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妹730 发表于 2004-7-15 16:35:54

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转让大部分股权及经营权.

前天我工厂已经在五华的奠基,朋友指出一个问题,请大家帮我现策。
我的工厂主要以生产玉米汁为主,西红柿、西番莲、龙眼、荔枝等几项为辅,沙田柚的深加工正在研发当中,目前定位定在柚子茶。同时我公司还着力发展客家特产例如咸菜、菜脯、腌雾荷等。
公司初定的经营模式是公司+农户的形式,朋友劝我放弃这个设想,因为目前农民的素质还达不到这个水准,到时要是农民私自采摘卖给别人,而且种的是可食的作物,还会出现把原材料基地当作自己菜园的事情,公司就会出现原材料供应的危机,一旦公司出现这种危机那就是全盘皆输。公司+农户有这个设想以来农民私自采摘转卖他人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是这又是目前帮助农民最好的一种办法,请大家帮忙想办法,也请大家现策看看还有没有更好的模式。

[ Last edited by 阿妹730 on 2004-12-27 at 14:32 ]

好小子 发表于 2004-7-15 16:39:32

恭喜恭喜

xiaoying 发表于 2004-7-15 16:50:04

公司加农户的模式应该说是比较好的!最重要的或许是深加工,附加值不高的话你就不用干啦!不过我觉得你除了自己合约内的农户外,也关注一下合约外的! 个人以为梅州的农户不是产出不够,而是销售渠道少,你要是解决了! 就皆大欢喜了!
祝你好运!

雨后梧桐 发表于 2004-7-15 17:33:12

订合同,如果农户不按合同办事,就付专约金。虽然有点不太近人情,但是,这是比较公道的做法。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另外,想办法让公司的利益多多少少牵涉到农户的小利益,这样,挂起钩,一棵树上的两只蚂蚱,能不同心协力?

鹏城浪子 发表于 2004-7-15 17:58:37

客家人,是最善良的一个族群;农民是最讲实惠的一个群体. 阿妹、首先在心中要有“人心本善”的观念;效圣人之法开民智,法律工具辅之。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三妹 发表于 2004-7-15 18:11:03

楼主,我爱死你了.

cjq883 发表于 2004-7-15 18:18:26

你知合不合你意!

我建议你在包装和商标上下点功夫,包装搞好后再申请一个专利保护起来这样就可以防止别人侵你的权!

秋水长天 发表于 2004-7-15 18:19:49

温氏企业不是农户加公司的样板吗,从他们那边挖些这方面的高手过来啊。

cjq883 发表于 2004-7-15 18:19:55

Posted by cjq883 at 2004-7-15 18:18
我建议你在包装和商标上下点功夫,包装搞好后再申请一个专利保护起来这样就可以防止别人侵你的权!
补充:最好在产品上市以前申请

cjq883 发表于 2004-7-15 18:21:48

Posted by 秋水长天 at 2004-7-15 18:19
温氏企业不是农户加公司的样板吗,从他们那边挖些这方面的高手过来啊。
太不道德了,我反对!

秋水长天 发表于 2004-7-15 18:32:25

吸收现有的人才可以使公司的发展少走不少弯路的,人才的交流不是什么道德不道德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能够给公司和自己有更好的发展的空间。

阿妹730 发表于 2004-7-15 18:39:31

Posted by xiaoying at 2004-7-15 16:50
公司加农户的模式应该说是比较好的!最重要的或许是深加工,附加值不高的话你就不用干啦!不过我觉得你除了自己合约内的农户外,也关注一下合约外的! 个人以为梅州的农户不是产出不够,而是销售渠道少,你要是解决了 ...
谢谢你的提醒。我做的主要就是深加工,所以必须关注的就是原材料问题,合约外的当然也在我的考虑之中。你看得很准,梅州的农产品就是销售渠道的问题,我已经在关注这个问题了,已经注册了农产品物流公司,考虑在工厂建到一定程度后开始运作这个。

阿妹730 发表于 2004-7-15 18:46:45

Posted by 雨后梧桐 at 2004-7-15 17:33
订合同,如果农户不按合同办事,就付专约金。虽然有点不太近人情,但是,这是比较公道的做法。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另外,想办法让公司的利益多多少少牵涉到农户的小利益,这样,挂起钩,一棵树上的两只蚂蚱,能不 ...
合约是要签的,但是有些农民根本不按章出牌,12号我跟采购一起去收购玉米顺便看看农户,谁知有家人看见现在玉米的价好货少,把最好的摘去卖了,我说了他几句,他说每家都是这样的,我真的是很生气,但看到他们这么可怜,我又能怎样。:(

阿妹730 发表于 2004-7-15 18:49:09

Posted by 鹏城浪子 at 2004-7-15 17:58
客家人,是最善良的一个族群;农民是最讲实惠的一个群体. 阿妹、首先在心中要有“人心本善”的观念;效圣人之法开民智,法律工具辅之。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我同意你的说法;看来我要派法律顾问到种植基地去给农民讲讲法律知识才行。

阿妹730 发表于 2004-7-15 18:51:26

Posted by 秋水长天 at 2004-7-15 18:32
吸收现有的人才可以使公司的发展少走不少弯路的,人才的交流不是什么道德不道德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能够给公司和自己有更好的发展的空间。
你说得对,可是现在人才太难找了,毕竟中国一直处在重工轻农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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