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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正月初一民俗:敬神礼天 扛花子酒 龙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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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6 12: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正月:欢天喜地

第二节   吉祥客家年

正月初一


敬神礼天

客家祭祀神灵(客语俗称“神明”)名之曰:“敬神”,而客家人祭祖也说“敬神”。二者在非客家人看来是矛盾的,或者不和谐的,甚至认为是对神的不敬。但客家人从来就把自己的祖先当作神来崇拜,有时祖先的地位甚至还高于一般神祗。
为了让非客家更好地了解客家人的民间信仰习俗,本书统一用“敬神”来特指客家祭祀神灵,用“祭祖”来特指客家对祖先的崇拜活动。
众所周知,客家是一个多神崇拜的族群。除却天神、地祗、人鬼,客家还有观念很牢固的自然崇拜,一切具有灵、有性的山、石、田、土、花、草、树、木都可以作为客家人膜拜的对象。
但客家年初一所敬之神,基本上是天神,这天客家崇敬的地祗唯有土地神,诸如社公、福主、福德正神、三山国王。客家人敬畏上天,尤其是玉皇大帝、王母娘娘、观音菩萨以及雷公、龙神,但客家人并不恐惧天神,而是以“礼”相待。
天神信仰始于商代。那时的人们特别相信天,相信鬼神,对各种各样的鬼神频繁地进行着多种方式的祭祀,而且祭礼一般都很隆重。他们祭祀时用许多牺牲,甚至杀人以为牺牲。据甲骨文专家研究,一次献祭用上百人以至500人的现象,在卜辞中是屡见不鲜的;商朝极盛时期武丁在位时就曾大量用人作牺牲,当时的100多条卜辞中就记载了上万人被用作牺牲的事实。
历经西周、春秋战国和秦朝,中华先民的宗教信仰不断融合而最终形成了以汉民族宗教信仰为主体的中国祭祀文化,表达着“敬天、礼地、爱人”的情感指向。由于宋代以前几乎只有天子可以“礼天”,因此拜天敬神的习俗并未广泛流传民间。宋代社会是一个真正以民为本的社会,无论是物质风尚,还是精神追求,都呈现出从未有过的“世俗化”或者“平民化”。由于数千年中华文明史“礼天”的权力都只归于王权,因此民间只好供奉自己“创造”的神祗,并形成相对独立的信仰体系。两宋时期民间信仰十分活跃,大批民间神祇为官方纳入祀典,赐以封号,官方的承认当然同时也有限制的意味,因为民间神祇需要纳入祀典赐以封号,实际上意味着合法性需要官方认可,但大量的官方赐额封号,客观上却使唐以前的民间神祠信仰完全浮出水面,同时,围绕祠神、祈报举行的民众集会也比以往更为兴盛。(13)在宋代,民间凡未经官方许可纳入祀典或赐以封号的祭祀,官方概以“淫祀”视之,严加抵制、禁毁。赣南作为客家人的第一个大本营,在宋代乃是一个极其著名的“淫祀”地。《宋史·刘彝传》:“(刘彝)知虔州。俗尚巫鬼,不事医药。彝著《正俗方》以训,斥淫巫三千七百家,使以医易业,俗遂变。”(14)据《宋会要辑稿》,政和元年北宋帝都开封府有淫祀1038处,而当时仅赣州七县(不包括今赣州之南康、大余等宋代南安军)就有3700家。加上当时合法的天地诸神崇拜,如一直传承至今的玉皇诞、观音诞、土地会、城隍会、关帝会、九皇会、康王信仰、风雨雷电山川崇拜……宋代赣州府的民间信仰可谓昌盛。刘彝禁毁赣州府“淫巫”之前,赣州平均每县至少有530个以上的“淫巫”、会首,倡导着各个岁时的民间祭祀即“敬神”。其实宋代的所谓“淫祀”往往是屡禁不止的,因为宋代毕竟是一个民间力量大于官方政治的势力的社会。宋代社会的和谐,往往是官方与民间妥协,共同营造一方土地的安定与繁荣。整个宋代赣南的经济得以飞速发展,由原来一个不见经传的“蛮荒”之地,成为了当时著名的粮仓和造船基地,这便是上述推论的有力佐证。
北京天坛.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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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9  上图:北京天坛  下图:闽南地区客家拜天公神案


客家对岁首敬神特别注重,如前文介绍客家年初一“拜新年”民俗时提及清代于都客家“择吉时向利方开门敬神,大放花爆”,然后“少长皆叩祖宗,族即叩拜尊长”。新年第一件事情便是“开门敬神”,足见客家人对天地诸神的崇拜不仅是一种习惯,而是早已经深入内心,成为客家人身上流淌着的血液的一部分。
客家人新年“敬神”的活动从年初一开大门伊始,就一直不会有停止的时候。就正月而言,客家人宴请亲友要烧香敬神;龙灯、花灯、傩戏、采茶戏演出路上碰到社官庙、土地庙要敬神;“上丁”、“开灯”要敬神;三天两头赶庙会是敬神;即使只天天呆在家里,也要例行早晚烧香敬神。
客家年初一在家敬神时间为早晚各一次。敬神的祭品有三牲、酒三杯、茶三杯、柑橘等水果、年糕、米、糖果。在家敬神的一般仪式是:摆设祭品、点红烛请神、焚香、烧爆竹、一叩三拜、上香、献祭、酹酒洒茶、烧纸、再酹酒洒茶、送神。
客家年初一敬神还有一个重要习俗就是到诸如观音庙、真君庙、土地庙、汉帝宫之类的庙宇“上头香”。客家“上头香”有两重含义,其一指新年第一个在神像前上香参拜者,其二指个人新年第一次(客家俗称“头次”)进庙上香祈福。年初一的客家地区,每一个乡村的每一条道路上,都行走着敬神礼天的人们。从清晨到暮晚,敬神的喜庆爆竹声总是把原本红红火火的客家村落,点缀得更加和美、吉祥、幸福。


扛花子酒

“花子酒”即“丁酒”、“添丁酒”。“扛花子酒”是一种扛着大红花装饰的族谱、添丁酒在乡村巡游、继而在祠堂聚族宴饮的大型民俗活动。该民俗主要流传于赣南南康客家。该民俗活动一般集中在正月十五前数日,年初一“扛花子酒”的,可以南康市朱坊乡桥头村客家为代表。
按客家旧俗,凡族中生了男孩的人家,次年正月期间都要备齐酒菜、茶果,参加在祠堂举行的类似“扛花子酒”性质的亲族聚会活动。各地客家对摆“添丁酒”活动的日期、称谓并不一致,时间上从年初一开始,最迟在正月十五元宵节举行,有称作“灯会”的(赣南客家多俗称“样灯”),有称作“上灯”、“上丁”的。
“扛花子酒”活动其实就是客家正月祭祖与“新年酒”习俗的结合、演变。
清道光四年《兴国县志》载曰:

新岁拜年,自亲族外,虽一面之识悉躬造其家,无仅以过门投柬应故事者。继而彼此招饮,曰“新年酒”,睦姻之风,蔼然古意。染肉以红曲,肴馔杂进必首进红肉。凡喜筵及宴会亦皆用之,以为吉庆。

清同治十一年《南康县志》载曰:

元旦,择方与时之吉,曰“出行”。秉烛焚香,合拜神祗,谒先祖。既而卑幼拜尊长,退而往亲邻相贺,归则长幼宴饮,曰“年酒”。

新年期间,同宗同族的客家人欢聚宴饮,体现了客家宗族社会的严密,更昭示着客家和谐生存、和谐发展的内在法则。“扛花子酒”一类的客家民俗,目的在于家族欢庆,共叙亲情以及共谋未来发展,共庆人丁兴旺、家族繁荣。
“扛花子酒”民俗的过程从扛族谱开始。族谱是客家人最神圣的宗族物质遗产之一,不仅象征着姓氏的繁荣、昌盛,昭示着客家生命的存在,更是客家血缘亲情的纽带、桥梁。族谱由谱箱装着,用大红布包裹好以后,再用大红布条将其捆绑,然后由两个同宗的客家后生扛着,走在整个“扛花子酒”队伍的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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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0  赣南南康客家“扛花子酒”大型民俗活动。左图:扛族谱出发巡游。右图:聚族在祠堂欢宴,亲情融融。(图片来源:中国赣州网,www.gndaily.com

扛花子酒的队伍出发后,便浩浩荡荡地沿着本村的主要道路巡游一番,向众乡邻展示本姓氏、本宗族的“丁”势力。一路上爆竹连天,加上鼓乐、唢呐的烘托,喜庆的氛围持续升温。
客家人从来就没有歧视女性的地方,客家祠堂更是如此。只要愿意,任何女性都可以自由自在出入祠堂。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贯彻、执行,今天的客家人不再固守唯有男性才是“丁”的观念。生女孩的人家一样具有“扛花子酒”的资格,非但如此,甚至女孩也可以“上谱”,正式成为家族成员而载入家族“史册”。
这一天是生育了儿女的客家妹最幸福的日子。当客家妈妈们抱着自己的孩子行走在大路上时,当灵气活现的“满仔”、“满女”受到长辈们的赞美和祝福时,年轻的客家妈妈们内心里有着无上的光荣。
聚集在祠堂后,客家吹打依然欢快。各家香醇的米酒开始荡漾,恭喜、敬贺、祝福的话语连连,更有长辈的笑语盈盈,儿童的天真烂漫,真可谓其乐融融,好一幅声情并茂的客家风情画卷。
酒会进行到一半过后,族中德高望重者便开始宣布本宗、本族一年的大事、要事。虽然议事过程中难免有所“磕碰”,但客家传统宗法社会的影响力依然存在,不愉快地争执总是可以圆满和解,最后皆大欢喜。


瑞金龙船会

清光绪元年《瑞金县志》载曰:

(元旦)又有“龙船会”,赣俗在五月,瑞则在新正。与会者各占一日,迎神像于家。用鼓乐、旗帜遍游街市至人家,曰“接大神”。其神以巨轴画数百像于船内,复塑像五,杨泗将军、萧老官人、康元帅等,统名之曰“大神”,盖亦祀五行之义也。招集邻友,酣饮高歌达旦。次日更至一家,亦如之。至望日,作纸船赴水滨烧之,曰“送大神”。

瑞金客家年初一的“龙船会”也是狂欢色彩浓郁的地方性岁时节庆民俗。
“龙船会”与至今仍盛行于中国东南、西南诸省的龙船节、龙舟节不同,后者的活动时间主要集中在五月初五端阳。于岁首“新正”之日举行龙船会的,唯有瑞金、万安、吉安等地客家有史可载。虽然此俗今天几乎绝迹,但本着发掘、光大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这里还是将它作为客家人年初一的主要习俗加以还原并展示出来。
瑞金龙船会是客家人新年傩祭仪式传承过程中的变异,原本用以跳傩的诸神、诸鬼面具转化成了“神像”,原来群体参与的跳傩活动转化为“接大神”,原来狰狞或怪异的鬼神被地方神祗如杨泗将军、萧老官人、康元帅等所替代。
客家傩舞的原始传承者应该是梅鋗。作为勾践后裔的梅鋗是灭秦功臣吴芮的部将,被封十万户列侯。梅鋗曾在江西南丰祭山,南丰傩祭从此沿袭不衰。梅鋗后来定居台岭(即今大余梅岭),可见傩舞在赣南自汉代初年便有流传。如于都县银坑乡和桥头乡现在依然还保存一种古老舞蹈,头戴傩面具,振臂顿足,动作强烈而粗犷,节奏急促而鲜明,即是傩舞之一种。清末民国时期,江西的傩祭依然非常活跃,赣南、赣北傩祭已经与民俗结合,且行傩、跳傩时节也由岁前腊月推移到了春季。据了解,兴国山歌的源流之一“兴国跳傩”,便是由男女二人分别扮作傩公傩婆对唱山歌。此俗一直留传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这与传统湘南地区傩祭活动有唱刘三妹歌章、歌曲记载相合,表明了傩祭由娱神、驱疫向驱疫、娱人方向转化的情形。(15)
瑞金龙船会之“龙船”并非端午竞渡式龙舟,而是以竹木为主要材料搭建船身骨架,外表再以彩纸装裱,相当于现在的旱龙船。船上满是高高悬挂的“神像”,数百幅之多。船首还特别塑有五尊地方保护神的木质神像,即驱除疫病、凶灾、衰运,又保一境百姓平安吉祥,丁财两旺。
瑞金客家晚清社会所崇拜的五尊地方保护神,暗合了阴阳五行的道教传统思想。杨泗将军属“水”、萧老官人属“木”、康元帅属“火”,尚有“土”神与“金”神史料未有记载,据笔者推测,瑞金客家的“土”神应该就是福德正神,而“金”神则是整个赣地都极其崇拜的许真君许逊。客家人的土地神福德正神以及许真君,乃客家人共同的重要神祗,在后面的章节里将专门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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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1  左图:杨泗将军塑像  右图:康元帅塑像

杨泗将军信仰主要流传于两湖地区。关于杨泗将军的来历,各有各的说法。一说杨泗将军是晋朝周处那样敢于斩杀孽龙的勇士,一说杨泗将军就是南宋农民起义领袖杨么,还有说是杨家将中杨四郎的。不管哪种说法,民间特别是船民都把他作为行船的保护神即水神加以膜拜。准确地说,杨泗将军乃湖南长沙一带的“土著神”。据《长沙县志》载:“紫云台,杨泗将军得道处,跑马石遗迹犹存。”紫云台是金井河流经的地方,金井河的下游便是捞刀河(湘江支流之一)。也就是说,杨泗将军的发祥地在金井河畔。他是湘江水系的水神,为金井河——捞刀河——湘江的保护神。杨泗将军的功绩也是在于“斩龙护国” 即保护本境安宁。至于湖北蒲圻每年农历六月初六“杨泗将军庙会”所祭祀的杨泗将军,又均非上述所指,而是唐末南吴太祖杨行密。
萧老官人其实就是起源于唐代江西婺源一带五通神,客家人多称作“五显”、“五圣”。五通神非佛非道,自唐宋时期开始广泛流传于江南诸省以及两广地区。柳宗元《龙城录》云:“柳州旧有鬼名五通,余始到,不之信。一日偶发箧易衣,尽为灰烬。余乃为文醮诉于帝,帝恳我心,遂尔龙城绝妖邪之怪,而庶士亦得以宁也。”曾任赣州知府的南宋洪迈《夷坚丁志·江南木客》载曰:“大江之南地多山,而俗当鬼,其神怪甚佹异……曰五通,江西、闽中曰木下三郎,又曰木客,一足者曰独脚五通,名虽不同,其实则一。”在宋代,五通崇拜纳入了官方祭祀体系。五圣显灵之事,每闻于朝,都得褒封。宋徽宗宣和(公元1119-1126年)年间封两字侯;宋高宗绍兴(公元1131-1163年)中加封四字侯;宋孝宗乾道(公元1165-1174年)年间加封八字公;宋宁宗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封二字王;宋理宗景定元年(公元1260年)封四字王,因多次有助于江左,封六字王,咸淳六年(公元1271年)又封八字王,五圣夫人也一起被加封,其八字封号为:第一位,显聪昭应灵格广济王,显庆协慧昭助夫人,第二位显明昭烈灵护广佑王,显慧协庆善助夫人,第三位,显正昭顺灵卫广惠王,显济协佑正助夫人,第四位,显真昭佑灵祝广泽王,显佑协济喜助夫人,第五位,显德昭利灵助广成王,显福协爱静助夫人。从此五通神被称为五显神,所祀庙宇称为五显庙。清代康熙年间号称“清朝第一清官”的汤斌在《奏毁淫祠疏》中历陈江南五通祭祀之泛滥,有危及王权、殃害百姓之势,因而上疏禁毁。然而民间五通、五显、五圣信仰并未从此销声匿迹,只是变得更加隐秘而已,又或者“改名换姓”,原汁原味祭祀如旧,如瑞金客家将五通神改作“萧老官人”。
瑞金客家所崇拜的“康元帅”即赣南客家广泛祭祀的“康王”。有客家人的地方便几乎都有康王庙,仅赣州市就有多座祀奉康王的康王庙,如由城东往城西有头康庙、二康庙、三康庙,水南乡腊长村庙背、水西乡石铺村庙脚下都是因康王庙而得名的地名,并且自古使用至今。全国许多地方有康王庙,所祀者有所不同。广东东莞石排镇、高埗镇的康王庙,海口市新安村中的关康庙,所祀者均为北宋抗辽名将康保裔。广州市有康王直街、康王上街、康王下街,因康王庙而得名,此康王也是指康保裔。康保裔在抵抗辽兵牺牲后被封为“威济善利孚应英烈王”,后人尊称为康王,其忠心报国的英雄气概为后人所敬仰,全国各地建有众多祭祀康保裔的康王庙,尤以江南一带为甚。兴国县均村乡坪源村祀奉的康王却是唐代抗击叛军守睢阳而牺牲的张巡。南康市唐江镇康王庙,又称石角庵,祀奉的则是卢光稠。(16)赣州、瑞金等地的“康王”、“康元帅”乃南宋高宗赵构。宋高宗建炎二年(公元1129年),金兵大举南下,隆祐太后率领宋朝宗室及部分官员,从建康经洪州(今南昌)到虔州(即赣州),聚居于现在的和平路及南市街一带。大批人口迁入赣州以后,对赣州压力相当大,所以有一部分人就散居在赣州附近的乡下居住,另一部分则继续南迁广东、福建一带。宋高宗定都临安以后,重用韩世忠和岳飞与金兵对抗。南方社会比较安定,经济也得到一定的发展。当时的临安城,街市繁华,人口达到百万,出现了短时间宋金对峙的局面。公元1276年,南宋灭亡,陆秀夫抱着南宋最后一个小皇帝投海而死,这对来赣州的部分南宋宗室和官员遗老是最大的精神打击。元朝统一全国后,为了巩固蒙古贵族的统治地位,元朝统治者实行民族分化政策,把全国各族人分为四等。南方人特别是原南宋统治区的汉族和其他各族人民列为最低下的第四等人。这对南迁的客家先民打击更为严重,因此很自然地联想起南宋初期那种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繁荣的社会。这种社会局面的取得,当然要归功于康王赵构。他们更希望有第二个康王赵构出现,带领他们反对元朝的统治,再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所以为康王赵构立庙也就顺民心、合民意地出现了。客家人每到一处,对于自己的祖先和神明是非常敬奉的,定居后第一件大事是建祠堂,其次是立庙宇。
瑞金龙船会民俗的重头戏乃是“接大神”。大神者,杨泗将军、萧老官人、康元帅之类也。新年即将来临之际,瑞金客家多结合自己的生辰八字、流年运程,请巫者、道人测算自家“迎神像”的黄道吉日。“大神”神像自然最迟得于年三十日前买好,并“请”回家中,以便新正之日“接大神”。是日,瑞金城内大街小巷到处鼓乐喧天,彩旗飘扬,“龙船”所到之处家家户户燃放爆竹,将“神像”挂到“龙船”的桅杆上去。
接下来便是喜庆、欢乐的亲友宴饮。“龙船”将“大神”接走后,人们便“招集邻友,酣饮高歌达旦。次日更至一家,亦如之。”
“龙船会”的世俗意义在于祈求丰年, 或在于驱除瘟疫、疾病、凶灾等,在赛会娱神的同时“酣饮高歌”,达到娱人的目的。
“龙船会”的夜晚,到处有傩戏、灯彩的表演,这是瑞金客家年初一的又一个欢乐时光。据清道光《瑞金县志》载:元旦夜傩以逐疫,以船只扮龙头、龙尾,中间杂扮故事。这种节庆民俗随着傩文化的衰退,于民国时期开始演变成为了船灯灯彩,即瑞金“龙船灯”、“船灯”。本质上,由“龙船会”演变为“龙船灯”是民间宗教的世俗化,是客家人本精神超越鬼神至上思想的具体表现。
整个“龙船会”民俗活动从年初一开始,直到正月十五“作纸船赴水滨烧之”乃告结束。
在赣南客家地区,类似于瑞金“龙船会”习俗的民间岁时活动也多有史料记载。如清同治十一年《南康县志》载曰:

上元,前数日,悬灯为乐。或用竹丝织为龙,分五节,曰“龙灯”,张以为戏。又,劈竹为船,糊以五彩,内设仪仗甚整,男妇望辄罗拜,尊之曰“大神”。至上元后一日晌午,一人提剑,数人鸣金随之,踉跄叱咤,如有所追逐者,沿门收取春帖、香梗、烛烬之属委其
船,鼓吹送野焚之,曰“禳灾”。

又如清光绪二十一年《崇义县志》载曰:“上元前后张灯,元夕尤甚。剪纸为龙船送至水滨,先于陆路和棹歌以禳灾,乡市皆然。”
上述南康、崇义地区的“龙船”民俗与瑞金“龙船会”相比较,其驱邪、禳灾的功利是相同的,“龙船”的制作也大致相同。但瑞金客家的“龙船会”已经将傩文化因素最大限度地消解了,从而以世俗的形式同样达到除凶纳吉的目的。瑞金“龙船会”有明显的狂欢色彩,而南康、崇义一带客家的“龙船”活动则巫傩的成分多于世俗的成分。
赣西地区之万安县、吉安县虽然均非纯客县,但其客家人口均占有40%以上。上述两地清代、民国地方志也都有类似瑞金客家“龙船会”的民俗记载,其中清道光四年《万安县志》记载最为详尽,现录入如下:

元旦至望日,谓之元宵。悬所画神舟,日间祀以牲醴,曰“叩神”;夜间群执歌本曼声唱之,曰“唱船”;持桡执旗回旋走,曰“划船”;每次加吉祥语,曰“赞船”;金鼓爆竹之声不绝于耳,既乃饮而罢。百嘉、窑头两市,自十三日起有所谓“装船”,穿袍靴,戴神头面游行各庙,划船三次,极热闹;而尤莫盛于城内之儿郎灯,每一神护灯,鼓吹者辄数十人。百嘉则有男船、女船之分,装女船者不载头面,扮以杂戏,观者若狂。……少年扮灯者,或擎而为龙,或跨而为马,每到一村,先至神舟所,曰“参神”。罢之日,绕村一周,
然后焚灯卸装,曰“收摄”。其神舟则于十六日送之,是夜以静寂为吉兆。

又民国二十四年《吉安县志》载曰:“(元宵)比户便氓,则唯有悬彩画纸船,号‘大神”。昼则扬旗挝鼓舁(音yú,抬、扛)以游,夜则事以香花、烛爆,唱禳灾集福词。”

[ 本帖最后由 yuanxianmin 于 2008-8-18 10: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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