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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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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1 13: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宠惠



王宠惠字亮畴,广东东莞人。民国时期政治家、外交家、法学家。历任外交总长、司法总长、国务总理、第一任司法院院长等职务。
王宠惠(1881年10月10日-1958年3月15日),字亮畴,广东东莞人;近现代中国法学的奠基者之一。1881年生于香港。1895年考取北洋大学(天津大学前身),1895年考取北洋西学学堂(天津大学前身)攻读法科法律学门,1899年以最优成绩毕业,获得中国近代第一张毕业文凭(钦字第壹号,现存天大档案馆)。1900年北洋大学堂法律系毕业。应南洋公学之聘,任英文及地理教席。



王宠惠从香港北上天津,考取了由近代著名实业家盛宣怀创办的北洋大学堂,攻读法律科,1899年以最优成绩毕业,并获得中国近代第一张大学毕业文凭“钦字第一号考凭”。
王宠惠的仕途和他与孙中山的交往密切相关。孙中山和王宠惠的父亲王煜初交往甚深。两家交往的深度可由下面的事情见其一斑:孙中山曾经因为策划起义未遂而被清政府通缉,在这危急时刻,1895年重阳节,王宠惠的哥哥王宠勋结婚,孙中山居然冒死前往广州赴喜宴。据王宠惠回忆,因这事,孙中山还差一点被清廷密探逮捕,只是他警惕性高,才侥幸逃脱。
王宠惠精通日语、德语、英语,1901年赴日留学,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研究。在这期间翻译了孟德斯鸠等西方法学家的作品。并追随孙中山革命,发起成立国民会。后与冯斯栾、郑贯一、冯自由等发起组织广东独立协会。1902年,他赴美留学,先入加利福尼亚大学,后入耶鲁大学攻读法学,并获法学博士学位,后赴英国继续研究国际公法,获得了英国律师资格。此间,他用英文翻译了《德国民法典》,该作品于1907年在伦敦由著名的斯蒂芬斯书店出版, 王宠惠的《德国民法典》英译本究竟是否成功,下面这个事实可以提供有力的佐证:该书自1907年推出后即迅速成为欧美各国大学里(用英文讲授)《德国民法典》的通用教材,一直到20世纪的70年代,《德国民法典》(王宠惠译本)仍然在英美学界保持了经典教材的地位。前美国总统尼克松上大学的时候所用的正是王宠惠的译本,因此,在尼克松以美国总统的身份踏上中国土地的时候,他特别地向来自中国的法学名家王宠惠博士表示了他的敬意。作为以英语为“外语”的中国人,王宠惠能够以《德国民法典》的英译本而赢得英美世界广泛的尊敬,在美求学期间,王宠惠与孙中山交往甚密,深受孙中山民主革命思想影响,1904年赴美留学,先入加州大学,后入耶鲁大学获法学博士,曾在美国协助孙中山撰写《中国问题的真解决》的英文稿。旋即赴英国继续研究国际公法,并获得英国律师资格。1905年,同盟会成立,王宠惠立即加入该组织。

1912年1月5日,孙中山举行第一次内阁会议。右起:王鸿猷、王宠惠(外交部长)、黄兴(陆军总长兼总参谋长)、孙中山、陈锦涛、蔡元培(教育总长)、景耀月。


     1911年,王宠惠从欧洲回国,在广州加入同盟会。武昌起义成功,任民军代表伍廷芳的参赞,被推为广东代表,与各省代表集合于南京,被推为副议长。他先后写出《宪法刍议》、《宪法危言》、《宪法平议》、《中华民国宪法之要点》、《宪法之功用》、《五权宪法》、《五权宪法之理论与实践》等上乘之作,在理论上衬应了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制主张,奠定了民国立宪的理论基础,亦“引领了近代中国的宪政风潮”。在刑法领域,他的贡献突出表现在:主持起草了第一部真正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刑法典》(1928,《中华民国刑法》),他的《刑法草案》废除了旧刑法中的礼制羁绊和亲等原则,糅进了现代法律的诸多理念,如刑罚面前一律平等、惩罚从轻等,其时著名的法学家如伍朝枢、杨鸿烈等对王在刑法学领域的深厚学养颇多赞辞。

中山先生与部分内阁成员。左起吕志伊、于右任、居正、王宠惠、孙中山、黄钟瑛、蔡元培、海军代表、马君武、王鸿猷。
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王宠惠经孙中山提名,王宠惠被任命为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作为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宠惠又是联合国宪章的创立者之一。曾在唐绍仪内阁任数月的司法部总长,当年才三十二岁。6月因唐绍仪辞职,与同盟会阁员一起辞职,赴上海,后任以为孙中山为总理的中国铁路总公司顾问。王宠惠于1913年出任复旦大学副校长。

袁世凯内阁成员。前排左起:内阁总理唐绍仪、代外交总长胡惟德、海军总长刘冠雄、工商次长王正延、教育总长蔡元培;后排右起:国务院秘书长魏宸组、司法总长王宠惠、陆军总长段祺瑞、交通总长施肇基、农林总长宋教仁。
1916年5月参加反袁护国运动,任护国军军务院外交副使。袁世凯死后,1917年赴京,任法律编纂会会长,1920年任大理院院长。1921年10月被派为北京政府全权代表之一,出席在美国召开的华盛顿会议。

1912年3月20日,孙中山参加苏、皖烈士赵声、熊成基、吴樾、倪映典、追悼会后合影。坐在孙中山旁中间坐的是王宠惠(1912年1月3日经孙中山提名,王宠惠被任命为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
1922年5月,蔡元培、胡适、梁漱溟、王宠惠等人在《努力周报》上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张》一文,认为中国的政治军阀混战,国无宁日,全是因为好人自命清高,不愿参与政治,让坏人当道。他们提出由知识分子中的“好人”组成“好人政府”,努力改变政府腐败的现实。由这些人组成“好人政府”,形成社会的重心,一点一滴地改造社会,创造出一个完美的“大我”。这种“好政府主义”初步显示出独立的自由精神,体现了现代中国独立的、自由的知识分子干涉政治的模式。1922年6月任司法、教育总长,1922年9月19日,在吴佩孚等支持下,改组内阁,署理国务总理,同年11月29日,因财政总长罗文干案辞职。作为中国当时最为知名的法学家之一,1923年,王宠惠受北京政府的委派,出任海牙国际法庭正法官,成为海牙国际法庭的第一任中国籍的法官。
1927年6月出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部长。

还有很多张王宠惠手迹,留一手,说不定到时还可以派上用场,写博如同做人,不要去得太尽……


1928年,王宠惠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并开始主持修订刑法。他在《刑法第一修正案》的基础上,起草了《刑法草案》,这一法律草案最终经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928年4月10日公布,并于当年7月1日施行。这就是1928年版本的《中华民国刑法》,该刑法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刑法典。王宠惠是国民政府学者型官僚的代表。
1931年5月,再次出任海牙常设国际法庭正法官。1936年底回国,赞成西安事变和平解决。

 抗日战争爆发后,王宠惠历任南京政府外交部长、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以外交部长名义发表抗日声明。为中国的抗战外交作出了突出贡献。他1937年在北京九国公约会议上,促成了通过谴责日本侵略行为的决议;


1943年11月随蒋介石访问印度,出席开罗会议。使满洲、台湾、澎湖列岛得以归还中国;

 总统蒋介石、副总统李宗仁就职典礼。前排左起:王宠惠、戴季陶、居正、孙科、郭德洁(女)、宋美龄、蒋介石、李宗仁、张群。
1945年4月代表中国出席在美召开的联合国宪章制宪会议。1946年11月出席国民大会,参与《中华民国宪法》的制订工作。,并作为中国8位签字代表之一,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1947年,他任南京政府司法院院长;

1949年赴香港,后转湾。1958年3月15日病逝台北。享年7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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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6 20: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说是东莞人,没说是东莞客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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