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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以前,忌穿黄色衣服。封建帝王时代,黄色乃皇家之色,百姓着黄衫有谋反、篡位之嫌。忌穿着绿色、碧色、青色服装,过去这三种颜色是贱色,只有娼妓(板婆子)、优伶(戏子)等贱业中人才使用。今不再有上述禁忌。
忌将衣服反穿(着翻衫),因为只有办丧事时,孝子孝孙才需要披麻带孝“着翻衫”,平时反穿有诅咒亲人去死之嫌。
居丧期间忌穿着红色衫裤,恐冲犯鬼魅、神灵。
做寿衣忌用绸缎,因绸缎俗称“缎子”,恐“断(缎)子绝孙”。寿衣袖子要长,忌袖子太短露手出来,否则将来儿孙要讨饭。
忌将晾晒在竹竿的衣服不叠好就直接穿在身上,俗传这样会变成“竹篙鬼”。男人忌从晾晒着女人衫裤的下面走过,这样等同女人从男人的头上跨过。忌讳女人的衫裤晾晒在经常过路的地方。忌讳女人的衫裤晾晒得太高。
忌把帽子戴歪,俗云:“戴歪帽,食东道”,告化子(乞丐)去做东道(办喜事)人家乞讨,必须把帽子戴歪。
忌浓妆艳抹、穿着华丽。旧时,女人过分打扮被视为轻浮、下贱,男人穿着鲜亮过头被视为浪荡、不务正业。
忌从衣物、帽子上直接跨过或踏踩,或坐在上面,不详。
忌衣服穿在身上进行缝补。过去有一种恶毒的巫术,用木头做成人偶,然后穿上衣服,写上仇人的名字,再用针刺在人偶的心窝或头上。据说这样一来,仇人就会得病甚至死亡。不脱衣服缝补,被缝补者必须嘴里衔一根筷子或其他长条形物作为破解。
忌佩戴白色、绿色、紫色头饰,过去家中有丧事,女孩头饰第一年要用白色,第二年用绿色,第三年用紫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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