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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7·18打拐专案解救的11名儿童 征集“爱心寄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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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23: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惠州   共有11名弃婴,身心均健康,盼早日回归家庭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礼琪、实习生张凤娟报道:11日,惠州市儿童福利院通过市民政局发布一则通告称,为妥善安置“7·18打拐专案”解救的11名儿童,让其早日回归家庭,健康成长,福利院公开征集“爱心寄养家庭”,民政局拟按照“先寄养、后收养”的方法予以安置。
  据了解,2012年惠州市公安机关在破获“7·18打拐专案”中解救了15名婴幼儿,当时年龄最小的仅出生10天,最大也仅1岁半。其中2名被父母认领回家,剩下的13名婴幼儿被安置在惠州市儿童福利院。
  两年时间过去了,2014年4月,又有2名儿童在惠州市公安机关的努力下找到亲生父母,并被认领回家。然而,目前还有11名儿童(6男5女)仍未找到其亲生父母。
  惠州市儿童福利院的副院长告诉记者,现在11名儿童无论身心都非常健康,最小的孩子也已经开始学习走路、说话,最大的孩子已经在上幼儿园了。常院长说:“小孩子对三四岁以前的事情没有多大记忆的,只要你对他好,跟他玩半天,他就会喜欢你,跟你熟。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孩子在寄养时候的适应问题。”
  由于“7·18特大拐卖婴儿案”已经结案,公安机关已经确认这11名婴童为弃婴,并正在为这些孩子办理集体户口。该副院长介绍,本着对孩子负责,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态度,“我们采取先寄养、后收养的方式,孩子在符合寄养条件的家庭里面生活,我们随时、定期、不定期地都会去了解孩子在寄养家庭里面是否适应、是否健康成长等情况。”他说,在寄养的过程中,监护权还属于福利院,一年后要视情况办理收养手续。根据今年新修订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并且考虑到只有11个孩子以及孩子们日后的生活条件、受教育条件等,此次“爱心寄养家庭”的征集将要求寄养家庭在惠州本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等条件。编辑:李杰
 来源:http://news.sina.com.cn/o/2014-11-14/094831143910.shtml (原标题:惠州7·18打拐专案解救的11名儿童 征集“爱心寄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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