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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所城“封城”事件暴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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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11: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大鹏所城“封城”事件暴露的问题

    2月11日《南方都市报》载,深圳大鹏所城因为门票收入分成纠纷,当地居民采用“封城”的手段,阻碍游客进古城游玩,给不少专程赶去游玩的游客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不少人因此打道回府。

    据说大鹏所城每年门票收入在80万左右,每年分成10万给当地民众,而当地居民则执意要求按原规定,高出60万部分,理应全部属于当地居民所有,双方的争执就在于此,两者相差10万元左右。

    想不到雄踞中国南海边600余年,曾因抗击英军闻名,也是深圳“鹏城”之名源头,近年更被评为“深圳八景”之首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鹏所城,就因为这10万元的归属问题闹出了“封城”事件,这多少给人以一种因小失大的感觉。

    能将这起“封城”事件简单地归罪于当地居民“低素质、不识大体”吗?我认为不能这样看。因为当地居民并不是傻瓜,如果目前的旅游开发真的公平合理,并且能够确实改善他们的生活的话,他们又何以会闹出“封城”的极端事件来?

    可以说,这起因门票收入分成纠纷,进而引发的当地民众“封城”的事件,充分暴露了深圳市对于大鹏所城的旅游开发过于原始、过于粗放,仅是简单的靠门票做为主要收入,导致当地居民在开放大鹏所城的过程中,基本上很难从其它方式的旅游开发中获益。因此当地居民对门票收入分成极为敏感,一旦觉得分配不公,就采用“封城”等极端手段。

    解决大鹏所城“封城”事件的关键还是在于政府,政府如果开发好了,那么当地居民就没必要去“封城”了。试想,如果大鹏所城的旅游开发相对比较成熟,当地居民能从其它渠道以其它方式获益,并且收益要远高于这种门票分成的收益,那么他们还会采用“封城”的极端手段吗?恐怕他们不会自断财路,自毁名声吧?

    幽壹认为:作为一个国家级的旅游景点,大鹏所城如果仅是纯靠门票来维持主体收入,不进行其它形式的旅游开发,那是相当原始和低级的,这与深圳作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地位不相符。

    总的来说,作为中国少数保持完好的沿海军事所城,深圳大鹏所城理应注重开发其文化内含,采用更加先进高端的旅游开发形式,对整个大鹏半岛进行整体性的旅游开发,从而创造出更多的附加价值,最终达到即保护古迹,又使当地居民改善生活,并且使大家都能了解古城过去未来的多赢局面。(QQ:33079930)

         幽壹
2009年2月12日晨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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