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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隘子官姓的祖灵崇拜与宗族社会考察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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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09: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祠堂——阳宅的祖灵崇拜
官姓在迁入清化后,五百六十余年间传世二十三,建起了祠堂的体系,同时形成了系统的祠祭。
为了叙述的方便,先介绍其前五代的世系:
隘子官姓前五代世系表
五   郎    公

千一郎(翁源)                     千二郎


万一郎(福星)                  万二郎(福宁)


法铨      法鉴      法成(早夭)   法传    法勇    法贵   法彭(早夭)


文晃  文裕  文郁  文显  文昌  文明(高州)  文宣


其中:
官福宁后人一部分迁四川、本省高州、九峰,隘子只剩几十户人。现在隘子官姓后裔绝大多数为三世祖法鉴后人,其第3子官文明迁高州,留居隘子的大房文显、二房文昌和满房文宣后人成为今日隘子官姓主体,通常被称为“三大房”,其中,大房约3700人,二房1500人,满房不足1000人,合共6000余人。
官姓最早的祠堂建于明正统七年(1442年),在千家镇茶园排窝心里,地称“上官屋”,分家时归长房万一郎,后来归长子法铨公管业。按长子承祧的通例,应当成为隘子官姓的族祠,但法铨公后裔一部分迁到曲江石堡乡,剩下仅有少数几户人家,宗祠也破落不堪。因而,人丁兴旺的二房法鉴公宗祠成为官姓族祠。法鉴公传下三房又各自建有房祠,房下的各支系(也称“房”)后人也建有不少祠堂,形成了宗祠的体系。此外还有不少不进香火的“公厅”。据介绍,每个村子建设时,都在村子核心部分建设厅房,这种厅有香火的成为祠堂,没有香火的就叫公厅。是否进香火,与风水有关,如二房公祠,因风水不好就撤了香火,变成公厅,还有满堂镇,有很多村庄,不少公厅,但据说有风水大师看过,地形没有“依靠”,不能建祠堂。所以至今满堂镇老人过世办丧事,仍要将灵牌送到千家镇祖祠“上灵”。
不同等级的祠堂在祭祀权上有分别:
族祠:法鉴公祠,供始、高、曾、祖及左昭、右穆、诸附七个牌位,前四位分别为五郎、千二郎、万一郎、法鉴及其妻室。
房祠:大房“绍泉公祠”供牌位三个,中间为“始高曾祖考妣诸附庙神位”灵牌左右书“左昭”、“右穆”,左边为“七世祖官公绍泉祖妣杜、刘氏神位”右边为官绍泉儿子八世祖四兄弟及祖妣牌位。满房宗祠只有两个牌位,一为满房五世文宣、六世石溪、七世镇塘公考妣神位。同牌还书左昭考妣,右穆考妣神位,另外一个牌为诸附庙神位。二房的祠堂,建好后启用了一段时间。后来最有势力的上下围开始败落,寻找原因,认为是所择建祠的日子带“八败”,强行将香火撤了,变了“公厅”。此后,二房就没了香火堂,直接到族祠祭祖,直到现在还如此。次一级的房祠牌位一般不超过三个,其中一个神主牌为“列祖列宗牌”,代表始高曾祖以下历代祖先,另外的牌位供奉人们为之立祠的近世祖先。似乎遵守着古礼的规矩:族祠祀七世,房祠祀近三世。现在可看到的各个祠堂中,除了始、高、曾、祖四代及专门为之建祠的某二、三代祖先外,其余祖先都没有牌位。
这种祭祀制度:一是体现了对开基祖的特别重视,有利于在最可能大的人口群上实现宗族统合;二是有刺激人们兴建祠堂的作用——只有建立新的祠堂,自己的直系近祖才可能有自己的牌位,接受专门的献祭,从而发挥保佑子孙的功能。因而建祠堂就成为一种光宗耀祖,报效宗亲父母恩德,显示家族资财和力量的一种手段。一座宏丽的祠堂,往往为四乡羡慕,成为一个家族许多代人的骄傲。
为了建筑祠堂,牌位也可以变通。《官氏二房宗祠碑记》里就提到为建祠作出贡献者,可享受在祠堂摆列祖牌的待遇:“众议及:归地基横直一丈者,进牌位一座,无地基进牌位一座者,帮出蕃银三十两正。”
一般人没有牌位,但有一个完整的仪式让死者的灵魂进入被崇拜的祖先行列:
老人过世并不“出厅下”,而终于寝中。人死后,在床头烧纸并点“头边灯”。孝子到河边、圳边“买水”,后跟一人敲锣。“买水”时将二文钱丢下水中,然后用碗顺水舀起小半碗水。“买水”的禁忌是端水回去时水不能洒出,否则落葬那天会下雨,搞得葬坑都是水,不但做事的人一身泥水,死者也不得安稳干爽,那是很晦气的。有时遇上下雨,老人们首先就会埋怨“买水”的人没做好。因此“买水”者都很小心,只是象征地舀一点。装水的碗用完后要打烂,通常用的都是不太好的碗。有时还有缺边,因而装的水更少,只能是象征性的。
买回水跟着是“浴尸”。也是象征性的,把尸体脱光反转过来俯伏在床上,用白布沾了水从头抹到尾脊椎,另外分别从左、右肩开始,抹到脚底,一共三下,就算完毕。报告人解释说,让尸体俯伏抹身是为了“避俗”(避开面对尸身私处的尴尬)。为了“避俗”,浴尸者还要分男女。男的过世。由长子来抹,女的过世由长媳来抹。据说,“浴尸”是为了让死者干净地走。
“浴尸”完毕,为死者穿上殓衣,用“兜尸被”移出祠堂。“兜尸被”为六尺白布,缝一头,像袋子,故称“兜”。“兜尸”也有讲究,男“兜头”,女“兜脚”,由子孙动手抬出。移出时有禁忌:死者的手脚不能碰到床和门,否则鬼会回来。一说门有神不能让死人碰。
尸体抬到祠堂,棺材事先备好,用侧放的条凳架起在下厅,男的放在左侧,女的在右侧,尸体直接放入棺材,头向上厅。此后由亲人叔伯处理,子孙不得再动,跪在地下,由帮手的亲人将棺材“高升”起来。
此时,死者床头的“头边灯”也由其他帮手的亲人捧出,连同香炉,用凳头放在棺材后。
尸体入祠堂,有一个规定:“冷尸”不入屋”,即在外地或虽在本土而不在寝中终寿者,不得入祠堂,只能放在祠堂外的屋檐边。有些村子干脆就在村外建屋,让这一类死者有所安放。
尸体出堂,跟着是建灵位,同时成服穿麻衣。建灵成服必须看日子,挑好时辰。有专门的灵牌供公用,中间有“浮标”——贴上纸,专门用以书写死者名讳世次。灵位的字数也有讲究,按“大、小黄道”凑足吉祥的字数。字数必须逢单,一般为七、九、十一、十三个字。灵牌写成“神王牌”,缺“主”上一点,留待有身份的人“点主”。但不做斋就免去这道手续。据说旧时有钱人都做斋。请本地寺院的和尚,有做七日七夜。最热闹的一场为民国时大房师亮,任张发奎的军法处长,为母亲做了七七四十九天法事,开流水席吃了四十九天,至今乡间还在传讲。
灵牌写好以后,有专门的“灵屋”安放。“灵屋”用木板做成小屋模型,加以油漆、饰物,甚精致。灵屋安放在中厅,前面摆香炉一只、“千年灯”一盏。吊唁者向灵牌行礼。
出殡时棺材出厅必须死者脚先行,但“不好死”,如月难等情况则调过来头先行。乡民们解释说,人走路都是脚先行,好死者脚先行等于他自己走出去,这样就“顺”,而不好死者倒过来,就好像被拖出上一样,表示“逆”。
出殡的队伍排列由挽联在先,炮手、撒钱者次之,锣鼓第三,和尚导引棺材第四,孝子紧跟棺材的第五,族庭子叔居六,外家居七,如有锣鼓又居最后。送殡时,长子捧香炉,长孙捧灵牌,次子捧遗像。子孙每人还持一节竹做“孝丧棍”,落葬后插于坟上。子孙多寡由坟上所插的“孝丧棍”可一目了然。
大队人马出行之前,出嫁女先到墓穴打扫,棺材一到就先走,不待落葬。为什么要这样,乡民也不清楚,只是照“规矩”要如此。捧灵牌、香炉和遗像的孝子待棺材落穴,众人开始落土,就将原来 竖扎的头帕横扎,捧着灵牌赶回祠堂“上灵”。
灵牌捧回祠堂,放在上厅案桌,行三拜九叩首礼,杀鸡犒牲荐以血食,筛酒、献茶、烧香,然后将灵牌浮标上写有过世者名讳的红纸撕下来,烧在香炉内,即意味着过世者的魂灵加入了祠堂中祖宗的行列。
经过“上灵”,死者被记入“祖公谱”。据介绍,一出世就上名的叫族谱,官姓没有,只有死后才上名的“祖公谱”。
“祖公谱”在祭祖中十分重要。春秋二祭时都有一个“请祖”仪式,由一名执事颂读各世各位祖公名讳,请他们领受祭品。
官姓的“祖公谱”现在是有死必录。但早期可能只记录死于寝中者。《官氏必发公一脉宗谱序》里有一段话可参考:
“吾官氏一族,来自闽中,不二百年间,而蕃昌振绳,几至千丁,繁盛正未有艾也。前代合享于一庙,萃其涣而湮祀之。厥曲煌煌,垂于奕世。迄中叶而此举遂变迁云。虽然,大宗百世之义,大祖东向之礼,纵他有所杀,而是莫之敢渝焉。则分祀亦无甚戾也。但列其世系名字及所娶之妻,俱已寿终者,入明宗谱。惟于祭时唱请之名录也。其老少不遗,而客死外亡之并不及者,为其一气相通,幽明呼吸,召之即来,无须招魂于四境。春秋举祭,此道赫焉。”
这里头讲得很清楚,宗谱“老少不遗”,但却不及“客死外亡”者,为的是祭祀时方便,“无须招魂于四境”。由此可见,整个“上灵”的过程,是一种“引魂”的仪式。灵牌,是祖灵的附着物,自人断气之后就成为附载祖灵的圣物,伴陪尸体走向墓地,又回到祠堂。通过浮标的焚烧,融入香炉,从而完成了这个引魂的过程。而祠堂,则是所有寿终于正寝的祖先魂灵栖息之所。由此帮助弄清一个问题:粤东客家人“出厅下”习俗,很可能源于这么一个观念,死在“厅下”魂灵才能留驻在其中。反过来,“客死外亡”者,灵魂飘流于四境,成为野鬼。
以上“上灵”可看作“祖灵”崇拜对象的制作过程。一个个魂灵被引归祠堂,经过一定岁月的积累,就形成了崇拜对象系统。人们相信,祖先能保佑后人,福泽后人,祭祖因而成为家族生活的大事,在人生各个环节的大事上,都有祖灵崇拜内容:
1、丧事的“上灵”,上文已详述。
2、娶妻“筛酒”。
结婚当天上午,接亲队伍回来之前,新郎先到房祠“筛酒”,用鸡、酒、茶、香烛、纸炮等行拜祖之礼,禀告娶妻。新娘接回先到祠堂拜天地、祖宗,然后才进家门。
3、生子“谒祖”。
生子满月时要“谒祖”,买3斤“新丁肉”用盒装好,加上香烛、纸炮、茶酒等供品到祠堂筛酒。“公家”收起一斤多肉,余下的回转主家。主家还在祠堂灵案后柱壁等处贴上写有新生儿名字的红纸。
4、考取功名“告祖。”
官氏以祠堂公尝举办学校,资助子弟读书。族中子弟凡读书考取功名——清代秀才以上,即可获得单独祭祖之权利,行“告祖”之礼。
其中最著名为光绪十八年壬寅(1902年),官姓后裔7 人同时考取秀才,其时南雄州每科秀才的名额仅40名,官姓人就占1/6,为一时盛事。于是新科秀才一同在宗祠内举行拜祖大礼。《官氏士慎公宗谱》至今还保留祭祖时所贴的对联:
一登科十禀饩九五在庠半百青衿荣故里
七取股八采芹五双超等几番喜信报宗祠
5、每年定期的祭祀:
①年初一各家各户“筛酒”
每年初一,以户为单位,全家男女老少,备祭品到祠堂拜祖行礼。这是女性唯一可以参加的祭礼。
②春秋二祭合族“祭祖”
这是最盛大的祭事。春祭在元宵节前,伙祭在中元节前,都安排在夜间子时进行。自十二日开始,三大房每房一晚,至十五日结束。
与祭人有资格限定:一是“斯文”,清代限定为秀才或监生以上,民国改为高小毕业以上,或有官职者;二是“老成”,必须年满花甲。此种安排,体现 了敬老尊贤的价值取向,能参与祭祖即是一种荣耀。对读书人有激励作用。祭祖者的服装,指定为一色白长衫,头戴礼帽或功名帽。
祭祖有执事七人:司礼(喝礼)2人,带祀2 人,酌酒1人,歌古辞1人,读祝1人。主祭与墓祭一样,通常不由族长而由族中最有身份者担任,如曾任职位最高的退休官员,或为享有特殊荣誉,如五代同堂的家主等,有时由新科秀才或举人等新考取功名的担任。宣读的祭文一般由主祭人撰写。官氏族谱中还保留有明朝的祭文,其中一篇为官万二郎所作。据说万二郎时年四十五岁,尚未诞子,因自作祝文,求嗣于先祖,后来连生四子,传为佳话,其文曰:
“饮水寻源,浩浩浪流而益远。看枝摘果,森森蒂固而发生。德莫大焉,恩难报矣。宁也久谐琴瑟,未见弄璋。兹值中元令节,昭告祖先,乞赐一嗣,续传奕叶,惟愿祖灵,式凭鉴怜。如钟含响,扣之则呜。似谷藏音,呼之则应。倘从心愿,传芳绵远。”
在整个仪式中,参祭者听从司礼的呼唤,分别向列祖列宗牌位行礼,敬献酒羹、炙、餐、胙、财等祭品,最后焚祝化财送祖行礼结束。
其中的宰牲礼和秋季的化财比较特别。宰牲礼又叫“犒牲”,在祠外杀猪宰羊献祭。用鸡血制成“花纸”,向祖先“献腥”、“瘵毛血”,保存了古老的“血食”风俗。
秋季祭祖的“化财”,各家各户在宗祠门口的院子里烧纸钱。钱用草纸制成,分成一封封,封面上写上领受祖先的名讳,每位祖先一封或数封,封上还写上祭祖者全家在生男丁的名字。据说这样做祖先才收得到,也知道该保佑谁。

[ Last edited by 田礼禾 on 2006-1-27 at 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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