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壹 发表于 2009-3-17 00:36:57

谈爆发陆河“河口3.11大型械斗事件”的根源

谈爆发陆河“河口3.11大型械斗事件”的根源

   2009年3月11日上午,广东陆河县河口镇爆发了北溪与高潭两村各动用数百人(北溪五六百人,高潭一百多人)械斗,最终导致1人死亡,数十人重伤的恶性事件,起因是双方为了争一块二百多平米的地皮。

    事情发生之后,许多陆河人都在纷纷追问:为什么会爆发3。11陆河河口大型械斗事件?这起事件的发生是源于偶然吗?为什么双方可以一呼百应,都能聚集数百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开打?

    说到这里,幽壹不由得不从下面几方面对事件发生的根源加以解剖,分析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恶性事件的根源:

    首先要说的是,在当前的包括陆河在内的粤东农村普遍存在着一种“死要面子”的地域文化。在这种地域文化的长期影响下,一旦个人与个人,村落与村落间起冲突了,双方意识到已方丢“面子”了,就拼死拼活也要找回“面子”。面子虽然不能当饭吃,但是许多时候许多人却往往把它看作比吃饭还要重要。其实这种有着悠久传统的中国“面子文化”是很害人的,它将许多本来极小的事情催化成难以解决的“死结”。

    就拿陆河河口近日发生的大规模械斗事件来说,一块二百平方米的地皮,哪怕是在河口镇中心,又能值多少钱?如果不是“面子文化”在作怪,发展到双方都要找回场子来下台,双方会为此大打出手吗?说到底,根源就在于农村人凡事讲究“争一口气”的性格和文化氛围。双方在这种社会舆论氛围的影响下,谁也丢不起这个“面子”,最后骑虎难下,为“面子”所劫持,在争执难解难分,官方也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只能求诸于武力,以拳头说话,谁拳头大谁就有理。这一文化弊端在陆河乃至整个粤东农村地区都普遍存在着。

    第二点要说到是陆河等粤东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庞大的“宗族势力”。在粤东地区,无分客家人或福佬人(潮汕人),都是很讲究宗族势力的。以血缘为扭带,同姓同宗同族同房系的人,在地域文化上讲究的是彼此都是“天然亲人”,凡事要讲究“团结”,在被“外人”欺负的时候,要讲义气,同生死,共同进退,这样才有“面子”,才不会丢“面子”。

    尽管已经解放60年,改革开放30年了,但是农村要挣脱这延续了几千年的宗族文化,还是很艰难的。目前在农村地区,宗族势力虽然已较解放前要弱小了很多,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还是根深蒂固,有较大的影响。这一点更多的是体现在农村村委换届选举时,许多候选人往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宗族房派”为“口号”,或明或暗地进行串连和拉票,并凭此当选。

    第三点要讲的是存在着“野蛮化”的地域文化问题。在当前的陆河甚至整个粤东地区(客家和潮汕、福佬)广泛存在着一种扭曲的审美观,在许多时候,往往存在着以“恶”、“狠”、“野蛮”为荣的现象。在这种错位的、不正常的社会审美观的影响下,在宗族与宗族、房系与房系、村落与村落、个体与个体之间,社会往往或多或少的鼓励以武力解决争端,对能打善打的一方,民间或惧或慕,常常报之以掌声。在这种地域文化的长期熏陶和鼓励之下,许多原本很微小的事情被放大;许多本可以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的问题变成无法解决的烂摊子。

    第四点要讲的是存在着大量同姓同宗的单姓自然村,这为上面所说的“宗族势力”、“野蛮化”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这一点我在早些年的《略谈对旧时海陆丰地区的“乌红旗”的一点看法》一文中也曾提及。那就是在陆河等粤东地区,大量存在着那种先是聚族而居,后来慢慢发展成同姓同宗族的单姓自然村落。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聚集在一起的自然村落,往往比杂姓村落显得团结,遇事讲究同心协力,可以拧成一股不小的社会力量。这种力量几乎不用怎么动员,只要有人登高一呼,就能聚集起人气。如果将这种力量用于好的方面,当然很好,但是如果化之为武力,用之以做不正确的事情,往往也会显现出很怕人的一面。一旦被部分人加以利用,往往破坏性会很大,把场面闹得不可收拾,这一点在解放前有着极深刻的历史教训(例如海陆丰的“乌红旗”)。

    第五点就是农村普遍还缺乏文明法治观念。新中国都成立六十年了,改革开放也整整三十年了,但是在当今大多数的中国农村,文明法治之风还远远未吹及,一切还是按照古旧的那一套旧道德思想观念在依着历史惯性支配着农村的思维方式。说起来,陆河也不算太偏僻,从全国范围来说还可算是沿海地区,但是还是发生了这种宗族房派间的大型械斗事件,这不得不说是中国法治的一大悲哀。这也在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今中国城市与农村在“二元”治理的情况下,政府长期以来漠视农村的法治文明建设,忽视对农民的法治道德培育,导致农村的法治观念极其淡薄。

    第六点要说的就是各级地方政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地方政府限于人力物力财力,以及自身站不正,处理事情手法单一粗暴,长期以来不作为,遇事或推诿、或拖延、甚或干脆置之不理,导致在群众中没有威信,说话不响,没人相信。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农村的小矛盾常常发酵成大矛盾;本来可以调解的矛盾转化成不可调和的矛盾;原本可以轻易解决的事情演化成难以解决的大型恶性事件。

    总的来说,事情已经发生,幽壹在这里不想去议论双方的谁是谁非,只是想说:教训很深刻,血不能白流。如果大家不能从这单事件中汲取教训,那么今后恐怕还会有更多的类似事件发生,这是绝大多数陆河人所不愿意看到的,希望这样的悲剧永远不要再发生啦。(QQ:33079930)

                                                                                             幽壹
                                                                                     2009年3月17日晨于深圳

海外客家人 发表于 2009-3-17 07:15:33

版主用心良苦的道出现代中国城乡居民的严重械斗事件不是陆河县的个别个案,其实是全国性质的。究其原因是沿袭了千百年土豪劣绅,强房欺负弱房,官商勾结的封建遗风所致。19、20世纪初梯航南渡的华人前辈部分是在在家乡无立锥之地,无处容身而冒险出洋的。
有人说,山高皇帝远,京官鞭长莫及,地方及中央政府如不及时关注,彼此认为血不能白流,如此冤冤相报何时了!

幽壹 发表于 2009-3-17 10:35:40

现在出了人命,恐怕会延续斗下去,,,

KOODMI 发表于 2009-3-24 15:14:12

万鄂的汞馋挡组织松懈,组织力影响力让位于宗族势力。.........就是这样子的了.
某d的手.......要是收回去,不再理事。宗族械斗的事依然下去,发生.: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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