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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 汕尾“治软”关键在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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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6 00: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治软”关键在于法治

    9月27日,距广东省委汪洋书记8月6日去汕尾调研已经近两个月了,汕尾市在汪洋书记走后这段时间内,掀起了一股改善软环境的“砍尾”运动,其成效究竟如何可谓见仁见智,幽壹这里就不予置评了。

    不过我始终觉得,汕尾的软环境若真的想好转的话,就一定要大力推行法治,唯有法治才能救汕尾。汕尾过去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不好的事情发生?为什么会始终发展不起来?外地人不敢去投资,本地人不敢回去投资?关键就是在于法治的缺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实在是太普遍了,太过缺乏法治的土壤,由此导致了一次又一次的恶性循环,造成汕尾年年在广东省排名倒一倒二。

    先来说说何为软环境?说到底,很大程度上还是指法治环境。如果法律不彰,大道不行,那么这个地方软环境不用说也是不好的,又何以能够发展起来呢?

    既然法治是汕尾在未来能否取得大发展的关键,那又应该如何落实法治呢?

    靠磨嘴皮子,作一些“官话、废话、套话”的工作报告吗?靠全民战术的“政治运动”?靠媒体及各部门的大吹大擂?还是靠各种各样耗时费力的研讨会?这些东西恐怕都不能真正起到什么实效。关键还是在于汕尾市政府是否有决心从自己做起,落实法治。

    在当前的情况下,我觉得汕尾落实法治缺少的是两个机构,一个是类于香港“廉政公署”的公检机构;一个是类于香港 “飞虎队”的执法机构,其一个用于治理当地官员的贪腐;一个用于治理当地一些不法分子的坑朦拐骗行为,用这两个机构来推行“铁腕治汕”,彻底落实法治社会,这样才能救汕尾。

    汕尾这片土地,实在太需要法治来浇灌了。关于普及法治,我本来寄希望于教育,后来才渐渐明白,如果大人的社会环境都搞不好,何以要求今日之学生,未来汕尾之主人将来就一定能搞好?大环境若得不到改变,教育又如何能担负起“普及法治”这样的重任呢?况且寄希望于教育,时间未免太久长了,教育的回报是很需要时间的,难道还要汕尾再等上十年、二十年再来发展吗?这显然不够现实。

    今日之汕尾,早已到了只争朝夕的时刻,已被逼到墙脚了,必须将一日当成两日用,这样才有可能赶上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因为过去落下的课实在太多了,如果现在仍不加紧补课,那么未来就只能继续无限期地充当广东老“尾”的角色了。所以不能单等教育来普及法治,必须由政府主导,主动去大力推动。

    也许有人会说,你怎么这样讲,汕尾怎么会没法治呢,你这不是在抹黑“社会主义新汕尾”吗?我答之曰,汕尾在社会主义的天空下,当然不能说完全无法无天,这肯定是不实的。然而也应该看到,很多时候有法得不到落实,法律成为一纸空文的社会现状,却也是无情的事实来的。况且党中央都一直在说要在中国大力推行“法治社会”,何况汕尾这个地方呢?

    总的来说,我认为汕尾“治软”的关键在于法治,法律若彰,则软环境不愁不好转。(QQ:33079930)


         幽壹
2008年9月27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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