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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文解读梅州的市管县存在的历史局限性和现存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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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11: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壮大县域经济是推动“市管县”体制改革的新动力  作者:刘福刚  [2005-3-8]
   现阶段,我国地方行政区划层级,除台湾、香港、澳门、海南和直辖市外,基本上是省(区)—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市管县”体制已成为全国各省(区)最基本的行政体制。随着时代的发展,“市管县”体制的历史适应性变成了经济发展的束缚。壮大县域经济作为推动“市管县”体制改革的新动力,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
    现阶段,我国地方行政区划层级,除台湾、香港、澳门、海南和直辖市外,基本上是省(区)—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市管县”体制已成为全国各省(区)最基本的行政体制。随着时代的发展,“市管县”体制的历史适应性变成了经济发展的束缚。壮大县域经济作为推动“市管县”体制改革的新动力,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
   一、“市管县”体制形成的一个历史过程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为了保证城市蔬菜等副食品的供应,天津、无锡、常州、北京和上海等大城市自发地领导起周围的县。
   1950年10月,旅大行署改为旅大市,为东北行政区直辖市,下辖旅顺市和金县、长山县,正式开创全国“市管县”的先河。
   1959年9月,为了密切城市和农村的联系,促进工农业的相互支持,便于劳动力调配,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市管县”得以迅速推广。
   1982年,为了促进城乡经济共同发展,中央决定推行市领导县体制,发出《关于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的通知》,“市管县”被推向新的高潮。
到2004年底,全国334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中,已有269个“市管县”体制下的地级市,“市管县”体制下的地级市所领导的县占全国总数的80%以上。
    二、“市管县”体制之所以形成的历史适应性分析
   “市管县”体制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历史适应性。
   第一,“市管县”体制增加了政治领导的组织力。在我们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由于物质条件和自治能力的限制,管理幅度狭窄,在省与县之间,增加管理层次,达到了增加管理力度的作用。
    第二,“市管县”体制“实化”了省与县之间的“地区层次”,解决了“地区层次”缺乏法律主体地位的尴尬局面,使之变为“一级政府”。长期以来,地区行署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一级政府的工作任务,但其不具有相应的法律地位。“地区”没有地方权力机关,地区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以及行署官员的任免得不到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的批准,政府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监督。实行“市管县”体制后,省县之间的“地区层次”由虚变实,市的重大决策、人事安排等都有人大的批准和监督;同时,其税收、财政也在一定的制度规定下实现了与省、中央的合理分割,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地方财政。
    第三,“市管县”体制精减了“地区”与所在市的政府机构,提高了行政效率。在市管县之前,省县之间准层次机构地区行署基本上对应着每一个省级部门,除了人大和政协等机构外,与所驻市机构大量重复,人员闲置现象严重。
    第四,“市管县”体制是中心城市有了较大的发展腹地,推动了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了区域经济协作发展,为中心城市保障了当时的“菜篮子”、“米袋子”,提供了工业原材料,推动了工业化发展,集中力量推动城镇化。同时中心城市发挥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市管县”体制的副效应
    随着经济市场化的不断深化发展,“市管县”体制的弊端日益明显地显示出来。
    第一,“市管县”体制缺少法律依据。宪法规定,我国地方政府管理层次为“三级”,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在省与县之间没有“中间层次”。实行地级市管县体制的法律依据大都来源于宪法规定的“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市”。但究竟什么是“较大的市”?国务院曾经批准青岛、徐州、唐山、齐齐哈尔、淄博等18个市为“较大市”,如果加上自然成为“较大的市”的28个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共计46个。因此,只有46个“较大的市”和4个直辖市依据宪法可以实行市管县。对一般地级市管县没有规定,加之现在的多数地级市只管四五个县,也不属“较大的市”。由于混淆了“地级市”与“较大的市”的概念,实行“市管县”的地级市竟多达269个(2004年),结果“市管县”名义上由市受省委托进行代管,但事实上省不再过问,而由市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管理,也就是说市的权力在不断扩张,从而成为实际上的一级行政区划。可见,“市管县”有悖宪法,缺乏法律依据。
    第二,“市管县”体制增加了层次,加大了行政管理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市管县之前,我国的行政层级由中央-省-县(市)-乡(镇)四级组成,虽然省县之间有一个地区行署,但毕竟是一个虚制层级。市管县后,省县之间的层次由虚变实,行政层次变由中央-省-市-县(市)-乡(镇)五级组成,这在秦汉以来是不多见的,在世界上也是不多见的。
    大量的理论研究成果证实,行政组织每多出一个层次,信息的失真率就会成倍增加。从科学管理角度而言,信息传递的中间环节要尽可能减少,以缩短决策层和实施层的行政距离,便于上下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市管县”体制人为地制造出一个中间层级,凡是县与省之间需要上情下达或下情上达的问题,无论是政策性的还是业务性的,本来可以直接沟通,但现在却不得不经由市一级中间层次,与地管县时相比,信息传递增加了一套程序,影响了信息传递速度,降低了行政效率。
    第三,“市管县”体制下城市的经济辐射作用普遍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市管县的主要目的是以中心城市的优势地位拉动所辖县乡的经济发展,但是,并非所有的市都能起到这一作用。事实上,除传统的省会城市和一些中等发达城市带动力量较强外,一些工业基础薄弱甚至是由县级升为地级规格的城市就很难有力量来帮助县级和乡村的发展,这些城市一般都远离中心经济区,带县的数量也较多。
第四,城市虚化现象严重。市管县体制虽然推动了城市化的发展,但也造成了城市化进程中的另一个后果,那就是广域型城市的大量出现。如杭州市与杭州市区不知何指(杭州市可以指浙江省省会的小杭州市,也可以指管5个县市及8个区的大杭州市),重庆一度成为“世界第一大城市”(将重庆市人口加上所辖县市人口的统计)等怪诞的现象。县乡农民变成了“市民”,但城市的农业人口依旧占绝对比重,二、三产业的比重也低于农业,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城市。
    第五,“市管县”体制虽然表面上解决了原来的地市矛盾,但实际却出现了更为尖锐的市县、区县之间的矛盾,部分地方市县貌合神离,市县关系相当紧张。根据宪法规定,县和市是两个平行的行政区域主体,市管县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是市接受省(自治区)的委托,对县的各项工作进行代管,而非法律意义上的管辖。县与市辖区不同,不构成市的组成部分。但在市管县后,许多市视县为附属行政单位,要求县的经济发展从属于市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着侵占县及农村地区利益的趋向,导致这两个利益主体的冲突。在计划经济体制后期,“市”往往通过截留指标、资金、争项目、财政提取和各种行政审批侵占县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的资源不是依据市场的原则来配置,而是以人为的行政力量来分配,自然会进一步侵害“县”及农村地区的利益,从而形成所谓“市压县”、“市卡县”、“市挤县”、“市吃县”或“市刮县”的现象,严重影响束缚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六,“市管县”体制增加了“干群距离”,减弱了群众的近距离监督,加大了干部腐败的蒙混过关心理,不利于廉政建设。由于仕途层次多,基层领导更换太频繁,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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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1 11: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市管县”体制改革实践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市管县”体制的弊端显露出来,严重束缚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成为冲破“市管县”体制的新动力。许多地区进行了一些针对“市管县”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
浙江省可以说是最先实行省管县体制改革的省份之一,2002年8月17日,浙江省委办公厅下发“浙委办(2002)40号”文件,将313项审批权下放给绍兴、温岭等20个县(市、区)。这份文件后来被浙江省有关部门简称为“40号文件”。浙江省把地区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包括绍兴县在内的20个县(市、区),经济上近似“省管县”,涵盖了计划、经贸、外经贸、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等12大类扩权事项,几乎囊括了省市两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的所有方面,这种“直管”还扩展到社会管理职能,如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车辆管理等,重点是县财政直接对省负责。文件里用四个字表述扩权的总体原则——“能放都放”。这种改革模式成效是显著的,使全省县域经济得到发展,成为全国的排头兵。在第四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浙江省有27个县(市)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县(市)行列,居全国31个省市区之首。
湖北省自2003年6月起,决定对大冶、汉川、宜都、京山、恩施等20个县市“扩权”,以前市州一级掌握的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和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近似于“省管县”。从2004年1月起改革现行省管市、市管县(市)的财政体制,在全省实行省管县(市)财政管理体制。这项改革内容涉及6个方面:预算管理体制,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补贴,财政结算,资金报解及调度,债务偿还等。湖北省这种财权下放为主的模式,是一种非常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山东省“从2003年开始,分期分批扩大县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首批选择30个发展基础好、潜力大的县市,按照‘能放都放’的总体原则,把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到县市,放手让他们发展得更快更好。”
    黑龙江省在2003年的《关于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扩大十强县(市)经济管理权的决定》,扩大十强县的经济管理权,具体到扩权事项达到“十二类,218项”。
    河南省制定了《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将本属于地级市的部分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下放给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等5个县或县级市。这些权限包括:计划直接上报、财政直接结算、经费直接划拨、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证照直接发放、统计直接报送、政策直接享有、信息直接获得、税权部分扩大等。同时,河南省新密市等30个县(市)也享受原地级市掌握的在项目申报、用地报批、证照发放等方面的经济管理权限,以及部分税收权限。两者相加,在这次“强县扩权”改革中,河南省共计35个县(市)的管理权限被大幅度提升。
    江西省决定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进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理顺地方财政分配关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将县财政划归省财政直接管理,财政收支划分范围暂不调整,各类补助、资金调拨等由省财政直接和县财政结算。江西这项改革试点将按照“规范管理、保障需要、激发活力、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从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切入,逐步建立起激励与并举的财政分配机制。
    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下发的《关于做好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省直有关部门文件、信息等可直接传送至县(市)。
安徽省从2004年起,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将收入考核、转移支付、财政结算等直接到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出台的《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中,把应放能放的经济管理权限都下放到县一级,使县一级享受到地市一级的权利。
    辽宁省赋予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县的县(市)省直辖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财政分配“留利于县”。
    五、“市管县”体制改革“路线图”
    现在,许多省市区对“市管县”体制的改革探索,只是进行的局部的“边际调整”,但并没有彻底解决县域经济发展所面临的行政体制约问题。
在全局上,要正确审视“市管县”体制,在认识“市管县”体制的弊端的同时,还要正确认识“市管县”体制的历史适应性。“市管县”体制改革不能“一刀切”,但也确实到了“来一刀”的时候了。
    “市管县”体制改革将会在一些“条块”的局部突破中求解全局问题。这种“条块”局部将会体现在:
    1、省(市、区)中县域经济比较强的个别县市。以湖北省、河南省、山东省等省市区进行的强县扩权为代表。县域经济强大,具有局部突破的能力和影响。给县级政府扩权,还权于县,赋予县级政府更大的人事权、更多的财权、更大的资源支配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权,是今后实现“省管县”体制改革的核心。
    2、省(市、区)中县域经济比较强又比较集中的某些版块,这些版块是“均质区域”。“省管县”体制下的县市应是“均质”的。山东胶东半岛地区,湖南长株潭地区等具有实施“省管县”的基础。
    3、县(市)数量较少的一些省(市、区)。由于管理幅度的影响,县(市)比较少的一些省(市、区)具有“省管县”的条件,如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市县分置”,即“市”只管理城市(包括郊区)自身一块,县改由省直接管理。这一改革内容主要是虚化地级市,缩小地级市的管辖范围,实行“市县分置”,县和地级市都直接由省管辖,在行政级别上和县平行,实行省县两级政府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
    4、“市管县”体制可以首先在财政管理等一些“条条业务”中改革。在全省范围内,首先在财政制度上,对县(市)直接管理,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的“省管县”只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过渡性措施。
    5、将一省市区的一部分分置出来,设立一新的省级行政单位,同时实施“省管县”体制。重庆市从四川省分置,海南省从广东省分置就是典型示范。
    在进行“市管县”体制改革中,要注意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对工业化、城市化程度高的地区,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等直辖市以及佛山市等一些地级市,可以实施“撤县设区”来推进城市化和促进该地区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二是,对地级市实力较强周围县域经济较弱的贫困地区,可以加大地级市发展力度,培育中心城市,实施新型的“市带县“体制。这也是“市管县”体制历史适应性的再认识和再利用。
     六、“市管县”体制的配套改革
    “市管县”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多层次和多系列,要配套改革、整体推进。
    第一,在“市管县”体制的改革中,要加强经济协作力度。要对中心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功能进行正确定位,中心城市和其他县(市)在行政上是平等的,没有隶属关系。如果要培育和加快中心城市的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要通过经济促进手段,不能采用牺牲县市的利益来达到。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县市之间的关系主要通过经济协作来解决,而不是通过行政权利来配置。特别是在一些县域经济强的集中地区,如江苏、浙江、山东等区域,要加大经济协作力度,加大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协作力度,推进资源优化培植。
    第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市管县”体制改革,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县市政府更多地直接管理公共事务,并且把本应该属于县级政府的职权下放回归到县级政府。财政的属性也转变为“公共财政”,加大对县市公共事务的转移力度。将财政的管理方式由“总量管理”转变为“总量与结构管理”。
    第三,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县市主要领导更换快、任期短是一个普遍想象,严重影响到县域经济发展。但县市领导更换快与行政区划层次多的“市管县”体制有关。在“市管县”向“省管县”体制转变过程中,也要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将县的主要干部的级别根据干部的能力和县的大小有所调整。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列》将国家公务员级别分为十五级,将职务分为十二个。其中“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因此,县的主要领导的行政级别可以调整为“ 至 级”,部分县领导的级别可以适当调整,可以让有能力的干部在县里稳心工作,为县领导的仕途发展做好铺垫,有利于干部的选拔,有利于将干部利益与当地群众利益联系起来,改善干群关系,有利于廉政建设,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第四,“市管县”体制改革与行政区划改革相配套。缩省工作,应该成熟一个,成立一个。设立直辖市和分置设省都是缩省的方式。建立适应城市化以及适应将来城市型的行政区划体制。
    第五,“市管县”体制改革要对县进行分类管理。如按人口,按经济竞争力,按地理区位、按经济区划、按资源矿藏等,对县进行分类管理。国家事务的管理由“省级管理”细化到“省级管理与县级监测指导相结合”,应该是公共管理的一大进步。
    第六,“市管县”体制改革要做统筹规划。确立改革目标、改革步骤、改革重点、改革方式,将“市管县”体制改革,与“省管县”体制建立,与经济发展,与政治文明发育,与全面小康建设结合起来。
   为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改革“市管县”体制,可以成立专门社会机构等,来做一些研究、协调、促进、发展工作。
(作者系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心主任 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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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东方不败 on 2005-5-12 at 1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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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1 11: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ed by 东方不败 at 2005-4-1 11:25
    第五,“市管县”体制虽然表面上解决了原来的地市矛盾,但实际却出现了更为尖锐的市县、区县之间的矛盾,部分地方市县貌合神离,市县关系相当紧张。根据宪法规定,县和市是两个平行的行政区域主体,市管县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是市接受省(自治区)的委托,对县的各项工作进行代管,而非法律意义上的管辖。县与市辖区不同,不构成市的组成部分。但在市管县后,许多市视县为附属行政单位,要求县的经济发展从属于市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着侵占县及农村地区利益的趋向,导致这两个利益主体的冲突。在计划经济体制后期,“市”往往通过截留指标、资金、争项目、财政提取和各种行政审批侵占县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的资源不是依据市场的原则来配置,而是以人为的行政力量来分配,自然会进一步侵害“县”及农村地区的利益,从而形成所谓“市压县”、“市卡县”、“市挤县”、“市吃县”或“市刮县”的现象,严重影响束缚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兴宁在梅州发展中的处境,在这方面简直可以做个全国的典型事例来发表!攮括了很多兴宁在发展进程中的无耐和悲哀!很多兴宁人都是从梅县地区继续南迁的后裔,也包括我这个火德公后裔。但在共同的发展中近几十年却被自己的同族无端挤兑,可悲可叹!我不知是无耐还是恨还是怨!
  顶礼膜拜祖宗朝北!无耐叹息还是朝北!!!
     体制是根源!!人为因素是主导!!
     治人者治人心也!!这样如何治人???


[ Last edited by 东方不败 on 2005-4-1 at 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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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 23: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ed by 东方不败 at 2005-4-1 11:34
   兴宁在梅州发展中的处境,在这方面简直可以做个全国的典型事例来发表!攮括了很多兴宁在发展进程中的无耐和悲哀!很多兴宁人都是从梅县地区继续南迁的后裔,也包括我这个火德公后裔。但在共同的发 ...

同感同感
大多都是福建——梅州——龙川的后代,才不能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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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3 04: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ed by 东方不败 at 2005-4-1 11:34
   兴宁在梅州发展中的处境,在这方面简直可以做个全国的典型事例来发表!攮括了很多兴宁在发展进程中的无耐和悲哀!很多兴宁人都是从梅县地区继续南迁的后裔,也包括我这个火德公后裔。但在共同的发 ...


一些兴宁人有过分夸大"兴宁受压迫症"之嫌.

兴宁的人才普遍外流,而梅县虽然也有同样的情况,但较兴宁程度轻.

兴宁与梅县争做区域中心的斗争中,已经失败了.
现在,梅县话是梅州的中心话,非兴宁话.
梅江区是粤东中心之一,非兴城.

其实,五华的情况较兴宁更为严重,但五华人为什么没有想到是"梅县人压迫"呢?
反而个别五华人感觉有"兴宁人压迫"呢.

为什么?
五华的地理位置并不输给兴宁的.
五华的人才并不逊于兴宁.(并不是文化人才才是人才,打石头的也是人才!这点大家应该要想到才对.)

[ Last edited by 坳背醒龙 on 2005-4-3 at 0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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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5 09: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醒龙:过份夸大??
        如果仅仅将兴宁从梅州的前列降至现在的情况,以兴宁的各项基础均不低的情况,兴宁市政府政策有直接原因!但仅仅只是兴宁市政府的因素?你就未免太简单化了!兴宁向来就在梅州地区数一数二,你可以不服,但绝对是实情。但为什么现在会成这样?我是在找真实的原因,不是没事来找事吵的!仅仅是兴宁市政府的责任,刚开始我也以为是,但是了解后发现很多事情就是兴宁市政府领导又有谁敢出来对代管的梅州市说一声:这政策我不同意,很不合理!!没有?!为什么?主要就是体制!根本没有这种体制怎么提?!就是台湾真要独立中国不得不用武力打台湾也得立法才名正言顺站得住脚!!何况是质疑上一级代管领导的政策!能随便乱提的吗?!一则上级的文件指示在中国向来只有服从的原则,这是规章制度!明知不合理也只有接受!你是领导又能怎么样??二则为了保乌纱帽,这关系到自身的前途和家庭,毕竟说敢于为民请愿的包公是比较少的,你我也未必就能上谏,往往还吃力不讨好,没效果时现在的老百姓有可能说你是笨蛋。所以体制是第一要素,不合理的体制、措施就没有相对比较合理的机制来监督,而且监督也是摆设时,这样的体制必将走向极端。我问你很简单的事实,为什么兴宁上个车牌非要到梅州市哪么远去,兴宁办不可以吗?现在的电脑网络很发达,随时可以管理监察的。很简单,可以收钱,收服务费,像诸如此类的现象不少!邮政上缴收入加大幅度、银行的款项绝大部分上缴!干部职工待遇下降十分不满,但是领导也得服从,何况是你们!!兴宁怎么发展?民营要信贷:银行调钱都不容易。你想过没有的?没米怎能做饭???这些兴宁的领导不敢说,不敢提:虽然是本身也无耐,但对于背负乡梓经济、文化建设责任的人来说,这也是无为和不负责。有问题就是要提的,当然不要流于骂仗中,要摆事实说情况!你可以看到梅州市的财政、各行业部门增长很快,你以为是梅州市区这么点地方的人可以创造出来的??是汇合了全部地区的收入。而各市县呢?兴宁呢?
      至于说“兴宁受压迫症"之嫌,不用多言相信连很多梅县人口中不认也好都会心里认同的!从设市被代管开始,兴宁就注定会遭遇此待遇。根本是不用多说的.谁叫你是强有力的##,不是兴宁人想要的,也不是五华人可以想像得出的,当然也不是很多梅县普通居民下意识的,但一层层的所谓强制性的政策文件和发展时厚此薄彼的作风,绝对对兴宁已造成大伤元气!!有没有听过杯酒释兵权???古已有之,当然赵匡胤是皇帝,他还拥有生杀大权,别忘了兴宁的各级领导都是梅州市有权任命的!!所以"不"字是能够乱提的吗?关键是提了也没用!还招来无妄之灾!!很多事你就只有份贯彻执行了,我今天讲出来的原委,不是替兴宁的不作为遮掩什么,而是指出这种制度发展到现在明显的弊病!!老实说你就是想提出来,可能中间已经被拦截了,提了有什么作用,还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请问你有这个能量吗???如果梅州市保存的请示报告文件保存得好的话,我相信兴宁会有很大堆的。又真正解决了什么?搞来搞去谁也不会去提了,因为提了不但没用,还有可能影响自己的发展。光视察有什么用?看看有什么用?问题呢?不要说解决全部,能不能大多数着重解决?!或者说给个时间日期安排,不要无限期拖延下去!!我只估计不要当废物处理掉了就算是不错了。你要怎样有作为?这种管理会有什么作为?
  正因为兴宁曾有比较不错的过去,所以现在也只有遭遇不一般的待遇了!!!


[ Last edited by 东方不败 on 2005-4-5 at 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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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7 14: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东方不败的怨言,但是,如果有"压迫"的实例,会更有说服力.就象黄华华做省长,也不可能明目张胆把省里面的钱随意拨给梅州(兴宁)搞建设一样,政府运行机制,没有想象中的随意和"不公平",尽可能地一视同仁,是各级政府首先要维护的,我想兴宁的父母官也不是草包,可以任由梅州市政府"剥削".不知,你认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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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7 15: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ed by 粤东客家 at 2005-4-7 14:29
理解东方不败的怨言,但是,如果有"压迫"的实例,会更有说服力.就象黄华华做省长,也不可能明目张胆把省里面的钱随意拨给梅州(兴宁)搞建设一样,政府运行机制,没有想象中的随意和"不公平",尽可能地 ...

     "压迫"的实例会更有说服力?前面讲了不少了,你可以慢慢翻翻贴子。在这里讲一点,在文化保护挖掘方面梅州就明显的厚此薄彼,这不算“压迫",算不算不作为?这方面不作为,哪方面不作为,兴宁怎么能够有所作为?难道这也是文化梅州的作为要求?起码可算是个“无为”了!
     你认为被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的那些跟随他打下江山的人都是草包吗??只因为他是皇帝!!很多立下汗马功劳的功臣为避将来不可预知的不测,只有明智地选择自动引辞!!!况且,现在兴宁的市委书记本身是梅县人。不过目前为止,我对他的做法觉得还是比较实干点的,以后的事还不知道。希望他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 Last edited by 东方不败 on 2005-4-7 at 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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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7 20: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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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8 12: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与其临渊羡渔,不如退而结网.
再埋怨,兴宁真的会被丰顺赶超了.并不是危言耸听,兴宁有很好的基础.有很好的天时地利,要崛起,有很多比其他县有优势的地方.WHY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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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8 13: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ed by 粤东客家 at 2005-4-8 12:43
我个人觉得,与其临渊羡渔,不如退而结网.
再埋怨,兴宁真的会被丰顺赶超了.并不是危言耸听,兴宁有很好的基础.有很好的天时地利,要崛起,有很多比其他县有优势的地方.WHY NOT?


     不是埋怨而是找原因,正是因为兴宁很需要结网!如果网根本就没法结,结又有何用??兴宁仍有优势,我不希望在如此的“无为管理”之下再被埋没了,这才是麻木到没救了!!要用兴宁还有的优势重振兴宁的未来,但在梅州厚此薄彼的作风、甚至埋没中,我看不到兴宁在这样管理体制的希望所在!
      很难理解的是:文化梅州中“嘉应三雄”唯有兴宁的胡曦提都不提!奇唉怪唉还是心中的不平衡天平在作倾斜??仅仅是兴宁人的埋怨?连这样不合理的发展都不敢提,兴宁还有什么可能有发展?那才真是能做“无米之炊”的人才了!只是这样的人才不要说中国,世界都属于稀有动物!!


[ Last edited by 东方不败 on 2005-4-8 at 1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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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8 17: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不败如果不是头像泄漏秘密,只凭看帖,我会毫不犹豫把你当男生的.^_^
我比较孤陋寡闻,嘉应三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宋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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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8 17: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嘉应三雄即晚清岭南粤东诗派的三大代表人物:黄遵宪、胡曦(字晓岑)、丘逢甲。
      你好像认为女的应该比较没主张,不是的,只是中国传统的教育比较重男轻女,男孩机会大大高于女孩的原因。我见过很多很优秀的女子,尽管文化层次不同,但真的都不错,你能从她们身上看到很多闪光点。未来的世界将是个互相尊重的年代。当然男、女擅长方面通常可能因思维各有侧重!:)
:)

[ Last edited by 东方不败 on 2005-4-8 at 1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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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8 17: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ed by 东方不败 at 2005-4-8 17:26
   嘉应三雄即晚清岭南诗派的三大代表人物:黄遵宪、胡曦(字晓岑)、丘逢甲。
      你好像认为女的应该比较没主张,不是的,只是中国传统的教育比较重男轻女,男孩机会大大高于女孩的原因。未来将 ...

很好“东方不败”很有个性,我主张多宣传——嘉应三雄即晚清岭南诗派的三大代表人物:黄遵宪、胡曦(字晓岑)、丘逢甲。因为这是客家文化的精彩一页,你能不能多作胡曦的介绍,包括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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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8 17: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段时间甚至可能报上也将有报道,有人在努力中,即使真没有登报,我也会整理出来供大家了解梅州客家优秀人物的优秀一面!:)

[ Last edited by 东方不败 on 2005-4-8 at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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