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522|回复: 48

我要投诉(粤东客家修改标题二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10-30 14: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现在想××,首先去兴宁市市信访局××再到兴宁市农电公司×然后再××。各位网友帮我评一下我该不该去××,下面我要××理由:
各位网友:
你们好!我家被迫停电快一年半,到现在还没有恢复以前的用电。
下面是我家为了解决用电问题向有关部门投诉及有关部门的处理情况:
我家住广东省兴宁市的一个小山村。2003年5月27日当地供电所在未进行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停止向我家供电,我家多次找供电部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于5月30日将情况反映到广东省电力集团(020-85123303),广东省电力集团委托梅州市供电分公司(刘经理:0753-2162850)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见附件一)未反映任何真实情况,居然说我家用电一直是由离我家300米远的小水电站提供。但是从1994年以来我家用电收到的都是兴宁市供电局统一的收据或发票。再说这个小水电站已经有几年没发电,发电的声音我家及附近的居民都能听见。可实地调查。
我家对梅州市供电分公司答复不服,于6月13日投诉到广东省经贸委电力处(黄处长020-83133250、 胡科长020-83133376),广东省经贸委委托梅州市经贸局(高科长:13502522698  0753-2249607)对此事进行调查,我家于7月19日收到梅州经贸局寄来的调查报告(见附件二),此报告完全维持了梅州市供电分公司的答复,是捏造证据,歪曲事实的答复。他们听信了兴宁市农电公司一面之词,详见我向此调查报告的驳斥(附件三)。
在2003年7月25日我再将停电事故写信给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 2003年8月13日,梅州市党委信访局 (葛科长0753-2247354)会同梅州市经贸局、梅州供电分公司及兴宁市农电公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来调查处理我家停电事故。可是这几个部门负责人都异口同声说我家不是农电公司的老用户,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用电手续。用电十多年后,遭到蛮横无理未进行任何告知停电后,突然变成新用户,需办理报装手续,且要交纳费用后才恢复通电。在这个社会上存在这种制度吗?梅州市党委信访局处理没有给我家任何答复。
在2004年6月15日及8月28日兴宁市市长接访日,我都去了信访局见了接访市长并交了有关材料,每次接访市长都说“一个月内解决”,现有快五个月了,还是没有人来处理。也没有任何答复。这几个月我去了几十次兴宁市信访局,信访局领导都说这是供电部门的事,找他们没用。停电快一年半了,向供电部门反映没解决好,向政府反映又说他们管不了。当农民的权益受到有关部门的侵害时,不找政府,找谁去?当时兴宁市农电公司瞒天过海愚弄有关调查人员,现在兴宁市市长接访日的接访市长也在愚弄投诉人?市长接访是用来干什么的?是骗老百姓?为什么农民反映问题那么难?
我现在对这个社会充满绝望,我家用电十多年后,被迫停电一年半了,到后来突然变成新用户、要报装、要交钱才恢复供电。难道这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吗?中国现在不是时时在讲“三个代表”、“执政为民”吗?我家停电一年半了也没有处理好?难道是我家的错吗?我家按时交纳电费,没有破坏电力设施,为什么会停电?谁能告诉我?谁能给我理由!
我全家欲哭无泪,我们是生话在共产党执政的社会,生话在国泰民安的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农民最基本的用电权利都保证不了?这叫“三个代表”、“执政为民”吗?难道农户的用电权利就不是权利吗?就不能映射出中国的体制、农村政策所存在的问题?
没有一个部门在调解中说能够客观地说谁对谁错,或者说是“我家人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停电的惩罚”。我家停电一年半没有解决好,可能有我家的原因,也可能是我家的所作所为都是错误的,甚至的违法的,应该受到停电的惩罚,但为什么没有一个部门能告诉我。
我家停电有一年半,我向省市有关职能部门及中央有关部门都打过电话或写过投诉信,都没有解决,作为一个农民我还有什么办法?有人劝我去法院打官司,可是现在政府如此腐败,如果再加上司法腐败,我又能怎么办?再说这个时间我拖不起,打官司的钱我家也有困难。我现在想只有一个办法:×!××几个有关人员(大不了把我的命也赔进去)。到时让全社会来评评理,看看现在农民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当农民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还要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压迫,能怎么办?
我希望到时出事以后,能够引起中央有关领导的重视,真正重视“三农”问题。我就满足了。
详情:E-mail:   hghui5219@163.com
一个对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充满××的农民
2004年10月30日

[ Last edited by 粤东客家 on 2004-11-4 at 13:11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30 15: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时候不把事情搞大,高层领导是没办法知道的
但杀人也不是办法
有向权威新闻单位举报过吗?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10-31 17: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ed by ViviNY at 2004-10-30 15:48
很多时候不把事情搞大,高层领导是没办法知道的
但杀人也不是办法
有向权威新闻单位举报过吗?

都举报过,可能以为是我一家人的事,没有什么新闻价值,我现在没有其它办法了,我家被迫停电一年半了,到处投诉都没有处理好.我真的不知怎么办?只有去杀几人,把事情搞大,让全社会来看看现在的农民生活状况.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31 18: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冷静点,想想其他办法吧。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31 19: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訴已跟進

南方網的網管已將樓主的有關投訴資料整理并轉有關部門跟進。
http://bbs.southcn.com/forum/ind ... &topicid=100310

落後地區的行政透明度極低,很多時投訴無門或講一套做一套,也是當今官場腐敗的普遍現象,尤其是在農村,官員素質低,已見慣不怪了。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1-1 11: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各大BBS去,把這帖子全轉貼上。相信不久就會解決的。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 12: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ed by 南来客 at 2004-10-31 19:36
南方網的網管已將樓主的有關投訴資料整理并轉有關部門跟進。
http://bbs.southcn.com/forum/ind ... &topicid=100310

落後地區的行政透明度極低, ...


谢谢,我不知怎么办,各位网友,帮我出出主意,我怕我想不开时真的去杀人,因为电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结果被无故停电一年半了,到处投诉都没有解决好,为什么?难道梅州政府就是这样的吗?难道这是中国的社会现状?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1-1 12: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議標題,内容都要改改,這樣的聲明很有攻擊性,或許涉及恐嚇等法律問題。

你自己修改吧。爲了你的好,老鄉,我鄭重提出這個建議。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1-1 12: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不明白   你家怎么一点关系都没有   人际关系都没有?

村里管电的也不理你?村长也不理你?邻居也不理你?、

简直不可原谅  你全家活在这世上有什么用   难道你家住在山顶上啊   周围都没人?

祸不单行   大跃进也不知天高地厚   我认为要电是件容易的事  朋友多路好走

共产党不给电有什么关系   我们村还有自己家发电的呢   不靠谁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1-1 12: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是不对的   杀了别人自己也得死  为了一个贱人去自杀不值得啊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4-11-3 18: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1-3 21: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ed by rosjam at 2004-11-3 18:52
梅州的媒体似乎也只会唱高调。


个别现象,媒体不会凑和的,美国大选他们就很关心.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1-3 21: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穷人是没有社会主义的!!!永远都是这样!!

有钱有地位市政府的领导会来接你,感冒了还会有媒体关注你。

现在社会很现实。悲衰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1-3 22: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为论坛好,楼主有关字眼我已修改。也只是在几处替换为×,原意一看就明白,但因涉及违规,见谅。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1-3 23: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寻求正当有效途经解决,尽力争取,就是不可鲁莽行事。一级一级向上反映吧,事情一定能得到解决的。

客家社区是讨论客家文化的论坛,有自己的要求和做法。可能有损社区形象的事大家都是不允许发生和存在的。望网友们能体谅!
回复 点赞 拍砖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存档|手机版|返回页顶|客家风情——客家人·客家网 HakkaOnline.com

GMT+8, 2024-5-23 11:15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hakkaonline.com

手机扫码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