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 发表于 2004-12-14 16:54:52

大家一起上,把梧桐的钱吃光用光

韩江不肖生 发表于 2004-12-14 20:13:28

Q币能不能转换成现实中的人民币??

雨后梧桐 发表于 2004-12-14 21:16:18

Posted by 韩江不肖生 at 2004-12-14 20:13
Q币能不能转换成现实中的人民币??

不清楚哦

你拿去卖给人家不是能换了吗?

:D

规则 发表于 2004-12-14 21:27:46

在这里回复也有钱且分级,充分并必要地证明了我在谈天说地停止灌水的英明性、正确

性、预见性,只是这里慢慢会怕充满潮湿的水蒸气,不管那么多,先派7元过来

zmy 发表于 2004-12-15 16:45:28

可惜、可惜,我的“客家故事大家写”是原创,但早就发了,而且要不断写的,不过也好就算回复也有稿费得,真是一件美事。不过稿费是次要的,我把写稿当作一件乐趣,现在又想出一招用接龙的形式,我想到多少就写多少,没空就放到那里,不过让看的人感觉没劲又浪费了社区的空间,罪过、罪过。现就等梧桐妹踢了。

明堂 发表于 2004-12-17 15:14:16

我喜欢文学
我在其他网站的精华文章帖过来算不算啊

雨后梧桐 发表于 2004-12-19 13:00:09

Posted by 明堂 at 2004-12-17 15:14
我喜欢文学
我在其他网站的精华文章帖过来算不算啊


当然算

但“转贴”和“原创”要说清楚。如果真是你自己写的,在别的站上贴过的也可以贴,也是原创。但你得有证据证明那真的是你自己写的哦。因为我就曾经有文章给人家偷去了,说是她写的。所以现在对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些,

明堂 发表于 2004-12-20 23:21:19

窃书不算偷
再说了
天下文章一大抄

只是我还没到“改名换姓”的技术深度!
出来混的第一天八十多岁的老奶奶就教训我了:
她说:你要还是我孙子你就只叫这个名堂!大丈夫行什么坐什么的罗里巴嗦的听了没记住……

所以现在就叫“明堂”了

雨后梧桐 发表于 2004-12-21 10:38:03

Posted by 明堂 at 2004-12-20 23:21
窃书不算偷
再说了
天下文章一大抄



非也

如果你的劳动成果给别人据为己有,你会无动于衷?

明堂 发表于 2004-12-22 11:48:11

多有得罪

还望海涵

明堂 发表于 2004-12-23 12:22:38

!!!!!:D:D:D:D

[ Last edited by 明堂 on 2005-6-26 at 16:59 ]

空山抚琴 发表于 2005-6-21 21:58:12

不想论坛也是按劳分配的,梧桐这制度定的确实很好。看来有时间来这里劳动劳动也是很值得的。

雨后梧桐 发表于 2005-6-21 22:01:18

Posted by 空山抚琴 at 2005-6-21 21:58
不想论坛也是按劳分配的,梧桐这制度定的确实很好。看来有时间来这里劳动劳动也是很值得的。


不好意思.当时只是尝试.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取消了

详情请看:
https://www.hakkaonlin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946
:P

[ Last edited by 雨后梧桐 on 2005-6-21 at 22:05 ]

林真 发表于 2005-11-26 22:16:04

先留个名,再慢慢来玩,呵呵~~

星河 发表于 2007-5-31 13:29:16

请支持我的网络音乐大赛参赛歌曲

:) 请支持我的网络音乐大赛参赛歌曲,请投票支持http://www.show160.com/yc/music/268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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