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肚人 发表于 2007-3-24 00:42:13

【“珍爱女性”征文】[原创]明年不想再“错过”

谈及自己的终身大事,一位大龄女青年说——
            明年不想再“错过”(主)
                                 
    “其实,有些单位里还有很多优秀的男青年,只是我们没有机会认识。”论及终生大事,大龄女孩不无遗憾地叹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大龄女青年谈到自己的终身大事都感慨:“是当年错过了。”小茜(化名),就是其中“错过了”的一位。小茜中专毕业就参加工作,业余时间忙于“充电”,疏于经营爱情,致使很多优秀的男士从身边擦肩而过,浪漫故事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得到了文凭,却“错过”了爱情。
   
原本,小茜也曾谈过一场真正的恋爱。
   
那年秋天,小茜与高大帅气的他偶遇,两人互有好感。自然而然地,他展开攻势,使出浑身解数追求小茜。几次试探性的约会之后,他们坠入爱河,每天的电话、短信就如绵绵春雨滋润着彼此的心田。草地、咖啡厅、公园、迷人的海滩等处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在富丽华后面的石椅上相拥而坐,直到保安来清场,还不舍得离去。”小茜带着迷离的眼神告诉记者,那就是初恋的感觉,尽管石椅冰冷,但两颗心却在沸腾,沸腾,初冬的海风,也变得暖暖的。

    但是,好景不长,小茜的初恋只维持了半年就不明不白地结束了。“我不知道原因,也不想问。那晚在外沙,他说他是个‘很花’的人。”小茜痛苦地回忆分手的那个晚上:“哭肿了眼睛,我几乎一夜无眠。当时一直有个傻傻的想法:让自己与世隔绝,但不是自杀,就是要封闭起自己来,不想跟外界接触。”

    从那以后,小茜再没有谈过恋爱。日子如流水一样,不知不觉间,同龄人都相继成家,而她 仍然是孑然一身。“不寂寞,但会感到孤独。”小茜幽幽地说,每每受委屈,她都渴望有个愿意并且能够倾听的人,不需要太帅,不需要太有钱。房子是可以一起努力的,没理由男人就非得把一切都准备妥当,让女人坐享其成。

    “明年我想有个“自己的家”,不一定要酒席,但一定要手续,要办手续,盖了那个章才算是真正的成家。”小茜说,如果有真爱,为什么不去领结婚证?如果不确定,那就不能毁了她的清白,她要的是合法的家。如果只是同居,她宁愿选择分手。

    虽然现在有很多人已经不太在乎名份了,但小茜还是坚持成家就“一定要登记”的原则。我们祝愿她明年不再“错过”、明年有自己的新家!

[ 本帖最后由 亮丽365 于 2007-3-24 19:05 编辑 ]

山肚人 发表于 2007-3-24 00:48:49

没办法发图片

哪位帮忙上传?

亮丽365 发表于 2007-3-24 01:12:34

把图片发到ll365@qq.com.我帮你上传吧

山肚人 发表于 2007-3-24 01:21:57

原帖由 亮丽365 于 2007-3-24 01:12 发表
把图片发到ll365@qq.com.我帮你上传吧


已经发过去了,谢谢哦

明堂 发表于 2007-3-24 09:00:11

我以前不想错过,未来想不错过

level 发表于 2007-3-24 18:10:50

谁也不要错过。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山肚人 发表于 2007-3-25 00:37:52

谢谢楼上各位

谢谢版主帮忙上传图片

拍这张图片时,倒是颇费了一翻功夫。当时因为赶时间,就在中午的时候去拍了,尽管我有午睡的习惯。本来想拍那条街一溜婚纱店的,结果因为店的正门都是玻璃,拍不出效果。就决定进店里面去拍。走进第一家店,说明来意,她倒是愿意给拍,但拍的过程中,她好像又有什么顾虑,又说她不是老板,怕老板责怪云云。一听就让人不那么舒服。

始终觉得没有比较好的效果。再找一家店去拍。这次是店主在看店了。她也先问了一句会不会有负面影响,呵呵。

唉,这能有什么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还无形中做了一次免费广告不是。

这个人比较“醒水”了,非常配合。

只是,这一折腾,那天的午觉就泡汤了,呵呵

还好,编辑很满意,说很漂亮。这本来是一个“2007我的幸福计划”专题里的一组稿子,编辑放在第一期。想到这里的“珍爱女性”写的是女性故事为主的征文,就把它帖上来了。呵呵

请各位多多指教:)

亮丽365 发表于 2007-3-28 00:45:17

如果不想错过,就紧紧地抓住吧。祝愿缘份带给你幸福快乐!

山肚人 发表于 2007-3-28 23:09:39

原帖由 亮丽365 于 2007-3-28 00:45 发表
如果不想错过,就紧紧地抓住吧。祝愿缘份带给你幸福快乐!


呵呵

这是小茜的故事

QLFYCYM 发表于 2007-4-9 14:37:33

小茜:
   我的想法和你一样哦。“不一定要酒席,但一定要手续,要办手续,盖了那个章才算是真正的成家。”谁要说保守就说去吧。

山肚人 发表于 2007-4-10 01:46:16

原帖由 QLFYCYM 于 2007-4-9 14:37 发表
小茜:
   我的想法和你一样哦。“不一定要酒席,但一定要手续,要办手续,盖了那个章才算是真正的成家。”谁要说保守就说去吧。

替小茜和你握个手:)

幽壹 发表于 2007-4-24 22:42:41

人生,总是要错过许许多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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