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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客家”称谓出现的年代

2007-6-8 17:22| 发布者: huangchunbin| 查看: 1954| 评论: 0|原作者: 刘丽川(深圳大学)|来自: 网络转载

[提要]从罗香林先生到近年的客家学研究者,对“客家”称谓出现的由来与年代不断有所讨论,然而一些讨论或因文献资料不足,或因对文献的理解有偏差,更在于未能寻得更多具体史料的支持,故而不是语焉不详,就是过于主观武断。“客家”称谓出现的年代问题,是客家学理论架构上的一个重要关节点。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客家史”也难于动笔。笔者近年侧重研究清初“湖广填四川”和“迁海复界”所引发的客家移民运动。这一考察经常涉及“客家”称谓问题。本文即在这一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客家”称谓的出现应在“客民第四次大迁徙”的康熙至乾隆年间,而且是以“他称”率先出现在广州府、肇庆府的粤语区域内。“他称”转为“自称”,作为客家民系整体说来,则应是咸、同年间“土客大械斗”之后。
前 言

“客家”一词出现的由来与年代,一直是客家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从罗香林先生到当今研究者均不断有所讨论。然而,一些讨论的结果,或因文献资料不足,或因对文献的理解有偏差,更因始终未能寻得具体历史史实的支持,故而不是语焉不详,便是过于主观武断,不能令人信服。笔者近年侧重研究清初“迁海复界”和“湖广填四川”所引发的客家移民运动。本文即在这一考察基础上,对“客家”称谓之成因及出现年代作一系统探讨,望就教诸家


一、“迁海复界”引发客民向广东沿海的播迁

清廷颁布于顺治十八年(1661)的“迁界令”,完全是针对郑成功的海上武装,强令北起山东南至广东的沿海居民内迁五十里,以图彻底铲除郑氏力量。第一次“迁界”后,清政府认为未达至预期效果,于康熙三年(1664)“再迁”,即向后再退三十里。这个史实是众所周知的。

两次“迁海”,给广东沿海百姓造成极大苦难:民人携妻将子,仓皇弃家,许多人“野栖露处而死亡”。两次“迁海”,在沿海造成大片“迁海区”,仅广州、惠州、潮州、肇庆、高州、雷州、廉州等七府的二十七个州县、二十个卫所,即抛荒良田31692顷,迫迁百姓数以万计⑴。新安县(今深圳、香港地区)因人口、土地骤减,实难维持县制,康熙五年(1666)遂并入东莞县。

“迁海”让百姓苦不堪言,生计日艰。一些人迫于饥寒,铤而走险,“相聚为盗”⑵,社会动荡。清政府亦未得半点好处,损失税银,仅地丁钱粮每年高达三十馀万两。在此情况下,广东巡抚王来任于康熙七年(1668)上疏,奏乞展界。[嘉庆]《新安县志·迁复》载:康熙八年正月,清廷决定部分地区“展界,许民归业,不愿者听,民踊跃而归,如获再生。”新安县得以恢复建制。但全面复界,是康熙二十二年(1683)的事。是年朝廷宣布废止“迁界令”,次年完全解除“禁海令”。

历时二十三年的“迁界”,使得“迁界区”人散难归,田地荒芜。为尽快恢复生产,康熙降旨招民复业,奖励拓荒。此时,生活在闽粤赣交界山区的客民,经过有明二百多年的休养生息,人烟渐稠,正为地少人多所困扰。在朝廷及地方一系列招垦劝农政策的感召下,纷纷“孔雀东南飞”,从康熙复界之日起,到雍正、乾隆年间,大量客民接踵而至,正如罗香林先生在谈及客民第四次大迁徙时所说:“广东惠、潮及南路,其各县沿海地区的客家人士,也多因这种关系(即‘迁海复界’)而迁入的”,“今日香港、九龙、新界等沿海地区居住的客家人士,其最先成批移入的,也是因清初迁海复界而引至的。”⑶嘉庆年间的《新安县志》卷9记载着:人们“负耒横经,……或由江西、福建,或由本省惠、潮、嘉等处,陆续来新承垦军田,并置民业。”移民渐多,村庄大增。据县志载,康熙二十七年村庄499个;到嘉庆二十三年,仅130年,便增至865个,净增366个。其中客籍村庄为345个,非客籍村庄仅止21个⑷。这些客籍村庄分布在新安县的东部、中部、南部及惠州府归善县南部地区。 深圳东部地区客家人所占人口比例逐渐超过其他民系。

不仅是新安县,在广州府的新宁(即今台山)、花县、番禺、增城、东莞、香山、清远、龙门、从化、三水等县,肇庆府的高要、广宁、新兴、四会、鹤山、高明、开平、恩平、阳春,以至阳、罗、高、雷诸属州县,客民“或营商寄寓,或垦辟开基,亦先后占籍焉”⑸。至乾隆中后期人口日众。请注意,客民“占籍”的地域,并不限于“迁界”的八十里范围,而是包括了“迁界区”以外广泛的周边地区。



二、“客家”称谓之成因及出现的地域、年代

(一)成因

有关“客家”称谓的成因,学者已有所论及。最早谈及,且作出全面、详尽分析者,莫过于清末翰林赖际熙。由他撰写的民国九年《赤溪县志》卷8《赤溪开县事纪》,二万四千馀字,可以说是一篇论“咸同间土客械斗”的力著。其中论及“客家”称谓:

边界虽复,而各县被迁内徙之民能回乡居者已不得一二。沿海地多宽旷,粤吏遂奏请移民垦辟以实之。于是惠、潮、嘉及闽赣人民,挈家赴垦于广州府属之新宁,肇庆府属之鹤山、高明、开平、恩平、阳春、阳江等县,多与土著杂居,以其来自异乡,声音一致,俱与土音不同,故概以客民视之,遂谓为“客家”云。


另外,[道光]《佛岗厅志》:“国初自惠、韶、嘉及闽之上杭来占籍者为客家。” 这里,清楚不过地讲明了“客家”称谓出现的社会大背景是“复界”诱发的“移民垦辟”;出现的原因就是众多的外来垦民,虽说来自不同地区,却存在共同的语缘一致性,在与土著杂居的新环境中,这些占籍者因语言“与土音不同”,而被土著称为“客家”。 这也就是说,土著与这批垦民分属两个不同的语缘族群,可以想见他们之间不仅语言不同,在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行为模式等等方面,也都存在较明显的差异,因此土著才觉得有必要为这一外来族群起个名字,以示区别,遂为“客家”。所以,也可以说“客家”称谓是不同区域相互排斥的产物,是区域意识强化的结果与标志。

(二)地域

关于“客家”称谓最早出现的地域,也是学者关心的问题。有学者认为闽南人和广府人之间,是闽南人首先使用“客家”称谓的。因为“广东本地人从其传统的用语习惯来看,没有把由外地迁入广东的人称为‘客’的习惯”⑹。此观点可以商榷。刘镇发先生认为,“客家”称谓于明末清初,尤其是在和广府人冲突时产生的,这一观点较为接近史实⑺,但将年代上限上推至“明末”,却是早了点儿(下文将有讨论)。

只要稍稍查阅一下清初广东“复界区”诸县的县志,满眼都能见到将外来移住者称为“客”的记录,因篇幅所限,仅以新宁县(今台山)、新安县(今深圳)二县县志的“学制”条为例。

其一:[道光]《新宁县志·经政略·学制》:“乾隆五十二年……今据广东巡抚图萨布奏称,新宁县沿海地宽,先于雍正年间及乾隆五、六等年,有惠、潮各属及闽省人民曾、廖等姓陆续就耕,积至二千馀 户,屡请入籍,皆为土著所阻。乾隆二十九年,学臣边继祖奏请入籍加额,经部臣驳查,当将各客童等照例拨回原籍册报,兹客童廖洪复以乞请开籍,赴都察院具控。钦奉谕旨查办,当即委员前赴新宁清查,现在客户共二千二百零四户,内有田粮庐墓,已符年例,难以回归原籍共四百零四名,以文艺粗通者百有馀名,请附籍新宁应试,仿照商籍及江西棚民、四川眉州等属之例,酌加文童二名、武童一名,另编客籍字号录取。……”
其二:[嘉庆]《新安县志·学制》专列“客籍学额”,并注明“岁试取进文学二名、武学二名;科试取进文学二名”。又按曰:“新安自复界以来,土广人稀,奉文招垦军田,客民或由江西、福建,或由本省惠、潮、嘉等处陆续来新承垦军田并置民业。自康熙五十五年,奉例开设军籍文武学额各二名,至雍正十三年裁,并军民通考。迨嘉庆七年,奉旨设客籍学额,岁试取进文武各二名,科试取进文学二名,拨入广州府学。……出贡年分其捐纳贡监职员者,亦注明客籍字样,以免牵混。”



上述两段文字记录了乾隆五十二年发生在新宁的“客童廖洪案”和其后为其他复界区客民子弟入试形成的通例。此案是因新宁土著民担心客民子弟入试,会抢占自己子弟的名额,故数十年来一直阻拦客民子弟附籍应试而引发的。客民子弟没有入考机会,矛盾越演越烈,至乾隆三十九年,客童廖洪不得不上诉都察院,请求“开籍”。政府为调解土客间因岁科两试名额的矛盾,在不损害原住民利益的前提下,采取另编“客籍学额”的办法,以使客民子弟得有“上进之阶”,又可防止土客诉讼的纠缠。

两县志中频频出现的“客童”、“客户”、“客民”、 “客籍字号”、“客籍学额”、“客籍字样”等等冠以“客”的词或词组所指称的对象,均明确地是我们所说的“客家民系”这个群体,它与元、明以前文献中出现的“客户”、“客籍”、“客人”的区别是无庸置疑的。在这些记录中(含前文所引《赤溪县志》),我们看不出“广东本地人……没有把外地人迁入广东的人称为‘客’的习惯”。(即使现代社会,在香港回归前,广东人把香港人也习惯性地称为“港客”),同样也看不出广东本地人称“客家”是受闽人称谓的影响。实因“客家”一词,最先出现在乱难至极的“迁海复界”时的广东“复界区”及其邻近地带:广州府、肇庆府的沿海粤语地区,而且是以他称的形式率先出现在当地原住民口中。“客家”称谓出现在这样一个社会大背景、大环境之下,它浸透了外来垦民为艰辛创业所承受的磨难与痛苦。

(三)年代

对“客家”称谓出现的年代,历来说法甚多,无须赘述。为说明问题起见,仅以曾祥委先生《试论“客家”》一文的有关论点作为讨论的参照。

曾祥委先生说:“迄今所知,‘客家’称呼最早的文字记载是明中叶以后的事。阮元《广东通志》卷93引《长宁县志》:‘方言有二,一水源音,一客家音。相传建邑时人自福建来此者为客家,自江右来者为水源’。长宁即今新丰,建县于明隆庆三年(1569)。由该材料可知此时:1、客、赣方言已有明显分别,即客、赣方言的分化已经完成;2、客家的名称已出现;3、客家即来自闽西的客方言群移民。”⑻此据建县于明隆庆年间长宁县志载有“客家音”,便得出“‘客家’称呼最早的文字记载是明中叶以后”的结论,惜属失考。据我们的考察,实际情况是:

长宁县,明隆庆三年析河源、翁源、英德三县地而立县,清朝因之,民国三年改名新丰县。虽然明朝立县,但当时并未修纂县志传世。其最早县志是清雍正九年李绍膺修、吴觐光纂《长宁县志》10卷。不知何故,此志北京图书馆、故宫图书馆、中山图书馆均未入藏,无以得见。今能见到的,是其后乾隆二十一年由楚元士编次、邓凤分编的《长宁县志》10卷,道光十九年重修。道光初年,阮元主修《广东通志》所引录的县志,只能是清雍正或乾隆年间的版本。因此,曾祥委先生由《长宁县志》断言“客家”称谓始于明朝中叶,就有些草率了。

另外,就在阮元《广东通志》卷93引《长宁县志》之后,紧接着又摘引了《永安县志》:“士务敦朴,急公好义。有自江、闽、潮、惠迁至者,名曰‘客家’。士比屋读诵,农勤稼穑……”

永安县与长宁县有相同之处,也是明隆庆三年立县,隶属惠州府,割归善县的古名、宽得二都和长乐县的琴江都为县地,设县治于安民镇。清因之,民国三年改称紫金县。永安县历史上有“三志”:首志为明万历十四年(1586)由知县郭之藩主持,叶春及撰写的二卷《永安县志》;次志为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由知县张进箓修,屈大均纂十七卷《永安县志》;三志为道光二年(1822)由知县叶廷芳续修的七卷《永安县志》。

明万历年间的首志,紫金县档案馆有此刻本复印件,卷尾可见“京师图书馆藏书印”之篆体印迹,显然是由“京师”流落到粤地民间。据目录,首志有八卷,复印本缺第八卷“前事志”。下面将首志与次志相关文字作一比较(三志行文基本同于次志):

首志《俗产志第五》:“古名、宽得,俗本归善。琴江割自长乐,俗亦同之。宽得、古名,宽缓呰寙,好气而知足;琴江之民也,诗书仕宦惟数大家,馀皆力农,膏壤沃野,自昔以为上田,无事粪之种,常七八十倍,下亦二三十倍……县中具五民庶人,在官。近乃长(乐)、兴(宁)、和(平)、(大)埔,远则江、闽,性犷悍,民畏之。匹夫匹妇,或有争言,辄仰药,其愚如此,知县郭之藩厉禁,稍戢。”
次志卷1《地理五·风俗》载:“古名、宽得,俗本归善。琴江割自长乐,俗亦因之。宽得、古名,宽缓呰寙,好气而足智;琴江之民也,诗书仕宦惟数大家,馀皆力农。县中具五民庶人,在官。近乃长、兴、和、埔,远则江、闽,性犷悍,民率畏之。匹夫匹妇,或有争言,辄仰药。知县郭之藩厉禁乃稍戢。其言如此,大抵古名士务敦朴,多古处,急公好义,相与以和。宽得人习勤俭,衣食罕缺,无不外柔而内诈。琴江好虚礼,颇事文学。民多贫,散佚逋赋,县中雅多秀氓,其高曾祖父多自江、闽(三志为“闽、江”棗笔者注)、潮、惠诸县迁徙而至,名曰客家。比屋诵读,勤会文。富者多自延师,厚修脯,美酒馔。贫者膏火不继,亦勉强出就……”



从首志与次志的比较可以看出,明万历本中无“客家”称谓的记录,有“客家”称谓记录的,是清康熙二十六年本。阮元《广东通志》所引,基本上是《永安县志》次志行文的简化式。所以说,无论是《长宁县志》,还是《永安县志》,都没有提供“客家”称谓始于明朝中叶的论据。这是因为,整个有明一代,都不具备出现“客家”称谓的社会历史条件,虽然客家民系已经形成。这好比孩子已经出生,但还没有出现为他命名的契机。

就笔者目前收集的资料看,《永安县志》次志是最早记有“客家”称谓的文献史料。

综上所述,“客家”称谓出现的原因,即是因清初“迁海复界”而引发的垦民潮;最先出现的地域是广州府、肇庆府、惠州府的沿海地区,而且主要是广肇二府;是当地操粤语的原住民对来自赣、闽、潮、嘉、惠等地客属移民的总体称呼。因此,“客家”称谓是出现在客民第四次大迁徙时期,出现的最早时间当为颁布“复界令”的康熙二十三年之后。

作为客民第四次大迁徙的有机组成部分,还有“湖广填四川”与下南洋。这两批客民离开闽、粤、赣客家聚居地的时间与从这一地区迁往粤东南沿海客民的出发时间相差不多,但因他们进入的区域不同,当地的社会环境不同,同是一个群体,他们就未得到“客家”的他称,更不用说成为自称了。这一史实,应是“客家”称谓出现区域与出现年代的一个极好旁证。请分述之。



三、客民在四川与南洋

(一)客民在四川的称谓


客家人西向入川,主要是因明末清初的战乱(张献忠起事、吴三桂反清等)、灾荒、瘟疫,使四川人口锐减,田园荒芜,庐舍成墟;而此时粤北、粤东的客家人经明代二百多年的休养生息,已出现人口膨胀、人多地少的紧张局面。清政府在平定了张献忠、吴三桂之后,清世祖福临于顺治十年(1653)下旨“以四川荒地听民开垦”,在政府倡导移民垦荒的大气候下,外省大量移民进川垦辟,移民潮由顺治末年开始,康熙中叶至乾隆年间达到高潮,尾声延续到嘉庆年间。

据方志记载,入川之众以湖北、湖南为最,广东、福建次之,陕西、江西再次,另外贵州、安徽、江苏、浙江、河南、山西、山东、广西、云南、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和直隶(河北)等省也都有大量百姓入川。⑼

加入垦辟队伍的进川客民,原籍闽、粤、赣的都有,但闽、赣人数较少,主力是来自梅州、兴宁、大埔、龙川、长乐(今五华)、河源、平远、乳源、博罗、韶州(今韶关)、乐昌、惠州等12县市的人⑽。他们分布在四川境内63个县市,大致集中在四个地区:成都郊县的东部山区,川南内江地区,川北的仪陇,川西南的西昌。⑾

这批入蜀的客民,没有被周围的人们称为“客家”,而得了“广东人”或“土广东”的称呼。原因何在?笔者认为,原因就在于他们进入的区域人群构成成分与粤东南沿海的情况大相迳庭。

在广东,客民因“复界”而大批进入“迁界区”,也有大批人进入了非迁界区。迁界区的原住民此时“人散难归”,没有土客相争的问题;而与之相邻的非迁界区,却生活着大量土生土长的粤语族群。他们,跟新迁来的“占籍”者,才有产生土客对立乃至发生严重械斗的社会条件。大家知道的“广东西路土客大械斗”就发生在这类地区。

而在四川,却是另一番景象。经战乱、灾荒、瘟疫之后,清初蜀地“土著之民,靡有孑遗”,“民之存者不一人,若能完其家室者,千万中不一见也”,“人民流徙,十室九空”,“林木成拱,野草蔽地,虎豹昼出,阗无人居” ⑿,面对来自“五湖四海”的大众,土著民反而成了“少数民族”,因此也就不可能出现“土客对立”的局面。而移民队伍中的成员,不管其来自哪个省份,大家的身份都是“客”,谁也不是“主”,在这种情况下,要对人群进行区分,最自然的方式莫过于按各自原省籍称呼,诸如:湖北人、广东人、陕西人,等等。所以,那时的四川根本就不存在产生“客”概念的土壤,“客家”作为他称是不可能出现的。

据崔荣昌先生说:从广东来的客民“自称‘广东人’,把自己的话叫‘广东话’或‘广东腔 ’,而其他四川人叫他们‘土广东’(同‘真广东’广府人相区别),称他们的话叫‘土广东话’(同广府人的‘粤方言’相区别)”⒀。这里值得注意的,而且也是很有意思的是“自称‘广东人’”,他们为什么不自称“客家人”呢?

客民进川的鼎盛时期是在康熙中叶至乾隆年间,这个时期“客家”称谓虽已作为他称在广东沿海“复界区”及部分周边地区出现,而且也不排除这些地区的客民因与粤语族群打交道,对“客家”称谓可能有某种程度的认同,前文所引《新宁县志》、《新安县志》、《永安县志》的记录即可视为这一史实的印证。但是,对于生活在粤北、粤东乃至赣南、闽西一带客民聚居的大本营的人们来说,四周全是同类,没有条件,也没有必要去认同“客家”这一新出现的称谓。所以当他们播迁到四川时,自然也不会将“客家”一词带过去,他们只知道自己来自广东,“广东人”就是当然的自称了,这种自称也就反映到会馆的命名上。

四川因移民多,因此,为不忘故土祖先,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一种在新入籍地为保持原籍文化的阵地棗会馆在四川相继出现。于是,以会馆为中心,形成了一个个群体文化圈,从会馆的命名也可以看出移民群体的省籍分布。会馆(又称公所或宫)多以省籍命名,少数以地区、县命名,如湖北会馆、陕西会馆、吉水会馆、安徽公所、云贵公所,等等。来自广东的客民修建的是“广东会馆”或供奉南华六祖(唐高僧慧能是禅宗第六祖)的“南华宫”,这些会馆并未冠以“客属”等字样。如成都洛带镇的“广东会馆”,建于清乾隆十一年,因其建筑宏伟,现已成为成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⒁

(二)客民在南洋

客民下南洋始自宋末,至“明末清初,客家人士赴海外经营工商各业,因而在南洋各地置田园、长子孙的,为数更多,或更进而开辟埠头。当乾隆中叶,嘉应人罗芳伯等,在婆罗州的坤甸一带,建立兰芳大总制(共和国性质),其时在那里的客民侨民,已有三数万人。他们多是在罗芳伯以前迁去的。这正与客家第四期的迁移相合。”⒂至19世纪初,即清嘉庆年间,移民贸易作为中国人(闽、粤两省沿海地区为主)移民东南亚的一种主要形式已十分盛行。至1842年南京条约之后,中国门户被打开,移民贸易转变为苦力贸易,更多的中国人被送往南洋,乃至秘鲁、古巴和西印度群岛。⒃

来自闽、粤的中国移民,到达新加坡和马来亚后,由于“独在异乡为异客”,出于安全、互助、习俗的需要,以语缘、地缘为纽带的华人会馆纷纷应运而生。

颜清湟先生曾对早期(1801?/FONT>1870年)新加坡和马来亚的华人会馆作过统计⒄,其中分为“方言组织”和“宗亲组织”。可以说,方言组织是地缘组织,宗亲组织是血缘组织。其方言组织共有33个,“所属方言群”计有客家人、闽南人、广府人、海南人、潮州人五类,其中属于客家人的方言组织,即会馆共10个,依次为:

①槟城嘉应会馆 ②马六甲惠州会馆 ③马六甲茶阳会馆 ④马六甲应和会馆

⑤槟城惠州会馆 ⑥星洲应和会馆 ⑦槟城增龙会馆(增城暨龙门县)

⑧新加坡茶阳会馆 ⑨马六甲增龙会馆 ⑩雪兰莪惠州会馆

列于首位的“槟城嘉应会馆”,成立于1801年(清嘉庆六年),是新、马地区的第一家华人会馆。它是由来自梅县、蕉岭、兴宁、五华及平远的客家人创建的。“马六甲惠州会馆”是1805年由隶属惠州十县(惠阳、博罗、龙川、河源、紫金、海丰、陆丰、和平、连平、新丰)的客家人创建的。而排在最后的“雪兰莪惠州会馆”则是由来自惠州淡水的叶亚来与紫金籍的叶致英于1864年(清同治三年)在吉隆坡创建的。叶亚来是吉隆坡的开埠功臣。

这10个客民会馆与四川的客民会馆一样,也都未冠以“客属”、“客家”,都同样是依他们在“唐山”时的州、县地名为会馆命名。去到美洲、非洲的客民所组织的会馆,情况也不例外,但他们多以“人和”、“仁和”为会馆命名,如美国旧金山“人和会馆”(1854年),巴拿马“人和会馆”(1858年),毛里求斯“仁和会馆”(1877年)。“人和”、“仁和”都是一个意思,“和”是希望同乡人“恪守温恭,和衷共济,毋得各存私见”。从对会馆的命名上,可以看出客家人注重的是祥和,是团结。

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人们才陆续见到有:南洋客属总会(1931年)、昔加末客家公会(1936年)、古来客家公会(1937年)、槟榔屿客属公会(1939年)、麻坡客家公会(1940年)、居銮客家公会(1940年)、吡叻客属公会(1951年)、三合港客家公会(1958年)、毛里求斯客属会馆(1963年)、新山客属公会(1974年)、地南客家公会(1978年)、泰国半山客会馆(1980年),等等,会馆名称里加进了“客属”、“客家”等字样。

南洋及其他地区早期的客民会馆命名情况,都说明了直到清代中叶,居住在闽、粤、赣客家大本营的客民还没有特别明确的“我是客家人”的意识,当时能令他们认同的只是血缘、地缘与语缘而已。


(三)、“客家”称谓的认同时间

“客家”称谓由他称到自称,其间是存在一个转化期的。上文已说在“复界区”及周边的粤语地区,自称出现的时间较早,这是社会环境使然;而在非复界区,特别是客民聚居中心区嘉应州等区域,客民对“客家”的认同就要晚一些。

和平籍学人徐旭曾撰写于清嘉庆十三年(1808)的《丰湖杂记》中记载了关于“客人”的他称与自称,不妨摘引如下:

粤之土人,称该地之人为客,该地之人亦自称为客人。……彼土人以吾之风俗语言,未能与彼同也,故乃称吾为客人,吾客人亦以彼之风俗语言,未能与吾同也,故乃自称为客人。客者对土而言,土与客之风俗语言不能同,则土自土,客自客,土其所土,客吾所客,恐再阅数百年,亦犹诸今日也。⒅


这段文字应是客籍人士明确记载下来的“客人”的他称与自称的最早文献之一。但自称由复界区向非复界区的广泛传播,笔者认为应与发生在广州府、肇庆府的“咸同间土客大械斗”直接相关。

大械斗始于咸丰四年(1854),终于同治六年(1867),持续长达14年之久,双方寻杀至千百次,计两下死亡数至百万,仅鹤山、高明、开平、恩平等处,二千多座村庄遭焚毁掳掠⒆,惨状震惊中外。那扶、长塘、那琴、五堡、大湖山、大门、深井、三合洞一带所谓“西路”的客民,由于“所居地广辟,多腴壤,故居民颇富足而殷繁人口”,因此西路的械斗最为酷烈(东路除曹冲外,赤溪、田头洞、圆山头等地的客民因人数少,寡不敌众,不到一年,相继为土著攻陷)。焚毁客村的残杀,迫使不少客民携家逃亡。据《赤溪县志·开县事纪》中“西路客民联设福同团以自卫”一节所叙同治二年“八月大门、深井一带村居次第失陷,所馀数万客民悉徙聚于大湖山”时,因各处失守,“人心不附,或雇船往省城、佛山,谋归惠潮嘉原籍,或往金鸡、赤水,依靠亲族,先后而去者计十数万人。”其下双行小注云“同治元年,土人复起……那扶一带村居相继沦没,稍明哲者皆知事不可为,多挈眷往省、佛,取道归惠潮嘉原籍或向他县觅居。”

在“开(平)恩(平)客属泰同团之安插及遣散”一节又载:

同治元年,土客解和,恩开两县金鸡、赤水、东山等客属复迭遭土人侵攻。客丁众多,尚能与御,被攻客村旋失旋复。惟是时,斗事靡已,人难乐居,稍有赀者皆纷纷迁眷他去。下接双行小注称“是时,客民回惠、潮、嘉原籍及往广西各县已数十万人。”


由以上两段史料可知,在同治元年前后,经过七八年的大械斗,令在广、肇二府落籍一百五六十年的客民已很难立足。大部分客民不甘心就此退出“已认他乡为故乡”的家园,他们在大族客绅组织下,还继续武装抗争,而其中一部分稍有资产者则被迫陆续归返故里。

可以推想,在清末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几十万庞大的回迁客民群,就是将“客家”自称向客民原聚居区域进行传播的最好媒体。他们不仅带回了“客家”称谓,更将客民在土客大械斗中惨遭屠戮、痛失田园的事实加以传布。这一切,对与之血脉相连的老家的客民来说,同样是一个痛彻肝肺的沉重打击,从而增强其内向力。到这时,“客家”作为自称从整体上获得了确认。

与此同时,“咸同间土客大械斗”的旷日持久与破坏惨重,对中外舆论界、学术界产生了强大的冲击波。而一些深怀地域排他情绪的人仍坚持将参加斗案的客民称为“客贼”,《新会县志》更书为“ ”,《四会县志》以汉字无“ ”,声称“或曰客乃犵之讹”……这更激发了学人们对客家问题的关注,从而使客家源流问题的讨论迅猛展开。从1850年(道光三十年)到1904年(光绪三十年),就有中外人士30多人,论述客家的历史、语言、习俗,或论及客家其他问题,这也就是罗香林先生所说的“客家问题哄动学术界的第一时期。”这一时期的讨论,从思想上、舆论上把客民社会的情绪从民间最朴拙的自发需求提升到明确的民系意识的高度。因此,客民的“客家”意识就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下进一步强化起来。但是,“客家”作为自称传往海外,则是晚近的事了。


五、关于“水源音”

《长宁县志》有曰:长宁“方言有二,一水源音,一客家音。”前引曾祥委文据此断言明末“客、赣方言已有明显分别,即客、赣方言的分化已经完成”,这一结论本身并不是问题之所在,而是他将 “水源音”断定为“赣方言”。我们曾为此和新丰县求证,发现此说不能成立,故在此附带讨论一下。

新丰县(即旧长宁县)内存在两种口音,这是前人已经注意到的。罗香林《客家源流考》的一个小注说:据广东通志馆民国十九年《新丰征访卷·语言》所述,新丰亦几为纯客住县,“新丰居民分土语(本地的话)客话两种,现在附城人尚有少数土音,其他多属客话。谚云:‘打扁客话成官话,为音之相近也。’”⒇征访卷指此种“土语”就是“土白话”(即粤语)。但看得出来,这只是一种传统说法,并非严格的语言学划分。

华南师大专治客家方言的周日健教授,穷数载之功,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了30馀万字的《新丰方言志》,其第三章“水源话”,专门讨论了水源话的系属问题,从语音、词汇、语法等各方面,将水源话跟中古音、客家话作了比较,结论是:“水源话具有客家话最普遍最突出的特点,跟新丰客家话基本相同,跟梅县客家话也是大同小异,而这些小异完全可以从客家话内部差异获得解释”。(21)广东省中国语言学会会长、专治汉语方言学的詹伯慧教授特别肯定这一论点,他为该书作序说:“日健同志紧紧抓住‘既属客家话,又有特点’的方言实际,本着力求准确、避免主观的原则,把新丰县内同属客方言的两种地方话棗客家话和水源话作了比较,从而彻底弄清了它们的异同,打破了长期以来人们仅凭直觉印象判断,未能确切地说明新丰县方言真相的局面。”

当然,周日健先生调查的是今日之水源话,与清雍正、乾隆时《长宁县志》所说的“水源话”,在时间上相距200多年,在语音、词汇、语法的某些方面可能会有所变化,但新丰县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山区,它的语言系属不会发生性质上的变更,不会发生“原属赣方言”到“今属客方言”这样的变化。所以,曾祥委先生的“客、赣方言已有明显分别”,须重作审议。


注:

⑴杜臻[清]:《粤闽巡视记略》卷3;阮元:《广东通志》卷255。

⑵陈伯陶[民国]:《东莞县志》卷32引“康熙八年”条“巡抚王来任遗疏”。

⑶罗香林:《客家源流考》,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89年,第28-29页。

⑷[康熙]《新安县志》卷3“都里”;[嘉庆]《新安县志》卷2“都里”。

⑸王大鲁、赖际熙:《赤溪县志》卷8。因咸同年间“土客大械斗”,这一带现今已少见客籍村落。例如乾隆十五年《香山县志·风俗》载:“邑民禀山海之气,土薄水駃,其气清,其质柔,其音唇舌,其声羽,其调十里而殊,有客话,有东话。客话自城内外及恭常都之半为一,通于四境,类郡城而少浊,近于正音;东话,常都之半及龙德四大等都为一。小榄及黄旗都之半近顺德,又其半及黄梁、古镇近新会,亦皆客话,惟谷字都近于潮闽,译以客话乃通。”但到光绪五年《重修香山县志·风俗》,前志所载语言情况全然不见,可见此时客民俱已他迁,境内已一统于粤语。

⑹王东:《客家学导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第131-132页。

⑺刘镇发:《客家:从他称到自称》,《客从何处来》,黄玉钊主编,广东经济出版社,1998年9月第80页。

⑻曾祥委:《试论“客家”》,《客从何处来》第7页。

⑼有关资料见孙晓芬:《清代前期的移民填四川》,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2月。

⑽崔荣昌:《四川方言与蜀文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第163-169页。该书承蒙深大师院中文系尹伊同学之助而得,特此致谢。

⑾崔荣昌:《四川方言与蜀文化》,第172页。

⑿参见孙晓芬:《清代前期的移民填四川》第12-13页所引《郫县乡土志》、《富顺县志》(乾隆)、《射洪县志》、《南充县志》。

⒀崔荣昌:《四川方言与蜀文化》,第139页。

⒁以上内容参见崔荣昌:《四川方言与蜀文化》,第78-85页。

⒂罗香林:《客家源流考》,中国华侨出版社,1989年10月,第37页。

⒃颜清湟:《新马华人社会史》,中国华侨出版社,1991年10月,第5-8页。

⒄颜清湟:《新马华人社会史》,第301-308页。

⒅罗香林:《客家史料汇篇》,台北南天书局有限公司,1992年7月,第298-299页。

⒆擎霄:《清代粤东械斗史实》,岭南学报,1935年4月,第三期25页。

⒇罗香林:《客家源流考》,中国华侨出版社,1989年10月,第68页。

(21)周日健:《新丰方言志》,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12月,第361页。谨借此机会感谢新丰县档案局陈汉标局长将此书赐寄于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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