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kkanews 发表于 2015-4-12 16:29:16

“换头骗人公司”难倒工商

原标题:“换头骗人公司”难倒工商
本报讯(记者贾雪梅 实习生陈龙)打广告声称全国征集鞋子加盟代理商,暗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欺骗加盟商;工商上门查处,将其列入黑名单,他们却摇身一变,换个名字,原班人马,原地注册继续编人。
“你的鞋够潮吗?你的鞋可以飞吗?”去年11月中旬,大学毕业生林生祥(化名)看到武汉巨成联合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巨成公司)的“艾酷鞋”招商网站广告,动了心。
去年11月29日,林生祥从青岛抵汉参观,支付3.8万元货款与巨成公司的“子公司”武汉巨成泰和商贸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公司)签订加盟代理合同。去年12月20日,林生祥收到泰和公司发来的192双鞋子后大吃一惊,鞋子质量低劣、样式老旧,吊牌与鞋标不一致,鞋子单价竟达198元。
林生祥找泰和公司退货,未果,上网调查发现,巨成公司已被武汉工商部门列入涉嫌商业欺诈企业的黑名单,便以“涉嫌商业欺诈”为由将泰和公司告上法院。
今年3月初,该案在东新法院开庭。林生祥认为,泰和公司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与质量欺诈,且其荣誉称号“全国质量信誉保证、畅销品牌”及“最佳诚信项目奖”均系伪造。
林生祥同时将泰和公司投诉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局。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泰和公司只是巨成公司的“换头公司”,去年巨成公司涉嫌欺诈被查关门,这伙人就又开设泰和公司,两公司系同一注册地,董事、监事构成相同,系“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工商部门已对泰和公司立案调查,3个月内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相关投诉只能按“合同纠纷”处理,很难界定为商业诈骗。
涉嫌商业欺诈的公司,为何换名注册就能继续骗人?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群山解释,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经营活动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由于商业欺诈行为较为隐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普遍存在取证难和违法所得认定难,造成工商部门执法困难,导致违法成本低,法律制裁难,很多违法经营者受罚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在此,只能提醒创业者在选择加盟代理商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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