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928|回复: 0

于都传统丧葬禁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6 14: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忌死者逢农历初一、十一、二十一辞世。死后七天逢七之日叫“撞死”,民间认为丧家会闹“风煞”。是日,家人和共屋的邻居要一早离家出外“避煞”,午后才能回来。
    忌身死异地者尸体进入“厅厦”,只能停尸于屋檐下,或在在屋外搭棚治丧,民间认为“冷尸入屋败到笃(底)”。未成年者夭折身亡,尸体棺柩忌入祠堂。
    家人去世,只能说“老了嘞”、“过身嘞”、“归仙嘞”、“百年归家嘞”等,忌讳直接说“死了嘞”。
    儿孙到死者外家报丧下跪时,忌外家人扶起;外家吊丧完毕回去时,忌回头跟送行的人打招呼。
    居丧期间忌穿红戴绿。
    忌讳直接说“棺材”,要改说成“寿材”、“寿长”等。
    举丧后七七四十九天,孝子不得理发、修面,谓之“养孝”。
    祭拜祖先忌用不带皮的肉、去掉鳞的鱼作为祭品,否则对祖先不恭、不孝。
    行人忌讳看见、遭遇出殡的队伍,认为很晦气;如来不及躲避,可多次拍打自己的衣帽破解。
    送葬者忌讳回头;葬礼完毕,忌从原路回家,必须绕路,否则有再举丧的不祥之兆。
    忌适逢八十一岁死去,因为“九九”意味着数的尽头,预示子孙后代将会走下坡路;可将算盘拆散扔到窗外加以破解。
    忌寡妇、产妇参加葬礼。
    葬期忌以下“重葬日”:正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戌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十二月己日。
    忌婴幼儿亲眼目睹葬礼、上坟,俗传婴幼儿天灵盖尚未闭合,容易被阴气侵扰而得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存档|手机版|返回页顶|客家风情——客家人·客家网 HakkaOnline.com

GMT+8, 2024-11-1 07:43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hakkaonline.com

手机扫码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