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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话申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提案(邱冰珍参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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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10: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推动客家话申遗,抢救保护传承客家话文化”的提案



     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应有之义。习近平同志提出“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优秀传统文化可以说是中华民族永远不能离别的精神家园”。“客家话”被称为古汉语的活化石,“客家话”及客家文化,正是显著体现这些特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然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客家话”及客家文化,面临着逐步消亡的风险,如不尽快推出有效保护措施的话,完好传承了近1500年并作为“古汉语活化石”的客家话,恐将面目全非甚至消亡。


    为此,本提案人呼吁:国家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力量,推动客家话保护的实施规划。并建议,以客家话申遗为抓手,使客家话及其文化保护工作得以切实推动。同时建议,以客家话及其文化的保护为典型,探索一条保护传统文化的有效路径,为全面保护中华传统文化提供经验。这一建议,是基于以下理据提出的。


   一、“客家话”,是古汉语的重要遗存,保护“客家话”及其文化遗存,对于认识汉语言历史文化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然而这种意义和作用的重要性,有待文化部门的充分认识和精心挖掘。


客家话之所以被称为古汉语的活化石,有着其特殊的历史文化成因。它的形成起源于中原人的大迁徙——自西晋五胡之乱始,客家祖先为性命和生存计多次南迁,最终在闽粤赣一带扎根形成客家话,这是中原祖先在南方留下的宝贵语言遗产。由于客家人对本民系文化根祖的认同和坚守,长期以来,他们以操客家话为本民系的身份标识和自我认同的内聚纽带,遵守“宁卖祖宗田,不卖祖宗言”的遗训,因此,虽然足迹遍及天涯,却使得客家话近千年不得衰亡,尤其是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深山区,客家话竟然保存尚好。

从语言历史学角度出发,保护客家话及其文化,即保护汉语言的活源头,保护汉语的传统。客家话与古汉语有着不可分割的亲缘关系。客家话脱胎于一千年前的中原,代表的是正统的汉语言文化,其言语信息直通雄秦盛汉,它承载着几千年的汉语言密码,在语言历史上有着无法取代的地位。可以说,客家话是汉语发展历史这个大花园中极为珍贵的奇葩。


从语言作为一种文字符号所代表的文化看,任何一种语言,都是该语言所对应之文化的文化博物馆。一种语言的消失,意味着一座文化博物馆的消失。这座博物馆展示着言语人的行为、生活、创造,展示着言语人对宇宙自然社会的认识理解与审美信仰,展示着风土人情等民俗与诸多的社会关系,而这一系列文化信息的表达则是一种面对面的人的传承,表现为代代口耳相传。保护客家话及其文化,就是以客家话为纽带将相关文化遗存得以代代传承下去。


二、保护“客家话”及其文化,对于联系海内外华人,对于中华文化的认同和传播,对于祖国统一工作,都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客家话,是客家人之间交流的语言。客家民系,人口分布于广东、福建、广西,江西,海南,湖南,四川,台湾,香港,澳门,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毛里求斯,牙买加等地,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客家人口数量超过6000万,部分研究认为全球客家人在一亿人以上。闽西、粤东、赣南是国内主要聚居地,广西、四川是次聚居地,国外客家人口最多的是印尼和马来西亚;台湾约有客家人400余万,是台湾第二大族群;香港约有30%是客家人。全球有大量的客家社团组织包括客家同乡会、客家宗亲会、客家联谊会、客家商会、客家文化研究会等,保持经常活动的客家组织约有400家。客家人还有全球性的大聚会——世界客属恳亲大会,每隔2~3年就在世界各地举办数千人的客家大聚会,已经连续召开了27届,举办地包括:海内外重要客家聚集地西安、开封、成都、梅县、赣州、河源、香港、台北、高雄、新竹、雅加达、新加坡、吉隆坡、曼谷、旧金山、大阪等地。


这些历史悠久、有着重要凝聚力的全球性民间联系组织,对于发展中华文化圈经贸合作、促进中华文化历史交流和促进祖国统一,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值得深入挖掘其潜力。但是,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文化部门应当为保护这一联系的根基——“客家话”作出积极的努力。


    三、保护“客家话”及其文化,对于加速城镇化过程中如何保护传统文化的问题,有着特殊重要的探索作用。

由于历史原因,客家人迁徙落脚之地基本上是当时南方偏僻未开发的深山区,且不固定不集中,流散四处,客家话作为方言也就成为方言中唯一不以地域命名的语言。时至今日,随着普通话的深入推广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扩张,相对于其他几个大方言,客家话这一古朴的语言命运堪忧,流失严重。
(一)在今天,客语区在大陆地区的分布点多为地处边远经济相对滞后的山区或老区,比如福建的龙岩,江西的井冈山、瑞金、兴国、铜鼓等地,而任何一种语言的强势都与政治经济相关。几乎所有客语区都不处于经济活跃地带,也没有一个客语点处于省会或中心城市,除广东梅州市外,很难找到某一个城市的通用语言是客家话,以客家话为第一语言的人口基本上都是山区农民,且为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他们保留传统语言文化,已经缺乏了先民那样的自主性,更谈不上在文化领域的话语权。
(二)由于客语区分散,它不能像其他方言一样,能凭借地域集中的优势得到巩固强化,相反客家话由于力量的分散语势正逐步递减甚至消亡,很多原先客家人口由于势单力薄其客家话早被当地语言同化。
(三)最为重要的是,各地城镇化建设打破了山区原本的宁静,乡土语言尤其是客家话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村民人口涌向城镇,客家群体再次分散,再加上差不多整整两代农民的外出打工,使得原先说客家话的人改说普通话或者当地主流语言,年轻的客家后辈从小不会说客家话,相当的人把客家话当土话加以嫌弃。
(四)尽管在语言学术界,有一批专家学者在客家话方面有着卓有成就的调查研究,但在宣传和推动保护与运用客家话方面有着其先天的局限,甚至由于缺少社会的功利需求,客家话文化的研究也面临诸多的困难。


由此可见,当下,一个能代表汉语传统的语种——客家话,相比其他方言语种,相比其他任何时候,已然面临极为堪忧的传承延续的危机。一旦消亡,则万劫不复,到那时任何抢救举措都无济于事。因此,国家文化部门,对此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地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保护措施。与此同时,国家文化部门也可以把保护客家话作为加速城镇化过程中保护传统文化的一个典型,探索出一般经验推广应用于各领域


有鉴于上述理由,本提案人提出以下几点具体建议。


一、国家文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全国客家话地区的力量,对客家话及其文化进行有效保护问题的调研,尽快提出并推动客家话保护的实施方案,按照客家话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作用地位,按照濒危保护的迫切性的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地提出保护举措并有步骤地实施。力争将“客家话及其文化保护”的相关内容(如,申遗工作),纳入到“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和中长期文化规划之中。


二、国家文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全国客家话地区的力量,在对客家话及其文化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整合各种资源,推动以客家话为纽带的客家话及客家文化申请世界非物质遗产的工作。以申遗工作为抓手,带动客家话及其文化的有效保护。在申遗过程中,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国各客家地区政府、社区、民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球客家组织的作用。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的无形的东西往往比物质的有形的东西更加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了人类的情感,包含着难以言传的意义和不可估量的价值。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最深的根源,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以及各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等。我国非遗工作的目的是: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加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提高对中华文化整体性和历史连续性的认识;尊重和彰显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性;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根据非遗保护的这些原则,客家话及其文化完全符合非遗的特征。当一种母语遭受到外界环境的破坏,其延续遇到前所未有的艰难的时候,它需要社会的支持与关注,更需要政府采用积极有效措施刻意进行保护,尤其是因为经济发展不平衡所造成的语种文化的破坏甚至消亡更需要政府层面的重点保护。所以,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客家话申遗工作。

三、文化部应会同发改委、农业部等经济部门,在客家话地区城镇化的政策制定过程中积极作为,对客家话等传统文化的保护规划,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先。(一)对于客家话这样的非物质遗产的保护举措,应借鉴历史遗址等物质遗产保护的相关政策,借鉴生态保护的相关政策,给予保护区及其居民以相应的资金支持。(二)对于同时是老区的客家地区,在促进老区发展的过程中,应着重关注客家话及其文化的保护。(三)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以客家话为核心因素的客家话旅游经济的发展,如,客家话寻根旅游、客家先祖移民路线寻根旅游、客家姓氏郡望寻根旅游、客家历史人物遗迹旅游(洪秀全、孙中山、廖仲恺、宋庆龄、朱德、叶剑英、郭沫若、李光耀、他信等都是客家人,还有众多历史人物的祖籍都是客家人)。

四、文化部还应会同政协、国台办等涉及祖统工作的部门,积极参与客家话保护工作,并以客家话保护为手段推进祖统相关工作。
(一)台湾当局采用行政及教育力量维护客家的语言和文化有着诸多积极措施,值得我们借鉴,也可成为两岸文化交流和文化认同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从国家统一战线的战略考虑出发,对客家话的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身份的认定与相应的抢救性保护措施,可以唤醒海外客家人寻根意识,达到增进侨胞感情的成果。
(三)客家联谊组织,具有广泛的联系性,部分地方的客家联谊会还是当地政协的主管社会团体,政协部门可以通过客家这一渠道扩大祖统工作的渠道。


五、文化部应会同教育部、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应积极支持客家话保护的相关工作。在客家话区域的学校,应保留每周2小时以上的客家话学习内容。客家话区域的电台电视台,应保留每日1小时以上的客家话广电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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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初,<我系客家人>作者 邱冰珍老师参拟,客家人社区管理员yanxiuhong 参与部分文句的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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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10: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提案! 预祝早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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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19: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统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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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0 21: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国家非遗爱一级一级(从申请县级开始到市级到省级再到国家级,由最初级县级申批通过后正可以继续逐级上报),申请非遗两年一次,由各级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受理。

目前“梅县客家话”已经分梅县区政府列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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