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3e 发表于 2006-3-17 17:24:18

Posted by 刘传夫 at 2006-3-16 15:58
大致清理了这样几条:
1。网民之权利与义务(言论,以守法为前提)
2。管理员之权利与义务及产生办法(产生,管理权行驶,监督)
3。议决与责罚(提议,讨论,公布,决定,修正,监督)
4。监事会(产生办法)
.得由管委会提出,管委会产生办法及组成如下:
一,首脑;
二,元老;
三,下院。
..

并不想多言,但也提醒一下,
你用词不当,不应该说是什么首脑,元老之类,
不要与社会上正式政治称呼用上去,
虽说,你一定要这样说也没人关涉你,
但,明显摆出了一种等级关系存在,还谈什么人人平等??不分贵贱??会让人笑话.

[ Last edited by 3033e on 2006-3-17 at 17:25 ]

刘传夫 发表于 2006-3-19 09:10:18

制定的目的

第一次提出的梗概,觉得网络的特殊性和现实有一定的不同。本来准备采用”共和制立法“的方案,但是后来发现并不是很好操作,所以最后觉得还是”君主立宪制“比较适合。所以采用了”首脑、元老“的称谓。当然,名称是可以更改的,权利是一步一步地发展的。华人的现状决定了改革不能是激进和突发的。最后我还是从”立宪“退化到了”保皇“。一个成果的产生是无数次争吵甚至斗争,最后妥协的结果,因此,我决定妥协。如果强硬,就真的会举步维艰。改革真的很艰难,但不论如何,路已经开始。

3033e 发表于 2006-3-19 10:02:32

Posted by 刘传夫 at 2006-3-19 09:10
最后我还是从”立宪“退化到了”保皇“。一个成果的产生是无数次争吵甚至斗争,最后妥协的结果,因此,我决定妥协。如果强硬,就真的会举步维艰。改革真的很艰难,但不论如何,路已经开始。
...

刘传夫,我虽与在网上相识还不长时间,
就凭你对客家人的热情,
凭你这句:立宪退化到保皇,还有是:你决定妥协
我决定再不做社区QQ群的管理,我会退出,再以普通会员的身份进入,总可以吧?

已然你这样说,我也说一下,学学你的官腔:
自己打下来的江山,注定会有一些懵懂人和野心家来拆台,
现在将社区QQ群12364541交给你们了,希望你们全军获胜,创建辉煌天下,

注:我在10天退出社区管理员身份,

刘传夫 发表于 2006-3-19 10:17:02

元老

你嘿元老,这个决定让崖很突然,但崖莫这个决定权的。妥协,真的需要妥协啊!崖做管理员本来就受之有愧的,需要的嘿你们的支持和帮助,崖对权力不是很感兴趣,就算退出,也不应该在此紧要关头,或许会经历阵痛吧,但痛过了,才会发现更美好。如果需要自杀,那我可以义无返顾,但自杀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血性,正义,热忱和勇气,应该和理智并存。妥协,是需要很太的勇气的,不是对抗,而是寻求双赢。

3033e 发表于 2006-3-20 11:00:00

传夫,你后面跟了个帖是你自己删掉了??
哪个帖内容很长的,

3033e 发表于 2006-3-20 11:02:29

Posted by 刘传夫 at 2006-3-19 10:17
你嘿元老,这个决定让崖很突然,但崖莫这个决定权的。妥协,真的需要妥协啊!崖做管理员本来就受之有愧的,需要的嘿你们的支持和帮助,崖对权力不是很感兴趣,就算退出,也不应该在此紧要关头,或许会经历阵痛吧, ...
你放心,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事情都水落石出,你继续努力办你的事吧.
该支持的就会支持你.

刘传夫 发表于 2006-3-20 11:45:07

嘿啊,头先崖看了一哈,莫了

就嘿莫了阿,崖看的时候就莫有看见了.刚转去就消失了.可能嘿电脑的问题或者斑竹把其删除了吧.崖准备进行细则的讨论先,太的方向已经出来了,看太噶觉得如何?刚一哈哈一步应该么该做?

hd136302 发表于 2006-3-20 12:30:52

大家都是凭着兴趣在这虚拟网络做事,不要把一些东西定得过于严格和不确实际。

客家人社区QQ群有一条群规:不得在群内发表广告(特指那些无聊的信息,如果是推荐客家商品,应该属允许范围内),违者剔除。这种群规是好的,免得大家受无聊广告信息打扰。我想绝大多数人都同意的。

群规,简洁明了就行了。

[ Last edited by hd136302 on 2006-3-22 at 11:06 ]

童傲 发表于 2006-3-22 10:57:09

~~~~群规,简结明了就行了。
要有意义就行了~~

刘传夫 发表于 2006-3-23 15:41:12

这个可以,约法三章嘛

下面就用普通话说一哈了:
   刘邦当年王关中,约法三章,是有背景的。但是,汉承秦制,法律和制度一样的继续了下来。当年是因为征战不休,临时立法,有很大的人治色彩。但是现在,需要的不是人治,是法制。制度是需要明确,也要大家看的懂。由于我考虑到有非大陆的客家人,比较习惯一些表达方式,所以用了以上的言语。是这个考虑。

刘传夫 发表于 2006-3-26 15:15:50

细则补充

监事会:由民众选举产生,为自由民,其人员言行于任监事期间,若不违反法律和大局,均可自由言论。于会议之中发言不负任何责任。以保障其民主思维进行之。

议决责罚:遇有太事,由管理员三人或者元老二人或网民五人联络提议之。发布于社区BBS中,管理员得定期巡视BBS,发表评论,予以支持或提出建议。并交由各网民讨论,周期一月。小事,网民二人,管理员一人可提起之,由管理员行监督之职责。公平议决,若形成议案,则由监事会议决,结果由创建人公布之。若有人发现不当之处,可向监事会提请复议或。议决公告为一周时间,一月试行期,由管理员保证施行之。

网民之权利与义务:有维护团结之义务。不得挑拨或者单独进行人身攻击。言论不得有损团结,人人得有言论自由,欢迎思想碰撞与意识形态交流,由管理员监视之,若得网民举报,可展开调查,提出警告,屏蔽发言。事后恢复。网民有权向管理员检举之,当管理员言行不当,可投诉于客家群之创建人,并由其组成三人调查小组(网民,管理员,创建人)议决之,裁判。结果公示,以佚公平。任何人有疑问,均可以正当理由申请之。在行复议,补救。网民可号召、发起客家联谊,可自行联络交流有无,群当支持之。上网热心者,可为贵宾。以告示公布,鼓励之。

刘传夫 发表于 2008-1-4 13:22:38

剔除一人

管理员告示:2008年1月4日,有社区成员小楼听春雨水<tgttt@qq.com>(517935492),在群中发表攻击性言论,使用唔文明用语聊天,现剔除出客家人社区(分堂)12354641.有任何异议,可以于一周以内至WWW.HAKKAONLINE.COM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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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客家人社区群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