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chunbin 发表于 2012-12-20 08:58:53

文化保存與文化治理:以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為例


【文/涂美芳 ( 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畢業生)】




  新竹高鐵都市計畫的發生,寧靜的新瓦屋林姓傳統客家聚落被劃定為公園預定地,範圍內30多棟老建物必須剷平,因地方陳情及公部門文化政策支持得以倖存、2005年以都市計畫法劃設為全台第一座客家文化保存區。本論文以Tony Bennett治理性(governmentality)概念出發,首先,關注在此文化保存過程中,公部門執行團隊如何在看似對立的中央與地方、傳統與創新文化、新舊居民及地方文史工作者不同期待的拉扯及政策限制下,形成經制度、程序、分析與計算的治理主軸,在文化技術執行上發揮能動性,並建構出客委會籌備處當下承載的客家文化政策脈絡。再者, Bennett認為博物館的文化治理與展示是政府權力裝置的一環,透過長期參與觀察與深入訪談,細緻觀看此座博物館中各項展示爭議的發生場景,在此空間權力部署中,忠孝堂祖先公廳的保留、集會堂9尺玻璃屋的興建到入口種植的樟樹,的確可以回應他所說展示的選擇如何作為提供權力的表述與工具,但是此外也發現,地方居民服膺的不只是權力的宰制,在籌備處遷離到縣府的接管、權力運作與政策混亂之下,已自成一格的發展出保存區自主運作的方式,建構起社區的自我認同。 客家文化設施的討論議題經常單獨就政策或展示協商作為主題,本文期透過此微小卻細緻的保存歷程分析,回應Bennett文化與政府治理間實踐對話的可能,同時也藉此視角尋求客家文化或明或隱的文化價值意涵如何鑲嵌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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