幸被正骨郎中陈寄文的孙子陈青华看见。我这个同学调皮捣蛋远近闻名,学习成绩年年倒数第一却富有创新精神。他曾在一次黑夜中突然一个扫荡腿,把曾光华那个正在奔跑的八岁女儿摔得鼻血涟涟。这一回,他看见青面瞎过来了,这瞎子离尿桶还有三五尺远,底下家伙却已掏出来准备射击了。陈青华蹑手蹑脚操起一根木棒蹲身伸至青面瞎脚下。也怪这青面瞎,眼睛不好使出门却从不愿意带棍杖。故这回脚下突然出现的障碍让他毫无防备,脚下一绊向前摔去,说来也巧,倒地时两手正搭在尿桶沿上,半桶尿经他不小心用力一带倾泻而出,浇了他一头一身。毕竟是见过人生悲喜的瞎子,对这小小的事故处变不惊,他站起身来翻着白眼自言自语:“地咯屌!地咯屌!地咯屌!”一身臭烘烘径自摸回了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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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遥远的山冈上有一群好人 (2007-04-13 16:48:47)
标签:散文 怀旧 朋友   分类:岁月故人

    楼梯岭上生活着一群好人,我在岭上呆了三年,上自校长下至门卫,他们的真诚善良朴实令我感动至今。我在非常时期的来到没有让他们白眼相向,我迫不得已的离去却让他们恋恋不舍。我在岭上三年中收获的友谊丰厚无比,在我后来的人生中每感心凉之时,它总是不期而至来温暖我无望的心灵。所以我怀念楼梯岭的生活。当我那一年告别友朋初进北大的最初几个月里,我时时感到自己的灵魂仍留在那座山岭上,我一闭起眼睛就仿佛回到了那间简陋的小屋里。我是那样的留恋章江边的那个小山包,我深味如婴儿刚刚离开母亲一样的痛苦,我为什么会有这种刻骨铭心的怀恋?

    一千个日子其实很短,但三年的时光深沉博大,它胜过我后来苟且度过的无数光阴。我得到他们太多的尊重太多的真诚和太多的友谊,我从他们那里没有受到一丝我现在所饱尝的欺骗、掠夺和诬陷。

    忘不了长着满头白发的蔡校长。是这位老者,在我人生艰难困苦的关键时刻接纳了我,他自始至终关心我,信任我,重用我,从不把我看作洪水猛兽,哪怕我的情况随后很快传来,他仍轻描淡写地说,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与师范无关,与现在无关。在那段时间,我几乎得了迫害狂,但校长没有给我任何压力。上班没过几个月,他就让我主抓校广播站和学生记者团,负责全校的新闻报道工作。有一段时间里,我在不可知的外力的作用下不思进取,蔡校长语重心长地告诉我此地不适合我久留,我应该到更广阔的天地中飞翔。那一年的春节,几个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年轻人没回家过年,蔡校长以一桌丰盛的年夜饭招待我们。席间,校长的祝福我至今仍铭记于心,它是我后来迎考的巨大动力。在我离开的时候,蔡校长专门设宴欢送我北上深造。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如今蔡校长早已退休,我无以回报他的关怀,只有写下上面这几行苍白的文字,表达我内心一份永远的感激。

    忘不了写得一手好书法的张层军师兄,如果不是他我进不了章贡师范,来不了这个让我栖息疗伤的宁静港湾,这就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我今生永远的折戟沉沙,失去了再次起飞的跑道。在那个多事之夏,张师兄带我走进校长的家门,校长对当时大学生的思想状况表示了忧虑,张师兄毫不犹豫地拍着胸脯说他愿我做我思想的保人。这样,校长和章贡师范收留了我,让陈安全钱卫东一伙把我打回土城的企图得以破灭。我刚进章贡师范的那段时间,张师兄谆谆教导我要真心待人,认真教学,努力上进。两个月之后,我在全校范围内执教了一节语文公开课,校长书记教导主任等校领导全体听课。张师兄一下课就找到我,高兴地对我说,我在这里基本立住了脚跟。我知道这是对我的肯定和鼓励。然而,天折人寿,师兄竟于五年前驾鹤西游!这是怎样的哀痛!师兄对我的关照成了我欠下的一笔巨债,我今生无以偿还,唯愿师兄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忘不了每天早起的袁校长,我每天清早锻炼的时候,总能碰见正在主干道上散步的他。这位厚道的长辈,从不拿领导的架子,总是主动跟我这个无知后生高声打招呼,“立三路线”成了袁校长对我最亲切的称谓。没有心理距离的领导让人亲近,我与袁校长在三年里变成了忘年之交。可是,在我离开章贡师范一年之后重回故地探望朋友之时,却看墙上贴着袁校长辞世的讣告!我今生再也看不到微笑着跟我开玩笑的袁校长了!这是怎样的哀痛!为什么匆匆离去的总是好人?

    忘不了与一群年轻同事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春江水暖的时节,我们一起去郊外寻找春天的足迹,观察每一朵花每一根草每一棵树在春风春雨中悄悄苏醒的微妙过程;夏天到来的时候,拎着桶去洪水撤退后章江河边的沟渠里抓鱼,几个单身汉一块做鱼宴,围坐一起吃得其乐融融;秋天是楼梯岭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我们在夕阳下的章江河边漫步,晚风送来克莱德曼和哗哗江水的合唱;寒冬的深夜,最适宜在后菜园里偷几棵大蒜下酒,或切碎煮在面条中吃下去暖足。玩扑克牌是我们一年四季不变的爱好,晚饭后散步归来,几个人坐在桌旁各据一方摆开阵势玩到天亮意犹未尽。其间有人肚子饿了,便插上电炉煮一锅面条,呼呼呼地吃下去热身继续钻桌脚。我自离开章贡师范后就没再玩过双抠游戏的扑克牌了,但我时时怀念那些难忘的日子。我的同事我的兄弟我的牌友,你们现在过得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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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卵及其他 (2007-04-30 21:30:07)
标签:随笔 外号   分类:岁月故人

  
    在家乡,几乎人人都有绰号,特别是小孩,以互相给对方起绰号为乐,平时动不动拿绰号取笑别人。邻村有一对兄弟,哥哥绰号“半边”,弟弟绰号“秤杆”,前者得名于头发长得很靠后,有点像清朝人的脑袋,后者叫“秤杆”大概可能说他太瘦,但我觉得不像。这兄弟俩经常吵架,一吵就互相用绰号谩骂对方,最后弄得全。

    最有名的要数“大卵”。村里卵大的人可能不少,但叫做“大卵”的人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姜连弟。“卵”在家乡话中是指“阴茎”。“卵”本属雌性,家乡人却用于男人,真是阴阳颠倒。这小孩之所以叫“大卵”,是因为他的阴茎大得与年龄不相称。但导致这“大”的原因,并非他的与生俱来,而是别人长期玩弄使然。年轻后生一看见“大卵”,就以一小把炒豆或几颗花生,引诱他脱下裤子亮出他的“大卵”,并让他使劲扯开本未成熟的包皮,露出里面稚嫩的龟头。这样做的效果,自然就显得大了一些,并且类似成年人的物事。记得姜连弟被人们大肆捉弄的时候也就六七岁,夏天收割农忙的时节,他跟在社员背后面拾稻穗,那些“卵硬赛过铁钉”的十七八岁后生,便经常无聊地让姜连弟亮出生殖器让他们观赏,有的还跑前去蹲下来亲手玩弄一番。每到这时候,在场的所有男男女女就发出愉快的笑声。如今,姜连弟应该三十多岁了,我特别想知道村里人平时是不是还叫他“大卵”?

    有个小学老师叫陈月容,据说抗日战争时期毕业于宁都师范。在到处都是文盲的老家,解放前的师范毕业生可了不得,这本来已经够他骄傲的了,但他还嫌不够,偏偏好吹牛,久而久之,别人给了他一个绰号叫“月容拉皮”。家乡话中把“吹牛”叫做“拉皮”,实在让人费解。北方有一种菜叫做“拉皮”,家乡的“拉皮”与这菜毫无关系。“月容拉皮”年龄大,资格老,退休早,一年到头无所事事。有一段时间,他每天一吃完早饭就来找我父亲吹牛。但他在父亲面前是小巫见大巫,基本上只有听的份,很难插得上嘴。我这里并不是说父亲比他更能吹牛,而是说我父亲口才好。“月容拉皮”吹牛时候的经典表情是,两边眉毛高高挑起,严肃而认真,一切显得不容怀疑,这就使他本来瘦削的老脸显得更小了,活像峨眉山上的一只老猴。有一回,父亲在讲李宗仁的时候刚刚略一停顿,他马上见缝插针,谈他当年在宁都师范的伙食:“每顿饭吃完,校工收拾饭厅的时候,桌上的油这么厚,最后是一桶一桶地往下沫!”“月容拉皮”随即做了个手势,比划了一下桌上食油的厚度。我当然不信,便故意以打趣的方式揭穿他:“这样做未免太浪费了吧?抗日战争物资那么匮乏,吃饭时还把那么多的油滴在饭桌上,真没有爱国心!”然而“月容拉皮”不接我的茬。又有一次,他在形容宁都府保安队长回老家的威风时说:“前头一百多条盒子枪,后面一百多条盒子枪!”但谁都知道,一个小小保安队长有三五条枪跟着就不错了,然而父亲装出很惊讶的样子,表示相信“月容拉皮”的话。

    有个木匠叫“只手”老林。“只手”在老家是“一只手”的意思,意为这是个残疾人。“只手老林”的得名,是在一次河里炸鱼的时候,因为那塞满炸药的玻璃瓶点燃后扔得太晚,在手里响起,于是那块左手掌当场飞进了河中。不过好在炸的是左手而不是右手,所以并不影响老林一如往往地使用普通的工具,如锯子刨子斧头凿子锤子。没有了一只手掌的老林,经过一段时间的痛苦适应后,仍然属于家乡最有名的木匠之一,地位仅次于一号人物陈根连,就是大由公社第一个买自行车的那个木匠,这实在让许多人感到惊异并且很佩服。我家就曾请过“只手老林”做木工活,所以可以距离观察他的做活,可以说一点不逊色于四肢健全的木匠。在家乡,木匠一般兼做油漆,那年,有家男人躺在床上快要死了,于是老林被请去替一副即将使用的棺材上油漆。那棺材被搁在两把条凳上,在干活的当儿,“只手”老林忽然只听到棺材发出“吱吱”的声音,似棺材压上了什么东西而不堪重负。正当老林狐疑且害怕的时候,响声停了下来,他便继续给棺材上油漆。不一会儿响声又来了并且越来越响,终而至于“哗啦”一声,凳子被压跨了,棺材摔在地上,那块棺材盖被掀翻在地。“只手老林”大叫一声:“有鬼!”扔下手中油漆桶抱头鼠窜,回家病了半个多月。

    吉洪聋牯住在荷树茏,其绰号以耳朵失聪而得名,但他竟混上了一届生产队长。在他控制上下塘队的那几年里,我家饱受这个聋子的欺凌。有一次,我这个右派分子的孩子,与队里一伙贫下中农的小孩一起,在一块收割后的稻田里捡拾稻穗,给揭不开锅的家里弄点粮食。不幸被此时正在前一块田里打谷的吉洪聋牯看见。他于是停下手中的活计,径直冲到我面前,一把抢走我手中的蛇箩,高高抛向空中。在蛇箩下落的过程中,我看见里面几把可怜的稻谷脱筐而出,变成了一阵谷雨。社员们和其他拾谷的小孩都停下来,仰头观看蛇箩上天的盛况。我捡起空蛇箩一路伤心地哭着回到了家中,父亲知道此事后一言不发,晚上在床上辗转反侧到后半夜。第二天中午,父亲突然闯进吉洪聋牯的家中,一把夺过他老婆手中正在收拾的一蛇箩稻谷,提到队里倒进了公家的谷堆。从此吉洪聋牯的气焰有所收敛。

    (注:本文曾被新浪网站删除,我根据自己对其中原因的猜测进行修改后,重新贴在这里,希望这次能够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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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  楷 (2007-05-23 10:10:26)
标签:朋友 追忆 选择   分类:岁月故人

  
    阿楷是我年轻时候的同事。

    1989年,我从JXNU毕业找工作落户楼梯岭,阿楷也于这一年从龙南师范调到了章贡师范,这样我们殊途同归,在茫茫人海中认识了。学校把单身汉都安排住四合院,于是我与阿楷成了四合院中比邻而居的“院士”。

    我与阿楷去新单位之后的第一次较量,竟然是喝酒。四十几度的章贡酒,一人各喝两大口,就把一斤白酒喝完了,结果竟然什么事都没有。这让我第一次知道自己酒量很大,但我认为主要是那时候年轻,身体好,现在就吃不消了。此后,我与阿楷成了酒友。

    阿楷出身贫寒,父亲患多年的瘫痪刚刚去世,家里困顿不堪;已经二十好几了,却还没有找到对象,这对他来说似乎是一件非常着急的事情。家庭与个人的感叹集于一身,阿楷便经常在我面前长吁短叹,觉得人生很不如意。那时候,我也就是个才正式剃胡子的小青年,虽没有阿楷那样深的人生悲叹,但还是有一些难言之隐的,尤其是那一年受了不少的精神打击,便与阿楷同病相怜了。经常两个各端一把竹椅,坐在昏暗的走道尽头,边喝酒边聊许多生的无奈。大冬天的晚上,光喝酒觉得实在无味,便装做去后院厕所小便,回来时顺手牵羊,偷偷拔一把青蒜,洗干净切了泡在酱油里当下酒菜。第二天,听见菜地的主人——一位教工家属在院门口,对着一排平房里的单身汉指桑骂槐,说谁偷吃了她家的青蒜会不得好死。我与阿楷都不吭声,自然不相信会不得好死,不就几根大蒜,至于那么严重吗?况且小偷不止我们两个,有一晚,我就与偷青蒜的钟大明碰在了一起。

    那些年,章贡市的腊牛肉干闻名于世,是赣南18个县许多人家过年桌上下酒的好菜肴。于是,每当农历年底的时候,我便与阿楷骑车去一回市里,购些腊牛肉干回来挂在墙上,晚上喝酒的时候,取下一根放在电炉上蒸熟,切成一小盘拿来下酒,辣,香,好味道。如果青蒜过季,辣牛肉也吃完了,我与阿楷便趁学生就寝之后悄悄翻墙出校门,在马路旁边的一个狗肉店里吃酒。但我们不吃狗肉,而总是炒一碟酸菜鸭杂喝啤酒,喝着聊到深夜,昏昏沉沉又骑墙回到宿舍。因为兴奋,回去之后睡不着,总得再争吵一阵。有一次,我俩竟为马克思主义为何能统治中国这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现在想起来觉得真可笑。

    阿楷虽然也是赤脚拖鼻涕从农村出来的孩子,但很注意自己的穿着打扮。二十多岁的他头发已颇稀少,于是他更注意养发了。那个年岁的我,还不知道世上有专供洗发用的东西,但阿楷竟说,他用洗发香波已多年。我从他屋里看见过那种粉红色的黏稠液体,挤一点在手掌心抹到头上使劲揉,就能打出许多泡沫来。阿楷就是三天两头用这物事洗头。那时候,用热水颇不方便,个个都自己动手做水,用乌丝做电热水器,放进一桶水里插上电,热一阵子就变热水啦。这因此容易出事,或者因负荷过重而断电,或者有时被电流击中。有一次,我不小心往正在通了电的半桶水里加水,不料电流逆着水流传到了我的手上,当场被打昏在地,半脸盆水泼了房间一地。

    但阿楷很小心,好像从没出过事,也不怕麻烦,隔三岔见他烧水洗头。只要阿楷洗头,大家就知道,他要么是准备去上课,要么是要进城去见人。阿楷每周中途和周末都要各进一回城,进城之前必洗头,外加穿上他那条烫起两条直线的黑色喇叭裤,这样显得非常体面地进城去。他从不说进城干什么,我也不多问,但我疑心他是进城不断地相亲,一个又一个。有一次,同事石海音开玩笑打探,他笑而不答,脸上显出一丝不易觉察的优越感。他比我大四岁,在基层,是到谈婚论嫁的年龄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二十六七岁不能不娶亲生子了。他说,他老家的寡母经常催他,他实在没办法。但据我观察,阿楷八成是自己着急,从他看女人的眼神中就可以觉得出来。

    终于有一天,他兴奋地告诉我,他要去一趟景德镇相亲,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位漂亮姑娘。景德镇路远,时间紧,不能等到周末,他于是郑重地向学校请了假,这样一来,全校便都知道他相亲的事了,领导很关心,大家急切地盼望他有好消息带回来。一周后阿楷带回来一个姑娘,模样算可以,但不是美女。阿楷与这姑娘成双作对地在四合院里出入了几天,他的房间里也弄出了一些动静,但似乎并没有同居,因为我是他的邻居,这一点我应该知道。

    但没过多久,不见了那姑娘,阿楷重回形单影吊的单身生活。问他,沮丧地说分手了。在周末的一次喝酒时,阿楷痛苦地告诉我,这姑娘嫌他家里穷,便跑回了景德镇。他说,都已把她领回老家见过老母了,母亲还把珍藏的五块银元当见面礼给了她,以为这样可以定下事来。我问那姑娘离开之前有没有把银元还他,阿楷说没有,都被她拿走了。于是我说阿楷你受骗了,鸡飞蛋打,很替他惋惜了一阵。但过后我劝她说想开点,天涯何处无芳草!阿楷便举起一杯白酒一饮而尽,跟着说:“我屌!天涯何处无芳草?”

    在我与阿楷交往的三年中,我觉得阿楷是个老实本分之人,有着农家弟子与生俱来的纯朴。这从他的语言和表情中都能看得出来。我觉得他很适合呆在学校教书。他教数学从来都是游刃有余,每次上课前他都不必做任何准备,每次上课回来后也是一脸的轻松。学生也说很喜欢听他的课。阿楷不是班主任,但他的屋子里经常笑语欢声,好不热闹。在师范,学生大多不喜欢理科老师的课,但阿楷是个例外。这一点阿楷很自豪。

    1992年,我离开章贡师范,两年之后我返回故地重访旧友,却听说阿楷调到市里的章贡粮食学校去了。再三年,又听说他调市政协接待处专门搞接待工作。几年前,因工作需要我再回章贡,阿楷知道后非常高兴,亲自安排了一桌晚宴接待我。但当开饭时,桌上大部分人我竟不认识,特别是其中有三五个姑娘,阿楷介绍说是火车站的售票员。他私下里告诉我,他平时有求于她们,因此时时趁公款请人吃喝的时候,把这些姑娘请来,顺便也助助兴。席间,阿楷分发他的名片,我接过一看,阿楷已当上市政协接待处的“处长”了。席间大家“处长”“处长”地叫他,这让阿楷心花怒放,酒干了一杯接一杯,到后来我看他有些醉意了,便与其中的一个售票员开着亲切而随意的玩笑,大意是他与这姑娘关系非同一般,大家便附和着笑。酒席散场时,作为主人的阿楷已七八分醉了,但满桌客人个个还是那么清醒,客人皆醒主人独醉,这在我参加的酒宴中是很少见的,足见阿楷劝酒的本领之一般。不过从中我依稀看出了阿楷当年朴实憨厚的影子。他虽早就开始热衷追逐功名,但骨子里还基本是老样子,这一点我很了解他。

    酒足饭饱之后,阿楷热情邀请大家去唱歌,当时天黑,又正下着雨,于是一伙人跟着去旁边的地下歌厅。待大家坐定,忽地出来一排样相貌可谓丑陋的姑娘,说是要陪大家喝酒唱歌。有人嚷道,漂亮的都跑哪里去啦?有人答道,都跑广东发达地方啦!此时,我才觉得阿楷真的是变了,我由此推想他平时所做的所谓接待工作,大概多是这样的吃喝玩乐吧?

    我看实在没有什么意思,便借口有事先走了。在回宾馆的路上,我想,阿楷这么好的一个人,如果继续留在师范教人数学,一定比现在他所做的工作更有意义吧?但他心底里一定认为自己现在所做的工作才更有出息。于是,我忽然对人生的意义发生了新的困惑与感叹。

    多年没见阿楷了,不知道他这些年所做的接待工作是不是让领导满意?但愿他升官了,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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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实的和虚幻的——也记一点知青的事 (2007-06-10 23:49:52)
标签:知青 悲哀 快活 散文   分类:岁月故人

    这两天忙于看凤凰卫视制作的纪录片《中国知青民间记忆纪实》,不禁让人浮想联翩,于是想起家乡曾经有过的知青们。
    余生也晚,没赶上一千万知青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运动。但话又说回来,即便我生于50年代也做不成知青,一者家庭成分不好,小学毕业后断不会让我继续读书的,即使侥幸成了“青年”,前面也不配加上“知识”两字,这有我的哥哥姐姐为证;二者自己从娘肚子里一出来就掉在了社会的最底层,没有其他更恶劣的地方可去。

    这部纪录片让我第一次全面系统地了解了一代知青的人生遭际,他们的理想追求与幻灭的全过程,他们在特殊年代里灵魂经过天堂与炼狱的全镜头,特别是这些受骗的一代被变化的时代所抛弃的惨状,看后令人同情和愤怒。但在我的记忆中,我与家乡人民一道,对于当时大批涌来的知青大都没有什么好感,把他们当成了吊儿郎当游手好闲毫无生活能力的代名词。直到现在,我的家乡还流传着知青当年的笑话:他们误把地里的麦苗当成了韮菜,割回去炒熟下箸进嘴后无法下咽,却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竟不知道稀粥沸腾后应把锅盖揭开,却反而使劲试图压住汩汩外溢的液体,最后锅中自然什么都没有剩下。

    在家乡人眼里,知青就是操着另一种语言的异乡人,是闯进自己园地的陌生客。开始的时候,知青们被分散于各村各户,但他们经常惹事生非,偷鸡摸狗,打架斗殴,扰民非常严重。群情激愤之后,公社找了一处荒郊野岭,建了一个大四合院,把全社上百名知青全部集中到这个被称为“青年店”的地方。但这些青年仍不安分守己,仍肆无忌惮地团伙作案,他们在月白风清的晚上流窜于各个村落,伺机盗取农民的鸡鸭猪狗,拿回“店”去连夜加餐牙祭。有一年,政府开展打狗运动,凡无证之狗都格杀勿论,知青们得知这消息后异常兴奋,义务充当了夜班的打狗队员,天一黑就摸进村里,把有牌没牌的狗统统打死拖走吃掉。

    我从小只知道与大家一块痛恨这些来自异乡的知青,但现在我终于知道了我的痛恨是有问题的。殊不知他们实际上比我们活得还要艰难,十几岁告别家乡远离父母来农村改造,经常吃不饱穿不暖,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要求他们知书识礼呢?

    那时我年龄还小,所以基本不认识知青,但有个上海知青小王却全公社有名。当我见她的时候,已经接近“文革”尾声了,此时已有许多知青开始知青返城,她没走,只是由农民升格为百货店里的售货员。当时她也就20出头吧,人人都说她漂亮,我当时也这么认为。自古及今,乡下人对于城里人就有一种本能的崇拜,小王一口的普通话和不凡的穿衣打扮,让人觉得她美若天仙。去看她几眼成了远近许多农民赶集的动力。现在,人们的审美水平提高了,回过头来看小王,觉得她一点也不漂亮,单凭她那一盘脸就觉得美跟她没有什么关系。

    有一年,人们纷纷传说小王嫁给了古党的转业军人廖土城。这个男人后来我见过,个子高高,头发长长,鼻子坚挺,眼眶深陷,脸廓分明,现在想来真称得上帅。在那个年代,转业军人比较吃香,找对象条件好,他们往往是女性的首选,我大姐就差点嫁给了一个转业军人。尽管廖土城有他的优势,但人们一致认为他仍配不上小王,甚至有人说,就连公社书记也未必配娶美女小王。所以,当大家得知廖土城娶走小王后,都义愤填膺地说这小子是癞蛤蟆吃上了天鹅肉。几年后,我在书本中接触了一些爱情诗文,便自认为很理解这桩人们眼中的不公平的婚姻:是爱情的力量,使一对年轻人克服家庭的悬殊、语言的障碍和生活习惯的差异,相知相识并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不瞒您说,我在大学里还将这对年轻人的爱情故事编成了小说,两人在小河边、月光下、后山上、田野里山盟海誓和亲热场面的描写,20年后的今天我仍记得一些。

    我于小学四年级又转学到了河背小学,镇上小王所处的商店门口便成了我的必经之路,从而也给了我经常欣赏美女小王及她和廖土城爱情的结晶——两个白胖小孩。在有着城里人血统的这一对高贵和典雅的天使面前,我们这些土孩子个个自惭形秽。

    然而,不久却听到关于廖土城人品的传闻,最主要的是说他好吃懒做。老家的农民个个勤劳,一年四季天蒙蒙亮就下地劳动,一生如此。然而廖土城不这样,他爱睡觉,极像现在的大学生,每天早上九、十点钟才起床;然而他在晚上却不像大学生,睡得也早,所以每天有一半多的时间都是在床上度过。那时候,全国各地早已开始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但廖土城让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田荒芜着,而专吃他老婆的那份工资。平时他一个人住在古党老屋里,每到小王发工资的日子,他却准时出现在老婆面前伸手要钱,他再拿这些钱上馆子。好喝懒做的人大都爱赌博,幻想以最小的劳动换来最大的收获,廖土城也这样,他把老婆的钱赌光不算还长年欠人赌债,于是难免夫妻俩吵架,夫妻关系便很快名存实亡。

    以上这些我都是道听途说的,没有亲见亲闻,所以我半信半疑。在我心里,我仍把心里对他们爱情的想象和虚构当成了真实,坚信他们那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不至于那样脆弱。但廖土城的懒我确实亲眼目睹过。80年代初我家造屋,家里派我去古党砍过几天树,正好有机会不时见到廖土城。上午十点多的时候,人们都干半天活了,廖土城这才手拿一柄斫柴刀,睡意朦胧出了门,打着呵欠从我身边经过。他的邻居告诉我,懒人有懒命,廖土城自有他的衣食之道,他于每天睡足以后,上国有林场偷一根木料卖给人家,一天能得三五块钱。

    随着我读书读得越来越精彩,我离家乡越来越远了,关于这对夫妇的消息也越来越少。但不知为什么,我却一直惦记他们,尤其想知道小王的情况。大概是在三年前,我竟了解到小王令我意想不到的过去和这个家庭的近况,存在我心中多年的关于他们的虚幻的爱情故事,眨眼间便被现实击得粉碎,让我唏嘘感叹着不知说什么好。

    小王刚来家乡插队时被公社革委会安排到了廖土城所在的队里,没见过世面的社员对于她的到来,开始是敬而远之,后来是近而趋之,最后是想而占之。此时的廖土城,恰好从军队转业回家不多久,军人的余威尚未全退,军人的胆子一般都比较大,在旁人的煽动下,他便于一夜酒后靠了两根毛竹的帮助,爬上二楼从窗户钻进了小王居住的仓库,趁夜深人静时强奸了这个流落异乡的美女。廖土城其实垂涎小王已久,他并不只想玩一玩,而是想娶而生子。他成功了。小王出身上海普通工人家庭,从小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于贞操看得很重,她在悲痛之余想到自己已非处女之身,一个人在这里无依无靠,也看不到任何返城的希望,于是心里犹豫着什么。这边,姜石城之后没完没了的追求也终于有了结果,小王嫁给了他,接着很快又有了孩子。

    或者小王在老家没有什么背景,或者由于两个儿子的拖累,或者对这个农村的小家有点不舍,总之,小王并没有像其他许多知青一样,在“文革”一结束就想方设法回城。80年代中,当我离开老家赴外地求学的时候,小王仍在我们镇上当售货员。寒暑假回家,我还能看见她和那两个越长越大的儿子。90年代初,我家已搬离了大由乡,此后就再没见过小王一家了。据老家人说,90年代中,小王和她的两个儿子终于回到了上海,然而命运却不好,托关系好不容易让两个只有初中毕业文凭的儿子当上了工人,没几年却下岗了,至今仍是光棍两条。小王则早已变成了满脸摺子的老太婆,她在上海无处安身,便给一位退休老头当保姆,没过多久便跟老头同居了。

    廖土城呢?这里有两个版本,一说妻儿抛弃了他,认为带他回上海是个负担,一说他自己不习惯呆上海,觉得还是家乡好。总之,廖土城仍然一个人住在古党的破房子里,重新回到了年轻时候的孑然一身。有人说,早知如今,廖土城当初还不如娶个村姑,好歹也有儿孙在膝边绕一绕。开始时,廖土城还偶尔远赴上海看望妻儿,但竟无处栖身,看着老婆与那老头俨然一对夫妻模样,心里尤其的痛苦,便赶紧返回老家。此后也不再去了。有一天,人们想起好长时间没见廖土城了,邻居打开他的家门一看,人躺在床上,已死去多日。

    当我无所事事的时候,心里爱替小王和她那两个在生存线上挣扎的儿子担忧,但转念一想,一个人怎么活不是一辈子?这世界究竟有多少人活得很幸福呢?当我这样想之后,心里麻木得又有些快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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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社干部老关的一天 (2007-09-06 10:56:40)
标签:文学/原创 形而下 乡干部   分类:岁月故人

    今天老关起得特别早,一者天气溽热,几乎一夜难眠;二者多日没与老婆干那事了,昨夜本想来一次,却又一次被一脚踹下床去。莫名的焦燥折磨得他天刚蒙蒙亮就再也睡不着了。爬起来上了一趟厕所,然后坐在屋檐下一根接一根地抽烟,脑子里胡思乱想,但想得最多的是与老婆这些年来的事,他不明白为何两人越活越烦对方。屋里传出老婆呼呼呼的鼾声,“真像一头母猪!”老关这样厌恶地想。

    老关是公社干部,那年头,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比现在密切,他们大都被派驻各生产队,抓革命促生产。老关负责大由和斜光坝两个生产大队。公社要求干部每月至少下队十天,而在这样夏收夏种的农忙季节,则必须天天下去与农民打成一片,以确保那些黄澄澄的稻谷能够按时源源不断地流进国家的粮仓,并运往全国各地喂养官工商学兵。但说实话,这些公社干部下队,不过是在田间地头走走看看,与正忙活的生产队长聊聊天,装模作样地了解一下收种的进度。有时被献媚者迎进屋,喝几碗水酒,剥几把花生;有时还能吃上一碗酒酿鸡蛋。中午多在队长或会计家吃饭,有队里好鱼好肉招待。酒足饭饱后,离公社驻地近的打着饱嗝回家睡觉,住得远的干脆躺人家里。这样的工作,实在不是什么苦差事。

    老关胡乱吃了点头天晚上的剩饭菜,百无聊赖地出门了。这时太阳刚露头,他行走在田野上。公社干部那身典型的行头就这样出现在田里劳作的农民的视野中:头上一顶麦秆编成的草帽,上写当时最为流行的革命口号,如“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毛主席万岁”等等;上身一件白衬衫,敞着怀,露出内里一件背心,胸口上隐约有什么红字,但看不清楚;下半身一条绸缎似的长裤,皮带系着;脚底踩一双塑料凉鞋,脚上套着丝光袜。老关就这样天天招摇着走村串户。

    他早已想好了,今天去上村塘看看,已经有两天没去了,督促生产倒不是最重要的,主要是想见见她,那个40出头的陈香女,虽已半老徐娘却姿色犹在。陈香女每次见他老关都热情得不得了,爱往他身边凑,阵阵女人的气味扑过去,搞得他心猿意马的。别人对国家干部大都敬而远之,她却不怕。自古就有不乏像陈香女这样一见官就往上凑的女人。老关每来上村塘,若被陈香女看见,必迎上前去拉他进屋洗脸喝茶食酒。酒酿蛋就数在她家吃得最多,每次走时都余香满嘴,几分醉意。干部就喜欢像陈香女这样的农妇。许多个晚上,老关躺在床上想,如果身边的女人换了曾香女,该是如何的风情万种!无奈这婆娘的老公是上村塘小队的治保主任,长得人高马大,据说还练过几手拳脚,三五条汉子奈何他不得。老关对此有点害怕,所以不敢轻易有什么动作,光在心里急得跟个猴似的。

    然而老关对未来充满信心,一次次地来光顾上村塘,寻找合适的机会。实在不行,哪怕见见在聊聊天也可以。上下塘离公社不过三里地,两根烟工夫就到了。其间,他在去往下井队的三岔路口边碰见一对交合得痛苦不堪的狗。老关趁周围无人,蹲下身来兴致勃勃地观赏了一会。

    当老关出现在庵下侧旁那棵大枫树下时,几条看家黑狗一起吠了起来,留在家里做饭的妇女和玩耍的小儿及那些等待死亡的老人,有的在门口伸出脑袋张望了一会。老关听见一个嘶哑的女声:“死狗,瞎眼啦?熟人都不认得?”于是狗一齐禁声了。对于公社干部,农民的心里是想接近,但又觉得自己不配,所以干脆以冷漠视之。当老关走过庵下时,他备受冷落,除了几声狗的哼哼外,竟没有一个人招呼他。他穿过风龙际,继续往前走去。

    又一阵狗吠,曾香女居住的上村塘到了。社员都下地了,村子显得有点冷清。有人从屋里伸出脑袋张望,但之中没有他想见的那个人。“也许下地摘菜了吧?也许蹲茅厕去了吧?”老关不禁为此浮想联翩了。

    老关觉得没有停下来的理由,正要寂寞地经过村子,猛听身后一家门缝里传出稚嫩的声音:“老关,老关,蛮大的官样!”老关站住了,他感到这话于他是一种蔑视,就转身怒气冲冲地走近发声的松发婆佬家,厉声说:“谁说的?有本事再说一遍!”两扇木门吱地打开,他瞥见一个小孩的身影从后门窜上了后山。与此同时,门口现出一张沟壑纵横的黄脸盘,这黄脸惶恐于色道:“关书记你大人大量,全是我外孙年旺的不好,没爹娘,少教训!等他回来看我打死他!”随着这声音,一股腐臭从松发婆佬的嘴里扑向老关,老关感到一阵恶心,想呕吐,然而忍住了。没等老关回话,接着就见松发婆佬对着后山大声骂:“年旺你个死仔!歇烂畚箕咯!火板装你咯……今天你别想回家食饭!关书记是大官!关书记是专管你的官!”

    在乡下,村民看见公社干部往往一律呼之“书记”。在他们眼里,虽然“主席”是天下最大的官,却要上北京才看得见,但首都是人人能去的地方吗?而“书记”却是他们亲眼可以看见的最大的官。农民有个很势利的想法,即送上“书记”这个称呼很保险,即使叫错了,对方也不会责怪,反认为这是对他的一种祝福。在这方面,我父亲就是一例。我亲眼看见有一次作为普通干部的父亲被人叫成书记时,那眉飞色舞台的表情。现在,老关听到这尊称和松发婆佬对外孙真诚的斥骂,果然消了不少气,但为警告起见,他且走且厉声说:“下次别让我再看见他!否则我要抓他去坐牢!”鼻子里哼哼着往前走去,背后是愣着的松发婆佬。

    这一个插曲完结之后,曾香女仍没有出现。老关有点失望了,他怅怅地往八十四坑走去,路上碰到一身泥浆正踩着打谷机的队长陈应声,两人吸了根烟扯几句闲天就各自走开了。老关心里闷闷的,觉得队长今天对他也不热情,竟没有留他吃饭。他抬头看看天,太阳刚爬上西排岭不久;他低头看看表,刚过九点钟。他一时竟不知道接下来干什么。他感到了空前的无聊,便干脆坐在路边草丛中抽根烟,看着远处发了一会呆。正当他把天上那两朵云想象成刚才那对正在交配的狗时,远处的唤牛声打断了他的呆想,他从草丛中现出身来,拍拍屁股,迈步朝斜光坝方向走去。

    琴江河畔的斜光坝越来越近,村背后那座与屏山交界的最高峰八卦岭,在蓝天白云映衬下显得越发巍峨。峰顶那座尼姑庵清晰可见,山门洞开,像张着一张大嘴。老关遥望了一会,转身把一泡尿淋在一棵小树下,系好裤带后,他觉得脐下三寸处隐隐发胀。他忽然改变了原先的主意,决定上尼姑庵去看一看。

    爬山就是这样,看起来近在眼前,实际上远在天边,翻山越岭很费周折。好在老关本来是农家出身,自小放牛砍柴锻炼惯了,两三个小时的山路不在话下。加上有他内心神秘的驱动力,老关一口气爬上了山顶,出现在尼姑庵前面的空地上。

    老关的到来,让这几个尼姑多少感到有点意外,这样的农忙时节是绝少有闲人来光顾的。老关听口音,知道她们都是临县屏山人。尼姑都不认识老关,但看他那一身打扮,大致猜出他国家干部的身份,便热情地招呼老关洗脸,让座,上茶,点心,还一再留他用餐。“不认识我吧?我是大由公社的关书记,底下的斜光坝队归我管,今天特意上来看看你们。”老关坐在茶桌前,用蹩脚的土城普通话打着官腔。“阿弥陀佛!施主这么热的天走远路来朝菩萨,真有诚心啊!菩萨保佑你!”一个年老的尼姑双手合掌地说。老关并没有理会她,他此时正全力注视着对面一位年轻尼姑,那白里透红的嘴唇和隐约起伏的胸部,一下子触动了他的内心。他愣了一小会,起身走出膳房,背着双手,踱着小步,这里看看,那里瞧瞧。尼姑庵就那么大,顺着走逆着走前前后后转了几圈,看不出什么名堂来。本来山下的风景很美,远近山水人家尽收眼底,但老关对这些没有兴趣,他此时脑子里乱糟糟一片。走过禅房时,他回头对年轻尼姑柔声说:“住宿条件怎么样?带我去看看吧。”年轻尼姑在前面带路,老关在后面跟着,此时他把眼光盯住了前面的活动不止的腰臀,不觉心里又是一动。

    里面好一阵没有动静。忽然,“哇哇”的哭声打破了尼姑庵的宁静,随即只见年轻尼姑几步从屋里冲了出来。阳光下,年轻尼姑衣衫不整,满脸是泪,来到坪外坎边蹲下埋头,肩膀一耸一耸变成了低声抽泣。全庵尼姑纷纷跑出,问清了事情的原委。于是群情激愤,有的脱布鞋,有的找棍棒,还有人从门后尿桶里拖出一把尿勺擎着,嘴里嚷嚷着进屋寻那个老乌龟算账,却左寻右找不见人影。

    原来,老关已趁乱从后门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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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普通的灵魂能承受多大的痛苦? (2007-10-17 13:53:50)
标签:文学原创 人生感悟   分类:岁月故人

    从遥远的家乡传来许多消息,最令我震惊的是她的去世。
    她是个很洋气的女人:衣服从来都穿得很得体,浑身上下一尘不染;大大的眼睛,深深的眼窝,白皙的脸庞,乌黑的卷发,时时让我想起那年头电影里的女特务,让人遥想她年轻时的鱼沉落雁,光彩照人。当我长到能记事的时候,她已近中年,却风韵犹存,还散发着浓郁的知识分子之气。这样的知识女性,在五六十年代闭塞落后的武夷山脚下,绝对可以说是一百个女性中也挑不出一个,所以用“鹤立鸡群”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正因如此,家乡很难有合适的男子配得上她,但她又不能不出嫁——这正是她一生的悲剧所在。

    她的家境也曾经相当的阔,父亲是解放前的大学生——那时代全国能有多少大学生?尤其在偏僻的乡下,用“凤毛麟角”来形容她父亲当时的地位和价值,是再恰当不过了。在旧社会,读书读出名堂来的人家,族里都要拨给几百亩良田,自此年年可以不劳而获。每到收获的季节,几乘轿子便浩浩荡荡下乡收租。她就在这样的锦衣玉食中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代的后童年时代,辉煌还延续到50年代最初几年的少女阶段。50年代中期她考入幼儿师范学校——那时候能上幼师者实在不简单,不亚于现在考上了重点大学。她从小天资禀赋好,家庭教养好,眼睛会说话,能唱又会跳,浑身上下都是文艺细胞。在师范受了三年正规训练后,技艺更是突飞猛进,外貌也是锦上添花,像一朵盛开的夏荷,香飘百里。

    她离过婚,但不知道离婚的确切时间,大概是在60年代后期,即30 岁左右。在土城老家,通奸现象非常普通,但离婚的人却少之又少。然而她竟离了婚,并且重新嫁了人,这在一些守旧的人眼里简直是异类,比偷汉还更不可原谅。她的前夫是一位林场干部,两人离婚的时候已育有四子,大的已有十来岁,小的刚刚出生。一顿大吵之后,她抛夫别子,怀抱最小的婴孩嫁给了一位刚死老婆的小学校长。

    究竟是什么促使她有这么大的勇气辞旧迎新?是看上了校长的帅气吗?但人们说校长跟帅不挨边;是因为校长浪漫吗?但人们说校长离浪漫差十万八千里;是贪慕校长家的物质生活吗?但谁都知道校长家三代贫农,家徒四壁……是事先有了婚外之恋导致这次改嫁吗?好像也不是。总之,从来没有确切的答案。有人综合多面方信息再加以适度的想象,得出结论是:她想寻找一个属于美丽女人特有的浪漫。一位年轻漂亮的知识女性,面对庸俗的家庭生活,梦想的翅膀是那样的沉重;她的心想飞,但飞不起来。绝望之余,犹豫再三,她选择了反抗。一个敢于反抗的人是因为心中还有希望,像鲁迅说他是“反抗绝望”我深表怀疑。她毅然作出抛弃旧家寻找新的幸福的决定太难太难,她当时承受的舆论压力之大无法想象。

    世人只赞叹那种无论怎么痛苦都咬牙忍受从一而终的婚姻。她显然不想这样,她想在人间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她做对了一半。她寻找幸福的想法是对的,但她不知道这世间本无幸福,人生来是痛苦的,幸福只在梦里,现实只配受苦。对于一个年轻漂亮而又充满才情的女人而言,受到的磨难更比常人不知多几倍。她的再嫁并没有让她升入幸福的天堂,反而坠入了另一种地狱。她后夫的家在偏僻落后的大山里,亡妻留下的两个孩子现在也归到她的名下,随身带来的一个再加上与后夫生下的两个,这个血缘复杂的家庭让她不堪重负。几间破屋,满地鸡粪,脏得恶心的茅厕。这一切跟她的想象差的太远,她把一只脚踏进后夫家的门,另一只脚却一直留在门外,随时准备退走。从此,她一年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她似乎没有家了,她以校为家;她寒暑假常在老娘家度过,逢年过节不得不回到那个山村忍受一两个晚上,天亮之后便赶紧逃走。她的生活与单身没有什么两样。

    最要她命的是她改嫁之后全部岁月里无尽的悔恨。她是那样的后悔,以至于经常可以当着别人的面,一个人躺在地板上打滚,歇斯底里,痛哭流涕,痛骂自己是天下第一号傻瓜,怎么做出这等离婚的蠢事!她就是这样在现实与理想之间徘徊。她进了城,发现城里不堪忍受,没有她原来想要的东西,于是出城来了,接着进了另一座城,却同样发现那里也不是乐土,于是她开始怀念原来的那座城了——这世间有多少人就是在这样的彷徨中受着生命的煎熬?她对人生没有深解,不知道此城与那城都是人间的地狱之城,没有太大的区别。

    她最后是患肝癌去世的。得此病者,如果不是由于过多的抽烟酗酒,那就是大半由长期的情绪压抑所致。六十多岁的她就要告别这个世界了,此时此刻她心事浩茫,浮想联翩,悲痛欲绝。后夫此前已离她而去,子孙围在她临终的病床前,来送别这位被痛苦折磨了一生的长辈。但此时的她眼里已没了孩子,她心里惦记的仍是生前这桩令她悔青了肠子的离婚。弥留之际,她忽开口请求,能否让她前夫来见最后一面?远在四百里外的前夫得此消息及时赶到。她虚弱地又一次发出请求,除了她的前夫,让其他所有人都暂时离开。里面好像传来低低的絮语和隐隐的哭声。一会儿,前夫打开门从屋里出来,面无表情地说,人已去。

    她在临终前对前夫说了什么?她想请求前夫的原谅吗?她想抖掉身上背负了三十多年的心灵包袱吗?她想带一颗轻松的心平静地离开这个世界吗?我不知道。

    但是我想,如果她生前把自己交给佛祖或者上帝,灵魂就可能得到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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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哥(上) (2007-11-21 10:58:15)
标签:励志 哥哥 旧事 人生   分类:岁月故人

    二哥仅仅比我大五岁,但他六年前就处于半退休状态了,他那个单位从来就什么事没有,每天上班就是陪老干部打牌聊天,二哥觉得那是在虚掷光阴,非常苦闷,便不想干了,连副局长也不要了,把位置空给了做梦都想当官的人。在这个庸俗不堪的社会里,多少人甚至为一个不能称之为官的股级干部而争得你死我活,二哥却敢于放弃这个有人一辈子想得到却得不到的副科级官位,这实在让庸人们不能理解。但我能理解,因为二哥的兴趣从不在官。
    虽然我与二哥年龄相差无几,但兄弟俩几乎是在两个完全不同的时代里成长的。像大哥大姐一样,不幸的二哥也被旧社会整得好苦,初中毕业后就因家庭成分不好而被剥夺了继续读书的权利。辍学在家的日子里,每当二哥在山上砍柴遥望他曾经就读过的大由中学时,就会狠狠地说一句:“我真想用炸药包把这个学校炸掉!”后来,父亲想尽办法求人送礼,好不容易把二哥送进了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石城分校。“半工半读,勤工俭学,三大革命打先锋。”每次寒暑假回来,二哥都向我们叙述在洋地公社那个山沟里的所谓“大学”生活。我现在印象最深的是二哥向我描述的那刻骨铭心的饥饿,一天到晚肚子饿,时时都想吃东西,从食堂到宿舍,短短二三十米的距离内,不需要任何菜,盆儿里的那点米饭便被吞下了肚子。在那个时代,人的主要精力都用来对付永远干瘪的肚子,哪里还有余力从事读书这种精神生活呢?何况每天还得下地干半天农活!所以,二哥“大学”两年的学习实在没有什么长进,这使得他在随后到来的“文革”后第一春的高考中毫无悬念地名落孙山。据父亲当年愤怒的叙述,二哥因中午睡过了头而错过了其中一个下午的考试,当他慌慌张张地从床上爬起赶到考场时,竟发现已经有人在陆续交卷了。二哥背着行囊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中,挨了父亲一通前所未有的教训,然后扔给他一把锄头:“下地去吧!”父亲低沉地说。二哥从此面朝黄土背朝天,把个小青年累成了个地道的农民。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来了。困苦的农民生活让二哥猛醒,他扔下锄头拿起书本废寝忘食地开始恶补功课,我记得其中的一本政治复习资料,他可以从第一页顺背到最后一页,又从最后一页倒背回第一页。二哥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这一年终于考上了农机学校。父亲高兴得奔走相告,杀鸡宰猪招待亲戚朋友,庆祝全家转型时期的到来。

    二哥在学校主要学习驾驶拖拉机,修理农业机械,另外还兼学阉鸡和劁猪等兽医技术。直到现在,我还从未见过二哥开动一部机动车,但我曾亲眼目睹过二哥把一只公鸡捆缚紧夹在两腿之间,在公鸡的惨叫声中,二哥用一把锋利的小刀从公鸡的侧身拉开一道口子,再用两把钩子尽力往两边扒开一个洞,以一根细线从公鸡体内取出一对卵圆的东西,二哥擦擦手指着这对物事说:“它们相当于人的两只睾丸,专把公鸡折腾得不想吃东西,而专想与母鸡交配。现在我把它们取出来,它就变成了一只蔫鸡,就会老老实实地吃食长肉啦!”他的三个弟弟于是都很惊服,一致觉得二哥博学多才。

    二哥成了我们这串挨挨挤挤的兄弟姐妹中第一个脱颖而出的读书人,他的成功使全家像过年一样喜气洋洋,也成了父母时时教育我们努力上进的榜样。对我来说,二哥倒不是在学习上激励了我,因为我的学习向来很优秀,考上学校从来不是能力问题而只是个时间问题。真正吸引我的是二哥每年寒暑假从遥不可及的山外带回来的现代文明。现在我仍能如数家珍地说出他给我们传播的流行文化:港台流行歌曲、美国连续剧剧情、花格子衬衫、喇叭裤,甚至还有那时我们都还不懂的爱情故事。认真回忆我的成长经历,我不得不承认二哥就是我的启蒙师,是他帮助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至今未变。

    不知道二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鲁迅的。大概是我上高中的第一年寒假里,二哥忽然热烈的背诵起《阿Q正传》《狂人日记》里的一些片段,我俩都乐得哈哈大笑,二哥甚至笑出了眼泪,他说鲁迅太幽默了,我说我觉得也是。在爆竹声中,当我提起笔来要完成老师布置的那篇寒假作文时,二哥严肃地告诉我,应该学习鲁迅,不能只唱赞歌,你看他的一篇《祝福》,在天地圣众都在享受牲醴和香烟的时候,却注意到了一个被冻饿而死的祥林嫂,深刻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在大家高高兴兴过新年的时候,一定还有许多悲惨的穷人在外面到处要饭,你的作文要反映这方面的内容。”二哥这样正告我。受了二哥的启发,那年的寒假作文中,我东施效颦地虚构了一个叫化子过年的故事,字里行间充满了幼稚的悲悯情怀。我平生第一次从二哥那里知道,写文章主要应该是用来批判现实的,批判是读书人的天职,放弃了批判,就好比农民放弃了耕田工人放弃了生产军人放弃了扛枪。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二哥对鲁迅的感情至今未变,他电话中总不忘告诉我,我寄给他的鲁迅作品他一有空就看,已经不知看了多少遍,真是百看不厌。几十年来,我一直对鲁迅偏爱有加,并越来越甚。我想,二哥正是我走向鲁迅先生的引路人。

    二哥多才多艺,全身遍布文艺细胞。他乐感极好,小学就会吹笛子,从三十年代大上海的恋歌到解放后的革命歌曲,他无所不吹,音调到位;二哥还打毒蛇,捉青蛙,剥其皮,亲自制造二胡,把《二泉映月》《江河水》《赛马》等名曲演奏得跟专业水平没有什么两样;有一年,他从山外带回一把小提琴,当着全家人的面把一首《梁祝》拉得如泣如诉,如怨如慕,让我们目瞪口呆;他最拿手要算是口琴,一会儿吹奏出像手风琴一样的效果,一会儿又吹出小提琴一样的新式单音,真是出神入化,我的口琴技术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但只学到了其中的万分之一;前几年,二哥打工之余趁别人都去喝酒赌博吹牛打炮,自己借来一根排箫,没过几天,他便吹奏得像模像样,生动感人。二哥年轻时候还会写诗,18岁就写出了新诗《农民的笑声》,发表在《赣南日报》上,形象地表现了当时全国范围内包产到户的农村大好形势。

    我经常想,有多少人在错误的时间里出生在一个不该出生的地方,我二哥就是这样的人。如果造化不这样捉弄人,二哥这辈子很可能会成为某方面的专家,但时代却让他早早就闲下来了。我也总想,父亲当初不该强迫二哥入党从政,他绝不是那块阿谀奉承爬行求官的材料,他应该干业务做学问,但历史和现实丝毫不给他这方面的机会和条件。十几年前二哥就说过,他最大的理想是能在大学里当个老师,自由地向学生宣讲自己的思想。最近他还对我说,他想去大学里当一名老旁听生,但又害怕人骂他神经有毛病。“人不仅要生活在现实中,而且还要生活在理想中。”二哥就是一个时时生活在理想中的人,他的精神追求与他所处的那个环境格格不入,但却弥足珍贵。我常想,生活中如果多一些像二哥这样的人,这个社会就会比现在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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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0: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哥(下) (2007-11-26 11:04:59)
标签:原创 手足 旧事   分类:岁月故人

二哥中专毕业之后,并没有怀揣尖刀走村串户当兽医,而是胸前口袋里插枝钢笔在乡下做了一名文书。靠父亲的遗传和后天的努力,凭二哥的文字能力应付他那点工作绰绰有余,再枯燥的工作总结和领导发言,他也能写得有条有理,文采斐然。

有一年,二哥进城开会,来正在县上读书的中学校看我,临走从包里掏出三个苹果塞给我,我当即欢天喜地把苹果锁进了自己的樟木箱。二哥走后,我迫不急待地把苹果取出,我一个表弟一个,留下的一个在我的木箱里呆了两个星期。当我忍无可忍终于吃掉那个苹果后,香味却留在我的箱子里达半年之久。每当我因读书饿得头昏眼花,回到寝室我就会打开箱盖,一股奇香立即扑鼻而来,沁人心脾,头脑便一下子清醒了许多。此后至今我再也没有吃到过那么香的苹果。我奇怪这世上哪来那么香的苹果!当我想起亲人的时候,我总是愿意把他们与某种事物相联系,如想起录相就让我想起了父亲,因为我曾经一时的放纵一度让父亲担心我的学业;看见海带排骨汤就使我想起了母亲,因为那食物是我家冬去春来的标志;一唱起《芦笙恋歌》就使我想起了大哥,和大哥曾经被体制野蛮践踏的短暂青春;而说到苹果则让我想起了二哥——因为这代表了二哥曾经对我的一份关怀和我对二哥的一份感激。

我在南昌读书的那几年里,二哥正好赴行政学院进修。当时的行政学院地处南昌郊外的梅岭,但二哥几乎每个周末都要坐公交车颠簸几十里地来市里看望我。兄弟俩一块相处大半天,他询问我的学习和生活,彼此畅谈人生和理想,傍晚又坐车回到郊区他自己的学校。偶尔兄弟俩共挤一床,骈足而眠,悄声聊至深夜。仍像我读高中时候一样,二哥每来必买水果,或苹果,或香蕉,或葡萄,偶尔还有珍贵的芒果和荔枝。那时候家穷,无钱买零食,更别说这些昂贵的水果,但二哥在吃方面从不抠门,他告诉我,衣食住行四项中最重要的应该是吃,没吃好其他什么都谈不上。我从中学到现在一直坚持不要亏待自己这张嘴,宁可穿得破破烂烂也要尽量对得起自己的肚子,这一点我是受二哥影响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思想界两个相对比较活跃的时期都已经过去了,一次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另一次是80年代后期。在我成长的关键时期我有幸赶上了后一次。当时全国思想界风起云涌,二哥身处江湖却心忧天下。我从二哥那里平生第一次认识了方励之、严家其、包遵信、金观涛等人的名字,也第一次从他嘴里听说了市场经济、自由民主、全民公决等代表西方制度文明的新名词。毕业前夕二哥对我说:“我的毕业论文想写写关于市场经济方面的问题,我觉得中国将来非搞市场经济不可。”此话不幸被二哥言中,四年之后,中国全面推行市场经济并写进了宪法和党章。但在那个动不动就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时代,公开宣扬市场经济是要冒风险的,方励之当时不就主张在中国推行西方自由经济制度而变成了思想犯吗?今天,当我们在日常生活的各方面尽情享受市场经济政策带来的好处之时,当年那些摇旗呐喊的先觉者,现在却不知埋在哪里的地下了。中国的先驱者从来就没有好下场。好在二哥不是什么大人物,故能够平安无事地当个小吏。

二哥在这样的环境里注定是个孤独者。多年来社会上流行这样一个段子:“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要培养;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党放心;吐了喝,喝再吐,这样的干部靠得住;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干部要调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干部不能要。”无名氏以调侃的方式揭露了我党越来越腐败的风气。一度处在官场上的二哥不会喝酒,更不会逢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当别人在饭桌上纵横捭阖吆五喝六酒酣耳热的时候,二哥却早就三下五除二吃完抬脚走人了。仅看饭桌上的表现,二哥就是我党一位极其不合格的干部,所以被挤出官场应该是情理中的事。好在二哥有自知之明,不等官场淘汰他便事先退出了那个比黑社会还黑的大泽乡——他宁可赋闲在家也不同流合污。在当今社会,像二哥这样的党员能有几人?

二哥崇尚简朴。在我看来,二哥的生活简直就是苦行僧,但他自得其乐,认为人生本该如此。如二哥洗澡从不用肥皂香皂沐浴露之类,从来都是一桶清水完事,他认为清水最干净,其他任何东西加进去都是沾污。二哥穿着从不讲究,70年代出品的衣袜还在他身上若隐若现,二哥说:“计划体制虽不可取,但那时候制造的产品质量就是好!”二哥向来崇尚素食,反对大鱼大肉,青菜从来不加油盐,经水一煮捞起来下饭吃得津津有味。我童年吃红薯吃伤了胃,现在一看见这种食物就不禁反胃。二哥过去吃的红薯不比我少,只比我多,按理说他的胃伤得比我严重,但他现在对红薯仍喜好如初,即便外出打工也要背上一袋,早晨起来锅里焖几条,这边人出去锻炼,回来时红薯熟了正好当早点。城里人吃红薯是时髦,但二哥吃红薯是发自本心,而我似乎已经忘了本。

二哥把锻炼身体当成了每天生活的必修课。每天或早或晚他都要至少走30里地,这样的路程实在令我吃惊,它是我儿时去屏山公社姑姑姑父家做客的距离,每走一回就相当于一次红军长征。在荒郊野外纵横阡陌之间,二哥穿一双布鞋疾走如奔,这样的锻炼非常费鞋,几乎每月坏一双,二哥却以此换来了强健的体魄,伤风感冒尚且与他无缘,更别说其他的什么疾病。受了长辈遗传,二哥身体高瘦,但精神状态极佳,善吃苦能耐劳,人过中年仍跟普通体力劳动者一样扛搬重物大步流星,决不落人下风。

看到现在的独生子,我总会产生些许的悲哀,他们这代人永远不会知道兄弟姐妹是什么意思,而我则有幸从小就深深体味手足之情的内涵。当我在这个不属于自己的闹市里孤独困苦之时,会时时想起家乡的二哥,忆起兄弟一起成长的快乐往事,心中便涌起一缕温暖的亲情,它让我对生活充满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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