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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财政局保障底线民生“雪中送炭” 推进基本公共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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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1 21: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惠州市财政局按照“底线均等”的原则,更加注重“雪中送炭”,全年全市安排资金51,423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并已拨付资金17,625万元,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惠民利民”。
  一是居民养老、低保、五保标准大幅提高。 2014年全市安排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6,739万元,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7月1日起提高到105元/人.月,高于省规定标准25元;全市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1,913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4685万元,城乡低保标准从7月1日起统一提高到482元/人.月;全市安排农村五保供养财政补助资金7,574万元,全市农村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标准超过9,000元/年,比全省人均水平高出3,100元/年。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惠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切实帮助贫困人口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4年,全市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98万元,用于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住院一站式救助、门诊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等,进一步提高困难居民的医疗救助水平,解决困难居民医疗费救助问题;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
  三是残疾人生活保障进一步提高。全市财政部门切实落实财政关于残疾人事业投入政策,大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权益。2014年全市财政安排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2,668万元,全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到1,200元/人.年,其中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高于省标准600元/人。
  四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现自然增长。在落实全国孤残儿童最低养育标准的基础上,按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提高孤残儿童生活标准,并实现散居和集中供养标准一体化,2014年全市安排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231万元,全市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1200元/人.月,分别比全省人均标准高出50元/人.月和500元/人.月。
来源:http://www.mof.gov.cn/mofhome/mof/xinwenlianbo/guangdongcaizhengxinxilianbo/201410/t20141011_1148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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