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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赣巨人”“木客”识考

2007-6-9 12:15| 发布者: huangchunbin| 查看: 2323| 评论: 0|原作者: 万幼楠|来自: 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3期(总第73期)

        清代诗人黄虞《赣江诗》云:“彭水通湖汉,章流合贡津。编排鸿木客,怖浪祷江神。市闹龙船鼓,山逢赣巨人。从来称秀异,云壑好投纶。’,①诗中提到的“木客”和“赣巨人”究竟是人?是神?抑或是动物?若是人又是何种民族?这个问题一直是江西民族史上的一个谜,而且他还干系到赣江、赣州之得名等争议。因有关材料太少,记述又颇具神奇色彩,故前时江西新干大洋洲发现晚商大墓,有人撰文认为其族属跟“赣巨人”有关②。今兴起“客家问题”研究热,于是又有学者撰文认为:“赣巨人”是赣南土著,是舍民和摇人的祖先,“木客”则是首批由北方中原南迁的汉民,意即客家先民③。故本文拟就赣巨人和木客的属性问题,作点新的探讨,以期求教于同仁。
    

        一

        有关江西“木客”的材料,主要见于北宋《太平御览》和《太平寰宇记》。如《太平御览》卷四十八载:
        
        “《舆地志》曰:虔州上洛山、多木客,乃鬼类也,形似人,语亦如人,遥见分明,近则藏隐。能研杉杭,聚于高峻之上,与人交市,以木易人刀斧。交关者,前置物杭下,却走避之。木客寻来取物,下仿于人,随物多少,甚信直而不欺。有死者,亦哭泣殡葬,尝有山行人遇其葬日,出酒食以设人。”又卷八百八十四载:

        “邓德明《南康记》曰:木客头面语声亦不全异人,但手脚爪如钩利,高岩绝峰,然后居之,能砍榜牵著树上聚之。昔有人欲就其买榜,先置物树下,随量多少取之,若合其意,便将去,亦不横犯也,但终不与人面对交语作市井。死皆知殡敛之,不令人见其形也,葬棺法,每在高岸树抄或藏石案中。南康三营伐船兵往说,亲睹葬所,舞倡之节虽异于世,听如风林泛响。声类歌吹之和。”

        江西赣州,南北朝曾称南康郡,后又名虔州。邓德明为南北朝时赣南人(据《于都县志·文苑》载为于都人),所作《南康记》实为本地人记本地事。以上两段文献,可见木客具有人形和语言,不仅能劳动(研杉砍榜)做交易(“默商”形式),还有住所、葬俗和歌舞。但不愿与外人见面接触,即“近则藏隐”,“终不与人面对交语作市井。”这恐怕与其被先进民族的欺压或驱逐有关。

        对上洛山(今兴国县境内羊山)的木客,《太平寰宇记》除了同前引内容外,尚载木客:“尝就民间饮酒为诗云,‘酒尽君莫沽,壶顷我当发,城市多嚣尘,还山弄明月’,④”对此,苏东坡《八境图》诗之八中亦有:“谁向空山弄明月,山中木客解吟诗。吻又在虔州于都县条日:“君山《南康记》云:……去盘固山北五十里,上是玉台,方广数十丈,又有自然石如屋形。风雨之后,景气明净,颇闻山上鼓吹之声。山都、木客为其舞唱之节。’,⑥这两条文献,进一步娜明木客是住“自然石室”,且能饮酒作诗。可见确系人类无疑。

        再参照别地的一些材料看扩如唐刘禹锡《刘宾客文集》中的《莫摇歌》云:“莫摇自生长、名字无符籍,市易杂蛟人,婚姻通木客。”“莫摇”即今之瑶族。说明木客曾与瑶族通婚。又据明代邝露《赤雅》卷上木客条载:“木客形如小儿,予在恭城见之,行坐衣服,不异于人,出市作器,工过于人,好为近体诗,无烟尘俗毛。”可见明代尚有木客活动于广西。并说明是矮个子,有衣服、能做精致的器物出售。另据唐代徐坚《初学记》卷一木客条云:“《异物志》曰:庐陵有木客鸟,大如鹊,千百为群,飞集有度,不与众鸟相厕,云是木客所化.”②本文开头的“编排鸿木客”的木客,当指这种木客鸟。“木客所化”句,可反证木客是人类。也说明木客有两层意义,即人类和鸟类的名称,当区别之。对此,《赤雅》上卷木客条有明确记载:“予家罗浮有鸟各为一色,五色毕集,必兆嘉宾,鸟名木客,与此(指木客人)不同。”
  
 
       二

        赣巨人的出处,见于《山海经》卷十八·海内经,文曰:“南方有赣巨人,人面长臂,黑身有毛,反踵,见人笑亦笑(古本作‘见人则笑’⑧),唇蔽其面,因即逃也。”在同书的卷十·海内南经中,“赣巨人又称‘袅阳’。”对此,晋代硕儒郭璞注曰:“《尔雅》云,拂拂。…海内经谓之赣巨人。今交州、南康郡深山中皆有此物也,长丈许,脚跟反向,健走,披发、好笑,雌者能作汁,洒中人即病。土俗呼为山都。’,⑨

        《山海经》自古号称奇书,其内容多是根据传说,加以夸张想象而成.故被古人斥为城恢怪不经”。所以若拘泥其个别字词的诞怪,便觉难以理解,实际上它包涵了我国古代地理、历史、神话、民族、动植物等多方面的内容。旧题夏禹、伯益作,而实际上是东周至汉初几个时期的多人作品。因此,在卷十《海内南经》中称“泉阳”;在卷十八《海内经》中则称“赣巨人。”据袁坷先生考证:海内南经作于春秋战国,海内经则作于汉初。⑩而江西古县名中,又确有泉阳县,在今江西都昌县都阳湖区,以此看来,此物似是以地名而名谓,如,赣巨人是因建汉设赣县后方有是称。注文引拂拂一说,显然与动物意义上的拂拂习性不符。值得注意的是,文末有“土俗呼为山都”句,这为我们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赣巨人除了称山都外,按袁注尚有“山操、山掺、山魅、山魁”等等称呼0而以山都最常见,实亦为山都的派生异称。如《赣州府志》记述于都县君山作“……每风雨后,听鼓吹声,山魁、木客为之唱舞。”0又,南北朝时著名科学家祖冲之的《述异记》也有:“南康有神,名日山都……,此神能变化隐身,罕睹其状,盖木客、山掺之类也。”0

        山都在古文献中,常与木客相提并论。如《太平寰宇记》载:“汀州……地多瘴病,山都、木客丛萃其中。”0还有前引文所述及到的。那么,“山都”究竟是何物呢?据《太平御览》载:“《述异记》云:南康有神,名山都、形如人,长二尺余,黑色赤目,发黄披之,于深山树中作巢。……赣县西北十五里,有古塘名‘佘公塘’,上有大梓树,可二十围,树老中空,山都穴焉。宋元嘉元年,县治民袁道训、道灵兄弟二人伐树取巢还家。山都见形谓曰:‘我处荒野何豫汝事,巨木可用岂可胜数,树有我巢,故伐倒之,今当焚汝宇,以报汝之无道夕。三更火起,合宅荡尽。’,⑩

        这条文献说明山都也是人形(即黄发黑肤矮身),有语言(责问袁氏兄弟伐树取巢),有复仇意识(半夜纵火烧袁氏房舍);有居所,即巢居。这显然是人类行为。又据《南康记》曰:“山都形如昆仑人,通身生毛,见人辄闭眼张口如笑,好在深涧中翻石觅蟹瞰之。’,⑩“昆仑人”即黑人。⑩这条文献可作“黑身有毛、见人则笑”的赣巨人的注脚。

        另据《中肃纪闻》云:“州初置长汀,长汀大树千余株,皆豫章迫隘以新造州府,故伐斩林木。凡斩伐诸树,其树皆枫松,大径二三丈,高者三百丈,山都所居。其高者曰‘人都’……人都即如人形而卑小,男子妇女自为配偶。……尽能人言,闻其声而不见其形,亦鬼之流也。”⑩《异物志》也载:“庐陵大山之间,有山都,似人裸身,见人便走,自有男女,可长四五尺,能叫唤,常在幽昧之中,似魅魅鬼物。”⑩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山都高度是“可长四五尺。”《太平寰宇记》在引此条时则称;“大山穷谷之间,有山都人。”⑩明确其为人.
 
        综合以上及有关材料看:“赣巨人”(山都)和“木客”主要活动在以赣南为中心,及其周边地区的山区。早期可北到安徽、浙江等山区。宋以后在城有篇失,但在福建宋代还有木客,广西则直至明代仍有发现,显示呈向西南逐步消亡的趋势。现将其有关特征综述如下:

        1)人类体质方面。(D比一般人矮小。如山都“人形而卑小”高二至五尺。木客则“形似小儿。”唯郭注赣巨人称丈许,而这与他赣巨人即山都的注文显然有抵触二更不合情理,疑为传误或望文生义。(2)皮肤黑色。赣巨人是“黑色有毛”,山都也是形如昆仑人,通身生毛,黑色赤目。并称山都、木客为“鬼类”。这鬼类便实指人黑。如《萍州可谈》载:“广中富人多蓄隽叹……色黑如墨,唇红齿白,发卷而黄,……谓之‘昆仑人”,⑧。(3)有人类语言并通汉语。(4)披发健走,“手脚爪如钩利”。

        2)物质文化方面。(1)能劳动做交易,如木客会砍杉杭易刀斧,制精器出售;山都善翻石觅蟹。(2)有原始的居宿方式,即住山崖石室或巢居。(3)有衣服。(4)懂使用火。

        3)精神文化方面。(l)有葬礼和特殊葬俗,如木客“哭泣殡葬,酒食设人”和葬在“高岸树秒或藏石案中”。(2)能饮酒作诗。(3)有歌舞娱乐。“山都、木客为其舞唱之节”。(4)有婚姻,山都是“男子妇女自为配偶(较原始),木客是婚通莫摇。(5)不愿与外人接触,即“遥见分明,近则藏隐“闻其声而不见其形”等等。
   

        三

        赣南至今尚有部分瑶族和舍族,他们是否赣巨人的后裔呢?从一些生活表象看, 古代瑶族、舍族与赣巨人(山都)有相似之处,如均生活在山区、巢居(杆栏式草房),也有的住山洞石室,故史书称“炯蛮”。活动的历史地域也相吻合得上。但我们知道,瑶族和舍族的历史源远流长,他们的历史中均有关于盘瓤的传说。先秦统称之为“蛮”,后逐有“蛮僚”“南僚”之谓,至宋代始有瑶和舍族这两个名词。在这些有关“蛮”“僚”的史实中,却从不见有与赣巨人或山都有关的内容。在《山海经》中也讲到了“盘瓤”的故事,但历代注解者均未提及与同书中的赣巨人有何瓜葛。再说赣巨人的数量与生活习俗,也与之有极大的差异。最后从人类体质上看,瑶族和舍族与我们的现代汉人没有什么差别,即同属蒙古利亚人种,而赣巨人(山都)却是身材矫小,·肤色黝黑的人种.因此,他们不可能是赣巨人的后裔。

        “木客”是否秦时遗民?此说见于明清文献中。如明《赤雅》卷上载:“木客··…自云:秦时造阿房宫采木,流寓于此(广西)”、清《赣州府志》亦有:“上洛山……旧传有木客,自云·秦时造阿房宫采木,避隐于此,食木实得不死。”@且不去考证秦造阿房宫果真派民工到这些地方采木否,仅此语气显系同一传闻。何况有关木客的情况,唐宋文献记载得最为详尽,却不见有此说。再据袁康的《越绝书》载:“木客大家者,勾践父允常家也,初徙螂哪,使楼船卒二千八百人,伐松柏以为梓,故曰:‘木客’。”这是汉初人记载春秋战国的事。此事在北魏《水经注》中也有载:“浙江又迁越王允常家北,家在木客村··…。”可见木客之名,秦之前便有,何况木客的人类体质不同于汉族,汉族民系中也无将死人葬于“高岸树抄或石案中”的葬俗。

        “赣巨人”既不会是金民摇人的祖先,“木客”又不可能是秦时遗民。那么,他们会不会是同一人种民族呢?笔者倾向于肯定。理由有三:1)从有关事象看,其名称似乎始初称“泉阳,”秦汉时称“赣巨人”,魏晋南北朝称“山都”,一唐宋称“木客”。且早期对此的称谓十分混乱,好像因地而异,后逐归结到山都、木客名下,山都这个词又先于木客消失‘一2)他们的活动地域、生活方式和习俗,既相互重叠又十分类似。3)在人类体质上,他们几乎是统一的,并且没有别的民族与之相似。

        可是这些身材矮小,皮肤又黑的人类又是何种族呢?_据已故著名人类学家,原厦门大学历史系林惠祥教授的《南洋马来族与华南古民族的关系》⑧一文论证:太古时代,华南在蒙古利亚种尚未由华北南下之时,已有别种人的先住民族。其中便有属于海洋尼革罗系(同非洲尼革罗系一样的黑色人种)中的尼革利陀族,因其以身材矮小著称(在五英尺以下)。故又称“黑矮人。”并认为史书记载的三国“黝款(今安徽南部)短人”和唐代“道州(今湖南)矮民”应属这种民族。这种矮黑人的纯粹后裔至今在东南亚的一些僻远山区仍有残存。其基本特征是矮小(在145公分以下),肤色暗棕至黑,发卷,颜面像小孩,唇厚、鼻低而广,文化、文明程度极低,性情温和。⑥关于古代华南曾生存过一支尼革利陀族的论说,还散见于林氏的《中国民族史》和《福建民族之由来》等著述中。据此,笔者依据赣巨人(山都)和木客是一种黑矮人民族,其体质特征与我国已知的古今民族不同;华南(包括了赣南)在古代曾生存过一支尼革利陀族的黑矮人民族;赣巨人(山都)和木客与今仍残存在东南亚僻远山林中过着原始生活的尼格利陀族,在人类体质和文化特征方面基本相同。所以,笔者认为:赣南及其周边地区的赣巨人(山都)和木客,就是林氏所述的海洋尼革罗系黑人种中尼革利陀族属下的一支,也是我国古代“百越”民族的组成部分之一。并推测该族在我国进入阶级社会后,由于强大的蒙古利亚人种的南下,这些来不及或无法退回海洋的黑矮民族,被追逐和分割包围在华南的一些大山深谷之中(如赣南山区),仍过着与外世隔绝的原始生活。由于生存条件越来越困难,他们或自然淘汰,或被外族追杀,或被强迫同化,人口日渐减少,活动地域日益缩小。大约在唐末,即大量中原汉人进入赣南山区后,赣南的赣巨人或木客终于消失,至明末其他地方的木客也消亡了。
 
 
参考文献:

①《赣州府志》卷十六,舆地志·水。
②邹鸿:《江西大洋洲商墓主人族属鑫测》,《争鸣》1992年第6期。
③万陆:《赣南客家纵论》,《赣南师范学院学报》1991年第5期.
④⑥《太平寰宇记》卷一百八,江南西道六。
⑤《城州府志》卷十七,舆地志,名胜,苏轼《八境图原 诗并序》。
⑦⑩《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九、江南西道七,吉州太和县条也有类似内容。
⑧⑨@《山海经校注》卷十、海内南经。上海人民出版社 1950年出版。
⑩袁坷:《中国古代神话》修订本,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
⑩《赣州府志》卷五,舆地志。在《太平衰宇记》中作:“山都、木客为其舞唱之节”,见注⑥.
⑩⑩⑩‘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四,神鬼部四,另在《古 今图书集成》九百二十四卷,方舆汇编,赣州府部和《赣州府志》卷七十八、外志中,亦有类似内容。
⑩⑩《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二、江南东道十四、汀州条。
O⑧《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一千二百九十八卷,广东总部、杂录。
⑩唐·徐坚:《初学记》卷一,山都条。。《赣州府志》卷四,舆地志,山,兴国县羊山条,另在卷十六,仙释中也有类似的内容.
⑩《水经注校》卷四十,浙江水,王国维校,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⑧(厦门大学学报》1955年第1期。营厦门大学历史系《民族研究论文集》.林惠祥主讲《南洋民族的来源与分类》陈国强记录整理.另,本文还重点参见了该文集中,陈国强教授的《福建的古民族“木客” 试探》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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