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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族群与客家社会:台湾竹堑地区客家社会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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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2 14: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客家族群与客家社会:台湾竹堑地区客家社会之形成
罗烈师  清华大学人类学研究所

摘要
关於客家族群形成的议题,应缩小为客家社会之形成,才易於进行具体的讨论.本文以祭祀组织为重点,探讨一个祭祀组织所在的庙会社区的运作原理.汉人经过一百多年的拓垦,在竹堑地区消融了原住民,而建立了汉人社会.闽人所居的竹堑城,是境内最大的街市;新埔街则成为客家的核心.竹堑地区的客家业户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各自在其拓垦地区蜕变成家族,进而建立庙会组织,成为一个庙会社区.与此同时,各庙会地区蜕变中的家族又以轮值的方式,祭祀义民爷.新埔枋寮义民庙原来只被小部份业户祭祀,但是是透过轮值制度,持续地创造更多家族,因而赋予各轮值社区自性,使得义民庙成为全体居民的共同信仰.至此,一个客家社会就在族群紧张关系中,建立起来了.
关键词:庙会社区,仪式交换,家族,区分与结合,跨区庙会
一,绪论:客家形成与客家社会之形成
本文假设族群的建构必须包含社会的建构,而这意谓要建立客家族群必须建构客家社会.「客家的形成」是个十分棘手,却又非常重要的议题.以台湾而言,客家在南台湾的高屏地区与北台湾的桃竹苗地区具有相当程度的优势,我们如果称呼这些地区为客家社会,大致上不成问题.然而众所周知,各大都市中尚有许多所谓的「隐形客家人」;彰化平原与云嘉平原也存在著所谓「福佬客」(许嘉明 1975,邱彦贵 1997);我们绝对无法直接用「客家人」来称呼生活在这些区域的人群.为什麼有这样的差异呢 或者换句话说,一个客家岛屿如何才能在闽人大海中建立起来呢 这是一个客家形成的问题,也就是客家族群如何维持其边界的问题,而本文的特点在於假设此一维持界限的力量来自客家社会.
客家研究始自罗香林(1933,1950),他以族谱资料说明客家系从汉水以东,颖水以西,淮水以北,北达黄河以至上党这块中原地区,经五次迁徙,而落脚於闽粤赣交界山区.然而更全面的族谱,考古,及历史资料显示,这一「衣冠南渡」的说法,尚待商榷.闽粤赣三省的汉民族,无论是客家或非客家的主要源流都来自北方,彼此的血统并无明显的差别.因此,客家的形成应系南方各族群与少数民族相互融合所致(房学嘉 1994,陈支平 1997).虽然语言学的证据显示,客语形成之年代应在北宋时期(邓晓华 1997:13),但「客家」作为一个族群的共称,则至少迟至十六,十七世纪之交,因与广东或福建居民之冲突才产生(陈支平 1997:135).因此,对於客家形成这一问题,我们不应再执著於所谓中原正统.应格外重视南方各族群形成的地域文化,族群文化的认同,以及族群互动等问题(邓晓华 1997:25-6,陈支平 1997:126-37).
本文将「客家形成」这一问题缩小为「客家社会的形成」,以北台湾竹堑地区为例,从社会结构的视角,观察二百多年来,在这块土地上所形成的客家社会.本文分成五个部份,首先回顾汉人社会结构的相关研究;其次从历史,地理,族群,经济,社会等角度,简述竹堑地区的一般概况;再其次就庙会,宗族,仪式等方面,说明竹堑地方的社区结构;最後说明庙会社区基础上,藉由跨区庙会所建立起来的客家社会.
二,文献回顾:族群与社会
族群理论倾向於贬抑客观特徵而强调主观认同,结果是轻忽了形成客观特徵的过程.族群理论有两个理论典范,即「客观特徵论」与「主观认同论」.前者强调特定族群的共同体质,语言,文化,生活习惯;後者专力於一个族群的边界维持与认同变迁.而关於主观认同为何被建构起来的问题,又有「根基论」者与(primordialists)「工具论」者(instrumentalists)的争论,前者即视认同为根基性情感连系,後者则以政经资源的竞争与分配来解释族群形成(王明珂 1997: 23-40).支持主观认同论者都倾向於轻视客观特徵,认为客观特徵不是客观画分族群的的判准,反而是人们主观上用来画分人群的工具(前书:33).然而这一主张的明显疏失是忽略了形成客观特徵的过程,语言之类的文化特徵不是今天要用就可以拿出来用,它的背後必定有一套形成这个特徵的过程.而社会就是这个形成文化特徵的场合,也是族群研究不应忽视的面向.
关於社会结构的研究,可以分别从行为与理念两个层面入手,台湾汉人社会的人类学者特别著眼於仪式的研究,相当程度的整合了这二者.
傅利曼(Freedman)虽然不是首先研究汉人社会结构的学者,但是由於他所秉承的功能学派传统,使得西方人类学者向来都视他为中国研究的带头者.傅利曼的宗族理论系应跨文化的政治制度比较分析的需要而提出的,这个典范来自非洲研究中有国家的社会和无国家社会的比较研究.傅利曼主张东南中国边疆困难的物质条件以及国家权力之鞭长莫及,促使亲属法则发展为一个活跃的宗族社会(Freedman 1958).傅利曼发现具有国家体制的中国,在地方社会上仍然存在强大的宗族现象,因此企图以中国的例子反省在非洲的社会结构研究.按照逻辑,他应该仔细地处理国家与地方宗族之间的关系,但是他却没有这麼做.关於国家与地方关系这个议题,大部份的汉学家及华藉历史学者都有相当稳定的共识,即旧时中国的官治组织之末端止於知州,知县,几乎不及於人民.尤其是乡村,专委於民间的自治,而宗族,乡绅正填补了这一权力空隙(王铭铭 1997:70,戴炎辉 1979:274-281).萧凤霞(Helen Siu)与科大卫(David Faure)以更新的史料,说明宗族社会,地方经济与帝国隐喻勾连在一起.从珠江三角洲宗族的成长与土地开发这一过程看来,我们可以视宗族为一个控制土地的法人,此种土地的控制系藉多重地权的土地利用模式,并透过巧妙而隐晦的文化政治手段而达成(Siu and Faure 1995:1-15).
林耀华,李亦园等学者与上述学者之立场大相迳庭,前者重理念,後者则重行为.而这种差异对文化人类学者而言,正是关於「文化」定义上的差异.古纳夫(Goodenough)曾区分指引行为的模式(model of behavior)与属於行为的模式(model for behavior)二者,藉以釐清历来关於文化定义的纷争.前者指的是指导人类行为的理念体系,後者则为行为本身与物质的布局与社会的布局(Keesing 1981:203).也就是说,前者所关切的是理念的,接近於唯心的;後者所注意的是实体的,接近於唯物的.
林耀华(1986)与李亦园(1982)对中国汉人社会的结构原则提出所谓均衡模式,而近来庄孔韶(1996)也将这一模式修正为所谓的类蛛网模式.林,庄二人都对中国社会结构变迁深切关注,前者称一个社会团体(例如家族)的崛起与退却,是冀求人际关系的系统均衡;而後者则容纳前述看法,并进而发展成「社会类蛛网模式」.「社会类蛛网模式的中心点总是在企图达成理想的完整的纵向的与横向的均衡状态,其间,中国社会生活中人伦相对性与文化的直觉,中庸之道和新斗争哲学相配合,形成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组成部份和复杂的运作,并一直起著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不均衡,不安定时而出现,类蛛网模式总是一个破损,修补,编织的,力求片断与整体达成整合与平衡的过程」(庄孔韶 1996: 470).陈其南认为中国宗族结构的关键是纯系谱的「房」概念,他从「妇女地位的归属,财产所有和共享的差别,赘婚安排的权力义务关系,过房收养与螟蛉子收养的不同,『宗族』的定义和『分支』形态等问题,证明汉人亲属制度中系谱概念之独立性和优先性……中国社会的亲属结构是独立存在的,而且实际上优先於其他社会制度」(陈其南 1990:205-6).庄英章与华英德(Barbara Ward)则以三个意识范式:直接范式,理想范式,内在观察范式,解释汉文化内次文化的差异(庄英章 1994:277-72).尽管这些研究所面对的研究区域及层级不同,但是他们的共同特色都是以理念解释行为.
行为与思想的整合问题,始终是仪式研究的主要进路(Bell 1992:21).研究台湾汉人社会的人类学者便从仪式祭祀组织及祭祀行为中的礼物交换行为,剖析地方社会的构成法则,也因此相当程度的整合了上述学者的不同立场.
施振民,许嘉明,林美容等人,沿著冈田谦的主张,提出祭祀圈作为汉人地方社会结构的骨干.施振民(1973)以纯粹宗教活动定义祭祀圈:「以主神为经而以宗教活动为纬,在地域组织上的模式」.许嘉明(1978)强调祭祀圈成员资格:「祭祀圈是一个以主祭神为中心,共同举行祭祀的信徒所属的地域单位.其成员则以主祭神名义下之财产所属的地域范围内之住民为限」.林美容(1986,1997)以前述理论为基础,实证地划出台湾南投县草屯镇的祭祀圈,并将这种人群义务性结合模式,进一步扩大为自愿性结合的信仰圈及祀典区.
孔迈隆(Myron Cohen),魏捷兹(James Wilkerson)及罗烈师分别以台湾的美浓,澎湖及湖口的民族志资料,说明祭祀圈内的实际运作过程.孔迈隆将祖先崇拜与其他领域的民间宗教信仰一并视为地方社会组织法则的源头,这种作为法人团体的宗教式的共同基金,为中国晚清的经济文化所催化,也因此具有财产权商品化,并广泛的使用契约及股份制等特徵(孔迈隆 1993:1-2).魏捷兹视庙会(祭祀圈)为集体法人,对於家户的财产具有某重特殊的所有权.这表现在祭祀活动时,神明会可以取得家户的部份所得上(丁口钱).庙会维系家户之和谐,最主要的就是在商品市场上的和谐,没有庙会家户的生存将受到严重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一个家户作为家户的合法性,正是依靠庙会上登记了缴交丁口钱的户长名字.庙会所具有的礼物交换和商品交换不仅仅代表了礼物与商品在社会中国共产党存,更代表了礼物与商品间彼此相互构成的关系.也就是说,庙会可以被看作是以超越各类交换结果的方式来促成商品交换体系的文化设计(魏捷兹 1996:233).罗烈师(1997)说明庙会及其构成单位宗族各自经由其共同的祭祀仪式行为而同时形成的过程,这一过程以族群间的紧张关系及逐渐繁荣的商品市场为背景,而最终的结果是土地集中於宗族,一个土著化的地方社会於焉诞生.
本文以台湾新竹县新埔镇枋寮义民庙(以下简称义民庙)所属十五个大庄,描述这种以庙会为核心的社会之形成过程.
三,竹堑
本文所指的竹堑地区是目前行政区域的新竹县及毗连的部份桃园县乡镇(参见下文图一),在本地区活动的族群计有道卡斯族,赛夏族,泰雅族,以及汉族的闽南与客家.汉人於十七,十八世纪之交开始拓垦竹堑,这期间各族群冲突激烈,至十九世纪中期,平原地居的原住民已和汉人交融.义民庙的建立与变革和见证了竹堑地区的族群问题,成为本区的客家信仰中心.
(一)竹堑地区拓垦简史与区域经济
台湾的「原住民」可以分成「高山族」与「平埔族」,高山族可区分成十族,分布於中央山脉;平埔族则有十二族,活动於西部及东北部沿海平原.竹堑地区的原住民有居於新竹东南山区的赛夏族,东部山区的泰雅族,以及活动於平原的道卡斯族.竹堑社属於道卡斯族,他们原分布於香山一带,盐水港附近,後逐渐往东北移动.1722年(雍正元年)设淡水厅,厅治设於竹堑,并於1733年筑城.帝国所选定的城址正是竹堑社住民居所,於是住民被迫迁往旧社.随後复因水患,於1749(乾隆十四年)年,由旧社举族迁往新社,枋寮等处移垦,且向西往新埔关西发展.其活动范围,西南至盐水港与同为道卡斯族的中港社相对,东至咸菜棚,龙冈及杨梅坜,中坜间的土牛与凯达格兰族的南崁社为界(张炎宪,1995:174).
汉人在竹堑地区的拓垦大致上从沿海平原开始,然後逐渐沿河谷平原向山区前进.这一拓垦过程系以道卡斯族人为前导,客家人为班底,闽人投资,逐渐向内山缩减赛夏族及泰雅族人的活动范围.至十九世纪下半叶,西部沿海平原多为闽人居地,赛夏族人退居东南山区,客家人与道卡斯人则融合於其间.平原区的竹堑城成为竹堑政济首府,闽人势力占上风;凤山溪河谷平原的新埔则仅次於竹堑城,成为竹堑地区的第二街市,也是区域内的客家核心所在.
从时间,位置,与地形等角度观察,竹堑地区的拓垦可分成三个阶段,而拓垦的结果,在竹堑地区形成三个人文地理区(参见表一).
表一:竹堑地区拓垦阶段表
时间
位置
地形
人文地理区
1684-1761
海岸至土牛沟
沿海平原
汉垦区
1762-1790
土牛沟至隘屯界
河谷平原
平埔保留区
1790~
隘屯界以东
山区
隘垦区
资料来源:依吴学明 1986:23,施添福1990:22.
第一阶段:自西元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台湾正式纳入清政府版图,至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挑筑土牛沟止,所开垦之区域为沿海平原.清代治理台湾,一者为防汉人窝藏於原住民活动地域,二者为使原住民不能逸出袭扰汉人,远在康熙末年即采取分疆划界的策略.先是在原住民出没要口处,立石为界,继而在立石处开沟,最後则在彰化县,淡防厅一带,以山溪为界,其无山溪处,亦一律挑沟堆土,以分界限.筑为界限的土堆,外形如卧牛,故称土牛,而位居其侧之深沟,则称为土牛沟(施添福 1990:1).
图一:竹堑地区拓垦进展图
资料来源:依吴学明 1986:23,施添福1990:22,改画.
第二阶段:始於1761年挑筑土牛沟之後,至1790年(乾隆五十五年)清政府在全台湾岛以平埔族人设屯建隘为止.土牛沟无法阻挡一波波以竹堑社人为前导,闽业户资金为奥援,以及粤籍移民为班底的拓垦浪潮,这批垦户沿河谷平原东进,一世代之内,已达竹堑山区之前缘,和赛夏族人的冲突加钜.1790年清政府利用平埔族武力,在全台建立屯田制,在各山区要口维持秩序,并避免冲突.於是继土牛沟之後,隘屯防线成为最新的拓垦界限.至此,竹堑地区仅馀东南之北埔山区,东边之关西地区,与东北边之湖口地区,尚未为汉人拓垦.同时间,桃园台地及铜锣圈山北麓的杨梅坜与灵潭陂,亦已由凯达格兰族之霄里社业主与粤籍垦佃户进行拓垦.
第三阶段:竹堑社人因1790年所实施的屯田制,在土牛沟与隘屯线之间,得到大笔的未垦埔地,以为养赡之需.竹堑社人因缺乏资金,或无力耕作,或养赡埔地离社太远,便将这些土地交给闽粤移民拓垦.尤有甚者,拓垦浪潮更漫溢隘屯线,向北埔与盬菜甕等山区前进(参见图一).
经过这三个阶段的拓垦,竹堑地区形成三个人文地理区:汉垦区,平埔保留区,隘垦区(施添福 1990).一般而言,土牛沟以西之沿海平原属闽客共处的汉垦区,而闽人占较大优势.土牛沟与隘防线之间的平埔保留区最後成为客家与道卡斯人融合的处所,而客家占尽上风.至於隘防线以东则是泰雅族,赛夏族人与客家的紧张对立.
历经近二百年的拓垦冲突,十九世纪下半叶,竹堑地区的原住民族群消失殆尽,仅残存部份现仍居住於东部山区,至此形成了以竹堑城为核心的汉人社会.区内并包含竹堑城,新埔街,大湖口庄,咸菜甕庄,九芎林庄,树杞林庄等人口密集区,在凤山溪与头前溪河谷平原上,出现了较具规模的米,柴,炭,樟脑,鱼,果等市集(参见图二).1860年代淡水开港之後,随著台湾对外的贸易的逐渐发达,竹堑地区的南北交通货商的重要性,大幅提高.凤山溪与头前溪中上游流域所产樟脑及茶叶,亦均运往淡水及艋舺出口(陈桂培1872:114).新埔位於竹堑地区的中心地带,又可经由大湖口而畅通南北交通,於是成为竹堑地区的次核心.十九世纪末期,日本政治在新埔设置办务署,使新埔一度成为竹堑城以外的竹堑地区的行政中心.
图二:竹堑地区街市与南北交通路线图
资料来源:新竹县志初稿,新竹州沿革史.
虽然目前看来,新埔因受限於自身狭小的河谷平原,固不如竹北市,竹东市(原树杞林庄)繁荣,甚且不如湖口.然而从区域经济的开发历史看来,新埔凭藉其地理优势成为竹堑地区之次核心街市,而融合了道卡斯族的客家人便以此为其团结中心.此外,从防卫的角度观察,在闽粤械斗严重的时代里,深居凤山溪谷的新埔自有其优势.总之,以新埔所具有的经济,政治,社会核心地位,它後来也成为族群信仰中心,是相当顺理成章的.
(二)分类械斗与抗清运动
中国南方地区向来分类械斗相当频繁,宗族之间持械相斗,甚或联宗对抗,动辄死伤惨重.来自中国南方的台湾汉人一如原乡,械斗不止.漳人党漳,泉人党泉,粤人党粤(陈其南 1990:77).稍有冲突,各自串连,同时引发其他地方潜在的对立关系,往往变成全台骚动的闽粤械斗事件.尤有甚者,台湾的分类械斗问题又因为台湾本身特殊的族群状态与反政府运动,而变得更加复杂.
西元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发生林爽文事件,乱及现今南投,台中,彰化,云林,与嘉义等地.由於乱事久平不定,清廷乃於1787年,任命福康安为大将军,率兵渡海,於鹿港登陆,并结和平埔族人,终於1788年平定其事.福康安於是拟议以平埔族人设屯.在台设屯之因有三:奖功,捍卫地方,供差遣.而所谓捍卫地方包含一般治安,也包含防御未受汉化的南岛语族原住民.全台共设十二屯,大屯四处,小屯八处.竹堑属於大屯,设把总一名,当时由钱茂升担任,管辖一大屯两小屯,共有屯丁一千人.所有屯丁均拨给土牛界外未垦荒埔,作为养赡租地,所拨给的养赡地是让屯丁自行耕种,这也是屯兵制度的本意.至於屯饷的来源则是自土牛界外清出越界垦田,令其依章缴纳屯租,以为支应(戴炎辉,1979,467-530).
清政府以平埔族人屯田的制度,显示其善用台湾的族群关系,以维持其中央政府的统治地位.而这个制度赋予道卡斯族人在竹堑从事拓垦工作的优势,也连带的改变了竹堑地区的族群关系.在这个制度中,竹堑社族人最後消融於客家族群之中,共同从事土地开发与对抗赛夏与闽南族群(张炎宪,李季桦 1995,罗烈师 1998d:152).这种族群间的紧张关系就是新竹地方社会结构的背景,这期间此起彼落的闽粤械斗以及民变,一再地刺激客家人本身以及与竹堑社道卡斯族人间的双重结和.
竹堑地区自1787年(乾隆五十二年)在南崁和龟仑口爆发第一次闽粤械斗以後,分籍事件即不断在这个地区发生,尤以道光咸丰两朝为烈.1854年中港闽人与附近的田寮庄粤民因牛只引发分籍械斗.此一事件向北扩散至中坜一带,新社,六张犁,斗仑,番仔陂,大湖口,杨梅坜等无一幸免(施添福1989:56).这段史实大湖口的文件如此记载:
为愿悬日月以照全淡粤冤事……四月间,嘉彰两邑贼匪焚抢粤庄,声言灭粤.煽及中港街头人……于五月初五,初六,初七,叠攻打中港田寮粤庄.……田寮人危在旦夕,自揣必亡.九日又复来攻……十二日,淡北以上,漳泉蜂然而起,数日之间攻破粤人七十馀庄,被杀不计其数.所存新埔九芎林,堵御而已.而闽人反报地方官:粤人有窥伺堑城之意.……似此通淡滋扰,俱系漳泉起事,而粤人实不得已而御之者.今乃谓淡属客人为嘉彰两邑报复是诚全淡粤人所仰天搥心,泣尽而继之以血者也.细查其故,通□大邑尽属闽人所居,列宪驻札多在其间……而粤人避处山隅,途路为其阻绝,欲告一纸,诚不啻上天之难.……欣逢制宪大人,旌节遥临,明并日月,一视同仁.故敢不慊冒渎,历陈上下先後起事,并全粤受屈情由.倘得见怜,准谕勘名被焚地方,著该处注册,誊明闽粤庄所,分别虚实惩办.苟全粤之冤可白.某等虽死无恨.泣血
上叩
七月二十八日(罗来景 1854)
文中所谓「田寮人危在旦夕,自揣必亡.」表达了那段闽粤械斗年代的恐惧与无助.闽粤之间的族群紧张关系已不只是简单的和谐平靖的问题而已,对政治,经济,人口都居劣势的客家人而言,这是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在这一族群关系的紧张氛围下,群体内的团结直接攸关生存.
(三)义民庙祭祀组织沿革与祭典区
义民庙的历史标示了十八世纪末期与十九世纪中叶两次重大地方民变,义民庙所要面对的正是竹堑客家与道卡斯人对外的族群冲突问题.目前参与轮祀义民爷中元祭典的十五大庄,跨越新竹县市与桃园县,其规模堪称全台第一.1988年义民庙庆祝二百周年,更史无前例的举行义民爷遶境活动.回顾义民庙史,我们发现二百年前,它虽然得到乾隆皇帝「褒忠」御旨,但却只是一群新埔,六家一带业户所祭祀的殉难亡魂罢了.但是一百多年後,它成为北台湾客家信仰核心,而且祀典规模至今仍不断扩大中.
1786年林爽文起事於大里杙(今台中县后里乡)并攻陷竹堑城时,林先坤等人组义民军捍卫乡土.役毕,义军以牛车遍拾忠骸,计获二百馀具.原拟归葬大窝口(今新竹县湖口乡),车过凤山溪,牵牛停蹄,不受驱策.於是就地卜筶,得「雄牛困地穴」吉地,乃葬.此即今之义民冢,曾蒙乾隆皇帝「褒忠」敕旨.後林先坤等人再议建庙,庙成於1790年.西元1862元(同治元年)彰化戴潮春起事,义军再组.嗣後迎葬是役百馀忠骨於原义民冢旁,是为「附冢」.西元1895年庙毁於甲午割让,经理徐景云等号召捐资重建,新庙落成於1904年(两百周年特刊:16-19).
从义民祀典承办方式这一观点来看,枋寮义民庙的历史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一,草创经理期(1788-1846)
庙成初期并无承办祭仪的组织,也没有固定的经济资助.期间林先坤,道卡斯族通事钱子白,刘朝珍先後捐施田租水谷,以为修理祠墓及香灯普渡之资.至1835年众立「敕封粤东义民祀典簿」,首倡值年经理制,这是本阶段的第一个重要发展.至本阶段未期的1842年,九芎林庄的姜秀銮,也就是後来拓垦金广福的最重要人物,具帖请得新埔街之荣和号等六业户轮值担任经理,掌管庙产及春秋二祭.这是本阶段的第二个重大发展,轮值制度的建立使得义民祭祀有了初步的祭祀组织.
二,四庄轮值经理期(1847-1913)
本阶段是义民庙发展的关键时刻,义民庙就是在这个阶段,从少数业户的义民庙,成为全体庄民的义民庙.西元1847年林先坤後人林茂堂等十七人,具帖邀请新埔街,九芎林,石冈子,大湖口等四庄士绅,倡议将庙产交由四大庄轮流管理,并负责春秋二祭,三年一轮,周而复始.自1847年至1858年前後共十二年间,四大庄各轮值三年.但是四大庄轮值制度的时机显然尚未成熟.1859年理应轮回大湖口庄经理义民庙祀典,然而大湖口并未轮任,新埔街只得续任.且直到1864年,新埔街连任三次经理,前後九年.就在四大庄轮值经理制的崩溃边缘,台湾再次发生严重的族群冲突事件.1862年(同治元年)彰化发生所谓「戴潮春乱」,竹堑客家子弟再组义军护土.此役献身死义者多达百馀位,於是再营附冢於原义民冢旁.於是1865年林,刘两施主的後人,再度邀集四大庄士绅,恢复了四大庄三年轮任经理之制度.
四大庄轮值经理制一直施行到二十世纪初期,期间於1871年,参与祭典的大庄增加到十三大庄.1878年大隘加入,成为十四大庄.但是这些後期加入的大庄并未担任轮值经理,很可能是只以轮值炉主的方式经办祀典,而不过问庙产等事宜.甲午割让之後,庙毁兵燹,历经轮值经理十年的奔走经营,1904年新庙才重建完成.
也就是在这个阶段,义民爷祭祀从春秋二祭变成中元祭典.这一改变不只是单纯的祭祀日期的改变,它包含了一个重要义涵:从专祀义民爷转变成普渡众生.

[ Last edited by 静书斋主人 on 2005-3-22 at 1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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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22 14: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管理委员会时期(1914至今)
1914年成立义民庙协议会,庙产管理与祀典经办的双轨制确立,意即设协议会总理庙务,而祀典则交由各庄轮值炉主负责.协议会成员由十四大庄炉主选定成员参加,共设委员三十名.这一制度一直沿用至今,除1947年协议会改称管理委员会外,本质上没有任何变化.
这段义民庙祭祀组织的历史可以简单的这样结论:义民庙祀典组织的改变,显示了它从业户的庙,蜕变成全体庄民的庙.从新埔业户轮值到各大庄业户轮值是第一个小门槛,所谓业户轮值等於是菁英份子之间的轮值.从六业户轮值转变为四大庄业户轮值,意谓参与轮值业户的增加,而且这一庄际业户的轮值方式,提高了这个组织的位阶.使它从新埔业户的组织,提高到竹堑四大庄业户的组织.然而即使这个组织的位阶提高了,但是它的本质却没有改变,仍只是属於业户的组织.这样的组织和一般自愿性质的神明会十分接近,所关心的不是全庄全民的福祉,而是参与组织之业户的福祉.例如西元1871年(同治十年)大窝庄(今湖口乡)的义民尝的义民爷祝文:
大清同治十年岁次辛未,月建丁酉,朔日己未祭日庚午之晨.今有大窝庄尝内值年炉主 首事 等,谨具猪一羊一□馐牲醴,果品香楮,明烛清酌之仪.致祭于
皇清褒忠义勇诸公之墓前而
祝曰
兰桂飘香,菊蕊芬芳.遥念列公威□孔长,捐躯报国,褒忠表扬.视死如归,骨肉馨香.千载俎豆,万古流芳.兹届秋祀,瞻扫坟茔,牲醴告虔.伏冀歆尝,赫赫如在,来格来尝.庇佑我诸友,弥炽弥昌.□□鹿鸣,耕获仓□.家家永庆,户户吉祥.漪欤休哉!伏惟

飨(罗来锦 1871)
祝文最後所用的是「庇佑我诸友,弥炽弥昌」,而非「合境平安」之类用语.它需要跨越一个更高的门槛,使自己成为全体庄民的组织.义民庙祭典组织如何跨越这个门槛 这段历史对竹堑客家地方社会的形成具有何种关键意义呢 我们先考察义民庙的组成单位(大庄),再回答这个问题.
四,庙会社区
所谓「庙会社区」指的是与义务性的祀典组织同范围的社区,这个想法和目前通用的祭祀圈观念大致相当.但是笔者有见於一个庙会社区所包含的是祭祀圈内居民的生活全貌,不只是祭祀活已,所以不用祭祀圈,改以社区称之(参考 罗烈师 1997:93-94).下文从庙会(temple organization),家族,仪式剖析一个庙会社区.
(一)庙会组织
从祭祀活动与祭祀组织的角度观察,一个庙会社区必然有一个公庙,这个公庙所奉祀的神明,就是全体社区居民的信仰核心.每年有例行性的祭典及酬神戏剧,而主祭神通常每年都遶境出巡一次.这些祭祀活动所需的经费由全体居民以丁口钱的方式,共同支付.负责祭祀活动的炉主,以卜筊的方式,由神明决定,而全体居民都有这一权利与义务.至於兴建或重修庙宇所需的庞大经费,也由全体庄民共同出资,尽管每个家户所捐数目不同.正因如此,这一庙会组织对全体居民而言,是一个义务性的组织.
竹堑地区参与轮祀义民庙的四大庄,各庄的主庙或庄际轮祀组织的形成年代,都在十九世纪的六十年代.湖口的有应公坛创建於1864年,其创建者正是於1865年重议义民庙四大庄轮祀制度的戴义魁;关西的主庙太和宫重建於1866年;新埔广和宫重建於1863年;芎林的广福宫虽创建於1852年,但是全庄中元祭典的轮祀制度则始於1866年(参考表二).这一现象明白的显示十九世纪的六十年代是竹堑地区各庄主庙轮祀制度的形成年代,而更有趣的是,义民庙的庄际轮祀制度,正是在此时得到再度的确认.
表二:竹堑各乡镇主庙构筑或轮祀组织成立之年代
乡镇
庙名
年代
附注
湖口
有应公坛
1864
创建
关西
太和宫
1866
重建
新埔
广和宫
1863
重建
芎林
广福宫
1852
创建
北埔
慈天宫
1874
重建
资料来源:依《新竹文献会通讯》史料整理.
我们以金广福大隘(亦即北埔)说明这一蜕变过程.北埔慈天宫创建於1846年,1853年重建於今址,1864年形成以慈天宫为中心,包含北埔,南埔,草山,峨眉,富兴等地的中元普渡祭祀组织.此一中元普渡是采各庄轮流方式,由姜义丰家担任总炉主,每年炉主则固定由姜义丰,何合昌,彭捷和,庄荣基,黄义和,黄荣和,曾协春等七个家族轮流担任(吴学明 1986: 282).这七个家族都是参与拓垦大小业户所形成的家族,他们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也几乎拥有所有的土地,透过这个轮祀组织,成为一个整体.1878年这一整体以大隘为名,加入义民庙的轮祀组织,成为第十四大庄.
老湖口(原大湖口)的情形也大致与北埔相当.老湖口的主庙是位於湖口老街的三元宫,包含六个轮值祭典的村落:湖口村,湖镜村,湖南村,祥喜村,长安村,长岭村.目前设有管理委员会,信徒大会组织,以管理庙产.各项庄中祭祀活动则仍由六村轮值炉主主办,各村轮值首事襄助炉主,祭祀经费则向六村捐纳丁钱支应.每年正月,妈祖婆回北港进香,迎回北港妈祖婆,并择正月某一星期日游庄.
从史料看来,北埔庙会组织的组成单位是家族.而从老湖口的现况看来,庙会组织的组成单位是各村落.然而,仔细分析之後,笔者发现各村落的同族聚居现象十分明显.因此,老湖口庙会组织的组成单位和北埔一样,都是家族.也就是说,一般被认为是地缘性组织的庙会组织,其实建立在血缘团体的基础上.
(二)家族
竹堑地区的家族在社会各层面都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在二十世纪以前,家族拥有大部份的土地,在经济上是不容忽视的.即使目前剧烈的社会变迁之下,表面上家族已不如从前重要,但是在攸关个人认同的仪式上,仍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性.
以老湖口为例,十九世纪的老湖口是个以宗族为核心的地方社会,同族之人聚居一处,大部份的土地所有权及灌溉权掌握在宗族或宗族成员手中.这些宗族拥有「公号」(kung ho)以对外自称,例如:「陈四源」,「张六和」,「罗合和」,「戴拾和」,「周三合」,「周义和」「黄六成」,「卢电光」等,还各自拥有一个可供祭祀的「公厅」,厅内供奉历代祖先的牌位.除了用公号外,口语上也经常用陈屋,戴屋,周屋,罗屋称呼这些家族.这些宗族之外的居民,则往往随著佃权之有无而迁入迁出.但是同姓之间仍形成某种程度的亲缘关系,例如不属於罗合和的罗鹏申派下子孙,即於1847年佃耕罗合和土地後,便一直留在老湖口.於是老湖口便有大罗,小罗之分.大罗拥有较大的财力,小罗则精通文墨及仪式,二者相当程度的结合在一起(罗烈师 1997:37-43).这种宗族现象演变至今,虽然已和当初面貌有所差异,但是直至今日,老湖口的宗族势力仍十分明显.此外,宗族之上则有更广泛,而且颇具弹性,可以自由参加的宗族组织是「宗亲会」.此一宗亲会的范围包括新丰湖口两乡的同姓人,甚至许多远在本省各地离村的族人也在参加之列,组织名称是「湖口新丰两乡罗姓宗亲会」,目前的族长是老湖口的大罗人.
对新竹的客家人而言,目前家族的重要性在於它攸关个人的自我认同.一个新竹的客家人过逝後,经过一系列的丧礼仪式而安葬.大约三年之後,家属打开棺木察看死者肉身,确定已腐化乾净後,便行「捡骨」(kiam kut).最後卜择吉日,骨骸「晋塔」(chin thap),与祖先的骨骸一起放在祖塔内.捡骨虽是客家普遍风俗,江西,福建,广东与广西的客家皆然(王增能 1994,杨彦杰 1996.1997,房学嘉 1996.1997 罗勇 1997,罗烈师 1998),南岛民族亦有此风(Hertz 1960),但是台湾新竹的特色在於建立祖塔,把所有祖先的骨骸放在一起.
对湖口人而言,生命的真正完成是「合火」(kap fo).捡骨之後,一个湖口人的骨骸被放入祖塔;合火之後,他的名字也写在公厅大牌之上.至此他的骨骸与名字将永远与祖先同在,也同时成为祖先的一员,接受後代子孙共同的岁时祭祀.因此,对个人而言,只有家族才能举行这一套攸关个人漫长生命的最终定位的生命仪式;反过来说,这样的仪式促使後代子孙组成一个共同祭祀的团体.无论他是否留在故乡,最後他的名字与骨骸都要回到新竹.而他的子孙每年都会回来公厅祭拜所有的祖先,到祖塔挂纸(kua zi),也捐纳丁钱维系家族事务的运作.
(三)仪式交换
在新竹地区各项生命仪式都伴随著礼物交换,一般而言,婴儿满月,结婚,丧葬等仪式的礼物交换较盛大;寿诞,新居落成,丁男服兵役,通常也接受亲友礼物并设宴款待;新购农具,机器,或轿车也可能要摆设酒席;探病时也致赠礼物或现金.简言之,礼物交换关系在新竹地区是十分普遍的现象.本文以礼物交换中最重要的丧葬仪式,说明这种礼物交换在地方社会结构所占有的重要地位.
我所记录的这个丧葬仪式发生於1996年,往生者为小罗族人罗妈彭太孺人.本文置重点於彭太孺人过逝至还山安葬期间,所产生的劳务与金钱的交换行为,前者称为「挺手」(then shiou),後者为「搭礼」(tap li).
1,挺手
挺手事务的整体规画是十分制度化的,分配工作时众人在总干事的指定下,填在「治丧工作分配名单」空白表格上.这个表格在丧葬仪式过程中,将被公告在墙上.挺手工作的分配由总干事负责,下设七组:会计组,总务组,葬仪组,礼生组,出殡组,厨房组,其他等,各组只有组员,不设组长(参见表三).下文大致依时间的先後顺序,略述挺手工作的进行.
挺手工作整体规画
挺手工作的整体规画由主任委员及总干事负责,主任委员由族长担任,总干事则为村长.他们和丧家讨论後,初步完成丧葬工作的规画及日程的安排.
总务组
出殡前数天就要先行缝制丧服,这项工作由一位熟手的族内妇女负责的「开剪」(khoi cien),并指挥前来前来「擎针」(kia zim)宗亲或邻里妇女完成丧服.所谓擎针指的是缝制丧服,这件工作完全是女人的事.丧家会招待擎针的妇女当天的午餐,工作完成後并致赠红包.
灵堂及式场的布置由经营礼仪行业的罗氏宗亲负责,他载来灯光音响布幕鲜花等器材,在前来挺手之人的协助下,先在丧家门口布置好灵堂,并在出殡当天布置式场.
表三:罗妈彭太孺人千古治丧工作分配名单
职务
负责人
职务
负责人
主任委员
美日
礼生组
总干事
美摇
祭祖
鸿振
会计组
家祭
美瑞
支出
美裕
祭灵
外家
收赙
世鑫,世佳,美瑞,美乡
谢祖
,烈塘,美秀,美品
礼生
鸿振,美坚
总务组
出殡组
文书对联
森满
开土皮
美星,钦火,英雄
厨房采购
鸿振,世春
抬棺召集
美燃,美保,鸿日
杂货采购
鸿振,世春
封钉
外家
验收
鸿逵,世春
副钉
美烔
腰丝管理
鸿立
交通管制
义警吕理钧
灯光音响
车辆管理
鸿钿,居河
开剪
(甜嫂)鸿振太太
阵头指挥
美记,美钱(芳)
整理厅舍
美浊
大鼓管理
烈堂,英雄
祭品管理
鸿逵
撬锣格
钦火
开锣
外家
抬椅子
取杖
外家
把酒
接服
外家
厨房组
葬仪组
厨师
陈根旺
监斋
钦火,烈堂
厨房管理
陈根旺
理坛
明和
煮饭
陈根旺
普渡
鸿逵
托盘
锦环,美钱,美城,美保
司仪
美摇,世佳
茶水
谢词
美烔
餈粑
烈东
诔词
鸿振
洗菜
厨师自任
赦书
美日
洗碗
厨师自任
挽联管理
森满,美保
接待组
花圈管理
美监
接待来宾
美机,世洞
接赦马
美浊
接待外家
坪珍,乾满
团祭
美烔
吊词
世佳
式场布置
大家,森满
团祭登记
收赙兼任
点主
外家
签到
收赙兼任
整理对联
森满
其他
龙袍管理
世钧
杂务
世钧
资料来源:罗妈彭太孺人治丧委员会草稿,罗烈师整理并制表.
厨房组
自亲人往生之日起,丧家即不再煮饭烧菜,三餐委由他人代办.除了自家的三餐之外,还要负责前来挺手者的三餐.菜式及采买有总务组的厨房采购者负责,烹调的工作则由专业的「厨师」负责,洗菜与洗碗等工作有专人负责,还要有人负责客家的特有食品,餈粑,以作为临时点心.出殡当天通常席开数十桌,必须有人协助厨师将菜肴端到各桌.这个工作就是托盘,口语则叫「兜菜」(deu coi).即使桌席包给业者办理,业者仍不负责兜菜.
会计组
告别式进行前,会计组工作人员在式场入口前摆桌,以供收赙者收受奠仪.会计组有一个负责人,他除了要指挥几位助手共同收受奠仪外,还要经手「作斋」及出殡当日的支出.还山之後,他将收支情形一五一十的告诉丧家,并将结馀交给丧家.
葬仪组及招待组
整个丧葬仪式的灵魂人物是专业的「和尚」,在和尚执行仪式的过程中,需要有一至二人随时待命一旁,担任「理鉴斋」(li kam cai)或「普渡」(phu thu)等工作,接受和尚的指示,摆放祭品,焚香,或其他杂务等.
经一日夜的仪式後,次日十时举行包含公祭,家祭及亲友上香在内的告别式.告别式的灵魂人物是拿著麦克风,担任司仪角色的治丧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总干事,也就是族长与村长.他们以流畅的国语,客家话甚至台语的能力,圆熟的人际关系手腕,以及对整个丧仪式的清楚知识,相貌堂堂的可以站上台面.经由他们沈稳的指挥,使得整个丧葬仪式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进行.负责招待工作的族内县议员,乡代会主席及代表等,不时穿梭在式场上与众人寒喧,或者上前提醒司仪某某重要人物亲临致祭或委由秘书代表致祭.公祭前,由县长向现场的与祭者介绍彭太孺人一生行止;家祭後,由曾任乡长的罗氏宗亲代表丧家,向到场的亲戚故旧致谢词.
礼生组,出殡组
亲戚故旧都拈香致祭後,灵柩准备移往公墓安葬.经担任「礼生」职务之族业馀仪式专家「喊祭」(ham ci)带领下,外家封钉,家属抚柩痛哭.此时抬棺者就定位,灵柩被抬离丧家.挺手工作中,体力负担最重的就是出殡组的抬重工作,公墓空间有限,往生者的墓穴位於众墓错杂间,甚至连行走都感困难.八个大汉都有多次抬重的经验,尽管前後吆喝呼应,努力的避开其他坟墓,也只能蹒跚前行.一度沟通不妥,压後之人大喊暂停.险象环生之下,丧家青壮子弟只得不顾避讳,一群人上前徒手托住棺木.抬棺者人对於丧葬仪式十分清楚,在孝子拦棺做孝( lan kon co hau)及把酒(pa ciu)时,能合宜的配合.在整个抬重过程中他们以声音互相应合,顺利的将灵柩放入墓穴.新竹客家人的父母过逝时,他不会,也不能亲自抬棺.但是当他一次次的在族人的丧礼中抬棺时,他虽然实际上抬的不是自己的父母,但是从劳务交换的角度观察,他抬的正是他的父母,也同时是他自己.
仔细分析挺手者的系谱关系,吾人发现挺手工作几乎完全落在族人手上.如表一之彭太孺人治丧工作分配名单上所记载,总计五十六项已分配的工作中,除了五项厨房组的工作,五项属於外家的工作,及一项义警的交通管工作外,其他所有工作都是族内成员负责.而且五项属於外家的工作,即开锣,取杖,接服,点主,祭灵等,只有在往生者是女性的情形下,才由其娘家担任.如果往生者是男性时,这些工作则由族内长者担任.也就是说,整个丧葬仪式的劳务工作,除了专业的仪式专家,包办宴席的业者及指挥交通的义警之外,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罗姓宗亲的挺手而完成.我们再进一步分析前来挺手的罗姓宗亲的系谱关系,名列工作分配表上的罗氏宗亲共有四十一人,其中属於大罗宗族者三十人,与彭太孺人同属小罗宗族者十一人,其他罗姓宗亲五人.换句话说,近九成前来挺手的人都是湖口大罗与小罗宗族的人.另外从地缘关系观察,这四十六人目前都居住在湖口乡内.这意谓前来挺手的人不完全是基於血缘性质的宗亲关系而来,他们同时也都是同乡之人.因此不是所有的大罗及小罗宗族的人都被纳入这个挺手制度内,至少许多迁出湖口乡的宗亲不包在内;而相反的是,原本不是大罗与小罗宗族的罗姓宗亲,一旦迁入湖口,很可能就会被纳入这个挺手系统.
2,搭礼
罗彭满妹丧葬仪式的奠仪来源相当广泛,奠仪总数共有六百零一个,分别来自罗氏宗亲,姻亲,邻里,朋友等.其中来自於邻里者最多,刚好占一半;其次是属於罗氏宗亲的共有一百九十六个,超过奠仪总数的三成;再其次是来自於朋友的六十一个,约占一成;至於姻亲则有四十四个,还不及一成.如以奠仪金额计算,最多仍是邻里,共计约二十万,超过三成;其次是宗亲的十五万,约为二成五;再次是姻亲的十三万,超过二成;最後是来自於朋友的十一万,略不足二成(参见表四).
表四:奠仪分析表
项目
金额及百分比
数量及百分比
平均
邻里
207,400
34.1%
300
50.0%
691
宗族
151,400
24.9%
196
32.4%
772
姻亲
134,800
22.1%
44
7.5%
3,063
朋友
115,100
18.9%
61
10.1%
1,887
合计
608,700
100%
601
100%
1,013
资料来源:罗烈师田野访查及统计制制.
奠仪的最大宗来源是邻里,本文所谓的邻里大致上和前述老湖口三元宫的六个轮值村相符.这意谓老湖口三元宫社区除了有一个宗教仪式上的交换关系外,也同时存在家户间的丧葬仪式交换关系.
奠仪的第二来源是罗氏宗亲.以系谱关系分析来自於罗氏宗亲的奠仪,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的奠仪来自大罗与小罗两个宗族.以挺手相同的情形是迁出者不会搭礼,而非大罗与小罗宗族,但迁入老湖口的罗姓人,也会搭礼.这种现象当然也和挺手一般,具有相当程度的地缘特性.
彭太孺人丧葬的奠仪来自於於姻亲的部份共四十四个,包含彭太孺人家族四代内所有媳妇的婆家及所有女儿的夫家.彭太孺人育有五子四女皆已婚嫁;亦有多位孙子,孙女已婚嫁.这些姻亲包含:死者本身外家,死者小姑之夫家,死者女儿之夫家,死者媳妇的外家,死者婆婆的外家,死者孙媳妇的外家,死者孙女之夫家.这些姻亲中,以彭太孺人本身的外家的奠仪最重,实际上也是彭太孺人丧葬仪式中所谓的外家.彭太孺人之生父姓余,养父姓彭,於是当她嫁来罗家之後便同时有两个外家.彭太孺人往生後,两个外家都致上二万二千元的奠仪.至於其他姻亲的部份,可以彭太孺人之次子全彬一家为例说明.全彬之妻兰妹是个童养媳,育有二子二女,皆已婚嫁,共有内外孙十人.兰妹外家的四个弟弟及兰妹的大舅共包了五个奠仪,共七千元;长女婿,次女婿,长媳及次媳之生父都包了奠仪,共计一万元.因此全彬家的姻亲奠仪总共九个,合计一万七千元.
至於在来自於朋友的奠仪方面,包含政治人物,如立法委员,县议员等,还有彭太孺人之儿子,媳妇及孙子的朋友同业同事等.亦以彭太孺人之次子全彬一家为例说明,全彬务农,未在外工作,故并无来自同业同事朋友奠仪.然而全彬之长子自营小型车床加工厂,故有许多来自同业的十七个奠仪,共二万七千二百元;次子在公家机关服务,也有三个单位及同事的奠仪及挽联,奠仪共三千六百元.总计来自全彬家朋友的奠仪共二十个,金额三万零八百元.
在总数一百零五个,金额二十四万九千九千元的姻亲与朋友奠仪中,全彬一家共二十九个,金额四万千七八百元.也就是说,全彬家在姻亲朋友奠仪的总数上约近三成,金额亦约达二成.这意谓在彭太孺人十个子女中,来自於各家的奠仪并不均衡.这种不均衡具有重大意义,它代表各人在仪式交换的经营上的不平等.所有仪式上的金钱交换都是一种礼尚往来的礼物交换,全彬家份量较重的奠仪代表它从前较频繁的礼物交换,也同时代表往後必然的一样频繁的交换.兰妹是个童养媳,也就是说他的生父母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应该不若大婚的姻亲关系密切才对.然而不但她的兄弟和她妯娌的兄弟一样致送奠仪,甚至她的舅舅也都送来奠仪,而这是其他所有媳妇所没有的.换句话说,礼物交换的范围是可大可小的,关键在於是否经常维持这种交换关系.兰妹这个六十岁的童养媳在他养母也同时是婆婆的丧礼上,收到她兄弟送来的奠仪,这表示两个家庭已经经营了六十年的仪式交换关系.而相同的情况是拥有两个外家的彭太孺人,当余,彭两家连袂送来富厚的奠仪时,这意谓罗,余,彭三个都居住在湖口家族,已经在彼此的仪式礼物交换关系中,渡过了八十年以上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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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22 14: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动态的结构过程
我们当然不必激进地主张社会团体根本不存在(Wagner 1974),因为当一个庙会社区常年稳定地举办主庙祭祀活动时,所谓团体已经不证而实存了.但是这种激进主张的重要性在於它提醒研究者,社会结构的本质是变动不居的这一事实.
在亲属的层次上,正如客家人「行使会亲」(hang sii voi chin)的谚语,所谓「行」就是经营仪式性的礼物交换关系;所谓「亲」不是一个类别概念,而是一个状态与过程的概念.在文法上,亲不是名词,而是形容词,甚至是动词.也就是说,没有一个静态而实存的亲属团体,只有一个持续透过各种生命仪式所进行礼物交换关系,也就是一个动态人际关系网络的持续建构过程.
而庙会社区作为一种人际关系网络,也和亲属一样是个动态的持续建构过程.换句话说,没有一个庙会社区,有的只是不断地向家户丁口钱的捐纳,主神遶境,仪式性礼物交换等活动的动态过程.了解了这个道理,就不难明白为什麼竹堑地区的庙会社区会在十九世纪的六十年代,几乎同时出现.因为这其中存在著社区与社区的竞争关系,一个庙会社区唯有表达自己的存在,也就是收受丁钱,才能让其他的庙会社区认知它的存在.又有进者,庙会社区之上的社会团体,也就是更高层次的人际关系网络,也相同的是一个动态的持续建构过程.因此这整个结构体系呈现了一系列层级的「区分」与「结合」的关系,亦即在同一层级互相区分的二者,在高一层级中又被结合起来.
五,跨区庙会与家族
新埔的业户藉由扩大轮值业户范围,使义民庙从新埔业户的义民庙,成为四大庄业户的义民庙.此後的变化是使业户的义民庙,成为全体庄民的义民庙.这一转变是如何达成的呢 关键其实就在轮值制度本身.各个庙会社区彼此是区分的,但是在跨区的义民庙庙会中,被结合起来.轮值制度的巧妙在於每一个轮值的社区都是以自己的这一部份来代替全体,於是区分和结合变成一体之两面.结果社区的「自性」在一次次的轮值後,逐渐被强化;更绝妙的是,整体也同时结合得更紧密了.我们看看社区自性被强化的过程中,发生了什麼事
从现况来看,义民庙各大庄的轮值炉主是固定的,并不开放给所有庄民.目前轮祀义民庙的十五大庄的值年总炉主为:六家大庄的林贞吉,下山大庄的郑振先,九芎林大庄的曾捷胜,大隘大庄的姜义丰,枋寮大庄的林六合,新埔大庄的潘金和,五分埔大庄的陈茂源,石冈仔大庄的范盛记,关西大庄的罗禄富,大茅埔大庄的吴廖三和,湖口大庄的张六和,杨梅大庄的陈泰春,新屋大庄的许合兴,观音大庄的黄益兴,溪南大庄的徐国和.这些值年的总炉主不是代表整个家族的公号,就是某一个祖先的名;也就是说,值年总炉主不是个人,而是一个家族.这一现象显示,社区的自性系透过家族而完成的.再仔细考察总炉主以下的分工方式,答案会更加明显.
以本年度(民国八十七年)杨梅大庄(也就是现称的联庄)为例,杨梅祭典区委员共二十九人,其中总正炉主一,总副炉主一,正炉主十三,副炉主十二.除了两名新设的副炉主系个人名义之外,其他委员也都是家族公号代表人.即使是实际执行祭典工作的十组工作人员,也都是以家族公号分工的方式来指派.原来的轮值炉主以陈泰春为公号的家族,但是除了炉主之外,又增设副炉主彭义和公号.为了再度扩大参与,将炉主及副炉主的位阶提高成总正炉主及总副炉主,以便增设二十五个正副炉主.这意谓杨梅大庄境内所有的家族都已被包含在轮值之列.某些炉主即使实际上不是公号,也被称作公号.这意谓如果轮值系统持续下去,这些不是公号的公号,最後都会成为公号.反过来说,现在的公号当初也不是公号,是一百多年的轮值所造就的.简言之,义民庙的轮值创造了公号,也同时赋予了社区自性.
犹有进者,整个祭典的庞大开支系以「领调」(liang thiau)方式筹集.以湖口大庄为例,总正副炉主及正副炉主以下,尚有总会主,总醮主,总坛主,总普主,总经理,领调金额从六万,逐次递减到八千.捐纳定额调金,就取得前述头衔.以领调单位统计,公号个数占所有领调者的53%;以金额统计,公号所捐纳金额更占总领调金的67%(邱彦贵 1997:5).这些现象再再显示,公号在义民庙的轮值制度中,持续的创生与再现.
此外,领调尚有一重大象徵意义.笔者以为,客家所称领「调」之调,闽人则称为「柱」,二者很可能系「祧」之通假.依《广雅释天》:祧,祭也;《中文大辞典》:祧,祭名.今谓为人後者曰承祧,本此.所以客语「领调」,应等於汉语「承祧」,有为人之後的意思.也就是说,领调制度似乎是将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纳入血缘关系之中.
这样的拟亲意味,在「奉饭」制度中,更是完全展现.义民爷祭典除了当天最受人瞩目的仪式之外,整个七月期间轮值大庄内,所有家户以邻里为单位,轮流每天举行「奉饭」仪式.早期系以扁担米箩直接挑至枋寮义民庙,奉饭义民爷.所谓奉饭无非请义民庙吃饭的意思,祭品就是日常烹调的食物.近年可能是受到妈姐遶境仪式的影响,义民爷被请到当地主庙,直接就近接受庄民奉饭.祭品也一年比一年,一日比一日隆重,甚至全猪全羊进献.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观察,奉饭仪式是轮值炉主制度的配套措施.其重要性在於它把所有家户都整合进这个一年一度的,但却十五年才能主办的祭典中.这些家户虽不轮值担全炉主,但是透过奉饭,仍顺利的被整合进庞大的义民祭典系统内.除此之外,奉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象徵意义:以祭祀祖先的方式,祭祀义民爷.竹堑地区的客家人祭祀鬼神与祭祀祖先所用的祭品是不同的,最主要的差别在於食物的调理.祖先吃的是日常饭菜,鸡鸭必须切开,也要备妥碗筷.因此,奉饭意谓承认义民爷的祖先的地位.
从家户到家族,到庙会社区,到跨区社会,乃至更高的人际关系网络,这一系列的阶层体系是如何完成的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釐清其间的差异.家族与家族之上的人际关系网络,存在一道鸿沟.这道鸿沟通常被称为血缘与地缘之间的差别,这种差异的本质是什麼呢 我们在生命仪式中,观察到家族这样的血缘团体对个人在自我认同上,难以被其他地缘团体取代的重要性.然而活生生的人总会想出办法,那就是拟亲.义民原是无主孤魂,但是竹堑客家称他为义民「爷」,使他成为所有客家子弟的父亲.轮值祭祀的炉主必先领「祧」,使自己成为义民後裔,才行祭拜.祭祀所用的祭品一如祭祀自己的祖先,奉上日常的饭菜.
总之,义民庙从业户祭祀蜕变成全体庄民祭祀,是透过轮值制度,持续地创造更多公号,因而赋予各轮值社区自性而达成的.这一个结构原则二百年来,缔造了一个祭祀义民的客家社会.从史实的角度,义民庙从业户组织蜕变成庄民组织的关键性一步,是如何迈出去的 答案是:拓垦的业户在拓垦完成之後,逐渐壮大成为家族.这个过程中,义民庙,各庙会社区的祭典仪式组织,踢出了临门一脚.各庄的重要家族在十九世纪的六十年代,先後在各自的庄内,建立了属於全庄民的庄庙.也就是说,各庄的拓垦业户取得了土地所有权,并且吸附了土地上耕作的佃农,在繁衍了人口,同时累积了财富後,蜕变成聚居的家族.庄内的家族进一步以家族为单位形成了轮祀主庙神的组织,於是一个属於全体庄民的主庙形成了,同时也就是一个地方社会形成了.十九世纪的六十年代,竹堑地区内的各庄彼此影响,同时完成了其地方社会结构.它们共同建立了义民庙的大庄轮祀制度,使自己成为一个义民庙的组织单位,同时也就意谓自己成为一个整体.
这个世纪内,不知道有多少神明尝会起起落落,为什麼义民庙一枝独秀,成为竹堑地区的信仰中心 原因是:其一,在象徵上:义民遗骸不属於任何宗族,不被祭祀,也因此他们可以成为人人祭祀的对象.其二,在族群关系上:义民都是族群对抗之下的牺牲者,因此可以成为族群团结的象徵.其三,在经济上:当时新埔是北竹堑地区的区域经济中心,也是客家族群的北台要塞.义民屍骨就是在这一经济,政治,社会,宗教的历史情境下,为竹堑各大庄之万民所承受,荣飨蒸禋,成为所谓的「护国忠灵」.他们当然不再是孤魂野鬼,但是给予他们这份荣耀的不是天朝皇帝,而是竹堑地区的客家人.他们在竹堑地区特定的政治,社会,经济历史情境下,创造出这个保乡护土的客家守护神,也同时创造了他们自己的社会
六,客家社会形成
台湾竹堑地区各庙会社区内的家族经由各种仪式交换,在这块地区形成村落的庙会,同时也组成跨区庙会,从而形成一个客家社会.这样的的过程包含历史,地理,宗教,政治,经济等多元面向,如果只是以所谓的「主观认同」说明这个过程,必然严重地犯了简化事实的毛病.
本论文尝试以台湾竹堑地区的义民爷信仰的分析,提出「客家族群的建构必须包含客家社会的建构」这一假设.进一步的分析应针对其他客家社区进行比较研究,包含:北台湾非新埔枋寮义民庙所属祀典区的客家社区,中台湾福佬客社区,南台湾客家社区(特别是六堆所属各社区),乃至於中国大陆及海外客家社区等.更重要的是,目前在各大都市(例如台北,香港,广州等)客家社团以及国际客家学会之类的学术社团,也应放在这个论述脉络下讨论.特别是这最後一点必然是未来研究的重点,我们将在那些後现代的大都会中,在非客家社会中,思考客家人如何透过重构客家社会,以完成其客家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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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者这一分类与清代所谓「生番」「熟番」有直接关系,清代从汉文化立场出发,以「汉化」的深浅程度,作为分类的标准.日本学者则以居住地,作为南岛语原住民之分类标准.这一平埔,高山的区分,一直沿用到今.
关於平埔族的分类,首先由日据时期的日本学者伊能嘉矩与粟野传之丞於西元1900年出版的「台湾番人事情」,奠定初步的系统分类基础.後起学者在这基础上,多所修正,目前仍有许多不同的意见,未有定论.相关文献请参考庄英章 1988 台湾平埔族研究书目汇编,台北:中研院民族所.
依嘉庆年间活跃於北台湾的地理师林琅的说法:「大地坐在下枋寮,困牛形穴巧如人;贵至三公并将相,必受千人万民朝.」请参阅锺义明 1988:292.
这只是笔者的推测,尚待进一步史料考证.
笔者目前手头上的资料尚无法断定是那一年,不过如能进一步查阅原始文件後,可以确定.
所谓「temple organization」与「festival organization」不同,後者属於迎神赛会的承办组织,前者则经理庙务财产;前者即为目前台湾各庙宇的管理委员会,後者则为传统奉行至今的炉主首事组织.由於前者位阶高於後者,所以此处采取前者称呼庙会.笔者这种用法和目前口语所称迎神赛会之类的庙会名称,颇有不同.
湖口有应公坛的主庙地位後来被三元宫所取代.
本文所采取的拼音系统系采用「教育部推荐音标方案台湾客家音标系统」标音,参见董忠司 1998:10-11.「then shiu」一语的then字在老湖口海陆客家话中,声调为第三调阴去声,其调值系31调.由於笔者尚无法确定这个字的汉字写法,所以用同音但声调属第二调阴上声,调值为24调的「挺」字暂代.承蒙东势徐登志女士及竹东杨镜汀先生指教,二人认为应作 字.唯此字极罕僻,故仍以挺暂代.
这种细节差异很可能是研究客家父系与母系亲属之双边关系的重要线索,尚待另文讨论.此外,在彭太孺人实际的丧礼进行过程中,族人虽都知道开锣等工作应由外家担任,但是仍由族内长者代替外家执行,原因是外家迟到.而且据笔者访问,这种外家迟到情形,在女性往生者的丧礼上,是十分常见的.
除了朋友外,尚包含同业,同事,及彭太孺人亡夫的门生.
参见「褒忠义民庙八十七年度杨梅联庄祭典区委员名册」及「褒忠义民庙八十七年度杨梅联庄祭典委员工作分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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